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和费用

更新时间:2022-12-25 04:56:00 阅读: 评论:0

办理新版营业执照须知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新办理的营业执照法人们,请了解营业执照的知识!下面是整理的办理新版营业执照须知,欢迎阅读!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资格和合法经营的凭证。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5.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换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其从事的经营项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后,从事该项目的经营。

7.每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个体工商户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报或向登记机关报送年报。

8.《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9.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10.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11.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持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12.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可在经营地税务机关接受纳税辅导,申请办理发票、税收优惠等相关业务。

13.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尽快联系税务机关办理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涉税业务(如变更发行税控设备等)。

14.持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已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应于申请注销登记时,完成清税申报。

15.被税务机关公告认定为非正常户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工商登记后,应尽快办理解除税务非正常事宜。

“一照一码”后如何更换新版营业执照

(1)对涉及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照面记载事项(即名称、主体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7月1日后新办的商事主体,统一到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办理变更,无需再到税务登记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6月30日之前成立的商事主体,应先核对变更前事项与税务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厅处理后再提交变更申请。

(2)对除名称、主体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以外的照外信息(如经营范围、投资方、合伙人、业主、联系电话等),仍按现行变更登记模式办理,维持目前变更流程。即先到工商变更,再到税务部门变更。

(3)商事主体变更后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领取新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同时需交回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等相关证照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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