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积金贷款指南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接下来由为大家整理出常州公积金贷款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往前推算6个月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首次汇缴时间至今达6个月,首次汇缴以资金流水帐记帐日期为准(对我市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公积金连续缴存要求)。
3、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依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期限和利率
1、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加主借款人实际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2、贷款利率
(1)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至同期首次申请贷款利率的1.1倍。
(2)自借款合同订立之日起到贷款还清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并调整贷款月还款额。
三、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贷款额度不超过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均为借款人,下同)中两人或两人以上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元;只有一人满足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2、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一定倍数。
(1)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10倍。借款人中除主借款人之外的其他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可合并计算(以申请贷款时为准)。
(2)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的`20倍。
(3)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适当放宽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要求:
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时,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符合贷款条件,且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36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18万元。
②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常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到60万元。
③现役配偶符合贷款条件(往前推算连续汇缴满6个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贷款额度可放宽至60万元。
3、贷款额度不超过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应付价款的一定比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实际购房款的20%,贷款额度不超过实际购房款的80%。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单和房产评估报告三者中的最低值作为实际应付价款。
4、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之和的50%。
四、贷款程序
1、贷前咨询
借款人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查询我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或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进行贷前咨询;需要办理组合贷款时,应向受托银行咨询办理商业贷款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表式。
2、贷款申请
借款人备齐相关材料,一起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逐月还贷申请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申请时可同步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业务。
4、商业贷款申请
需办理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材料及办理商业贷款需要的材料到受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则跳过此步骤)。
5、办理担保
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贷款审批均通过后,借款人持相关材料到担保公司申请办理担保手续。二手房、现房贷款在办理担保手续时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采用常州房屋担保置换有限公司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两种方式。
6、贷款发放
担保公司同意担保后,公积金中心通知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至指定的收款帐户。
7、按期还款
受托银行每月15日(遇节假日则顺延)从借款人约定的个人帐户内扣划当月应还款金额。
8、结清贷款
由受托银行出具还清证明,借款人再到担保公司撤销担保,办理撤销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本文发布于:2022-12-16 01:28: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9/3934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