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下面是精心整理的宿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出台背景(为什么要提高缴费标准)
根据***和省政府的决定,从今年4月11日开始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征缴,根据省税务局、财政厅、医保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皖税发〔2019〕29号文件规定:为确保缴费方式稳定,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征缴继续延用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代收等方式征收,其宣传组织发动、征缴方式等做法基本保持不变。
1、新的征缴标准250元是中央和省市文件确定的标准,我县执行的标准是执行上级要求。
2、个人缴费增加30元,国家补贴至少也要增加30元,预计人均筹资标准总额不会低于770元,其中国家补贴至少520元,因此城乡居民医保仍然是国家出大头,个人出小头。
3、个人缴费提高的必要性
①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政策待遇差距,因此年增加筹资标准将是一种常态。
②城乡居民医保需求的进一步释放,预期住院率将进一步上升。为保证城乡居民合理的就医需求,确保基金安全,需要提高筹资额度。
③高新诊疗技术、国家谈判药物的应用、城乡居民医保目录的扩面以及物价的上涨,将导致治疗费用上涨,为确保患者待遇不下降,需要进一步提高缴费额度。
二、起草过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局起草文件初稿后,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研讨会,讨论文件细节。会后,根据会议征求意见和反馈结果修改文件内容,经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件。
三、工作目标
1、为减少人力成本,防止讹错,各村可以继续采取过去的办法,从我局信息中心*2019年参保花名册,在此花名册的基础上进行加减。
2、上传花名册必须与收款收据一致,必须与入库金额一致,才能上传新农合信息中心。
3、各地上传的日期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25-31日为税务分局与财政所的对帐期, 12月31日为县医保局集中导入参保名册的时段,税务分局确认参保人数与入库金额一致,方可导入新农合信息系统,税务分局未确认的不导入新农合信息系统,因为入库金额与上传参保花名册不一致而影响2020年元月1日参保居民报销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四、主要内容(2020年报销方案有哪些特点)
1、医保药品目录扩容,城乡居民报销范围更广。《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即三保合一药品目录),药品目录2885个品种,西药甲类402个,中成药甲类192个。新目录较2018年新农合用药目录增加药品1589个,增幅达122.51%,过去大部分不能报销的药品基本上都纳入目录内。另外过去许多不能报销的治疗项目也纳入了报销范围,因此参保城乡居民受益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2、抗癌药通过谈判将进一步扩面,肿瘤等大病患者报销将更加受益。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在国家医保局将17种抗癌药通过谈判纳入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的基础上,从现有医保目录中再选择13种我省用量较大抗癌药通过省级带量采购大幅降低了价格,今后省市医保局将适时选择X种抗癌药通过带量采购降低药价,降低了价格,扩大了报销范围。
3、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大病患者家庭负担将进一步降低。2020年安庆市大病保险起付线将由2万元降至1.5万元,报销比例由40%-60%提高至60%-80%,封顶线由14万提高至最高30万元。
4、最高报销限额将进一步提高。参保城乡居民最高报销限额将由44万(基本医保30万+大病保险14万)提高至55万(基本医保25万+大病保险30万),封顶线净增11万元。
5、意外伤害报销政策将更加优惠。意外伤害(非他方责任)患者最高报销限额将由6万元提高至25万元,同时将享受大病保险报销。
6、省内就医报销政策将更加优惠。一是省内省级医院就医最高起付线由3000元降至2000元;二是市内三级医院起付线将由1500元降至700元,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5%。
7、乙类药品及相关耗材自付比例将进一步下降。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由30%下降至20%,高值耗材自付比例平均下降5个百分点。
8、实行严格的转诊制度。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方案基金支出明显增加,参保城乡居民受益水平大幅提升,尤其是大病患者受益明显,但新的报销方案明确了非常严格的分级诊疗要求。分级诊疗的要求是常住人口县外住院必须在县医院或中医院办理转诊手续(急诊除外),外出务工经商学习的必须在所在村卫生室、卫生院办理住院备案。未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的降低10%,2021年未办理转诊的不予报销。
9、新的方案出台了贫困人口就医负面清单。为了遏制贫困人口的过度医疗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安全,严防“悬崖效应”和“福利陷井”,新的`方案出台了贫困人口就医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一共有10个方面,10个方面基金不予报销,政府不予兜底,我局已将该负面清单印发至各医疗机构,同时制作了《致贫困人口的一封信》,并要求将该信发至每位贫困户扶贫包中,在此也请各地作进一步的宣传。
五、创新举措
根据***和省政府的决定,从今年4月11日开始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征缴,根据省税务局、财政厅、医保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皖税发〔2019〕29号文件规定:为确保缴费方式稳定,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征缴继续延用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代收等方式征收,其宣传组织发动、征缴方式等做法基本保持不变。因此虽然征缴体制作了改革,但征缴的程序方式基本没有变化,主要以下几个方面有部分变化。
一是征缴收据不一样。2020年医保费征缴全部使用省税务局印制的收据。收据的领用由各乡镇财政所与相对应的税务分局联系,领取并发放到村。
二是资金的管理有新要求。
第一,各乡镇财政所设立农村集体三资专户(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户),各村每日征缴的参保金要及时、足额存入专户。
第二,各乡镇财政所每月逢五之日向税务局申报入库(具体手续由财政所与税务分局对接)。
第三,年终参保居民信息导入需经税务分局确认参保金全部入库后方可导入系统享受2020年补偿。
三是新增人员按今年规定办。新生儿、退伍转业、刑满释放人员凭相关证明在县政务中心直接办理。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代缴名单先下发。为确保代缴人员应保尽保,为了便于税务部门与财政所核对入库资金数,我局将把五保、低保、贫困人口等代缴人员名单发给各个乡镇,请各乡镇将名单发至各村,以便县里与乡里对帐,乡里与村里对帐,如对名单有异议的请各地尽快与民政、扶贫、退役管理等部门联系。
本文发布于:2022-12-10 04:46: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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