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热门12篇)

更新时间:2023-01-31 16:21:03 阅读: 评论:0

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抓教育,促提高

要有效发挥村监会的作用,关键是要抓好监督员这支队伍建设。

组建好两支队伍

村监会主任队伍。以片、乡镇街道、县为单位将村监会主任的姓名年龄等简况汇编成册,建成村监会主任库。

组建宣讲团队伍

成立村监会讲师团,建立讲师团专家库。讲团成员可以是民政、农业、乡镇、农村以及纪检系统的专业人员组成,同时,将活跃在农村的大学生村官通过指导吸纳到队伍中来,同时,也可以让他们当村监会工作的代言人,弥补村监会主任口表能力差的弱项。

2、培训方式多样化

建立《监督员培训制度》,明确培训的内容、时间,丰富培训的方式,明确监督员教育月。

专题教育与谈心谈话相结合。

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结合,专题教育与谈心谈话相结合,形成县级抓培训,乡镇抓轮训,形式多样抓短训的良好教育氛围。

氛围营造与教育培训相结合。

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 第2篇

20xx年,县人社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紧紧立足部门职能,突出乡村就业创业、乡村社会保障、乡村人才振兴、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实现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6月,我局“三农”工作获“县先进集体”称号。

(一)实施“乡村就业创业提升行动”惠民生。

大力推荐外出就业。先后举办“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会12(场)次,组织企业1836余家,提供就业岗位万个,达成意向性协议万人,城镇新增就业562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不断满足了农村不同群体的就业意愿。积极推动回引就业。充分利用同城化、双城经济圈等契机,大力推进区域劳务合作,扎实开展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春风行动”,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万人,帮助技能人才本地回引就业,促进农民工县内就业万人,支持大学生、返乡人员回乡创业653人,协助园区鸿星尔克、三宝、季茜等企业招聘员工4000余人,顺利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就业扶贫任务。创建就业扶贫基地3个、就业扶贫车间10个,安置贫困劳动力369名;开发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514个。今年6月,县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获省委、省政府表彰。

(二)实施“乡村社会保障提升行动”增福祉。

有效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目前,我县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参保约万人,按时足额为万养老人员发放养老待遇,月发放金额为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万人。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为665家企业减负近20xx余万元,预计全年减负2160余万元,为19500名灵活就业人员减少社保缴费1800余万元。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在稳就业中的作用。截止目前,为159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涉及职工人数9122人,补贴金额万元,为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发挥了积极的助推作用;为102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补贴金额万元;为10696人/次发放失业人员临时价格补贴,金额万元。有序开展社会保险扶贫工作。与扶贫办、民政局建立“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困难群体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所有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截止目前,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26573人代缴保费万元,参保率、代缴率均达到100%。

(三)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行动”激活力。

建强培训阵地。开展农业技能培训项目,依托全县9所公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采取集中授课与生产实习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柑橘栽培、水产养殖等多项农业产业技能培训项目,同时开展农村转移劳动能力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5000余人。实施人才保障。为乡镇(街道)服务所、原区所在地10个中心镇以及人口较多的镇所辖社区专项配置一类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87名,招募3个“三支一扶”大学生,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基层水平,提高了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加强人才培育。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赛区选拔赛暨第五届创新创业大赛,选手获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2名。不断壮大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招聘乡村教师341名、乡镇涉农岗位30名、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21名。

(四)实施“农民工权益保障提升行动”促稳定。

强力推进农民工根治欠薪工作。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500余份,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85户,督促补签劳动合同510份;下达问询通知书6份,为720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万元;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企业16家,涉及7460人次,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亿元。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坚持公平公正调裁,截止目前,受理各类劳动仲裁案件61件,涉及企业、事业单位41家、劳动者61人,涉及金额余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组织工作专班远赴云南、福建等地,切实维护因工伤亡贫困农民工合法权益,争取抚恤金、赔偿费等282余万元。

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 第3篇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朔良镇立足区域特色,整合区域资源优势,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工作总要求,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发展宗旨。现将我镇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中几个方面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乡村环境整治

(一)以“三清三拆”为抓手开展乡村风貌提升

朔良镇总面积394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163个自然屯、209个村民小组,总户数8312户,总人口万人。在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清三拆”百日攻坚行动中,朔良镇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以“六个一”工作法(一个集中整治日、一张工作任务表、一版整治工作地图、一个曝光台、一封信、一评比)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据统计,“三清三拆”百日攻坚活动期间,全镇共投入资金25万元,清理村庄垃圾206吨、清理乱堆乱放1931处、清除池塘淤泥等149处91吨、拆除乱搭乱盖370处2701㎡、拆除广告招牌34个、拆除农村危旧房37栋1246㎡、拆除废弃猪牛栏及露天茅厕100处、废弃建筑残垣断壁3处。

(二)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和安排,我镇列入基本整治型村庄数量为13个屯,分别是杏花村百罡屯、那腾村塘江屯、那腾村那耀屯、宝达村那午屯、宝达村民锦屯、群敏村塘达屯、群敏村百最屯、朔良村子贡屯、南立村那朝屯、六羊村岩乐屯、那娄村作月屯、灵龙村街上屯、灵龙村拾拉屯。截止目前13个都已经开工建设,开工率为100%。13个屯的“三清三拆”工作已经完成,11个屯已经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剩杏花村百罡屯、南立村那朝屯2个村庄规划也已经上报住建规划部门。在工作中,我镇围绕“一户一宅”要求整治宅基地、营造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乡村自治建设

(一)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我镇始终把建设好的村委会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良好局面。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开展工作有领导、有组织地实施开展并抓出成效,镇村分别建立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负责、落实各项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

通过开会研讨,进一步完善我镇各村屯村规民约,加大对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程序的指导监督,确保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可行性。

(三)加强村组干部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强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力树新形象,展现新作为。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健全机制,培养后备力量,尽量吸收农村优秀人才,壮大村级党组织的人才队伍,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探索“党建+集体经济+乡村治理”的运行模式。

(四)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

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各村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村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求公开的内容全面、形式规范、程序合法、档案齐全。

三、乡村法治建设

(一)以人为本,树立乡村法治思维

加强村级党员干部法治理念和提升群众法制意识。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集中开展法制学习,通过宣传引导,强化群众的法制意识。

(二)依法治村,规范乡村法治行为

一是规范村级组织运行管理。加强监督各村落实党建制度,确保村级党组织运行规范化;二是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镇班子成员加强对联系村党建和法治工作的指导,确保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三是严格执行“四民主三公开”。进一步强化村干部工作实绩民主评议制度,促进村干部的依法办事的执行力。

(三)普治共举,优化乡村法治环境

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 第4篇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布20xx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阜平县等100个单位入选。据了解,开展创建工作2至3年后,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对这些入选县组织评审,达到标准的将被授予“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称号。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党的^v^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重点开展精准监督,护航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为抓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干净整洁的村庄,连绵起伏的茶园,沿途还有竹文化博物馆、清风亭、老虎洞农民公园等景观,一到周末,地处三省交界的江苏省宜兴市太华镇乾元村就会有许多人前来“打卡”。宜兴市挖掘村级资源,将村庄变景区,许多农旅融合项目正成为乡村振兴的特色产业。为保障项目廉洁、带动群众受益,宜兴市纪委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市镇村”三级联动监督小组,对项目招标流程、资金拨付使用、民主议事决策、村务财务公开等工作重点跟进监督,推动职能部门保障项目按计划落地。

“东部地区示范县在巩固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基础的同时,聚焦提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质量,着力提升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宜兴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围绕“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主线,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把廉洁元素融入村居建设全过程,把清廉理念落实到村级工作各方面,为农旅融合产业注入“廉动力”。

蜜雪梨种植园、稻田蛙综合养殖……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以打造特色品牌为引擎,不断释放增收致富潜力,持续深入推动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上杭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领域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围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一县一片区”建设项目、“一村一品”示范村培育等重点工作,强化对项目申报审批、资金分配使用等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位于海南中部生态核心区的白沙黎族自治县,是这次海南省唯一入选的创建示范县。为进一步提高监督质效,白沙县纪委监委以“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在开展监督前全面分析研判,并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交叉协作”原则,将11个乡镇划分成立5个交叉互查组。各互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方式,聚焦项目实施、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等情况开展交叉互查,对乡村振兴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发力。

开展创建工作的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特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乡村振兴路径模式。在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结合当地优势基础,积极发展产业项目,促进农民增收。延寿县纪委监委紧盯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投产运行等环节,督促主管部门建立负面清单,对全县稻米、玉米深加工等产业项目建设情况有力监管,助力“中国优质香米之乡”和延寿大米国家“双地标”品牌效应持续放大。

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 第5篇

村监督委员会工作总结

2011年在区、镇党委、纪委的领导指导和村两委支持配合下,强化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与督导,实施五有,明确职责,使村监督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

一、我村监督委员会按上级精神,依法选举,成立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有五人组成,参加镇举办监督委员培训学习班,提高了委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尽快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进入工作角色。

二、实施五有

在镇纪检的督导下,切实领引监督职能,村监督委员会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设备、有会议记录、有档案资料,村级事务得到了很好的监督,融洽了干群关系。

三、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督办

群众反映个别人把户口转入市内,而在村所领取土地补偿金,各别户后转本村落户的,在村两委的领导支持下:一是,安排专人张金成认真核实复查,返回不合理领取土地补偿金16多万元;二是,并到外省落实各别户土地承包权问题;三是,村投资给养车户建砂石料存放场地,村院内铺设地砖,村安排了监督委员认真到现场检查验收,确保进度和质量;四是,监督委员有着一定的工作地位,参加村两委商定村重大事项规范化;五是,大水塘动迁回迁楼地点建设问题等,动迁户多次上访,监督委员都能以大局为群众民生保持高度一致性,并做到正面向群众解答和接访工作,保持和谐和稳定。

总之,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和发展一系列工作,有力地加强村级党内廉政建设,增强了村事务的透明度和群众对村工作的基本满意度,村两委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融洽了干群关系,监督委员的工作按上级要求和发展,结合村的实际,我们在工作上还存在着不足的方面,今后我们要加以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和谐稳定做好贡献。

大水塘村监督委员会2011年12月5日

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 第6篇

20xx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我镇上下齐心、真抓实干,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起步之年良好开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二)强化环境约束,确保监管持续有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xx年,开展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环境行为。全年查处乱倒工业垃圾2起,废塑料洋垃圾清洗8起,关停铝压铸48家,取缔“散乱污”企业23家。同时,全面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妥善处理环保投诉事件,1-12月,处置各类环保投诉案件410起,其中省督察2起、区交办单224起,电话投诉184起,共停电处置265家,行政拘留6人,行政处罚480万元,办结率达100%。

(三)加强生态保护,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产业发展。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积极发展绿色有机生态农业,20xx年度金清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总面积公顷(亩),其中节水管道灌溉公顷,计亩,涉及新惠村、上沈村、日升村、联星村、高升村、泗水村等32个村和金清镇坦地;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工业,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建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研发中心1个。

(四)突出宣传教育,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坚持公约引导、信用约束、法律规制相结合,强化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保护生态的意识。20xx年,我镇共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5次,印发宣传资料上万份,开展相关座谈5次。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企业依法治污的主体意识逐渐形成。环境保护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关心环境、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

二、存在问题

三、下阶段对策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常态监管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种环境信访案件和纠纷,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开展中央、环保督政信访件的清零和不定期回头看,不定期对工业企业、村居环境卫生进行点位排查,严打未批先建、未批先产,促使企业转型发展、规范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通过各园区业主开大会,困难户开小会的形式,切实强化企业主环保意识,重视污水零直排建设。密切关注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进度,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着力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切实加大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及政府政务公示栏等加强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环保,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提升全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 第7篇

南贾各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2011年工作计划

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行使权利义务,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南贾各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现制定2011年的工作计划。

一要对财务进行清算。村务监督委员会将对难贾各庄村过往财务进行一次彻底清算。

二要加强对村集体财务监管。村务监督委员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对财务进行一次核查,今年共进行2次清算核查。

三要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对新当选的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引导他们积极发挥作用。组织他们对监委会的职责、权利及义务,国家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村务公开的内容要求和基本程序,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以及开展监督工作的办法步骤等内容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监委会成员素质,保证监委会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引导他们对村级事务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监督,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

四要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制度、监督报告制度、工作督导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奖惩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监委会运作。进一步健全监委会的管理考核制度,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考核机制。讨论通过的制度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要做好本职工作。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要严格按照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相关制度履行好以下职责:一是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本村村务流程化管理制度落实 1

情况实行监督;二是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对村集体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处置进行监督;四是对村干部权力行使实施监督;五是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南贾各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2011年1月4日

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 第8篇

我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在华阳镇纪委和村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党章和村民自治管理规定的任务和责任,总结20XX年度工作经验,经会议讨论后,将20XX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民主理财工作计划

1、每月5日集中对本村上月全部的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逐笔检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对有疑问的要求解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入账,并在村委公开栏中公开。

2、检查资产、资金的库存情况,审核年终的收益分配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工作的审计。

3、监督村不合理开支,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村监会或两委会汇报;参与村群众对财务管理信访问题的调查,反映、解释、参与村干部任中离任的审计。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1、每月6日全部小组成员到村民家中走访,听取建议和意见,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掌握情况、予以疏导。

2、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三个月以来村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情况,及其大事项公开情况。

3、每半年末参与村廉政勤政“双述”、“双评”活动,对村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和个人大事项方面进行监督。

三、党务村务公开计划

1、每月8日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布,监督检查内容的真实性,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

2、对村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招投标、资产出售出租,进行全程监督,对工程验收、审核和资金的拨付、追加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向镇纪委反映、

3、年终时对本村本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方案、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村务财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 第9篇

根据邵武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8月17日至9月18日,邵武市委巡察一组于对水北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19年12月24日向水北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加强对上级监督检查情况的整改等7个方面存在的24项问题。水北街道党工委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制定整改措施44条,批评教育1人次,谈话提醒14人次,工作约谈17人次。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巡察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第一时间成立街道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饶垂标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邹常珠任副组长,其它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2个工作组,第一组主要负责做好“两报告三表格”等整改反馈材料工作,第二组主要负责做好整改巡察反馈问题的现场核查、督导落实工作、负责分发巡察反馈问题佐证及收集问题整改材料。

二是明确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市委巡察一组对我街道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街道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布置会,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条对照梳理反馈意见,制定印发了《^v^水北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下发的通知》(水街委〔2020〕1号),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整改单位、责任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认真督导检查,强化成果运用。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通过召开巡察整改汇报会、深入社区和站所督查指导等方式,全力督促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通过督查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把政治巡察往深里抓实里做。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上级重大决策贯彻不力问题

巡察意见指出:(1)开展扫黑除恶不扎实。街道2019年度未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责任制考评细则;王宝瑖社区、车家园社区2019年度未制定扫黑除恶工作实施计划。

整改情况:1、对照检查。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此项问题的意见,经过认真核查材料,此问题确实存在,严肃安排专人负责整改。①街道2019年3月,党工委、办事处与辖区内各社区(农居)签订了《2019年水北街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社区工作责任制。2019年8月,街道印发的《^v^水北街道工作委员会水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9年度水北街道机关干部职工岗位绩效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水街委〔2019〕87号),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社区综治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评。2、认真整改。2019年12月,根据《^v^邵武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邵武市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考评办法〉的通知》(邵委政〔2019〕51号)和邵综治办〔2018〕10号印发的《邵武市村(居)综治基础性工作考评细则》,街道印发《2019年水北街道社区(农居)综治基础性工作考评细则》,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纳入社区考评细则。关于王宝瑖社区、车家园社区2019年度未制定扫黑除恶工作实施计划的问题,全街道各社区均有制定扫黑除恶三年工作方案,但因市扫黑办并未明确要求制定单个年度的扫黑除恶工作计划,所以街道扫黑办也没有强制要求各社区要制定单个年度工作计划。根据这次巡察反馈意见,为更好的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彻底扫除辖区黑恶势力,夺取扫黑除恶全面胜利,街道扫黑办已要求各社区均制定了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计划。3、组织处理。街道党工委书记对街道政法委员进行约谈;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对综治办主任进行约谈;街道挂点领导对车家园社区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谈话;街道挂点领导对王宝瑖社区书记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巡察意见指出:(2)对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不重视。水北社区、小西门头社区2019年未开展移风易俗工作。

整改情况:1、对照检查。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此项问题的意见,经过认真核查材料,此问题确实存在,严肃安排专人负责整改。2、认真整改。水北社区高度重视,端正态度,社区于2019年12月26日村民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新制定的“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工作写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按照“村规民约”执行。小西门头社区由社区书记监督自查,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完善工作台账,端正态度,做到今日事今日毕。3、组织处理。水北社区挂点领导对社区书记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小西门头社区挂点领导对社区书记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 第10篇

太和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业务培训资料

(2011年5月11日)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进行业务培训。刚才,杨书记从四个方面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了全面介绍和部署,下面,我主要是带领大家共同学习十项工作制度,以便各位掌握和抓好落实;另外,针对日常监督重点,简要介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和村务党务公开等基本要求,以便各位了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

一、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转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每月上、中、下旬集中办公合计不少于3个半天,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时间安排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商定。根据工作需要,主任委员也可随时召集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

2、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管委理制度。公章仅限于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使用,由主任保管。

3、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4、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建立工作记录簿,据实简要记录学习、监督、反映社情民意及帮助村“两委”工作等情况。

5、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工作情况简要记录在《太和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表》(见附件四)中,一式两份,一份报乡镇纪委,一份村级留存。

6、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宣传村“两委”工作,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协助村“两委”化解矛盾。

7、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年终或下年初要向乡镇纪委、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报告工作并接受乡镇纪委组织的满意度测评(见附件六《太和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满意度测评表》)。对“不满意”率达到到会代表人数50%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要及时进行改选或罢免委员资格。

8、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健康、外出等原因短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村务监督委委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如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健康或其他原因较长时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经乡镇纪委核实后,应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改选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特殊原因应按时参加会议履行职责。

9、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在监督村“两委”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群众的监督,不越权、不越位、不得滥用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村级党组织报乡镇党委批准后,可暂停其职,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保障制度。

1、村“两委”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保证其做到“七有”,即有办公场所(可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合署办公)、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档案柜(盒)、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执行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党组织会议,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全体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党组织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见附件一《太和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两委”会议记录》)。

3、乡镇召开的涉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内容的重要会议,要通知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上级发至村“两委”的涉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的有关文件,要同时发给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知情监督。

4、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各种非涉密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村民反映的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两委”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材料。

5、村级资金开支、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乡镇方可受理。村级财务支出凭据,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报销入账。

6、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内容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进行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保证公开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7、乡镇包村干部负责协调村“两委”每月至少向村务监督委员会通报一次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

8、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乡镇对村“两委”及其成员廉勤情况的考核评鉴,评鉴结果作为乡镇对村“两委”考核的重要依据,比重不低于总分的20%。

9、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村“两委”有违反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利益的,可以提出批评并要求予以纠正;对村“两委”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可以建议废止,必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

10、村“两委”上报的组织人事任免提名、计划生育指标审批、民政事务、基本建设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乡镇方可受理。

11、村务监督委员会经乡镇纪委批准,可到乡镇查阅本村账据和与本村事务有关的资料。

12、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乡镇纪委和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乡镇纪委和县有关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理和答复。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与日常管理,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其监督水平;要积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

1、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开展监督活动必须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有利于村“两委”正确决议的实施,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上、中、下旬至少各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会议召集人。

3、村务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应通知所有成员到会,过半数成员出席方能举行。

4、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监督议题、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过半数委员同意决议有效,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5、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表决重大事项,若遇票数相等或观点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暂时搁臵议题,待进一步调研沟通后,再行议决。也可将争议事项提交乡镇纪委裁决。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于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执行。

6、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如遇与村“两委”的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7、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要记录在工作记录簿中,经主任和与会成员签字,作为村级档案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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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记录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记录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村务知情情况、反映社情民意情况以及帮助村 “两委”工作情况等。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也应认真填写工作记录(见附件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记录》),及时、真实、具体、全面记载每项工作、每次会议情况等;

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记录》将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的原始凭证,存入村级档案备查。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

1、报告的形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向村党组织作一次专题汇报。每年年终,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2、报告的对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要向乡镇纪委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要干部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其他委员要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告工作。

3、报告的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委员重点就近期对村务、财务的监督情况,特别是在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与处臵、工程招投标、农民建房、计划生育、救灾救济、民生工程、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情况和反映社情民意情况作出报告,以及报告开展民主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询问、质询。

4、问题的处理。乡镇纪委要认真帮助村务监督委员会解决履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其履行职责。村“两委”要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发现的涉及村务(党务)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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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奖惩制度

1、工作考评。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每年年终组织一次,由乡镇纪委负责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与年终村“两委”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考评的重点是履职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考评方法:年终由乡镇党委或纪委组成考核组,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报告工作的基础上,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其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2、结果运用。考评结果列入村务公开内容,并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挂钩。对“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予以诫勉;“不满意”票超过半数的,应主动辞职或职务自行中止。

3、奖补标准。按照村干部报酬支付的方式,给予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误工补贴,误工补贴纳入县财政预算(考核等次为“不满意”的取消误工补贴),以后随着经济发展、财力增加,可适当调整补贴标准;乡镇也应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村务监督工作量较大、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也可给予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适当补助,但不得增加村民额外负担。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离任后不再享受任何经济待遇。

4、工作纪律。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不越权,不滥用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村级党组织报乡镇纪委批准后,可先行停其职,再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罢免其资格。

(七)村务监督委员会跟踪督查制度。

1、跟踪督查的重点。重点对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职:一是出现民主监督难落实的情况;二是出现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正常履职的情况。

2、跟踪督查的方式。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跟踪督办、质询询问等方式进行跟踪督查。

3、跟踪督查的落实

(1)在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履职中,村“两委”回避监督、抵制监督或拒不接受监督建议意见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乡镇纪委作出反映;乡镇纪委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属实的,以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名义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乡镇纪委要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督查整改情况作为村党支部、村委会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出现履职不当时,乡镇纪委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调查核实,对情况属实的,以党委、政府、纪委名义向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乡镇纪委要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愿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实施诫勉谈话,必要时可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所在村启动罢免程序。

(八)村务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建议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联系户代表制度。根据村实际,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联系若干户代表(每人不少于10名)。

2、村务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对于日常村务事项,每季度征询一次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的,随时征询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3、村务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进行。征询对象包括群众、党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向村民发放,填写征询意见表(见附件五)。征询意见表由村民自己填写,也可由村民委托他人代为填写,可以署名,也可匿名。

4、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完结后,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对意见和建议的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填写书面建议书,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提交村委会。

5、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委会接到村务监督委员会书面建议书后的落实、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对被采纳的及时反馈给村民;对因客观原因不能采纳或推后采纳的,要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对无正当理由30日内不予采纳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对村委会予以督促,督促仍未见结果的,应向村党组织或乡镇纪委反映。

6、村务监督委员会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实行“一事一结”。每次发放征询意见和建议卡到村委会落实、整改完结,要整理形成档案及资料,以备查阅。

(九)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工作分歧时的预防与化解机制

1、预防机制。乡镇纪委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履职能力;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列席村“两委”重要工作会议,涉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内容的有关文件同时发给村务监督委员会,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每月向村务监督委员会通报一次工作情况,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知情监督,促进监督与被监督双方思想认识统一,从根本上减少或消除分歧发生。

2、化解机制。首先,由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协调;其次,由乡镇驻村监督委员会指导员沟通协调;再次,由乡镇纪委沟通协调解决。

(十)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员工作职责。

1、乡镇包村干部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上级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文件精神,并帮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学习领会上级有关“三农”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

2、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指导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好工作,及时协调村“两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关系,帮助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3、帮助传送上级下发给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种文件及有关宣传、学习资料;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时据实填写《太和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表》,并予以审核和代报送乡镇纪委。

4、完成乡镇党委、纪委交办的有关村务监督委员会建 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有关监督工作的基本内容、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

(二)按照监委会分工做好职责内的工作,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或谋取私利。

(三)积极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

(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议,提交监委会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五)维护团结,维护稳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六)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二、需要重点监督的几项工作

(一)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1、什么是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

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承担各村会计机构的职能,对村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2、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哪些要求(1)资金委托代理服务实施办法(节选)第三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第四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第五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性收款收据或农经部门印制的票据,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入账核算。严禁设立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

第六条

乡镇对村和村干部的各种资金、返还资金、上级转移支付等必须由财政所直接划转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严禁采取以抵扣的方式兑现。

第七条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坚持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群众监督的原则;实行由村委会主任“一支笔”签批。

第八条 经营性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投资项目支出。项目在1 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形成决议后,村主任签字,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项目在1 万元以上的,经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向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交预算申请,经中心负责人和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在工程竣工后办理验收和决算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入账;5 万元以上的工程,还要由县审计局或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第九条 管理费用等支出。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村书记初审,村主任审批同意并签字,每月26日(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交村务监督委员会、村“两委”会集体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方可入帐。大额开支,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第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开支原始凭证,原则上使用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重大支出事项须附会议决议记录或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实行备用金领用制度。村级日常支出,可向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核定不超过1000元的备用金,主要用于规定范围内的零星支出。根据工作需要,发生超出备用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须经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研究通过后,由村委会向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写出用款项目报告,经村委会主任签字,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后,乡镇长审批。村报账员应及时具实核销,不得长期挂账,否则,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有权停付备用金。

第十四条 每月28日至30日(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村报帐手续,并于次月十日前将各村财务收支情况反馈给村委会。村委会应及时公开,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等情况。

(2)资产委托代理服务实施办法(节选)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拥有或以投资、贷款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村办企业及其收益形成的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四条 村报帐员要及时将本村集体资产变动情况向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告,进行变更;每年12月要按照规定填报集体资产统计表,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第六条 农村集体资产的新建开发项目和原有资产的改扩建、租赁及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等,应先履行民主决策程序,通过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者。招投标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招、投标10日前公示。农村集体资产的建设和经营流转,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合同或协议,新建项目要编制预算,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并对合同、预算进行档案管理。禁止任何人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

第七条 要通过拍卖、出售、转让、兼并、出租、股份经营等形式,促进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合理流转,实现保值增值。

第八条 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等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要全部纳入村账核算。集体资产建设所需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九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对村集体资产的民主监督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检查监督本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

(三)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参与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以及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并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四)听取和反映群众对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十条 实行村集体资产公开制度。村集体资产的建设、管理、使用、收益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

(3)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实施办法(节选)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源包括村集体拥有或以投资、贷款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土地、滩涂、水面、荒地等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以及工业小区、商业用房、具有开发价值的重要路段两侧规划区域等资产性资源。

第四条 村报帐员要及时将本村集体资源变动情况向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告,进行变更;每年12月要按照规定填报集体资源统计表,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第五条

农村集体自然资源的新建开发项目和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应先履行民主决策程序,通过采取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者,招投标项目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招、投标10日前公示。农村集体资源的建设和使用权流转,双方必须签订规范的合同或协议,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并对合同、预算进行档案化管理。禁止任何人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源。

第七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对村集体资源的民主监督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检查监督本村集体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

(三)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参与集体资源的发包、租赁等经营方式,以及集体资源新建开发项目招投标活动,并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四)听取和反映群众对集体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第八条 实行村集体资源公开制度,村集体资源的建设、管理、使用、收益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

(4)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暂行办法(节选)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太和县境内的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处臵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处臵是指全县各村民委员会依法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滩涂、房屋、村办企业、设施设备等资产进行经营性发包、租赁以及对村集体固定资产进行出售、变卖处臵等。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村民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村集体资金进行的各类构筑物、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项目和各项基础设施、水利兴修、绿化亮化、村级道路改造等工程以及大宗设备购臵及安装项目等。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是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处臵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立项报批、公示、招标委托、合同签订及履行、验收决算及财务报账等工作。乡镇纪检监察、财政、农经部门以及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处臵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监管组织,依法履行对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协议履行与结算等环节的监管职责。

第五条 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处臵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应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公开信息、组织报名、公开竞价、公布结果、签订合同等工作步骤组织实施。

第六条 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处臵,应当在依法合理评估、村民会议确认的基础上,采取公开拍卖、招投标、公开竞价(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依法签订合同。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处臵应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发包、处臵方案(包括发包、处臵范围、方式、方法和享有权益人员的界定等),然后将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群众无疑异后,经权属单位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方案在实施时要提前15日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在公开发包、处臵时,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享有优先权。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期限原则上应控制在5年以内,林地承包期限原则上应控制在12年以内。

第七条 农村集体工程建设应当在合理预算、村民会议确认的基础上,采取招投标、公开竞价(协商)等方式确定承建方,依法签订合同。农村集体工程建设应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拟定建设方案(包括项目、预算资金、资金来源等),然后将方案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7天,群众无疑异后,经权属单位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方案在实施时要提前15日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第八条 召开村民会议决议时,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会议有效;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会议有效;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村民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九条 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处臵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单项或打捆项目概算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由村民委员会成立专门的项目发包(招标)小组具体办理,可简化程序,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议标等方式进行发包(招标),参加竞标者原则上不得少于三家,特殊情况少于三家的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同意后,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单项或打捆项目概算在5万元以上、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由村民委员会委托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议标等方式,确定经营者(承建方);单项或打捆项目概算在30万元以上的,由县政府招标采购机构或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

1、推行“五议两公开”工作法

(1)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五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事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2)程序

①村党组织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上级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②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组织的初步意见,召开村“两委”会议,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③党员议事会参议。根据村“两委”会议的商议结果,组织党员议事会成员进行参议,参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议事会需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参加,议题表决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能有效。

④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审议前,须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召开党员议事会审议时,到会人数需占议事会成员的4/5以上,审议事项需经到会2/3以上成员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应到会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到会村民或村民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⑥决议过程公开。决议事项、决策活动,要通过公开栏、广播、会议、明白纸等有效形式,进行公开公示。

⑦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的实施结果、落实情况等要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布。

2、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流程

把农民群众关注的经常性村级事务作为流程化管理的主要内容,重点包括村务党务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土地补偿费分配、集体固定资产经营及处臵、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申请审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涉农补贴和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计划生育以及其它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我县共梳理出19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目录,并依据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将村级事务的办理程序、主要环节进行梳理,细化操作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以工作流程图的形式加以固定(详见《村级事务流程挂图》)。

(三)村务、党务公开

1、村务公开

(1)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村财务收支情况、计划生育情况、征用土地和宅基地的审批情况、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情况、户籍登记办理情况、殡葬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农村税改后的“两免一补”情况、救灾救济款使用情况、村干部的责任目标和报酬奖金情况、“一事一议”筹资征收使用情况、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使用、涉及个人补贴资金或以个人为依据计算向村集体补贴的资金及其他应当公开的公共事务等。公开的具体内容要随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要求,及时予以调整和充实。(2)村务公开的程序

①村“两委”召开会议(吸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集体研究确定村务公开的内容;村民委员会制作公开内容清单,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以村委会的名义公开。需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须在会议通过后进行公开。

②公开后,村“两委”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实事求是地给予解答,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认真采纳。

③每次公开的内容都要及时立卷,一式两份,一份报乡镇备案,一份留存。档案资料要真实、规范、完整,并保存5年。

(3)村务公开的形式

公开以“公开栏”公开为主。在村部或较大自然村设立固定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会议及村民组组务公开等辅助形式,扩大村务公开的覆盖面。

(4)村务公开的时间

村务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每季度首月的15日为公开日。常规性工作按季度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村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时间同步进行。公开的内容至少要保留一个月。

2、党务公开

(1)党务公开的内容: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方针、路线、政策情况,村党组织的分工和职责,村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党组织决策程序和办法,党员结对帮扶情况,党内选举结果情况,党员发展和转正情况,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履诺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的奖惩情况,村级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费收缴,特困党员救济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等。(2)党务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的内容由村支部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形成书面材料,提交集体研究,由村支部书记签发后,以村党支部名义公开。需经全体党员大会决议的事项,须在会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对公开后,党员和群众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党支部要认真答复或整改,并公布整改结果。党务公开内容要及时立卷,一式两份,一份张贴在村党务公开栏内,一份留存。留存资料保存5年。党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村级党务公开工作与村务公开工作同步进行。

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 第11篇

工作计划

一、宣传

通过各种途径,如报纸、广播、宣传单等形式,向同学们宣传文明、安全的就餐秩序;卫生合理的饮食习惯,节约的生活习惯等。

搜集各类相关信息自制宣传单与校广播站同力宣传。

二、监督

定期组织成员在就餐高峰期维持秩序,宣传、监督同学们就餐。以监督引导为主。

三、服务

1、定期组织志愿者打扫食堂卫生;

2、建立食堂勤工俭学资料库,联系后勤处为大学生提供合理的勤工俭学机会;

3、协助后勤处组织活动。

四、意见

1、在食堂内及周边安置意见箱,定期开箱归纳整理同学们关于食堂管理等各方面合理的建议、要求,并及时与后勤处沟通、转达,以完善食堂管理体制;

2、制定问卷调查表,内容包括同学对各个餐饮服务口的饭菜、价格、服务态度、营养搭配及总体评价等。对各个餐饮服务口进行评比,以促进各服务口的进步与竞争,从而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安全、卫生、文明的就餐渠道;

3、与各级学院共同联系,吸收合理化建议,做到制度深入人心。

五、大型活动

1、“兰州城市学院首届美食节”评选活动

2、活动详则

⑴赛前宣传

为了营造一个同学们更加满意、放心的就餐环境;为了提供全校师生更加健康、安全的就餐保障,在美味中吃出快乐,在快乐中吃出健康,特举办本次大型校园美食节评选活动,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食堂管理引入新的竞争机制,更好的服务全校师生。⑵准备阶段

① 在每个餐饮服务口设置一个投票箱,为期一周;

② 由食堂后勤处提供各餐饮服务处的饭菜,实行不公开标灶制。

⑶活动内容

① 由每位进入食堂就餐的同学根据自己的喜好客观公正地对自己在一周之内光顾的各大餐饮口的综合服务进行投票,实行一人多票制;

② 由伙食监督委员会组织大众评委对食堂后勤处提供的美味进行公开品尝及投票。⑷活动奖项

通过为期一周的美食节投票,最后归纳整理,可评出以下奖项:

“学生满意食堂”、“城院特色菜”、“微笑服务之星”、“安全卫生之星”等等。⑸公布结果

公布比赛结果。对获奖餐饮服务团队及个人予以表彰,在校报予以报道、宣传。⑹赛后总结

伙食监督委员会何榕

2010年3月8日

村组监督委员工作计划 第12篇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今年以来生态环保领域重点工作及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情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情况。截止4月19日,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细颗粒物()平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达标天数68天,同比减少10天;重污染天数4天,同比减少4天。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二)水环境质量情况。全县三条河流四个河流考核断面。青龙河田庄子断面达到Ⅰ类水质;西洋河康各庄断面达到Ⅲ类水质,饮马河万庄桥断面、杨沽泊断面达到Ⅲ类水质。西洋河(标准Ⅲ类)达到考核标准,青龙河(标准Ⅱ类)、饮马河(标准Ⅳ类)优于考核标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16家重点企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和日均值要求,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所有含VOCs企业的车间密闭、逸散情况、工艺过程等环节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对存在问题的2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召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会,推动13家企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已完成8家,下步开展源头替代、无组织管控、末端治理等全流程治理评估。组织开展加油(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检查,完成检查加油站13家。对城区内餐饮门店的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动态台账。多次开展检查餐饮油烟执法检查,发现问题6个,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各乡镇开展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再排查工作,实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燃煤锅炉彻底清零。对弘业陶瓷、永平热燃等4家重点用煤单位和国阳钢铁1家非重点用煤单位定期进行煤质抽检工作。全县共有在建工地16个,安装PM10在线监测设备50台,视频监控系统16套,雾炮及自动喷淋装置52台,切实减少了建筑工地的扬尘产生。加强对远红外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值守,及时发现焚烧秸秆、燎地边的“第一把火”。对秸秆禁烧管控不力的三个乡镇主要负责进行约谈。取缔了刘田各庄镇魏官庄村“黑加油点”1个。^v^门查处苫布遮盖不严货运车辆5台,^v^门查处道路遗撒违法车辆14台。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管理,对全县194家涉气企业执行应急减排措施情况全面检查,对佰工钢铁、国阳钢铁等重点企业的工业用电量等进行了核实,倒查污染物排放数据,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佰工钢铁、武山水泥围绕污染物日排放量同比去年下降30%的目标,制定了减排方案,生态环境分局、石门镇对企业实行了驻厂监管。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管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监管工作职责,建立了部门联动体系。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和执法监管“回头看”工作,对照危险废物监管123家企业,全部完成检查,未发现违法问题。督导双益磷化开展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工作。完成垃圾填埋场等10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单位的污染源执法监测。全县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修复治理任务20处,确定需工程治理14处,现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对县医院发热筛查门诊、振兴康养、双龙宾馆隔离点产生的医疗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全部纳入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做到日产日清,24小时内转运至三方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全县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四)环境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要求,“双随机”执法共抽查企业95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58家、重点排污单位29家、特殊监管对象8家,发现各类问题4个,发现问题率;加强动态库企业日常监管,共现场检查并录入执法APP382家,发现各类问题42个,发现问题率。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80余人次、车辆430余车次;污染源在线监控超标异常数据核查。核实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处置单69条、异常处置单66条,共135条,其中信息中心办结73条、移交执法人员现场核查62条。就在线数据超标(异常)问题,两次约谈了绿色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等10家企业负责人;开展各轮次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在线监控造假专项执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等多次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0余人次,检查企业、点位170余个;加强对秸秆禁烧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的值守,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及时处置。今年以来,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0件,拟处罚金额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对拒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佰工钢铁、武山水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用好智能监控平台,加强分析研判。结合季节特点,开展扬尘和裸露地面综合整治整治。提升砖瓦、石灰等行业治污设施处理能力,确保6月底前全部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对不能达到有组织超低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要求的一律停产停工。开展臭氧污染治理,强化NOx和VOCS协同管控。严控工业源VOCS排放,加快13家重点企业落实“一厂一策”管控措施,6月底前完成整改验收并备案。加快实施钢铁、水泥炉前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组织佰工钢铁开展料场综合整治改造。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和各项减排要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河长制落实,常态化做好巡河踏查、垃圾水草清理、生态补水等工作。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规范合法排污口,关闭非法排污口。做好入海河流水质管控工作,加强对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等的重点监管,定期开展执法巡查和水质监测,发现超标问题及时处理。加强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执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问题。加快推进范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进展,按照市里要求在4月底完成。加快县区断面河流应急保障工程,尽快完成项目选址、可研报告编制、专家论证等工作,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力争5月底前完工,确保出境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控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严格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全流程监管。

(四)环境执法工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加强对正常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不规范、设备运行不正常、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坚持“严管重罚”,用足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措施,实施部门协调联合,切实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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