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电公司解绑合同范本(精选10篇)

更新时间:2023-02-01 11:45:37 阅读: 评论:0

售电公司解绑合同范本 第1篇

第六条售电公司注册条件。

(一)依照《^v^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资产要求。

1.资产总额不得低于2千万元人民币。

2.资产总额在2千万元至1亿元(不含)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3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1亿元至2亿元(不含)人民币的,可以从事年售电量不超过60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4.资产总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量。

(三)从业人员。售电公司应拥有10名及以上具有劳动关系的全职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应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风险管理、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电力、能源、经济、金融等行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拥有1名高级职称和3名中级职称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职称包括电力、经济、会计等相关专业。

(四)经营场所和技术支持系统。售电公司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及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的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参与电力批发市场的售电公司技术支持系统应能接入电力交易平台。

(五)信用要求。售电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做出信用承诺,确保诚实守信经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所属售电公司(含全资、控股或参股)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运营。上述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增项开展售电业务的,新开展的同一笔交易中不能同时作为买方和卖方。

售电公司解绑合同范本 第2篇

兜底售电的存在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

在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在2023年的新政出台之前,小用户的市场中也很少看到售电公司的身影。这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与小用户的交易成本大概率超过收益,售电公司无利可图甚至可能亏本;二是即便有微利,由于单位售电量收益的差距,售电公司也更倾向于寻觅大中用户;三是售电公司很难在市场上买到足够的电量,只能重点保障大中用户;四是市场规则对技术和资金薄弱的民营售电公司并不友好,民营售电公司无法开展差异化竞争。

缺少了售电公司的积极性,兜底售电和代理购电用户就很难走向市场,相应的,兜底售电和代理购电机制势必长期化。因此售电公司有理由抱怨,但整个市场也必须明白其背后存在的逻辑关联。

在明确兜底售电合理性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上文提及的购电权先后顺序的问题,是市场机制不足的一个重要方面。

所幸的是,我们暂时还没有看到有关兜底售电相关的明确文件,因此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改进的可能性。

现货:独立售电出路?

从其他省份的经验来看,中长期市场中的独立售电公司势必会经历大规模的洗牌。这与发电市场力无关,而是由市场本质决定的。

从电改的宏观角度来看,独立售电公司能够大范围出现,得益于电力市场供大于求所产生的红利。在电力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之后,独立售电公司的立身之本可谓是雪崩般的丧失,急需要找到新的利润点。

在电力市场中,“售电公司”这一概念的主要任务应该是在用户与批发市场之间,即承担了批发市场中的风险,又能够利用技术代差和信息不对称实现压力。

而中长期市场中,电力的时间属性被极大地削弱了,导致用电量小、用能不稳定的中小用户被“抛弃”。

所谓发售一体或者发电集团的强大市场里,其实也更多建立在缺乏时间尺度的中长期市场里。在现货市场条件下,发电市场力无疑会被极大削弱,发售一体的优势也会极大缩小。

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证明电力市场需要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一系列市场的结合,才足以称得上成熟。

对于独立售电公司来说,除了在既定政策下努力开拓市场,也必须开始积累技术实力,迎接现货市场的到来。

在现货条件下,发电侧市场力会被极大削弱,同时海量中小用户的缺点缩小,优势放大。在技术实力和风控管理的作用下,独立售电公司可以赢得更多市场空间。

改革的趋势不可阻挡,改革的道路十分明确。如果不提前做好技术积累,即便不是“赚快钱”的售电公司,也必然会在下一轮淘汰赛中出局。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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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公司解绑合同范本 第3篇

浙江电力零售市场的套餐种类并不新鲜,分为固定价格套餐、比例分成套餐、市场价格联动套餐。

“但是比例分成套餐和市场价格联动套餐都和月度交易挂钩,这对民营售电公司不利。”浙江省内一家售电公司负责人说,“此前基准价大多会以售电公司的购电成本为参考。现在则是月度协商、竞价和挂牌的加权平均价格为基准。”

民营售电公司认为,在目前电力市场供需关系偏紧的背景下,月度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极大。“从过去一段时间的实际结果来看,民营售电公司的购电成本很难控制在月度均价及以下的价格。”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浙江省内售电公司都选择了固定电价的套餐。“这是最大限度上规避风险的无奈选择。”

民营售电公司(或者说独立售电)缺乏发电资源,导致其在市场中受到限制,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

让我们还是以浙江为例,据《能源》杂志了解,浙江省内发电企业将批发市场价格分为了4个档次。第一档是留给自己集团内售电公司的价格,第二档价格提供给省内缺乏火电或者火电装机不足的央企发电集团售电公司,第三档位价格是35Kv以上用户,最后一档价格就留给了独立售电公司。

2023年浙江电力市场部分价格

(单位:元/千瓦时)

“如果你只能拿到最后一档的价格,基本没得赚。”一家浙江省售电公司人士说。

而发售一体的企业在当下的市场条件下,赚钱并不算困难。《能源》杂志获得了一份浙江省内发电企业的零售电价报价。35KV以下的用户,一口价为元/千瓦时,分时电价为尖峰电价元/千瓦时、高峰电价元/千瓦时、低谷电价元/千瓦时。35KV以上的用户,其峰谷价格也保持了这一水平。

“发电企业可以赚尖峰、高峰电价,在低谷电价赔钱。即便是支付了偏差费用,发售一体甚至可以实现元/千瓦时的利润空间。”浙江省内知情人士透露。

售电公司解绑合同范本 第4篇

第二十一条售电公司享有以下权利:

(一)可以采取多种方式通过电力市场购售电,可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开展双边协商交易或集中交易。

(二)多个售电公司可以在同一配电区域内售电。同一售电公司可在多个配电区域内售电。

(三)可向用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合理用能咨询和用电设备运行维护等增值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四)可根据用户授权掌握历史用电信息,在电力交易平台进行数据查询和下载。

(五)售电公司可自主选择各级电力交易机构进行跨省跨区购电和省内购电。

第二十二条售电公司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漏用户信息。

(二)遵守电力市场交易规则。

(三)与用户签订合同,提供优质专业的售电服务,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售电公司解绑合同范本 第5篇

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争议用户”,即同时与2家或2家以上的售电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的用户数量也是直线上升。这里面原因很多,有的因为用户对政策的不理解,认为多找几家售电公司比较好,进市场的可能性更大(嘿,猜猜也很无语)。有的是因为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注意合同周期,一签签了3-10年的长约,想改的时候已经晚了........

这个问题其实前几年也都有,前几年大多会给用户多一次选择的机会,但是2021年的争议处理方案,暂时还没有公布。于是,猜猜利用休息日,给其他省份的朋友同学打了一圈电话,调研调研其他省份,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当然因为并非官方调研,调研范围也受限于猜猜的朋友圈内容也都是猜猜转述,难免有错漏或者误解。如果有说的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其他几个省份的争议问题,似乎没有我们这里这么严重,当然也可能是调研范围过小导致的。另外,我省用户规模也是远超其他省份,这些客观上都会有影响。但是其他省份的一些做法,猜猜觉得还是有借鉴意义的。(省份排名就是猜猜打电话的顺序,不分先后哈~)

首先,对于购售电合同争议,处理方式都是自行协商,有话好好说。因为交易中心只是作为电力交易的平台,有义务和权利审核合同及相关材料的有效性。但是如何判定争议用户,根据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编制的《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中描述,只有找仲裁机构或法院来判决。(考虑到我省绝大部分购售电合同都采用此示范文本为基础,相信这一部分内容都是相同或相似的)

对于双签或多签的孰是孰非,猜猜觉得没有必要再深究了,除非是能证明合同造假,不然都是有正式签章的,白纸黑字的,都应该说是有效的。重点还是来说说,有啥方法可以避免,或者解决这个争议问题。

售电公司解绑合同范本 第6篇

以四川、安徽市场为例,每年的合同范本都会根据当年的市场规则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交易中心只认可最新版的合同(如修改较少,则也会认可上一年,具体视当年通知为准,大体是一年一更新),且执行周期都只有一年。

这个方法,可以说对于合同履约执行上,是最没有风险的,大家合同范本都是基本相同的,而且每年修改的。不会出现因为规则改变,而导致长期合同无法执行的违约风险。

但是同样的问题,10万+家用户,每年要跑一边,这酸爽.......很可能造成部分小微企业无人问津的情况发生。

以猜猜的观点来看,不妨将方法三与方法二结合。当交易规则出现重大变化时,不妨同步发布一款新版合同,明确针对规则变化,合同要如何变化,既可以免去各市场主体的迷茫,也可以确保规则变化能够完好实施下去。毕竟我省的范本合同是在2017年发布的,与目前的市场规则也有很多的不适用了。

但是前提,因为考虑到我省用户规模,必须要留给大家足够的时间(猜猜朋友也吐槽,其他省份的交易规则和新合同范本也经常姗姗来迟,弄得后面大家手忙脚乱),所以就算真的要改版也建议在上一年年末,或新一年年初就公布。

但改版后,也未必就不会有双签的麻烦(当然相信这么多年的市场熏陶,大部分拥有了重来一次机会的用户,不会再那么随意的签署合同了),那时就采用方法二,让相关方的协商结果,有一个明确的,固化下来的成果。而不是每年都要重来一次。

以上就是猜猜今天的劳动成果了,不知道各位看官觉得如何。但是猜猜相信,咱们省里绝大多数市场主体,都是希望这个市场能够长久存在下去的,所以有话好好说这个原则,肯定大家都会认可。做生意嘛,不就是你让一步,我让一步嘛。

售电公司解绑合同范本 第7篇

相关市场主体:

电力用户注册、入市

零售绑定关系解除

1.考虑交易安排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此次零售绑定关系解除时间为2022年9月1日0时至5日12时,请相关市场主体按时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交解绑申请,并同步提供《零售绑定关系解除确认书》(模板请登录交易平台查看)扫描件。

2.《零售绑定关系解除确认书》应严格按照模板提供,相应内容应准确无误。请相关市场主体签订解绑确认书时,仔细核对填写内容是否与交易平台信息一致,若因填写内容有误造成不能解绑的,后果由相关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3.请相关市场主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解绑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零售绑定关系确立

此次零售绑定关系申请时间为9月5日12时至15日24时,且仅能提交10月开始的绑定关系。请相关市场主体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绑定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关键事项提示

考虑四季度及10月月度交易安排,交易中心特此提示:

1.拟参与四季度交易的市场主体,请最晚于7日24时完成入市确认及绑定关系申请。2.拟参与10月月度交易的市场主体,请最晚于13日24时完成入市确认及绑定关系申请。3.为保证广大市场主体顺利参与各类交易,请尽量提前完成入市确认及绑定关系申请工作。

其他事项

1.相关操作方法详见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交易平台首页→信息披露→标准规范→市场主体注册流程)。

2.请参与电力市场的电力用户,从自身利益出发,妥善保管好本企业的账号、密码,切勿将本企业账户、密码转交他人使用。

3.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直购电交易组织方案的通知》(晋能源电力发〔2021〕601号)有关规定,绑定关系有效期不少于1个月,不超过3年。

售电公司解绑合同范本 第8篇

第二十三条售电公司应持续满足注册条件。

第二十五条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在电力交易平台建立零售服务关系。经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双方协商一致,在确立绑定关系期限内,任何一方均可在电力交易平台中发起零售服务关系确立,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电力交易平台中确认。

第二十六条电力用户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确立零售服务关系,双方在电力交易平台绑定确认后,电力交易中心不再受理新的绑定申请,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通过该售电公司购买。

第二十八条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应按照电力交易中心提供的合同范本格式,以月为最小单位签订合同,电力交易中心应为市场主体提供线上协商、电子签约等更加灵活快捷的合同签订服务。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力用户企业名称、电压等级、户号、合同期限、电量及分月计划、费用结算、违约责任、电力用户偏差电量处理方式等内容。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应考虑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和阻塞费用等费用,相关盈亏由售电公司承担。

第二十九条经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双方协商,双方提前终止代理关系时,需由零售用户方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解除绑定关系申请,提供双方签字盖章证明材料,并明确未完成电量等的处置事宜。电力交易中心收到解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双方后续未尽事宜已妥善处置后,为其办理绑定关系解除。

第三十一条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或)零售市场交易前,应通过以下额度的最大值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1.过去12个月参与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按标准不低于分/千瓦时;2.过去2个月内参与批发、零售两个市场交易电量的大值,按标准不低于5分/千瓦时。

售电公司实际提交的履约保函、保险额度须满足当年剩余月份(或次年全年)运营履约额度,最高不高于分/千瓦时标准,由电力交易中心根据运营需要提出。对于新准入售电公司,首次提交不少于200万元的履约保函或保险。

现货市场开展后,省发展改革委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适当提高标准,具体标准另行确定。

售电公司解绑合同范本 第9篇

第四十八条国家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组织省发展改革委授权电力交易中心、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展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工作。售电公司信用评价工作不得向售电主体收取费用。

第五十条建立电力交易中心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双向共享。

第五十一条售电公司未按要求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的,电力交易中心应立即通知售电公司限期整改,售电公司限期整改期间,暂停其交易资格。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经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后予以强制退出,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五十二条省发展改革委、华北能源^v^根据职责对售电公司进行监管。省发展改革委对售电公司与售电公司、电力用户间发生的违反交易规则和失信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记入信用记录,情节特别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对其违法失信行为予以公开。华北能源^v^对售电公司执行交易规则、参与批发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售电公司解绑合同范本 第10篇

第九条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售电公司注册服务,其他单位与个人不得直接办理售电公司注册业务或干预电力交易中心正常办理售电公司注册业务。符合注册条件的售电公司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电力交易中心办理注册,获得交易资格,无需重复注册。已完成注册售电公司按相关交易规则公平参与交易。

电力交易中心按照“一地注册,信息共享”原则,统一售电公司注册服务流程、服务规范、要件清单、审验标准等,明确受理期限、接待日、公示日。

其他地区向河北省推送的售电公司,应当在河北省(在冀北区域开展售电业务的包括北京市)内具备相应的经营场所,平等参与当地电力市场化交易。

第十条售电公司办理注册时,应按固定格式签署信用承诺书(见附件),并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向电力交易中心提交以下资料:工商注册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产和从业人员信息、开户信息、营业执照、资产证明、经营场所和技术支持系统证明、售电公司章程、同意公示信息声明等材料。

提交资料的具体要求为: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具备电力销售、售电或电力供应等业务事项。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在空白处注明“仅供交易平台注册用”。

(三)资产证明材料。包括:具备资质、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本售电公司近3个月内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近1年的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实收资本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满6个月的售电公司,需提供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以后到申请市场注册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银行流水,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实收资本证明。

(四)从业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能够证明售电公司全职在职员工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职称证书。从业人员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售电公司重复任职。

(五)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商业地产的产权证明或1年及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经营场所照片等。

(六)售电公司技术支持系统证明材料。对于购买或租赁平台的需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平台功能截图及软件著作权证书。接入电力交易平台的售电公司技术支持系统,需提供安全等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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