异地公积金转入西安

更新时间:2022-12-16 02:18:00 阅读: 评论:0

外地公积金如何转入西安

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为大家整理出外地公积金如何转入西安,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职工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月足额汇缴半年以上,可申请将原工作地(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单位集体代办:《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转入流程:

1、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

2、西安中心办事机构受理。

3、西安中心系统录入及审核。

办理地点:

单位开户登记所属的公积金中心办事服务大厅、分中心、管理部。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

办理期限:

1、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

2、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29—12329或029—89650813。

注意事项:

1、职工或单位到开户登记所属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办事机构办理。

2、公积金中心将按您预留的***,以短信或电话通知资金入账情况,请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中心确认信息,如逾期,则视同为确认,我中心将做办结处理;

3、填写“转出地中心名称”“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原工作单位名称”时,请与转出地中心进行确认,防止信息不一致被转出地中心退回;

4、在办理异地转移期间,申请人不得转移本地个人公积金账户。

拓展:

公积金的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定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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