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流程
中小学是指小学教育与中学教育,这是一种合称。即包含义务教育。下面是为大家整理浦江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流程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浦江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流程
1、家长可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不会使用电脑及手机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以前往学区学校,在老师的现场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
2、公民同招的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都将在“阳光招生一号通”平台进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制定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审批,审核后,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招生计划、班级数、收费标准等。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3、符合浦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国家、省、市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发文明确、符合浦江公办学校入学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参加浦江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监护人)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调剂志愿。报名时均应由其父母(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陆“阳光招生一号通”管理系统,登记入学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平台不予登记。
拓展:浦江县中小学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1、户籍在6月10日至7月1日期间迁入学区且符合学区条件的,可以在7月2日到相应公办学校报名,学校审核后录取。
2、2020年、2021年新生招生,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前一年的7月1日前;2022年开始,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前一年的.5月31日前。
3、2020年新生招生,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7月2日及以后迁入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2021年开始,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5月31日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5、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也不能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建议家长在给子女选报民办学校时,应在充分了解学校办学、收费等情况后,慎重做出选择。
6、学生的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结果等都将在“阳光招生一号通”平台进行,6月17日学校审核后将会通过平台短信告知家长,家长也可在“阳光招生一号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7、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没有派中,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原学区学校报名,在原学区公办学校报名后,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
录取方法
1.城区学校:按“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额满为止。
(1)符合房户一致且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房户不一致但符合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前迁入学区的,或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浦江籍,其父母(监护人)在2016年7月1日前持有学区住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且缴纳养老保险达到一年以上条件的,按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房户一致但不动产权证不满1年的,或房户不一致(父母学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后迁入学区的;父母学区内有房产,但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在浦阳五小、大溪中小、浦江四中、浦江五中进行网上报名,按序录取。但浦阳五小、大溪中小、浦江四中、浦江五中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跨区报名。
2.农村学校
(1)户籍在本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迁入时间录取。
(2)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取得的先后顺序录取。
3.民办学校
(1)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学校,招生平台核验通过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有公证机构参加。若招生人数不足,进行补招的,补招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也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2)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含同一个投资主体在同一辖地内的非同一个法人单位的民办小学和初中)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小学报名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剩余学额面向辖地统一招录;其小学报名人数多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也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从2021年起,参加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在该校小学部就读年限不得少于3年。
(3)受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学区范围内的招生工作参照公办学校执行,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录取按本方案执行。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政府部门或功能区等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
(4)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生源和事先与当地政府有协议约定的民办学校承接生源等,在网上平台报名核验后,分类提前安排录取。民办学校的录取结果要及时公布,家长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已注册的学生。
(5)在民办学校已报名但未录取的儿童少年,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继续参加未招满的民办学校报名,也可以进入公办学校报名。民办学校补报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的,也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原学区公办学校报名后,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
4.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
招生方案须报审批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核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可进行体育或艺术的术科测试,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学区招收各类特长生。
录取规则
第一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浦江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浦江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动产权证或网签需在报名日之前取得)。
第三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截止到报名日前具有浦江县域内连续缴纳两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凭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浦江县域内截止到报名日前具有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就业经历的适龄儿童少年。
本文发布于:2022-12-15 07:22: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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