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涨工资最新消息
工资是国家以货币形式定期给予的一种劳动报酬,是物质、文化生活的主要来源,是生活待遇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涨工资最新消息,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事务厅(局)、财政厅(局),***生产建设兵团退役事务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遗属、病故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二、各地要按照《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提高在乡老复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8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2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60元;对***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
四、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2个省区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对***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
五、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590元。
本文发布于:2022-12-15 04:41: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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