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化一小划片的小区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12-15 09:47:00 阅读: 评论:0

兰州西固区兰化一小划片范围

小学教育除了教育的特点外,还有独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二是义务性;三是全面性。接下来由为大家整理出兰州西固区兰化一小划片范围,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兰州西固区兰化一小划片范围1

铁路以南,大坝市场以北,天鹅湖以西,寺儿沟排洪沟以东范围内的天鹅湖小区(13街区和14街区)、22#街区(13-17号楼)、有机厂家属院、工农村南、北小区、虹丰家园、中鹏雅苑以及临洮街小区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兰化一小简介

兰化一校创建于1957年,是兰化公司最先创办的一所学校。学校坐落在祖国边陲,黄河之畔,经过40多年发展,兰化一校已是一所基础性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14935平方米,建筑面积8866平方米,现有3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500多人。拥有设备齐全的多功能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教室、学术报告厅、科技室;有资料储备丰厚的专业实验室;有藏书5万多册的*书馆室;还有装备60多种期刊或杂志的阅览室;拥有环境优雅、装备先进的舞蹈教室、音乐室、美术室、乒乓球室、体操室和少年体育馆。

2002年向社会融资200多万修建了一座综合楼;2003年投资400多万,开始修建新的教学楼,经过新建的学校将在环境上、设备上体现人文性、艺术化、科学化。

兰州西固区兰化一小划片范围2

2020年兰州小学入学学区划分公告,2020兰州小学入学片区划分范围(完整版),兰州小学招生简章,2020兰州小学入学政策,兰州小学入学登记。

学区范围

1

滨河小学

东至黄河水岸颐园、洄水湾,西至官山沟--514号路--599号路(含安宁庭院),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

十里店联校(东校区招收低年级部)

东至关山沟--514号路--599号路(十里店东街),西至十里店粮站路口--514号路--中和教育世家(不含中和教育世家)--十里店南街--515号路(建宁路)--和平路(含省委*校),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9年划入兰空汽修厂、社科院、省委*校区域)

3

培黎小学

东至十里店粮站路口--514号路--中和教育世家(含中和教育世家),南至中和教育世家、515号路(建宁路),西至大青沟,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

水挂庄小学

东至大青沟,西至学府路,南至514号路(安宁西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5

孔家崖第一小学、孔家崖第二小学

东至大青沟--和平路(不含省委*校),西至学府路--刘电小区--嘉盛宁和园(不含刘电小区、含嘉盛宁和园),南至北滨河路,北至514号路(安宁西路)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9年划出区域:东至学府路,西至万新南路,南至建宁东路,北至安宁西路。)

6

兰飞小学

东至学府路,西至长风街--万新南路,南至514号路(安宁西路)--建宁东路,北至513号路(兴安路)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9年划入区域:东至学府路,西至万新南路,南至建宁东路,北至安宁西路。)

7

万里小学

东至学府路,西至万里家属院西区(以长风电子科技公司为界),南至513号路(兴安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8

长风小学

东至长风公园路--(含长风电子科技公司)--植物园,西至桃林路(桃林路新修路接北环路,不含桃林村),南至514号路(安宁西路),北至北环路植物园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9年划入区域:西至桃林路新修路接北环路,东至植物园东端,南至建安东路、北至北环路)

9

银滩路小学

东至万新南路--刘电小区--岩子街(含天居·锦河丹堤小区),西至兰亭雅居--省科技馆西端(含省科技馆)--中海凯旋门东区(含中海凯旋门)--甘农大校园(不含甘农大校园),北至514号路,南至北滨河路(含刘家峡水电厂小区、热电有限公司小区、名居印象小区、兴兰阳光里小区、天居·锦河丹堤)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含宝兴庄全部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9年划出区域:甘农大校园)

10

阳光小学

东至银滩桥,西至通达街,北至富强路,南至北滨河路(含众邦金水湾小区)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9年划出区域:天居锦河丹堤小区)

11

崔家庄小学

东至桃林路--王府饭店,西至莫高大道--莫高大道北延伸路段,北至北环路(含桃林村),南至建宁西路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2

刘家堡小学

东至甘农大校园(含甘农大校园)--中海凯旋门东区(不含中海凯旋门),西至深安大桥,北至银安路,南至北滨河西路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3

吉杰小学

东至省科技馆西端(不含省科技馆),西至莫高大道,北至建宁西路515,南至北滨河路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4

安宁堡小学

东至莫高大道--桃林村(不含桃林村),西至咸水沟,南至北滨河路,北至仁寿山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5

海亮小学

海亮滨河壹号小区内的所有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6

华中师范大学安宁附属实验学校

咸水沟以西安宁区域内的所有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7

师大附小、交大附小、农大附中

所属大学校园内教师职工子女及校园内本区户籍学生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8

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

户籍在安宁区范围且在安宁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19

东方学校

本区户籍学生、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其他县区的适龄儿童(优先招收户籍在安宁区范围且在安宁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注意事项

1.十里店小学、十里店二小属于一体化办学,学校将按计划统一招生,统一编班,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师资,统一考核。同年级的学生将在同一校区就读。

2.东方学校2019年秋季初始年级开始招生。自愿入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校咨询报名入学。

3.2019年秋季对十里店联校、银滩路小学、孔家崖第一小学、孔家崖第二小学、兰飞小学、阳光小学、长风小学、崔家庄小学、刘家堡小学、安宁堡小学片区依据摸底情况将招生范围作了适当调整,详见招生划片范围。

4.桃林路西侧机床厂西家属院为长风小学招生范围。

5.交大附小、师大附小、农大附中小学部按计划招收所属高校职工子女、孙子女,不得招收“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本单位内职工适龄子女视为片内生。如有空余学位,将招收本片区内城乡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也视为片内生,不得跨区招生。

6.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招生情况见该校招生简章。

7.辖区所有起始年级招生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将实际录取名单按本通知招生要求认定择校生报区教育局备案,择校生毕业时由市区两级联合招办调配入学不享受对口初中划拨政策。

西固区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确保 2018年新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兰教基〔2018〕100号)、《2018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兰教发〔2018〕50号)、《中共兰州市纪委办公厅关于严肃查纠城区入学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兰纪办发〔2018〕14号)和《中共兰州市西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固区严肃查纠城区入学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西纪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本区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区教育局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生条件

凡本区居住的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凡2018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初中。

三、基本原则

1.小学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各小学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本校服务半径,招收适龄儿童入学。

2.初中招生工作继续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组织招生。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政策与相关信息,加强与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交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与解释工作,塑造良好的教育形象。

4.全纳平等原则。

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 尽可能接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时间:全区小学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5--7月15日。各小学要从6月中旬开始,在校门口公示报名时间、招生条件、招生片区、携带资料、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各小学要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宣传、解释招生政策,接待群众来访,确保本校服务半径内的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顺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需提供无房证明)、有房无户、无户无房等情况,排序注册入学,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意见》精神,制定本校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自主开展招生工作。

第一批次:西固区户籍儿童

(1)入学条件:按《西固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说明》到片区学校入学,需提供入学儿童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基本证明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A类有房有户儿童。指户口和住房均在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均为入学儿童监护人。

第二顺序:B类有户无房儿童。指①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除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适龄儿童父母还需持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为其父母,现无房,暂时租住,出居房产部门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和租房协议。③户口在片区内且居住在片区内公房。

第三顺序:C类有房无户儿童。指户口不在片区,所购住房在片区内。

第四顺序:D类学校撤并儿童。指因居住地农村小学已撤并,家长在我区城区务工,并且户籍在本区光月山村、大库沱村、龙爪山村等常住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簿、租房合同、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家长在我区城区务工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报名录取流程。

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各校应依据该类别户口迁入时间和购房时间依次排序录取。超计划及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儿童由教育局调配至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需提供监护人西固区居住证、入学儿童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基本证明材料,已在西固区购房、参加社保的家庭还要准备房产证、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学校根据学位空额,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E类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西固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房产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第二顺序:F类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西固区购买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

第三顺序:G类有证有社保租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需提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所租房屋在学校片区内。

第四顺序:H类有证租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所租房屋在学校片区内的随迁子女。

监护人尚未领取到西固区居住证,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在各批次、各类别儿童招生完毕后,如学校仍有学位空额,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据凭证签发时间顺序招生入学。

3.招生要求:(1)各校按序自主招生,应尽量安排紧凑、有序,力争7月10日前完成本校招生工作。城区所有学校于7月10日下班前及时将招生人数报区教育局备案,以便区教育局做好后期对未入学学生的调配工作。(2)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延缓期满后,应及时入学。(3)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到临洮街二校特教班入学,或者到片区内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4)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户籍和住所分离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手续到政府安排的住所片区内学校入学。(5)如提供的户口本、房产证、入住证明、居住证等材料不实,一经核实,取消本片区入学资格。由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调配到其他小学。

4.相关说明:(1)各学校按招生程序依次招生,按顺序招满后,未招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凭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在片区按招生顺序报名。片内学校招生计划满额的情况下,携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1日至12日到片区所在学校登记,学校审核后将复印件留存备查,并进行汇总后于7月13日上报西固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于7月14日对未入学学生进行调配入学,不服从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自动放弃在西固区公办学校入学,回户籍地就读。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注册的片内学生,超过招生时段,且片内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登记调配至其它学校就学。(2)各中心校和未划定服务半径的学校仍按原片区招生。

(二)初中招生

1.区教育局根据“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制定本区初中招生工作的具体对口划拨方案,对口划拨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后,于6月12日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2.招生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17年10月15日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名单。

3.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对口划拨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中招生工作。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

4.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其升学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

(1)2017年10月15日以后转入的学生;(2)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第(2)(3)类学生持相关证明于6月13日—15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中第(2)类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第(3)类学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

5.学业测试

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6.时间安排

(1)6月6日,各小学张榜公布本校毕业生的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班级、户口所在地、家庭住址及门牌号等。(2)6月8日前,各小学完成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3)6月12日,公布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4)6月13-15日,外地(外县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的,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居住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5)6月13—6月28日,市区联合招办进行各公办招生学校正式审批录取。(6)6月29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录取名单。(7)7月2日—3日,各公办招生学校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手续。

(三)照顾政策

根据《兰州市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子女,紧缺人才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给予适当照顾。对重大项目建设中就地安置尚未还建的拆迁户子女(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在学校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本着相对就近原则,可优于进城务工子女进行安置或调配入学。

五、招生要求

1.严格控制大班额。

各学校要落实***、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大班额消除计划。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校不得随意扩大班数和超计划招收学生。全区中小学班额统一设置为每班上限55人,对超班额招收或者转入的学生,以及擅自招收的学生,审批不通过,不予建立学籍,不拨付公用经费。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2.严格控制择校。

从2018年起,小学招生严格按照划片范围进行招生,凡是跨区(即城关区、安宁区和七里河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西固区就学)、跨片的择校生不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对口划拨”资格承诺书》,并由区教育局建档备份标注(就学期间不予更改),小升初划拨时由市区两级联合招办调配入学。非初始年级转学必须符合小学入学原则,在不突破班额限制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可不认定为择校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初中择校取消优质高中统配资格。

3.严格均衡编班。

各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六、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各校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行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抓实抓好。要保持治理择校热、大班额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择校行为。要完善应急预案 , 健全应急机制 , 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 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和落实《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兰州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和兰州市教育局*组下发的《开展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和程序开展工作。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坚决不允许大班额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或借读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正常划拨学生和按规定应接收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要畅通举报渠道,对于顶风违规招生行为及其他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实查处。要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对违规招生行为严肃追责。

3.实行阳光招生。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区域内招生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划片范围、程序时间、录取结果以及招生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要密切联系新闻宣传部门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介绍情况、传播信息、表达态度,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7月15日招生结束后,各校将招生名单公示3天,并于7月18日前将本校招生名单及公示情况说明纸质盖章件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电子版发送到3@QQ具体上报格式见附件2。

4.规范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充分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遏制学生无序流动,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读。各校应在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学籍,9月23日前完成新生国网学籍注册工作,向家长明确告知学籍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和所产生的后果;同时家长须向各校承诺所持证件的真实、有效。

5.强化督查评估。纪律***门将全程监督中小学招生工作。教育局将把各校招生的规范情况纳入年度学校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学校要完善招生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西固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片区说明

1.兰化一小:铁路以南,大坝市场以北,天鹅湖以西,寺儿沟排洪沟以东范围内的天鹅湖小区(13街区和14街区)、22#街区(13-17号楼)、有机厂家属院、工农村南、北小区以及临洮街小区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2.兰化三小:石化北站小区以南(含西固交警大队家属楼小区),西固巷(粮食局家属楼、石化动力厂家属楼和家具五厂家属楼)以北;兰州高压阀门厂(合水路)以西,108市场(西固中街)小区以东区域;北站十字安厦家园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3.兰化四小:铁路以南,大坝市场以北(不含福利一小门前家铭小区),山丹街益民市场以西,水厂什字以东(庄浪西路路口处的小桥洞以东)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4.兰炼一小(福利二小):先锋路立交桥以东,深沟桥以西,马耳山、小坪山角以北(不含宏泽园),铁路以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片内石化东苑小区;石化幸福小区6栋楼(1011至1016号楼);蓝馨花园A区3栋楼(9、11和29号楼),B区9栋楼(39至47号楼)。

5.兰炼二小:牌坊路立交桥以西、福利东路以北的石化幸福小区、文化小区和辰光小区;牌坊路立交桥以东、福利东路以北的石化幸福小区1001至1010号楼;牌坊路立交桥以东、福利东路以南的石化幸福小区,石化南山小区和石化技术学院东区;蓝馨花园A区1至8号楼、10号楼和12至28号楼,B区30至38号楼所在的片区。

6.西固一小:招收西固巷(东西向)以南,铁路以北,合水路以西,康乐路以东片区的适龄儿童。

7.西固二小:招收西固巷(东西向)以北,西固西路以南,合水路以西,康乐路以东片区的适龄儿童。

8.福利一小:招收寺儿沟以东,公园路以西,铁路以南,元卯山、石头坪角以北(不含福利西路以南,顶好商场以西区域),片区的适龄儿童。(含福利一小门前家铭小区,不含兰化一小和兰化四小片内学生)

9.福利三小:招收公园路以东,先锋路立交桥以西,铁路以南,石头坪、马耳山角以北(含宏泽园小区)片区的适龄儿童。

10.玉门街小学:招收合水南路以东,玉门街(南北向)以西,铁路以北,西固中路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

11.临洮街一小(临洮街二小):招收顶好商场以西,福利西路以南;寺儿沟以西,福利西路以北;西柳沟铁路道口以东,大坪山角以北,铁路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

12.桃园学区小学部:招收化工街以北,石岗以东,高压阀门厂以西,黄河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

13.实验学校:招收合水北路以东,西固中路以北(不含安厦家园),玉门街以西;玉门街(南北向)以东,牌坊路以西,铁路以北片区的适龄儿童。

14.二十一中小学部:招收牌坊路以东,铁路以北,陈官营桥以西片区的适龄儿童。

15.西固区兰化二小:招收铁路以北,西柳沟铁道口以东,康乐路以西,化工街以南片区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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