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事前预防”优于“事后补救”之考虑,2017版FIDIC银皮书增加了预警机制。通用条款第条规定,若已经知道发生了或者预计可能发生下列事件的,包括(1)对承包商人员的工作造成不利影响,(2)对完成的工程的性能造成不利影响,(3)可能增加合同价格和/或(4)可能延误工期的,承包商或业主应提前通知另一方相关事件。业主可以按照变更条款的规定,要求承包商提交一份避免或者降低该等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的建议书。如果业主同意承包商提交的建议书,业主应依据合同指示变更。即便业主不同意该建议书,如果承包商因提交该建议书而产生费用的,承包商有权要求业主支付相应费用。显然,预警机制的引入不仅有助于提前发现不测事件,而且有助于合同双方预判该等事件是否会对项目产生不利影响并协商采取相应措施,最终达到控制风险并避免或减少合同双方之间索赔事项的目的。
最新项目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2篇2017版FIDIC银皮书将“争端裁定委员会(Dispute Adjudication Board)”变更为“争端避免/裁定委员会(Dispute Avoidance/Adjudication Board)”,其目的是期望争端避免/裁定委员会能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帮助协调化解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可能产生的分歧,以避免进行仲裁裁决。
99版银皮书规定争端裁定委员会是在出现争议、且一方提出将争议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后28天内组成。但在2017版FIDIC银皮书模式下,业主和承包商原则上应在合同签署日后28天内共同任命争端避免/裁定委员会成员并组成争端避免/裁定委员会。争端避免/裁定委员会成员可以依据双方请求参与项目会议、实地考察现场、跟踪了解项目详情,对业主和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或分歧进行非正式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
尽管争端避免/裁定委员会应尽力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但无论争端避免/裁定委员会是否履行该职责,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包括对业主代表决定不满的意见通知,书面提交给争端避免/裁定委员会进行裁定。如果双方在收到争端避免/裁定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后28天内没有发出不满通知的,该决定应为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对争议进行仲裁,除非在规定的期限内已就该决定发出不满通知。因此,争端避免/裁定委员会机制及对业主代表公正决定的要求既有助于避免一方突然提起仲裁程序,同时也促使双方在决定提交仲裁之前能够对仲裁结果做出合理的预判。
最新项目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3篇相较于99版银皮书,2017版FIDIC银皮书在索赔事项中增加了一项,即一方认为其有权获得除额外款项和/或工期延长以外的其他权利或者救济。如果另一方不同意该等权利或救济请求的,双方应按照索赔程序提交业主代表,并由业主代表按照商定或决定条款公正处理。
承包商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可能引起额外款项或工期延长索赔事件后28天内向业主发出索赔通知。承包商还应保存并提供支持索赔的同期记录。此外,承包商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引起索赔事件后84天内提交充分详细的索赔报告,包括索赔事件的详细描述、索赔依据、索赔的工期和/或款额。如果索赔事件是持续性的,该索赔报告应被视为是临时性的,承包商应按月向业主提交进一步的临时索赔报告;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99版银皮书对承包商提交索赔通知的时效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凡是超过时效要求的,则承包商丧失索赔权。然而,2017版FIDIC银皮书增加了有关初始响应的规定。如果业主认为承包商未能在28天期限内发出索赔通知的,则业主应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4天内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如果业主在14天内未发出该等通知的,则索赔通知应被视为有效通知。即使业主在14天发出逾期索赔通知的,如果承包商认为有理由迟交索赔通知的,承包商可以在提交完全详细的索赔时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迟交索赔通知的合理性,以便于业主代表按照商定或决定条款对索赔请求做出决定。
最新项目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4篇第七条工程款交付方式
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元。
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元。
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 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元违约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
最新项目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5篇根据《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条、第条和第条的规定,发包人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并在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时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我国国内的工程项目中,施工道路是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的必要因素,也是发包人可以合法签发开工通知的前提条件之一。
然而,FIDIC银皮书却将进场道路的风险分配给了承包商。2017版FIDIC银皮书通用条款第条规定,承包商应为其所需要的专用和/或临时道路包括进场道路的通行权承担全部费用和开支,且还应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为工程目的可能需要的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但相较于99版银皮书,2017版FIDIC银皮书之通用条款第条将承包商对通路适宜性和可用性感到满意的时间限定为基准日期(即递交投标书截止前28天的日期)。因此,承包商可以在基准日期前对场内外施工道路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提交投标报价时将因不适宜或不可用的道路而可能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风险包含至投标报价中。同时,在基准日期之后,由于主业或者第三方原因导致进场道路不适宜或不可用时,承包商也有权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最新项目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6篇FIDIC银皮书的本质是追求工程价款和工期具有最大程度确定性的合同格式。其通用条款第条规定,承包商应被认为已确信合同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且除非另有规定,合同价格应视为包括承包商根据合同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实施工程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第条继续规定,(1)承包商应被认为已取得了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2)通过签署合同,承包商接受对预见到的为顺利完成工程的所有困难和费用的全部职责,以及(3)合同价格对任何未预见到的困难和费用不应考虑予以调整。为此,FIDIC银皮书的序言部分特别指出,如果投标人没有足够时间或资料,以仔细研究和核查业主要求或进行风险评估和估算,或者建设内容涉及相当数量的地下工程或投标人未能调查的工程的,则不应适用FIDIC银皮书。
最新项目设计咨询合同范本 第7篇[1] FIDIC是由比利时、法国和瑞士的咨询工程师协会于1913年成立的,旨在通过编制标准文件、召开研讨会、传递工程信息等方式推动全球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目前,已有全球各地60多个国家的成员协会加入FIDIC。中国工程咨询协议是于1996年加入FIDIC。
[2] 赵珊珊、张水波、阿加克布、张启航,FIDIC2017版与1999版设计-采购-施工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比较分析,载于《国际经济合作》期刊(2018年第5期)。
[3] 张然、丁留涛、张仁东,新版FIDIC银皮书合同条件下的工程总承包风险研究,载于《建筑经济》期刊(2018年8月,第41卷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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