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应缴纳残保金

更新时间:2022-12-09 17:44:00 阅读: 评论:0

企业如何计算缴纳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如何计算残保金缴纳残保金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企业如何计算残保金缴纳残保金

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依据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结论

因此,计算残保金不使用2015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2016年北京残保金政策解读:

1、谁要缴纳残保金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均应缴纳保障金。

2、向谁缴纳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地点相同。

3、申报缴纳时间

2016年的申报缴纳时间为8月9日至9月30日。

4、如何计算应交纳的残保金

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在职职工的计算

在职职工是指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5、申报及缴纳方式

(1)网上申报

(2)上门申报。

(3)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4)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其他税费的缴款方式一致。

6、选择上门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1)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2)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3)用人单位可以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gov自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7、减免缓缴政策

(一)2014年10月31日(含10月31日)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小型微型企业,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年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在次年的申报缴纳期内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用人单位申请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应当先行向地税登记地所在区的***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区***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持相关批复文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或缓缴手续。

拓展:企业残保金计算方法

一、征收标准

如果注册公司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数量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安排残疾人就业需要满足的条件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及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经鉴定符合***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二、举例计算

1、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地税登记日下一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5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如,某注册公司15年6月1日完成了地税的相关登记,并且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5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2、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就业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3、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15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并且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

延伸阅读:达日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笔残保金征收入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地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应收尽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规费征管力度,达日县地方税务局在年初就与残保部门、社保机构、财政局、政府多家部门进行了协商沟通。在残保金、社保费征期开始前几日,为确保规费收入的稳步征收入库,县地方税务局再一次与残保部门、社保部门、财政局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探讨组织规费收入工作方法、工作方式。7月6日在残保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县地方税务局成功征收本年度第一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9694.28元。

此次第一笔残保金的顺利征收入库,是各部门间协调配合的结果 ,这为县地方税务局规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也为后续规费征收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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