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总结(必备11篇)

更新时间:2023-01-31 20:14:56 阅读: 评论:0

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总结 第1篇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培养和造就适应计量测试技术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不断提高上海计量测试技术的综合能力,经国家人事部批准[国人部发[2006]53号文件],建立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二条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与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的单位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按照依托项目、联合招收、优势互补、保证质量的原则,开展博士后的选拔培养工作。

第三条 根据人事部全国博士后领导小组人发[2001]136号《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组 织 机 构

第四条 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成立工作站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科技委、科研处、人事处和涉及研究项目所、中心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博士后工作站工作;审定工作站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审定博士后进站人选及博士后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等各项考核结果;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院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博管办设在人事教育处,成员由科技委、科研处、院办公室、财务处、条件处等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博管办的主要职责是: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领导小组决议;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拟定和完善工作站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院有关专业机构和职能部门,切实保证博士后科研和生活条件落到实处。

第三章 博士后科研项目的确立

第九条 博管办根据院发展的需要组织制定博士后研究方向,并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审批表》,报领导小组审定立项。第十条 博管办将《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审批表》报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并根据研究项目的专业方向提出指导专家人选。

第四章 博士后招收与进站

第十一条 博管办根据每年确立的研究课题,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第十二条 博士后招收条件:

(一)在国内外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者;

(二)年龄40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

(四)具有与研究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

(五)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六)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凡符合博士后招收条件者,有意来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向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递交有关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 申请进站的人员须由两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第十五条 工作站按“公开透明、严格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和流动站共同协商确定招收博士后的人选,组织专家对申请进站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由领导小组审定进站博士后人选,报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备案。第十六条 博士后在进工作站前,院、流动站单位、博士后三方共同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三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博士后进工作站时需与院再签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博士后进工作站时,领导小组聘请专家成立专家小组,指导课题研究;并根据需要,由研究项目所在的所、中心配备相应的科研人员。

第五章 博士后的管理 第十九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应遵守工作站管理规定和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享受规定的待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条 博士后进站工作时间一般为二年,期间主要在工作站单位工作;因课题需要,经博管办同意,可有部分时间在流动站单位工作,每年度一般不超过两个月。博士后在工作站单位工作期间的管理由工作站负责,在流动站单位工作期间的管理由流动站负责。第二十一条 工作站对博士后在站工作情况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包括进站三个月内的开题报告、进站一年左右的中期报告和出站考核三项内容。考核工作由博管办负责组织安排,博管办建立由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和流动站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方式。考核结果反馈流动站单位,存入博士后个人档案。第二十二条 为了保证科研工作时间,博士后在站期间,原则上不得申请出国,如确需出国参加学术会议或短期交流的,必须经过工作站和流动站单位共同审核批准,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逾期不归的,报经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批准,按自动离站处理。

第二十三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违反院有关规章制度或因个人原因给院造成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等),应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博士后因研究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期限的,经工作站与流动站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五条 提前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且成果突出的博士后,经领导小组审定,由工作站和流动站单位联名报请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批准后,可提前出站。但在站总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

第二十六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退站。

(一)开题报告或中期考核或出站考核不合格的;

(二)受到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三)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

(四)因病累计请假半年以上的;

(五)因其他情况不适合继续做博士后的。

第二十七条 经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批准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从批准之日的第二个月起不再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并终止其研究工作和各项经费的支付。

第六章 经费和待遇

第二十八条 院设立专项博士后日常经费,日常经费分日常生活经费和科研经费两部分。博管办每年提出博士后日常经费预算,经领导小组审核,上报院批准后执行,其中3%的经费用于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由博管办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 博士后日常生活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的生活费用(包括工资、住房等)及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三十条 博士后科研经费的管理参照《院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博士后日常经费的使用要严格遵照国家规定,由院统一管理,单独立帐,专款专用。

第三十二条 博士后的工资福利待遇,采取年薪工资等双方协商约定的形式(含除住房补贴外的各类福利补贴)。工资按比例分每月和考核工资两部分发放,其中考核工资分别按开题报告、中期、出站三次考核的结果予以发放。博士后延长工作期间,按约定年薪的60%标准计发。

第三十三条 博士后的住房按国家、本市有关规定执行。采取由院给予住房补贴或提供住房的形式。

第三十四条 博士后人事关系由流动站单位管理,户口可落在工作站单位所在地。第三十五条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定,由流动站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博士后工作期满管理

第三十六条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满后,应完成进站时双方签订工作协议中所约定的工作任务,提供书面工作报告和科研成果,由工作站组织专家对其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以及研究成果进行评议考核,合格者准予出站的,报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发博士后证书;经考核不合格者作退站处理。

第三十七条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工作站和流动站单位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出站等相关手续。博士后的就业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对博士后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均达到良好以上的,博管办将优先列入院人才引进对象,按院有关规定推荐合适的工作岗位。第三十八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成果归属计量院,并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办理手续。博士后不得将此研究成果泄密或转让他方。如有违约,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予以追究。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博管办根据本办法精神另行制定《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博士后在站管理细则》和《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管理细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办公室解释。

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总结 第2篇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招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

第二条 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 联合招收双方在相互支持配合的基础上,共同做好招收工作,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后续培养质量和研究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 管理组织

第四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小组”)主持,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中心作为博士后工作站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博士后管理小组有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产品开发中心、人力资源部、总工办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四章 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

第五条 根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拟定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并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审定立项。

第六条 根据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报博士后行政主管部门核批后实施。

第五章 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与进站

第七条 博士后申请资格:

1、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企业制度;

2、近两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总结 第3篇

管理资源吧( ,提供海量管理资料免费下载!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拟制:技术管理部 审核: 批准: 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 况, 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 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 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提高公司的整体科 研实力, 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 简称“工作站” ,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第三条 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 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 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 (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 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 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 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 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 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 度博士后工作和预 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 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 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 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 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 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 作。

第四条 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第五条 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 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 40周岁以下者, 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 “博 士后”。

第六条 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 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 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 推荐信。第七条 招收专业及人数

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总结 第4篇

博士后工作站欢迎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同仁: 大家,上午好!

非常感谢各位领导、专家能够在百忙之中出席今天的博士后项目开题报告会,这充分体现了大家对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公司再次向大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公司非常重视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升,长期坚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前面xx总经理已经详细说明了公司的技术现状,目前公司的研发实力在国内处于领先的水平,具有自主创新的优势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规模、品牌、成本优势明显,在全球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但与世界上的行业标杆企业相比在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方面还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司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匮乏,技术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高端产品、差异化产品比重亟需提升,因此“十三五”期间,公司将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寻求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机会,共同开展技术创新。

未来,公司将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为每一位进站的博士后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提供最大的支持和帮助。此次,希望能够以公司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契机,建立与宁波材料所长期稳定友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进一步挖掘合作潜力,加大合作力度,拓宽合作领域,紧密结合公司“十三五”技术创新规划,以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为主要研究开发方向,以顾客为依托、市场为导向,重点开发高品质、高性能、差别化的高附加值新产品,希望通过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切实解决公司产品某些方面的性能不足,稳定产品品质,提高产品质量,同时也希望通过博士后项目以点带面地推动公司技术研发实力的提升,希望博士后工作站能够在公司内部定期举行技术交流活动,加强博士后与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的技术、学术交流,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和探索的研发激情,为技术人员提供更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带动公司的技术研发人员进行科技创新,使博士后研究成果为更多技术人员所掌握,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把公司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成为高水平的工作站。公司真诚期待与宁波材料所能够通过博士后联合培养平台更好的实现科研资源共享、校企合作、高端人才培养,使博士后管理工作高效、高质量的持续发展下去,成为公司引进和留住优秀高层次人才的新平台,进一步推动了公司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了公司整体技术创新能力。

最后希望XX市、XX市的各位领导能够为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关心,相信在XX市^v^、XX市人社局各位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XXX院校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公司的博士后工作站将充分发挥效能,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为公司的发展以及XX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在此,我代表公司再次对各级主管部门以及XX院校对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总结 第5篇

尊敬的博士后流动站领导:

您好!在百忙之中打扰,深表歉意。

我站(******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要研究领域为石油化工,今年初步计划招聘石油、化工类博士后2-3名。现与贵单位联系,请贵单位能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

一、请将我站的情况在贵单位给予宣传;

二、贵单位博士后流动站若有出站的博士,或贵单位毕业的博士,可介绍他们与我站进行联系;

三、可根据贵单位与我站各自学科专业和工作特点,建立长期或单项的合作关系,共同进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管理工作。

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聘简章

一、******公司简介

******公司是一个炼油、化工、化纤一体化,热电、储运、工程建设、科研开发等配套完善,工艺先进、产品多样的国有特大型石油化工生产企业,是我国最大的高硫原油加工、乙烯、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和烧碱生产基地之一。

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南部,北靠著名的古代齐国都城临淄,西临山东省的重要工业城市—淄博市的市府所在地张店区,东部与著名的风筝城—潍坊市接壤。西距山东省会济南120公里,东距滨海城市青岛270公里,北距胜利油田90公里。公司北临济青高速公路,胶济铁路、309国道东西向横穿公司地区,交通十分便捷。公司总占地约1996公顷,石化地区范围110平方公里。

公司始建于1966年,在近40年的建设发展过程中,相继建设了炼油、化肥、橡胶和乙烯为龙头的合成树脂、氯碱、化工、热电等生产装置。上世纪80年代以来,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实施了炼油、氯碱、乙烯等一系列重大技术改造;90年代,兼并了淄博化纤总厂和淄博石油化工厂,2004年又完成了72万吨乙烯改造,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创新提高。

目前拥有大型石油化工生产和辅助装置96套,年原油加工能力1050万吨、乙烯生产能力72万吨,合成树脂110万吨、烧碱45万吨、合成橡胶17万吨、苯乙烯20万吨、甲醇10万吨、丁辛醇万吨、腈纶6万吨、发电27亿度。

公司生产汽油、煤油、柴油、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合成橡胶等各种牌号的石油化工产品120多种,主要产品畅销全国,部分产品出口日本、美国、中东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年销售收入达400多亿元,截止2004年底,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834亿元,上交利税371亿元。

1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自1996年到2004年底,累计完成科研课题950项,成果鉴定169项,获得专利授权93项,16项科技成果获国家级奖励。自主开发的硫磺回收技术及催化剂、炼厂气等温绝热加氢技术、轻烃醚化技术等填补了国内空白。

立足长远目标,******公司正按照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围绕做强做大主业,加快企业改革、改制、改造和发展步伐,“十五”末和“十一五”期间,将组织实施“加工600万吨胜利高硫高酸原油改造”、“资源优化”、“芳烃改造”和“乙烯三轮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实现企业健康、持续、有效、快速发展!

二、******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简介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立于2002年11月,是经^v^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于1996年成立了国家级技术中心,目前技术中心拥有14个单位,其中公司研究院、树脂研究所为专业科研机构,拥有雄厚的科研装备和人员。公司与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等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主要依托公司研究院、树脂研究所等进行具体的运作和实施。

研究院主要从事石油加工、化肥和石油化工催化剂、有机化工和精细化工、高分子合成、化学工程和环境保护等研究开发工作。自建院以来,立足齐鲁,面向全国,已形成了从情报调研、试验室研究、中间试验、工程控制到工业化装置基础设计比较齐全的科研开发队伍。现有职工600余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3人,高级工程师57人,博士1人,硕士24人,是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齐鲁分公司所属大型石油化工科研单位。下设6个研究所、3个中心、1个工程技术发展部;承办国内第一家由国有大企业创办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山东省石油化工生产力促进中心,设有中石化大氮肥情报中心站、制氢技术联络站、2 MTBE技术协作组、硫磺回收技术协作组;主办面向全国发行的《大氮肥》和《齐鲁石油化工》两种专业性刊物。2003年与山东理工大学等五家科研单位联合成立了“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院”。自建院以来共取得各类科研成果681项,获国家级奖励9项,省部级奖励117项,申请专利142项(其中国外4项),获专利授权66项(其中国外2项)。形成了轻烃醚化技术、烃类水蒸汽转化制氢催化剂生产技术、一氧化碳耐硫变换催化剂生产技术、硫磺回收催化剂生产技术、烃类水蒸汽转化制氢及制取合成气技术等6大核心业务与特色技术。有100余项次成果在国内20个省、市、自治区的100多家单位推广应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树脂研究所是从事合成树脂加工应用研究的专业化企业研究单位,下设“科研开发中心”和“生产经营中心”。科研开发中心设有科研开发部、PE研究室、PP研究室、PVC研究室、信息情报室和检验测试中心,以公司树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高端市场占有率和市场满意度为目的,搞好科研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部分国家级或总公司的重点科研课题;生产经营中心设有生产管理部、市场开发部、中试基地和专用料基地,承担科研开发成果的中试放大和市场孵化任务,同时生产多种高附加值的特种专用料产品推向市场。全所现有员工190余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3人,高级工程师25人,博士1人,硕士10人。建所十年来,已累计完成国家级课题10项,省部级课题15项,公司级课题42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3项,授权专利11项。其中“一种包覆管用PE组合物及其制备工艺”专利,2000年被列入国家知识^v^“专利产业化示范工程”; 所承担的“八五” 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包覆管用HDPE黑色专用料”和 “单层HDPE汽车油箱专用料”均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证书,其中“包覆管用HDPE黑色专用料”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999年被国家^v^、国家石油化学工业局、国家轻工业局、国家建筑材 3 料工业局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联合授予“全国化学建材工作先进集体”。“包覆管用HDPE黑色专用料”已在国家重点工程“陕-京”、“涩-宁-兰”、“兰-成-渝”、“花-格”等天然气、输油管道工程中广泛应用,已批量出口中东地区,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能为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和必要生活条件。******公司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协议工资制,鼓励博士后多出科研成果。同时,给博士后提供二室一厅以上住房,配备必需的家庭用品(包括电话、电脑)。协助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配偶、子女随其流动等问题。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强化管理,突出服务。努力为博士后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协调博士后开展技术交流和学术活动,为博士后参加外部学术活动、技术交流及发表论文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发挥博士后的技术优势,组织参与石化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与培训。为使博士后集中精力从事研究工作,从细微处入手,关心帮助解决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从政策和物质上为博士后提供成才的条件,以良好的环境氛围,吸引众多的博士进站工作。公司建有一套完善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包括进站审查、课题评审与评估、经费使用、薪酬及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制度。

实施科技领先战略,提高科技创新是******公司所追求的目标,也是谋求发展,打造核心竞争能力的需要。通过博士后工作制度,旨在建立起吸引人才和高新技术的纽带和桥梁,创造环境,为国家培养人才提供实践的空间,促进“产学研”的真正结合。

******公司热忱欢迎博士毕业生来公司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施展才华,为生产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做出贡献,创出一番事业。

三、******公司博士后招聘条件

(一)在国内外已经获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

(二)年龄在40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

(四)所学专业、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适合石油化工博士后课题研究需要,并能够集中精力在公司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公司博士后在站待遇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执行协议工资制,在齐鲁公司工作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和公司在职职工的待遇外,每月增发一定数额的博士后津贴。博士后研究人员被批准进站后,公司支付其2万元安家费。

(二)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一套二室一厅以上的住房,并配备必备的家俱及生活用品等。

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总结 第6篇

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博士后工作站

管理实施细则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又称“深港产学研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经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管会)批准,按国家规定设立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组织。

2、基地实验室及企业分站根据自身经费等情况,结合各单位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基地博士后工作领导办公室研究确定,每年度博士后名额直接下拨到各所在单位。

3、博士后名额优先向基础研究领域、急需扶持发展的学科倾斜,并重点支持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且科研经费充足的课题组。凡不具备科研条件或无科研经费的单位均不得招收博士后。

第二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

1、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获得博士学位,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

2、博士后系国家正式职工,为基地不入编的定期聘任的正式人员,享受在职人员的同等待遇,其行政、工资、组织等关系均按规定接受基地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 博士后申请资格

1、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者,均可申请做博士后。

2、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四条 博士后的选拔

1、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保证质量的选拔原则。

2、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者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确定本年度拟招收的博士后候选人。

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博士后工作站

管理实施细则

2、被录用者应按时进站。逾期不报到者,以自动放弃处理,不予保留资格。

第七条 博士后工作期限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按时出站。

2、如科研工作需要,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落实住房和日常经费后,由博士后办公室审批是否延期。但在站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期满出站。

3、一般不受理提前出站申请。

第八条 博士后考核工作

1、博士后在站研究课题应与所在单位科研工作紧密联系,与课题组承担的重大项目相结合。同时亦可自拟课题,鼓励博士后在良好的学术环境中,在公平竞争的气氛下独立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

2、进站满一年时,基地博士后工作领导办公室邀请5名以上专家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填写《深港产学研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其中获得优、良者享受全额岗位津贴,结果为合格者岗位津贴减半,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以退站处理。

3、进站第23个月末,博士后应提交研究工作书面报告。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登记表”,基地博士后工作领导办公室邀请5名以上专家对博士后出站报告进行评审,并检查验收其成果是否达到“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岗位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同时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敬业精神、科研能力、完成科研工作等情况作全面评定。评审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者,按退站处理,不发博士后证书。

4、博士后在站期间完成的科研工作、科研成果等属基地及所在研究单位所有。

5、在站期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退站处理:

①违反学术纪律;

②伪造出具假证明或受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 ③因病连续请假3个月或无故旷工15天以上; ④出国参加会议等逾期不归; ⑤中期考核不合格;

⑥不能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任务,以及出站科研工作评审不合格; ⑦在站工作期满,未经同意仍滞留不办手续;

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博士后工作站

管理实施细则

4、出站后拟出国者,进站第21个月前邀请信已到,按自费出国办理有关手续,离校时人事档案转至人才交流中心。

第十三条 科研基金等经费申请

1、基地应用研究部负责博士后科研经费、科学基金等申报工作,包括:

① 博士后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② 中国优秀博士后奖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③ 青年科技奖励基金(深圳市科协)④ 科技三项经费(深圳市科技局)

2、博士后科学基金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规定,每年3月25日、9月25日前上报基金申请材料,基地负责组织申请,统一支付评审费。

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得者可根据《条例》自主使用基金,基金主要用于添置小型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试剂、图书资料、学术会议及计算费用等。

资助金获得者出站前,须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第十四条 博士后出站管理

1、博士后期满出站,工作安置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博士后进站第23个月做出站报告,由所在基地博士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博士后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做出评价,考核结果归入其个人档案。

3、办理出站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

① 根据全国博管会“关于统一博士后研究报告书写格式的通知”要求撰写的《博士后出站报告》;

② 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接收函; 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④《博士后工作期满业务考核审表》; ⑤《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⑥在站期间研究成果和发表论文清单。

4、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颁发《博士后证书》。

第十五条 博士后职称评审

1、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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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总结 第7篇

关于2017年济南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或省、市重大科研项目,与高校、科研院所有紧密合作的单位可优先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

(四)重视博士后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总结 第8篇

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博士后工作站

管理实施细则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又称“深港产学研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v^工作站^v^)是指经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管会)批准,按国家规定设立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v^博士后^v^)组织。

2、基地实验室及企业分站根据自身经费等情况,结合各单位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基地博士后工作领导办公室研究确定,每年度博士后名额直接下拨到各所在单位。

3、博士后名额优先向基础研究领域、急需扶持发展的学科倾斜,并重点支持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且科研经费充足的课题组。凡不具备科研条件或无科研经费的单位均不得招收博士后。

第二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

1、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获得博士学位,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

2、博士后系国家正式职工,为基地不入编的定期聘任的正式人员,享受在职人员的同等待遇,其行政、工资、组织等关系均按规定接受基地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 博士后申请资格

1、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者,均可申请做博士后。

2、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四条 博士后的选拔

1、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保证质量的选拔原则。

2、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者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确定本年度拟招收的博士后候选人。

-1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博士后工作站

管理实施细则

2、被录用者应按时进站。逾期不报到者,以自动放弃处理,不予保留资格。

第七条 博士后工作期限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按时出站。

2、如科研工作需要,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落实住房和日常经费后,由博士后办公室审批是否延期。但在站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期满出站。

3、一般不受理提前出站申请。

第八条 博士后考核工作

1、博士后在站研究课题应与所在单位科研工作紧密联系,与课题组承担的重大项目相结合。同时亦可自拟课题,鼓励博士后在良好的学术环境中,在公平竞争的气氛下独立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

2、进站满一年时,基地博士后工作领导办公室邀请5名以上专家对博士后进行中期考核,填写《深港产学研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其中获得优、良者享受全额岗位津贴,结果为合格者岗位津贴减半,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以退站处理。

3、进站第23个月末,博士后应提交研究工作书面报告。填写^v^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登记表^v^,基地博士后工作领导办公室邀请5名以上专家对博士后出站报告进行评审,并检查验收其成果是否达到^v^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v^、^v^岗位目标责任书^v^的要求,同时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敬业精神、科研能力、完成科研工作等情况作全面评定。评审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结果为不合格者,按退站处理,不发博士后证书。

4、博士后在站期间完成的科研工作、科研成果等属基地及所在研究单位所有。

5、在站期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退站处理:

①违反学术纪律;

②伪造出具假证明或受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 ③因病连续请假3个月或无故旷工15天以上; ④出国参加会议等逾期不归; ⑤中期考核不合格;

⑥不能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任务,以及出站科研工作评审不合格; ⑦在站工作期满,未经同意仍滞留不办手续;

-3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博士后工作站

管理实施细则

4、出站后拟出国者,进站第21个月前邀请信已到,按自费出国办理有关手续,离校时人事档案转至人才交流中心。

第十三条 科研基金等经费申请

1、基地应用研究部负责博士后科研经费、科学基金等申报工作,包括:

① 博士后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② 中国优秀博士后奖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③ 青年科技奖励基金(深圳市科协)④ 科技三项经费(深圳市科技局)

2、博士后科学基金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规定,每年3月25日、9月25日前上报基金申请材料,基地负责组织申请,统一支付评审费。

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得者可根据《条例》自主使用基金,基金主要用于添置小型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试剂、图书资料、学术会议及计算费用等。

资助金获得者出站前,须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第十四条 博士后出站管理

1、博士后期满出站,工作安置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博士后进站第23个月做出站报告,由所在基地博士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博士后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做出评价,考核结果归入其个人档案。

3、办理出站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含原件):

① 根据全国博管会^v^关于统一博士后研究报告书写格式的通知^v^要求撰写的《博士后出站报告》;

② 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正式接收函; ③《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④《博士后工作期满业务考核审表》; ⑤《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⑥在站期间研究成果和发表论文清单。

4、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颁发《博士后证书》。

第十五条 博士后职称评审

1、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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