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市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加强对工程签证资料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检查和监督。
市住建局、财政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其行业管理规定加强对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审查,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应积极给予法律咨询协助。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不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无故拖欠工程价款的,由市住建局责令改正,报请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工程咨询机构的原因,引发建设资金浪费、招投标违规行为或工程经济纠纷,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要求服务单位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勘察、设计、监理及其他工程咨询机构应实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第二十九条合同双方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
由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对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有争议的,经协商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第三十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v^令427号)规定作出处理、处罚:
(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三)虚列投资完成额;
(四)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v^政府采购法》《^v^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2篇第三十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报价浮动率(L)
1.招标工程: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2.非招标工程:报价浮动率L=(1-报价/审核预算价)×100%
中标价、报价、招标控制价及预算价均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
护措施费。
(二)严重不平衡报价
严重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总价确定的前提下,为了从工程变更中获取超额利润,有意识地调整某些清单项目的报价,使之超出报价合理区间[招标控制价或预算综合单价×(1-报价浮动率)×(1-15%),招标控制价或预算综合单价×(1+15%)],且在投标时没有提供合理的综合单价分析及充分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从而使建设单位造成不合理支出。
(三)算术性差错
算术性差错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出现计算误差,包括清单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不等于合价;计费程序中计算基数有误;计费程序中基数乘以费率出现计算错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合价累计再加上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所得总价与报价总价不相等;规费和税金没有按规定费率计算等。
(四)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项
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项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合同文件、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包含在合同及招标范围之内,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资料表述清晰的项目并能准确计算工程量,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与其项目特征相符的清单项目,并且其工作内容又不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若该清单项目参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其中: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计价时点,按招标控制价的计价时点执行)计算的工程价款超过有效合同价款的1%或10万元的,则视为工程量清单项目重大漏项。有效合同价款指扣除预留金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后的合同价款。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项是以单个清单项目计算,如果合同中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相同应合并计算。
(五)工程量清单虚列项目
工程量清单虚列项目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合同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清单项目,在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资料没有相应的项目内容或表述不清晰,工程价款超过有效合同价款的1%或10万元的,且该清单项目实际没有施工的,则视为该清单项目为工程量清单虚列项目。工程量清单虚列是以单个清单项目计算,如果合同中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相同应合并计算。
(六)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量
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量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已明确包含在合同及招标范围之内,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资料表述清晰的项目,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与其项目特征相应的项目,但工程量清单所列示的该项目工程量与按合同文件、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相比少计,并且因该量差乘以合同文件中的清单合理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除外)所引起工程价款变化超过有效合同价款的1%或10万元的,视为工程量清单项目存在重大漏量。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量是以单个清单项目计算,如果合同中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相同应合并计算。
(七)工程量清单虚增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虚增工程量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条件下合同工程量清单列出的清单项目,该清单项目工程量与按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资料计算的工程量相比多计,并且因该量差乘以合同文件中的清单合理报价(严重不平衡报价除外)所引起工程价款变化超过有效合同价款的1%或10万元的,视为工程量清单虚增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虚增工程量是以单个清单项目计算,如果合同中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相同应合并计算。
(八)基准日期
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属于应急抢险工程的,以承包单位开工日为基准日期。
第三十二条镇(街道、园区)应参照本办法结合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价款管理办法,并报市财政局和市住建局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19日。原《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办法》(东财〔2016〕40号)同时废止。
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合同(含已中标未签合同)的工程项目,工程价款管理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适用本办法。
我市过去出台的有关工程价款管理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规范性文件已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同意发布,编号为DGSCZJ-2021-008)
附件: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3篇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v^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在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几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工程期限_________日;
(1开工日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工作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取暖。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支付有关费用。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凡必须涉及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处管理部门批准。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竺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高,敲、凿、钻等主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程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无阻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家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
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预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交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不改造图。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也可先行入住。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上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0%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10%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完成为办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果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由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金额1%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合同为准。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有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4篇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对于合同内的同一单项工程由相同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应按一个单项变更工程计价,严禁拆分设计变更规避审批程序。合同内设计变更工程是合同承包范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是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重要依据之一。工程签证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索赔等事件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按合同协议的约定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补充协议行为,包括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索赔等形式。
(一)建设单位应制订办理工程签证的内控程序,并将其作为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按照相互控制原则,建设单位对工程签证的管理,应设置三个或以上岗位进行控制,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做到执行、审核与审批相分离,确保办理工程签证业务的不相容岗位之间形成相互监督。
(三)工程签证资料管理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严格按基建工程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归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有专人管理工程签证等资料档案。签证资料的审核人与保管人应由不同人员担任,签证资料应安全保管。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签证问责制度,实行责任追究,防止工程管理人员弄虚作假,高估冒算。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工程变更方案,确定具体处理措施。工程合同价款发生调整时,承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调整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
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如下规定进行审批:
(一)单项工程变更投资金额估算在100万以下(含10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论证审批后实施。
(二)单项工程变更投资金额估算在100万元以上的,由建
设单位初审并报市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三)对于交通建设项目,按规定属于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范围的工程变更,应同时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变更时,应事先实行技术经济分析,优化变更方案。涉及规范、标准重大改变以及建设规模调整的工程变更,需按规定程序报建设项目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合同和招标文件中约定风险合理分担的条款,对于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配置及核心工艺流程的改变才可以给予办理变更手续;对于承包单位自身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存在缺陷而引起的修正、调整和完善,应不予办理变更增加工程手续。
第十六条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的签证资料才能成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承包单位提交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必须附有工程签证资料。工程签证资料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合同协议、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包含在招标范围之内而实际上没有施工或实际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项目,应办理签证,调减工程价款。
(二)工程签证应以合同协议为依据,与建设工程项目不相关的内容或不属于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建设单位不得办理工程签证。在合同协议、其他签证或定额含量中已包含的内容不得重复签证;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内进行验收签证,不得凭口述或回忆补办签证。
(三)对局部拆除重建类工程变更项目,工程签证应记载拆
除前工程所完成的阶段情况和当时的状况,并附有拆除前的图纸、照片;若合同约定拆除的材料、设备及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中可回收利用的残值是给承包单位处理的,工程签证应扣减相应的残值并给予说明;若合同约定残值由建设单位自行回收的,其可回收的残值估价扣除拆除费用后超过10万元的,建设单位应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实现残值回收规范化和最大化。
(四)由于地质勘察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或设计失误、遗漏、粗糙,引起工程变更需要进行工程签证的,工程变更签证单必须经勘察、设计单位确认。经核实属勘察、设计单位没有履行合同职责的,建设单位应追究其责任。
(五)除了由承包单位代购的材料设备和代付的款项外,建设单位原则上只在签证工程签证报告中签认工程数量,而不直接签认单价和金额。若为了便于管理和控制,可暂定签证事项的单价或总价,工程竣工结算时再调整。
(六)工程签证报告应附工程变更签证单、图纸及说明等相关依据。签证内容应包括变更产生的背景、原因、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品牌、工序、尺寸、计量单位、计算公式、增减工程量、暂定金额等。隐蔽工程、拆除工程必须附有含尺寸标识的现场照片或录像资料。坚决杜绝内容不明、没有详图和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有增加工程量和材料用量的工程签证。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5篇仓库房屋租赁服务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v^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v^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6篇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面积:____________具体结构图: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
第四条租金该房屋一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按季度交费,一个季度为:_____________元(大写:)房屋转让金: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备注:房屋转让金为甲乙双方在自愿互利的前提下签订,甲方保证乙方以后如果不再经营自己餐饮项目的时,可以自由转让房屋,转让金两万五千元可以从被转让方的转让金里扣除自己付给甲方的转让金。
甲方保证乙方在正常经营期间不得与其他方签订合同,以保证乙方正常经营,如有违约按半年的房屋租金赔偿乙方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元(大写:)即__________到__________以后从__________到__________续签下季度房租。房租交定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__________内,甲方拿出五天给乙方作为装修期。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
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7篇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8篇第十七条属包工包料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可按合同金额的10%拨付工程预付款;建设工程货物采购,预付款可按合同约定拨付,预付比例不高于合同价的10%。
工程预付款必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的50%前抵扣完毕。
第十八条履约保证担保是签订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重要条件之一。履约保证担保分两阶段执行,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日至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颁发工程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证书后30日内,承包单位应提供该时段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第二阶段为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颁发工程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证书至结算经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30日内,承包单位应提供该时段合同总价5%的履约担保或提交同等金额的保证金。
如果承包单位提交的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届满时间先于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要求的,承包单位应在原提交的履约担保有效期届满前15天内,无条件办妥担保延期手续,否则视为承包单位违约,建设单位可在担保到期前将保证担保金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户。如果履约保证担保额不足,建设单位应督促承包单位补足履约担保额,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待承包单位提交足额的履约保证担保后,再按程序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九条工程合同进度款支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实行按月支付,即按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二)工程量计量原则
1.只对完成的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合格成品进行计量。
2.对承包单位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根据工程量清单规范规定,属于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工作内容的,不予单独计量。
(三)进度款的支付根据每期计量工程价款的80%进行支付。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发包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采用单价合同发包的项目,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后,不再按进度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
(四)采用固定下浮率发包方式的项目,施工图预算没有审定之前,按批准概算相应承包范围建安费乘以(1-报价浮动率)作为暂定合同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进行支付,累计支付比例不得超过暂定合同价的50%;施工图预算经审核确定后,按审定施工图预算乘以(1-报价浮动率)作为合同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并同时减去按概算建安费计量已支付的金额,工程进度款支付至施工图预算乘以(1-报价浮动率)后工
程造价的8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
第二十条变更工程价款是指承包单位完成设计单位发出的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同一单项工程中由相同变更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要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要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
(一)单项变更工程价款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作为同期工程进度款支付:
1.已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审批签证手续;
2.变更工程已按要求完成施工,质量验收符合合同约定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工程量已核实;
3.单项变更工程价款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由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审核并经承包单位确认;单项变更工程价款100万元以上,变更预算按规定经市财政局审核,并经建设单位和承包
单位确认。
(二)变更工程进度款应按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可按不超过审定变更后金额的80%支付。余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清算。
(三)合同约定有工料机调差的,按合同价外增加(减少)工程价款处理,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每期计算结果的80%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扣减),余款结算完毕后支付。
(四)建设单位应建立变更工程审批台账,每期申报变更工程进度款时,应向财政部门提供该项目合同已批准的变更工程累计金额情况。
(五)建设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合同进度款、变更工程进度款及工料机价差款的审核制度,明确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实计量,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的现象。
第二十一条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材料、设备、服务等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按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时间等规定支付有关款项。其中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按合同价款5%至20%保留质量保证金,或要求服务单位提供相当质量保证金金额的担保,质量保证金期限至服务合同质保期满之后7天,具体期限视工作性质而定。
第二十二条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依据施工合同,对结算周期内完成的工程内容(包括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开展工程价款计算、
调整、确认及支付等的活动。
(一)施工过程结算原则上以项目承包合同的单项或单位工程作为结算节点,并符合如下条件:
1.项目承包合同有效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
2.申报过程结算的节点工程造价超过合同价的10%或1000万元。
3.申报过程结算的节点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完工,并有建设单位的初步验收合格证明。
4.申报过程结算的节点工程结算资料完整并符合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二)节点工程申报过程结算,按规定应当报送市财政局评审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初审完毕并签署意见后送市财政局进行审核。
(三)节点工程过程结算经审核后,进度款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7%。
第二十三条工程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及时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后,承包单位应于竣工验收报告确认次日起三个月内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单位提交的结算书应由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审,要求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如承包单位不具备编制结算书能力,可委托有规定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二)建设单位收到承包单位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实和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建设单位审查时间
500万元(不含)以下
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
5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
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
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
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个工作日
5000万元(含)以上
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
(三)按规定应当报送市财政局评审的工程项目结算,建设单位应当在审核完毕之日起30日内签署初审意见后将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送市财政局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由于承包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结算资料、对结算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和反馈的工程项目(包括与工程有关的施工、材料、设备、零星工程及服务类合同),建设单位可采用单方结算。对于承包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结算资料实行单方结算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书面告知及公告义务,属施工工程项目应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结算。按规定应当报送市财政局评审的,建设单位应当对结算进行确认后送市财政局进行审核。
建设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单方结算的流程并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进行约定明确。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并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保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清算。如果承包单位以工程担保代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向承包单位支付的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再保留质量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v^令第279号)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履约担保和质量保证金担保应由银行支行级(含)以上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出具,并符合如下要求: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9篇第五条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采用下列方式:
(一)固定总价。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设项目,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固定下浮率。紧急抢险、救灾以及市政设施日常维修等工程项目,可以采用固定下浮率,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套用相应行业计价标准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
(四)如因特殊情况确需采用除上述三种以外的合同承包方式的应报市政府批准。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有关工程价款的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再订立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和签证。
第七条有下列影响合同价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调整方法:
(一)合同履行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主要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涨落幅度超过5%。
(二)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变更。
(三)非承包单位原因建设单位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措施项目发生变化。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第八条变更工程价款按如下原则调整:
(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定及基准日期的人工、材料价格计算预算价,按报价浮动率下浮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变更工程项目的材料价格应执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参考信息价;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颁布的,参考周边城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信息价以及本地的市场价格确定;各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颁布的,由建设单位会同市财政局、住建局通过市场调查确定;有关工程造价计价规定不明确的以及计价定额缺项的,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明确以及制定补充定额。
(四)工程变更或非承包单位原因建设单位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按如下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凡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费,根据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条第(一)~(三)点的规定计算。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范畴的,应单独列项不作浮动。
2.凡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单独增加(或减少)单位工程等特殊情况外,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
3.措施项目清单未列的专业措施项目,如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补充列项报价的,视为该措施项目已包含在其他清单报价中,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如已报价的,按实际施工措施据实计算,并调整原报价。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报价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处理方法。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应当按如下原则进行处理:
(一)承包单位投标价清单项目填报的综合单价(P0)与建设单位招标控制价或预算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P1)偏差超过一定幅度时,即当P0<P1×(1-L)×(1-15%)或P0>P1×(1+15%)时(L为报价浮动率),承包单位填报的综合单价P0视为严重不平衡报价。
(二)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清单综合单价,发生工程变更时该清单综合单价应按照如下规定调整:
1.当P0<P1×(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L)×(1-15%)调整。
2.当P0>P1×(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1×(1+15%)调整。
(三)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建设单位应对拟中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发现属于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应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只是作为变更增减工程结算单价的依据,合同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计价应按调整前承包单位投标单价执行。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报价出现算术性错误的调整方法,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建设单位应对拟中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如建设单位技术力量不足,可委托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核),发现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应保证投标报价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按招标控制价的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1-报价浮动率)进行修正作为合同单价。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确保招标工程量清单设置科学、规范、完整、合理。投标人投标时应根据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核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疑问应在开标前或在招标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工程量清单存在虚列虚增和重大漏项漏量的调整方式。如果合同内工程量清单存在虚列虚增和重大漏项漏量,承包单位应在该部分施工完成后3个月向建设单位提出,并按如下原则调整:
(一)工程量清单虚列虚增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计算的工程价款总额,工程结算时应全部扣减。
(二)工程量清单重大漏项漏量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计算的工程价款总额,扣减工程量清单虚列项目及虚增工程量的相应价款后,在工程结算时给予全部补偿。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10篇出租方(甲方): 李 融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4223228 身份证号:
依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东莞市南城区晶城3栋401。 装修情况为:精装修
第二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2日,共计12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1200元/月,大写:壹仟贰佰元/月。
(二)租金支付时间:每月1日前;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当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银行帐户按月支付租金
第五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2400元(大写:贰仟四百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六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20xx年5月1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相关物品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转租
(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第十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200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 身份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11篇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的管理,保证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v^住房和城乡^v^令第16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是指对使用市财政性资金(含全额或部分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三条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国家相关行业部门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等编制。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款计量与支付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12篇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 房屋坐落、面积、质量: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所有权的坐落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
房屋质量:合格
2、 租赁用途:乙方居住使用
3、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租金:
其他费用:包括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及 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为: 。
支付方式及期限:
5、 房屋维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规定划分权责;
6、 房屋配套设施及维修权责:
7、 在租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或水、电、煤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7天,或一个月内累计超过15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其正常使用房屋的;
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经另一方书面提出后15天内一方未予纠正的;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机器、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因房屋质量问题、隐蔽工程致乙方不能正常地安全地依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的;
在租期内,该房屋经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房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乙方及其当地的分支机构因解散、被撤消、经营亏损等原因无法继续经营时,得提前 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无须支付任何违约或赔偿金。
8、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 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谋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不高于 月租金为限。
在租期内,乙方因故不再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可以提前同,除本合同项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以不高于 月租金为限。
在租期内,出现条款约定的情况,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不得克扣乙方剩余租金,不得克扣乙方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提前搬家造成的损失。.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内交纳下一季度租金的,甲方有权利在约定交纳租金的次日将房屋转租,并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以不高于 月租金为限。
9、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其他补充: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13篇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位置及使用面积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北京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___);所有权属___方(____)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14篇承租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15篇甲方: 乙方:
一、甲方 愿意将____市花园____区______号楼______元______楼东户三室两厅两卫,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子买给乙方 。
二、房款总价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房款不包含进户费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购房资料同时付给甲方定金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万元整。
(2)乙方在____市花园领取钥匙时将剩余购房款______元,大写:______元给甲方付清。
四、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资料办理过程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五、在开发办交钥匙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交钥匙前一切资料。 甲乙双方如未按以上条款履行,负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担保人签名: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16篇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日照市菏泽路小孙家村 排 号。
2.出租房屋无质量问题,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饭店经营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年租金为(大写人民币:元)。
2.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元),用于支付乙方承租期间所欠的各种费税及其他损失赔偿和罚款等。合同终止时甲方验收无异议,甲方退还押金全部或剩余部分。押金不计利息不抵租金。如押金不足以支付乙方承租期间所欠税费时,由乙方另行支付。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先交租金后使用房屋。本合同签字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上半年租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下半年租金于 年 月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或收到条。
4.乙方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营,同时合同解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时缴纳自行负担的费用(如产生的水、电、气、取暖、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物业费,商业经营及其他一切行业管理等税费项目,由乙方自行按时申报登记独立承担缴纳)。
2. 租赁期满乙方须足额结清各种自行承担的费用,否则,乙方承担滞纳罚赔责任。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乙方可对甲方的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或增设他物,但不能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要保证房屋的正常安全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战争)对房屋造成损失,与甲方无关,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3. 乙方装修部分在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准随意破坏或拆除,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乙方承租期间,任何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处理。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不得私自转租,如乙方转租,此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转租他人的,要征得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同意转租,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甲方与转租人另行签订合同,租金另算。
2房屋租赁期间,如乙方擅自改变经营用途或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调换使用、对外担保,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和损害公共利益及租期未满乙方擅自终止租赁,甲方不退还未到期租金。
3.租赁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如果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书面通知甲方。.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合法,无任何经济纠纷。
第八条、合同解除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战争),造成房屋无法修复,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
2.市政规划、村镇统一规划、旧城改造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租赁房屋拆迁,本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未到期的租金;在接到拆迁期限通知后,乙方必须在拆迁期限前无条件、无偿自行将所租赁房屋内的设施搬走,乙方逾期不迁出,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视为弃物,由甲方处理。
3.租赁房屋发生的拆迁补偿(包括胡同的装修赔偿)等相关事宜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17篇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调,就房屋租赁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面积及附属设施
租赁房屋座落于 ;房屋权属性质 ,房型 ,建筑/计租面积 平方米。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见本合同附件―――附属设施清单。
第二条 租赁用途
该房屋仅做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租金按 结算,首付租金乙方于 交付给甲方,以后各期租金交付时间为 。乙方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保证金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合同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合同到期之日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甲方修缮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 天内退还该房屋,同时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②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损坏该房屋或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③拖欠租金积累计达十五日;
④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品;
⑤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2.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除支付房租费外还应支付以下费用:
3.水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等其他合理费用,收取标准参照当地有关收费单位的收费标准,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增设费用维修和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房屋的返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回保证金。乙方退租时,留置不搬的家具杂物任由甲方处置。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 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销毁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物品损坏的赔偿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18篇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关
电挂: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有效日期至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电挂: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经办人 鉴(公)证机(章) 年 月 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19篇出租单位:____村
承租单位(人):签订地点: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间数___,建筑面积___,房屋质量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年租金(大写):(每月元/平方)
合计租金(大写):____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____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平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方:____(盖章)承租方: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20篇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v^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东莞市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第21篇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号___________栋___单元___楼___号的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_元,交纳方式为____支付。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___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吨,电____度,气____方。
第七条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___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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