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精选22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刀锋》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如果感到迷茫,空虚,摇摆不定,无所适从,没有理想,或者说,正在失去理想,那就看看毛姆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刀锋,克兰德和拉里会告诉你怎么成为一名理想主义者,你要抛弃所有外在的束缚,踏上一条漫长、艰苦的道路,追寻一个永远得不到答案的问题,但是你得到的会更多,可能是整个世界,整个由你自己创造的世界。这时,你壮志满筹,你雄心勃勃,你踏出了艰难却又欢愉的步伐,毛姆却突然给你一记警醒,你被人性的枷锁拷牢,历尽万难“发现了自己的平庸,但却为时已晚,这才是最残忍的事”。王尔德曾写,美是天才的一种形式,或许坚定的意志也是一种天赋。但是你不能回头,你瞥见了某种光芒,浩瀚无垠的精神世界在你面前沿展,你被吸引,你无法逃脱,“可能生活就是这样残酷和无情,你没办法不问自己,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没有意义,你压根儿就控制不了自己的命运,到头来只会沦为稀里糊涂的悲剧。”还有一种可能,前面所有的假设都不成立,甚至求知都是欲望的一种体现,逆反的欲望,强烈的、不顾一切的逆反心理,从头到尾只是一颗朦朦胧胧的心向往着某种理想性,在这种憧憬中心怀满足,而这种满足感究竟是在对精神的追寻中获得的?还是仅仅只是不甘趋附的自我安慰?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非得谈论宗教?但凡涉及精神世界,哲学都是不能回避的存在。而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物质与精神的二元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区分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宗教本身就是哲学的一种形式,是对创世的一种解释。书中有提到一个很巧妙的观点“世界并非是创造出来的,因为虚无生不出任何东西,世界是永恒自然的一种表现”,拉里在印度寻找的答案是一种神秘主义,类似于赫拉克利特提出世界是一团永恒的活火,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黑格尔主张世界是绝对精神的体现,是决定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事物的源泉和主宰。而有如基督教不过是把这种神秘具象化了,对神秘主义的探索是哲学家的爱好,而基督教会要做的事却是根植大众和传教,它是一神教,这决定了其本质的不宽容,有吸纳一切和摧毁一切的野心。
读完了毛姆的《刀锋》,坦白说,并没有读的很明白。只能大体说一点感想。
拉里无疑是本书的一号主角,他因为亲眼目睹了年轻战友的死(为了救他而死),对人生产生了迷惑,不明白为什么世间要有不幸和恶。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因为他不愿去工作,未婚妻伊莎贝尔与他解除了婚约。他不工作并不是游手好闲,而是去读书和思考。虽然伊莎贝尔很爱他,甚至与别人结婚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还对他念念不忘。但两个人价值观截然不同,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分开也是必然的。
伊莎贝尔很重视物质生活,这也无可厚非,作者并没有因此不喜欢她,反而一直在描述她的美,她的天真、聪明与坚韧。她与拉里的好朋友格雷结了婚,生活很幸福。虽然中间格雷经历了破产,但伊莎贝尔坚强地与他站在一起,鼓励他、陪他渡过难关,是个好妻子。她把两个女儿教育得很好,是个好母亲。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艾略特。作者花了很大的篇幅写他,一开始就是他先出场的。艾略特这个人就好像是为了交际而生的,一直在想方设法认识更多所谓上流社会的人。最终他也如愿以偿了,与那些人混的很熟,经常参加各种宴会,自己也组织各种宴会。他人虽然比较势利,但对亲人还是很好的。对待他姐姐和他外甥女伊莎贝尔一直很好。在拉里和伊莎贝尔没有解除婚约之前,他还想通过他认识的那些人提携一下拉里,拉里并不领情,对此,他很生气。直到死之前,他还在为亲王夫人没有请他参加宴会而耿耿于怀。后来毛姆为了了却他心愿,想法弄到一张请柬,他才高兴起来,虽然没能参加就死了。他一生都在广泛结交各种名流,临死之前却没有几个人去看他,挺可悲的。
拉里给人的感觉一直很神秘,他不想让人找到,别人就肯定找不到他。他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读了很多书,见了很多人。每一次出场,都感觉他又把人生看得更透彻了一点。到了最后,感觉他就像得道了一样,快成仙了。他一直在寻找的答案,应该是找到了吧,最后他和毛姆说的那一堆话,我没有看很懂。
以后有机会再重读一遍,看能否再把这本书理解的更深一些。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作家七堇年的诗那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下午无事,携一本旧书《刀锋》去看。以前也买过《刀锋》,是周煦良翻译的,字太小,于是又买了这本旧书。翻译者姊佩,听上去好像是个女性的名字,其实不是。这名字听着很有味道,无端地觉得好像出自《楚辞》。
用牛皮纸细心包了,写了书名。觉得还好,阿万的包书手艺学了个七八成。泡好茶,却看不进去。因为办公室实在太闹,快期末了,大家新课都快结束了,不免有些解脱的轻松。没有闹中取静的本领,只好自己寻一个安静的角落。五楼的楼梯转角很是僻静,寻常不见人来。就坐在小窗下看书。
行云流水的翻译不逊于周的译文。很快就看进去了。毛姆真是了不起的作家,你明明知道结局,还是被他吸引。两年前看这书觉得石破天惊,现在依然。威廉。詹姆斯曾经说过: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第一次读时就觉得很是惭愧,有生以来却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思考过这个问题。我想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在这个问题面前我很茫然。一直以来,我们都循着家人和社会的要求,做一个有用的人,一个有出息的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无形之中受着儒家思想的要求。就像伊莎贝尔及其家人要求莱雷(周译为拉里)一样。但是回顾几年来的经历,却不得不有莱雷一样的困惑,突然发现自己多么的无知,有那么多的书没有看过,有那么多的东西不懂,而年华渐去,记忆力也慢慢衰退,一天就陷于无穷无尽的琐事之中,想要拥有一个宁静的天地来学习而不可得,你说是不是人生的悲哀。也许许多人无法理解莱雷的人生选择,远离名与利,寻求心灵的宁静。但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越来越觉得他的睿智。人生白驹过隙耳,富贵于我如浮云,何不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现实和理想永远不能完全合拍,但理想就像远在天边的星辰一样吸引着我,虽然无法像《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决绝,为了自己的理想抛家弃子,但我想现实和理想之间还是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吧。
拉里因为经历了残酷的战争,见到了一个鲜活生命在眼前逝去,他困惑于“生活为什么如此残酷、无情,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由此踏上了寻找真谛的旅程。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迫切得心系着答案,一方面又不愿错过拉里寻求的过程,希望自己也可以通过走拉里的路得到救赎,却忘了这只是一部小说,而不是什么电子设备操作指南。
拉里为这个问题困惑不已,搅得不得安宁甚至无法正常生活,为此他放弃了读大学、拒绝了家人介绍的好工作、甚至是相恋多年的未婚妻。未婚妻伊莎贝尔这样质疑拉里“几千年来,人们一直都在问这些问题,如果有人回复,怕是早就有答案了”。这个问题我也曾经思考过,为此看了一些营销巨作,却没能像往常一样从书中寻找到答案。那段时间,我会问伴侣问好友,“你觉得活着的意义是啥”,这样无聊的问题可能就像“为什么1+1等于2”一样让人为难吧。直到我走进心理咨询科室,一个着急按时收费的心理医生耐心的告诉我: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去思考这个问题的。
医生的判断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当时的我怎么也不像是个大学生了吧。书中有这样一段:“我觉得这些事情都特别幼稚,这玩意儿只会让那些大学二年级学生感到兴趣,但只要他们离开学校,就会统统忘到脑后,到时候他们得为生计奔波。”哈哈哈哈,非常准确的描述了我,只能用生病了来解释。好在毛姆的书里有个病入膏肓的拉里,他如此坚持且反驳那些质疑的人:”既然这些问题都被问了几千年了,这就证明他们没法子不去问,而且还会继续问下去。“
为此,拉里不远千里去异地体验做苦工的生活,例如在煤矿干活,在身体累的半死之后体会到了洗澡的美好,在工作之余喝个小酒打个小牌感到放松。是否体力工作真的可以让内心得以平静,当身体足够劳累的时候,大脑也就没有精力去犯矫情了呢。
拉里的工友科斯也是有个有意思的角色,他会在喝酒的夜晚谈万物的本质与宗教信仰、谈灵魂与孤独,却在清醒的时候避而不谈,认为谈那些无聊的东西没有任何实质的价值。我想不是所有人都跟拉里一样有这样的宿命感不得不去探求答案,也不是所有人会得什么所谓的心理感冒,大部分人都会遵照寻常轨迹工作与生活吧。偶尔在夜深人静或者酒过三巡之后也像科斯一样,或侃侃而谈或感慨感伤,然后在第二天清醒之后正常去工作挣钱、面对柴米油盐,毕竟正常人都有需要承担的责任,那再正常不过了。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平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毛姆写这本书带给他极大的乐趣,原因为终于可以一吐为快,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
读罢一月有余,拉里的身影一直在脑海萦绕,我唯有一吐为快,才下的眉头,安心,舒心。
《刀锋》背景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局势不安,一派乱世,美国逐渐壮大,一派繁荣。拉里在乱世寻求生命的意义,追求某种哲学,某种宗教,可以满足身心的人生法则。他一点不爱钱,没有物质上的抱负且淡泊名利,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是精神生活。他的形象与伊莎贝尔、格雷、艾略特等形成强烈的反差。艾略特显得可悲至极,活着以社交为目的,宴会即是他的氧气,未受邀是奇耻大辱,独处是丢脸难堪。艾略特、伊莎贝尔代表的是实用主义,物质主义。
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两种价值观的撕扯,碰撞。让我们深度思考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爱情与理想,物质与精神。人自出生不同阶段亦有不同的需求,拉里年少参与作战,直面伙伴的战亡,诚然拥有一付二十多岁的皮囊,但他的心饱经沧桑,满是皱纹,已不能与同龄人相提并论,他与伊莎贝尔有隔阂,与艾略特有鸿沟是必然。他的经历让他不再是一般人,他想体验,想探究,想找答案。然而他只要觉得精神上的吸收达到了饱和,能学的都学了,此时做做杂役也显得特别快活,又回归了自然。
拉里的一生要么读书修行冥想,要么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在路上,自我觉醒,自我完善,自我探究,再觉醒,再完善,再探究……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度过一生。
但我们也不得不思考,若每个人都象拉里如此站在角落看世界,冥想,静思,内心平静,那世界谁去创造价值,经济如何循环,社会如何发展……
世界是个多元结合体,各自***又各自影响,物质基础推进精神生活,精神要求限制物欲泛滥。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追求,无所谓成功与失败,无所谓对与错,适合自己的就好。
比如:阅读非常适合我!
每個人的形象都是如此的鮮明。
舅舅艾略特社交名流,一生追求的是與社會上流的名人貴族交往,雖然那副有時道貌岸然和老奸巨滑的嘴臉實在不討喜,但是他的確是處處為親人們著想,對姐姐和外甥女一家照顧的無微不至。最後病重心裏還念念不忘的是無法赴王室的約,看到這一幕的時候的確還挺心疼這個小老頭的,畢竟他對毛姆還是挺友好的:而女主之一的伊莎贝尔在毛姆笔下精神正常人格齐全的女子也算得上女子里出类拔萃的,就像毛姆在前面那章写的“生性有个缺点,对于外表欠佳的友人,怎么都看不惯,无论他的个性再好,与我有再多年的交情,如果有一口烂牙,或是鼻子长歪了,我就怎么也看不顺眼;而另一方面,对相貌姣好的友人,我则是永远都看不腻,即使认识二十年之久,我依然看不厌他们饱满的额头或线条柔和的颧骨。因此,每次见到伊莎贝尔,我都一再惊艳于她那标致的鹅蛋脸、白嫩的肌肤、淡褐色的既明亮又温暖的双眼。”可惜的是,她從頭到尾要的都是金錢與地位,逐漸被浮华吞没,與心愛人拉里漸行漸遠。可能真的像書友說的那樣,伊莎貝爾是水瓶座吧,對愛的控制慾太強,自己得不到拉里也不讓別人得到。由此讓蘇菲喪了命。
全劇最羨慕的是就是格雷和苏姗·鲁维耶了吧,格雷靠著伊莎貝爾的舅舅留下的財產又東山再起,有了穩定工作,他眼中的伊莎貝爾也永遠美麗動人,溫柔可人。而蘇珊也有了事業與愛情。
而拉里呢,真的是個迷,就像一陣風一樣,你看不見摸不著,你永遠不知道他在哪裏,在做什麼。在外苦修了半輩子就只是想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到最後原來一切都是未知。对于拉里来说,一辈子很长,他要做的事很多,但是每件事都不是任務。要是把每件事都當成任務,的確人生也就太沒意思了。
毛姆啊,見證了這幾個人的成長,說起人際交往,毛姆的確與艾略特有的一拼,情商智商雙兼。喜歡這樣的,要是他足夠帥的話,那就更完美了。若是本文的毛姆是以本書作者毛姆歐巴為原型的話,那還是算了。[流泪]
我先说一句,我是真的没看懂…看得不深,看得不细,所以感悟会比较浅显,但还是试着表达一下。
先说下此书简介吧,说的是一位年轻空军退役,之前他的好友为保护他而牺牲,因此让他的对生命意义的态度有了重大改观,他想摆脱困惑,追寻真相,走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在看书之前我以为此书重点会放在在他与被牺牲的好友之间的故事上,可没曾想只是三言两语带过,真正表述的是主角拉里经历那件事之后的心境改变和怎样过他独特的生活方式。而且书里的重要人物形象也是最大的看点之一,如不是最后用了大量笔墨述说主角拉里,我倒以为每个人都是主角才好。
此书使用时间顺序来书写故事的,所以较容易理清思路。拉里是一个阳光的帅气大男孩,性格温柔,体贴还谦和,而且他很聪慧。当时与他谈恋爱的青梅竹马伊莎贝尔家室优渥,是处于社会中上层,伊莎贝尔对他非常喜欢,他俩也成为了恋人关系,他还和伊莎贝尔订了婚。可拉里空军退役后虽受到极多荣耀与尊重,但奇怪的是一直不愿找工作,在美国,男人无论如何都必须有工作,所以伊莎贝尔家人为此还折腾了一番。
伊莎贝尔年轻时热情四射,青春靓丽。从小生活在富裕的上中阶层里,因此她知道金钱和地位有着必要的意义,她也乐于生活得尊贵优雅,她对人生的要求很精致,习惯在舞会上,宴席上充当靓丽角色。她对人生的看法与拉里不同。之后拉里与她解除了订婚,但她还是深爱着拉里,可他们的追求不同,必然不能共同生存。
伊莎贝尔的舅舅也是书中重要的角色,作者浓墨重彩的描写了他,虽文字里不免带有些许讥讽,可不得不承认艾略特(伊莎贝尔舅舅)是富有人格魅力的。艾略特外表优越,精力旺盛,衣着精致,地位尊贵。他的人生精力都投入在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子里。认识的皇亲国戚数不胜数,自身的财富极其巨大,可他对伊莎贝尔和家人毫不吝啬,几乎以最周到的礼仪与最真挚的感情对待。艾略特对人生的追求就是每天在宴会里夸夸其谈呼云唤雨,充当着领头人。为此他也沉迷其中,流连忘返。不可否认在书里他虽有思想粗俗,肤浅一面,可依然不阻碍他散发着人格魅力。
而拉里在书中提及的并不多,他解除订婚之后便云流四海,饱览群书,过起了苦行僧的生活,只为思想精神上的安逸与解脱。他的行踪不定,偶尔碰见一次,又很快消失无踪。但是拉里的经历是丰富多彩的,他追求的不是金钱物质而是精神灵魂的安放。他跨过山河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他去过印度也到过中国,他在世界各地留下足迹,遵循内心的选择,找寻轮回的目的。拉里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他内心的柔软与安宁,他待人随和,为人善良,执着。可惜他与作者谈论印度的“梵”的思想或自身的感悟我看得并不是很明白,我自身理解有限无法表述,惭愧惭愧。大体来说他在走自己的路。好吧,写的真浅显,去翻下书先。
毛姆自己在书的结尾说了,这本书在不经意间做到了最好的结局,习惯舒适高贵生活的伊莎贝尔走进了上流社会也拥有了源自舅舅的大量财富。艾略特终其一生都在为社交而奔波,就连生命最后的关头还在恼火谁竟没有邀请他参加宴会,可谓是把一生都奉献给了所热爱的事物。而拉里也如他所愿消失于噪杂世俗的人海当中,追寻着自己心中的理想。
看到最后我突然有种顿悟的感觉,每个人成长环境不同,生活经历不同,铸就了不同灵魂、不同观念和不同的人生,没有哪种比另一种好,我们只有去认同去接触,不要强迫别人。我们不能用我们的行为准则和思想观念去强求别人做什么啊。
忠于自己!
看完《月亮与六便士》以后,很多朋友推荐这本,果然是一看起来就停不下来了!深夜读完,迫不及待看到了结局,却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为什么呢。想不出来。我想它不如《月》带给我的震撼大。写了很多信仰和终极一问的追寻,与多少年后的《人类简史》作者一样,推崇东方的神秘宗教理念,佛教和印度教,轮回和空无,深深地印在了西方作者的心里。这就是拉里一直寻求了许久的东西?在思想上寄托上的解脱?给自己早年的心灵创伤找个出口?里面涉及了战争和大萧条对于人心的摧残和震荡,也宏大地借几位主人公铺陈了那个年代的代际变迁和市井画卷。可能我觉得我喜欢《月》超过这本的理由是这本并不够决绝。
拉里没有如斯朱兰那样鲜明热烈的执念,在入世与出世之间,来去自如、游刃有余地做一个有所思考和追寻的智者。我想还是更喜欢斯朱兰那任性突然毫无征兆的决裂和直到生命尽头也不曾妥协的执拗。可能,正因为在生活里很难实际做到,才更加令人向往吧。书中几次提到主旨: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重要。在我看来,每个人最好的状态其实是忠于自己,各取所需,愿打愿挨。伊莎贝尔和格雷,尤其艾略特,他们可能并不曾看清生命的真相和意义,甚至也从未想过这类深不见底的问题,但是他们最后显得各得其所的原因,正是他们不曾屈就,不曾为了别人或世事改变自己最初的追求,即使这追求是物质的华丽,事业的成就,肤浅的社交,又怎么样呢。别人可能觉得虚荣浮华俗不可耐,又怎么样呢。
他们依旧按照自己的心愿度过了心满意足的一生。我觉得我想说的可能是:世界如此多样,人生如此多彩,我们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特立独行遁世天才的斯朱兰或是来去自如游刃有余的拉里,但是,我们至少可以倾听自己的心,毫无悔恨地忠于自己,这还不足够吗?追求物质还是重视精神,坚持美丽还是尊崇博识,难得糊涂还是探寻大悟,这种种种种的选择,其实并无高下优劣之分。
只是一个轮回如此短暂,逃避自己为别人而活,未免太过浪费了吧。
《刀锋》这本小说是在B站的一个*知道的,*作者说他读了3遍,想把它分享给迷茫的年轻人们,我也终于在几个月后春节假期的最后两天翻开了这本书。小说里的每个角色都非常立体,回顾每个人的生平都能得到一些关于人生的思考。就像书中毛姆所说:
书中与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名流;伊莎贝尔凭着巨额财产,活跃于上流文化圈;格雷有了轻松赚钱的稳定工作,每日朝九晚六;苏姗·鲁维耶的生活无虞;苏菲求得一死;拉里获得幸福之道。
我想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理想中的人物形象,或者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每个人都会在生命的过程中向这个目标靠近,幸运的人可能很轻易就能达到,而有些人可能要用几十年,比如摩西奶奶,77岁在画画的过程中找到了这种状态,当然也有人一辈子无法达成。
小说的主人公拉里曾是一个飞行员,一次战斗中战友的阵亡让他对生命的意义产生了疑问,并为此放弃婚约,放弃工作,开始晃膀子寻找答案。拉里的选择我完全能够理解,我有着和他相似的迷茫,我也曾想回老家晃膀子,但没有那份觉悟和勇气。所以他就好像是平行世界的另一个我,替我晃膀子替我寻找答案,他确实找到了他要的答案,虽然不太满意但也可以接受。我也从中得到了一些关于生活的思考,消除了一些我的迷茫,不仅如此还从中得到了一些晃膀子的勇气,曾有一个人在90年前放弃他拥有的一切去晃膀子,我凭什么不行又在害怕什么呢?
虽说多了这份勇气,但也知道不要轻易尝试,就像书中说的:
当你离开常轨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仔细想来生活中有很多不按常轨行事的人,其中很多会通过互联网分享自己的生活,但我们看到的终究是其中一小部分,真正找到“答案”的还是少数,要注意幸存者偏差,不要报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有些人的生活我们不理解,这很正常,就像伊莎贝尔不理解拉里一样,所以我告诉自己不要对他人的妄加评价,我的生活肯定也有人也不理解和认同。
书中有一段关于布太太价值观的描述:
她的崇高原则使她相信一个人的责任就是在一个企业里找一项工作做,靠自己的努力找机会赚上一笔钱,按照符合自己地位的生活标准养家糊口,使儿子们受到适当的教育,并能在长大成人之后清清白白的生活,并在死后使自己的妻子衣食无忧。
这不就是大多数父母那代人的价值观吗,竟和一百年前的美国那么接近。初看这段我感到很窒息,我仿佛看到了我的未来,这么的无聊平庸。但又一想,这种平凡的生活好像也没那么无聊,也许这些主线任务我必须要做,但支线任务还是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做很多尝试的。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本书,都有独一无二的故事,路边做环卫工人的大爷,他的故事可能比你想象的精彩得多。
拉里经过长达几年的追寻,得到了什么答案呢?毛姆通过彻夜长谈得到了拉里的答案:我绝对不要离世而居,而是要在俗世里生活,享受世上万物,探索其中神性。如果那些狂喜的时刻确实就是梵我合一,并且如同他们所说,只要了结今生业报,就不会再入轮回,我会大感惶恐,因为我想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投胎转世,也愿意接受形形色色的人生,不怕任何忧伤痛苦。唯有一个又一个的人生体验,才能满足我的渴望、活力与好奇心。
拉里通过“出世”的修行找到了他的答案,并决定再次“入世”,接受形形色色的人生。仿佛一切又回到了原点,但拉里也找到了自己的处事原则:平淡处世,凡事随和,慈悲为怀,戒除私心,节制性欲。这段话很有佛家的味道,也符合拉里去印度参禅悟道的经历,拉里也像佛家一样把自己的财产全部分给他人,抛弃了物质带来的枷锁。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渡人稀。
这是《刀锋》扉页的一段话,取自《迦陀奥义书》,拉里是那个越过刀锋的人,他是那极少数人,连毛姆都羡慕的人。
毛姆的小说,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本;之前觉得小说要读原版,不然不够原汁原味,于是买了月亮和六便士,但是并没有开始读。
刀锋的笔触很自然,不与优美、幽默或冷峻等鲜明的特色挂钩。但是书中的人物倒是特色鲜明,而且会猜测究竟这些人在生活中有怎样的际遇和未来,是那种平淡却自有趣味的一种。这种感觉和拉里有点像。
拉里全称是劳伦斯达雷尔,无父无母,由父亲的好朋友收养大,年少对飞行感兴趣,后来真的参军参加空战,目睹好友之死,回到美国,对于生活有了许多不同的认知,便也没有再循规蹈矩,追求一种正常或成功的生活。
拉里都干什么啦?很显然读了很多书,看了很多哲学书,神秘主义和宗教的书籍,还做了很多闲晃的事情,比如发呆、和各色人等聊天,下煤窑,农场做工,船员渡海,印度修行,可能后来还去了美国做汽车修理工或长途汽车司机。
我在几个场合很能感同身受,比如拉里和伊莎贝尔摊牌的时候,伊莎贝尔是很喜欢拉里的,因为他很多地方符合自己对未来生活的想往:包括对爱情的想象,认为拉里有潜力成为一个成功人士,以及相信与拉里的婚姻会成为让人羡慕的对象。所以,拉里表示要认真闲晃的时候,伊莎贝尔应当就害怕了,这种前景自然是不可接受的。两个人都很好,也都很清醒和理性,既然是无法同行的人,分手确实是很好的选择。
拉里后来遇到了不少别的女人,对于性和女人,抱有一种超然的态度,没有沉迷也没有拒绝,只是这是他对人生还有真理或者梵这究极本质的探索的一部分,或者说一段插曲。拉里对钱,认为是工具和负担,在去美国前和毛姆的交谈中,拉里确乎已经要散尽家财。
拉里对于生活的态度,是一种非理性的,不追求通常意义现世幸福的态度,不随大流。对于生活,书中艾略特费心钻营,为了跻身上流社会汲汲营营,到死也没有放松,但是确乎死的很体面。伊丽莎白对于拉里仍然有想法,但是拉里心里自然是没有同样想法的。格林是个没有特色的好人,是个好父亲和好丈夫,也是个好的职业投资人,但是毛姆对他的描述约等于背景板。从现实来看,每个人的生活都千丝万缕,究竟自己想要什么,经历何种生活,也都是无法立刻有一个清晰答案的,但是若干次选择,一段时间的积累,总会对于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一个渐渐清晰的答案。
我也曾经很痴迷一个问题,生活有什么意义呢?拉里很认真跟随某哥老会长老,某印度教高人修行,研读了无数著作,并自费写书,我觉得拉里和自己和生活都和解了。拉里是一个勇敢而纯粹的人,没有沿袭某些固有挂念,传统,没有被某些欲望或野心驱使,只是凭借自己的兴趣,理性或者灵魂,来感知世界和自身。我觉得拉里去美国的时候,已经40岁,是否已经完全明白了自己或者世界呢?我想是的,他无须再寻找,虽然他还会继续寻找。但是他走遍了那么多地方,见到了那么多人,想过了那么多问题,他感受到了一种灵性充满,天人合一的满足,也明白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他不把生活的平凡看做难以承受的痛苦,也没有认为吃不饱饭,疾病,或者贫穷是多么难以忍受的境遇,是一个纯然的勇敢的真挚的人。
我有时候会想,我该怎么养育自己的子女,我一方面会认真希望,他或她会像拉里一样,用心感受,体会感悟生命,然后做好自己就好;另一方面会焦躁恐慌,好像有一个巨大的齿轮推动社会朝向某个既定目标前进,而自己只能走的快一点,再快一点。纵然明白担心无用,但是想想生老病死,悲欢离合,总觉得生活不像一场光荣的冒险,而是漫长又短暂的征战。当然,生活并非只有一个面向,工作,金钱,婚姻,社交礼仪,自有其宝贵价值,是需要舒服且勇敢且坦然面对的。
我真的无比羡慕拉里的生活,不求钱财的多少,只为追寻内心的幸福之道,而且实际行动能力很强。可是,我们如果要做到这些,该有多难啊!我无数次地幻想过逃离现在的生活,哪怕是去远方一个非常偏僻的庵里也好,只要能够远离这些俗事,我自己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可是,我们不像拉里一样,我们有父母兄弟,有自己特别在乎的亲人,对于他们寄于我们成材的期望,我们如何能够辜负呢?只要有自己放不下的人,我是指家人,我们的人生就会有所顾忌,我们无法放下所有的一切去追寻自己的自由。其次,我们也不像拉里一样有固定的收入,即使有,我们既要满足自己的日常消费,同时有的还上有老下有小的,自己那些收入只会觉得越来越微不足道,所以就会不停地想赚更多的钱。最后,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生死,或者亲眼目睹亲友的死亡,我想我们目前还没有到达拉里那种超脱的态度。其实本质来说,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想逃脱责任的人,我有些时候特别讨厌所有一切的人际关系,那时我会把手机设置成完全静音,把所有社交软件通通关闭,甚至想把手机藏起来,然后一个人默默地看书,练字,写作业或者睡觉。总之,我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我不想有任何的联系。
文中拉里一直在寻找真正的信仰,一直在找心中的答案,当然最后作者也说他是找到了,可以说他是相当幸福了!我想,如果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一个人在偏僻的山林中拥有一栋小房子,每天在里面看看书,练练字,学学中国的乐器,听听歌。累了就去山林间走一走,看看花草树木,欣赏日出日落,偶尔爬爬山,跑跑步,余生若能如此,此世何求?
有个说法是三十岁到四十岁读刀锋,但是没办法啊,我读完了才知道这一说法。
但是三十岁到四十岁,人们也不一定读得透彻啊。在第六章里我完全是云里雾里,但除去一些颇显不切实际和梗概性的东方哲学,和一大堆罗列的术语和历史人物,我还是对故事情节有了些肤浅的了解。
我想,现实中一定没有拉里这样的人,为了一个“答案”,放弃物质生活,翻山越岭,颠沛流离。
“在他身上我看到年轻人少有的沉稳”“他的微笑永远温暖而真挚”“他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并不是刻意的疏离感”
……毛姆在书中大致这样评价他,抛给我一个遗世***,内心深沉似海的飘飘然的形象。
书中运用大量的对比和反讽手法突出他的单纯和坚定,用绝对的毛姆式旁观者视角纵观他的心路历程,总之,让人对拉里各有各的看法,敬佩也好,不能理解也好,他至始至终活在他的世界里,他的思想里,活在这本书里。
结局的“圆满”也让人十分怅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和归宿,到最后,没有谁过得更好,或过得更坏,拉里也不例外。精神的高度不是为了在世界上有什么亮眼的成绩,也不是在旁人眼里有光鲜的外表,也没有什么好坏高下之分。
或许拉里会继续开着卡车在心里思考梵的意义。但那又怎样呢,我们也在寻找着自己的“答案”,无论我们身在何处,从事着什么。
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追求,最终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局。不管他们的处世和人生会被怎样的认为与点评,他们是满意的,所以是好的。
艾略特和拉里是两个相反的人物,一个热衷于社交,有着最普遍大众对荣誉权利的看法;一个特立独行,为了找到内心的答案,摈弃了很多世俗的东西。我不觉得应该以谁为样板去生活更好,一个势利虚荣,却又大方宽容善良;一个纯正仁爱,放纵自由。只要是不伤害到他人的生活方式,每一个,都不应当被批评。
我对拉里和伊利没有在一起那一段,感慨比较深,恋爱中,感觉最重要,婚姻中,适合最重要;恋爱是缠绵,是火热,它不关乎现实,婚姻是细节,是柴米油盐。他们俩一个是雪山,一个是温流,不同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就算在一起长久的忍受与争吵也会把爱耗尽。这个选择是无比的正确。
我很佩服拉里的那份淡漠,能与人相处密切后潇洒脱身,能不迶于情爱之中,心中是怎样的淡然。对于他的仁爱,我倒是觉得,有时候他用陪伴治愈的方式去安慰他人,当他离开时,那人会感到怎样的孤独与落寞,当然,比起救赎他人的人生来说,这点情绪可能不算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样不是很好。
他能为了人生真理,抛却一切于不顾,这份勇气与胆量,让人心生敬意,但是这是因为他无父无母,没有牵挂与责任,没有加之于身的期待与负担,所以畅然游于天地之间。他觉得自己每年的三千法朗是累赘,现实来说,如果没有那笔钱,他要用游玩的时间去支付生活费用,怎么可能这么自在。平常人要用大部分的时间去工作来获得轻微的安逸与享受,在这里我和作者的观点一样。那是支撑他飞翔的翅膀而不是拖累。
我欣赏拉里这样近佛性的人物,却不是很喜欢,就像他是身边的朋友,温柔理性阳光,完美的不像是凡人,少了烟火气。
我想,现实中也没有这样的人吧。
一把刀得锋刃很难越过,因此智者说得道之路是困难的。这本小说描述了很多人物:一生醉心于挤入上流社会的艾略特、追求奢华生活享受的伊莎贝尔、可怜的苏菲、探求人生意义而不断阅读旅行最终开悟的拉里……
其实这篇小说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及其他人物塑造,基调及结尾都更加积极美好一些——除了主人公及作者,其他人物都有美好的一面,同时又有一些小恶的一面——也许这就是人性。
其实,这本书的各个人物,即使在如今这个社会,仍然不过时,仍然能够找到一些对应。尤其是拉里一直追寻的问题也困扰了当今很多的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所谓明了的答案,答案需要每个人经过一番苦苦寻找才可能最终领悟——而且每个人领悟的结果可能也有所差异。
其实,我觉得文中已经给了作者针对这个问题的认知:上帝可能根本不存在,轮回可能存在(既相信又不相信),得道之人具体在哪里做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对世界热情、无私、平和、宁静、节制。
其实我觉得:人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值得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这部书,涉及了若干个人物,也是若干种人生,小人物、大人物,平庸、辉煌,奢靡、简约,时间是在二战左右,当时的美国还不是老大,英国依旧是小说的中心,包括法国,也有作者威廉·毛姆是英国人有关吧。
拉里在追寻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活的意义,为何而活?活泼的战友的离去,让他开始审视世界、审视生命!善恶的界限在哪儿?恶由谁来惩戒善由谁褒奖?不知道,并且现实中,往往恶长存,牺牲的是善。
拉里最终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就是拉里想要的答案。可能读者、世人,对此答案并不满意。
答案的主体思想,就是,有善必有恶,二者共存,恶的存在是衬托善。活泼的战友,这是善;战友逝去,这是恶。为什么要让善逝去?上帝为何要允许此恶发生?因为恶的发生,让大家更加珍视善,更加善待爱你的人,珍惜你的家人,你的朋友。
以下,摘取拉里答案的原文:
拉里啊,小老弟,”我说,“你这段漫长的旅程,始于对邪恶的叩问,才能坚持下去。但说了老半天,你却没提到有没有找到初步的答案。”
“可能原本就没有答案,也可能是我不够聪明,因而找不到答案。罗摩克里希纳把世界当成神的游戏。他说:‘世界好比一场游戏,有喜有忧,有道德有罪恶,有知识有愚昧,有善有恶。若创世之初缺乏罪恶和痛苦,游戏何以继续?’我不同意这个说法。真要我说的话,世界既然脱胎于梵,善恶自然相伴而生。如果没有骇人的地壳变动,就见不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中国工匠能把花瓶烧得薄如蛋壳,并赋予优美的造型,点缀美丽的装饰,着上迷人的色彩,涂上灿然的光泽,但是蛋瓷不改易碎的本质,只要失手掉在地上,就成了满地碎片。同理可证,我们在世界上所珍视的价值,也只能跟邪恶并存,不是吗?”
其他人物,各有人生,大多生命的终点,还是圆满的;不幸者,也确令人扼腕。
早就知道有这本书,但是,如果不是儿子在微信阅读中推荐我阅读,读它不知道是何时的事,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了阅读小说的兴致。但是,把它读完,却忍不住想说点什么,因为,这是一本认真探寻人生意义的“三观”教科书;因为,我曾经和儿子讲过,要本着“三观一致、个体相当、门当户对”的原则找女朋友,至于是谁,看两个人的缘分,但愿他能够听进,适时遇到。
在我看来,书中的各个人物(拉里、伊莎贝尔、艾略特、苏珊、索菲、格雷以及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毛姆……),拉里无疑是作者要树立的一个标杆、一面旗帜、一个理想中人。他不愿意听任陈规套路的`摆布,甘愿在社会规范的量尺下做一个有责任心而无公害的普通螺丝钉;他超然随性,热爱知识,不以劳动为苦,他的眼里没有阶级之分,没有上下贵贱,只有善恶,是人世间少有的那种纯粹。
如拉里所说,活着的最高境界,是自我的完善、精神的进化。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上有老下有小,逃避不了赡养父母的义务、养育子女的责任。即使是坚持精神至上的人,羡慕拉里的生活,但有勇气迈出拉里式生活第一步的人,总是寥寥。我们周遭的人大都是物质大于精神,在萧山这样的经济发达县区更是如此,很多人随波逐流、挣扎徘徊。
如何活的明白、快乐,并不是看几本书就可以掌握的技能。无论毛姆虚构的故事情节多么引人入胜,刻画的人物形象多么栩栩如生,读后的结论只能是:不管怎样的人生,都要享受这个在刀锋上行走的过程,活好当下,人人都是拉里!
要不是看到毛姆说他无意中写了本以成功为主题的小说,我还一直以为这本书是写宗教信仰的呢!虽然我是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但我常常为别人虔诚的信仰感动,更多的是为仪式所感动,比如祈祷、做礼拜、三跪九叩……但是我讨厌被长辈逼着跪拜神佛,虽然我不会反抗,可是一旦我有选择权,就会坚决逃离。
老家村里有一座基督教堂,信徒多为老人,小时候常常看大家周末一起去教堂弹琴唱歌,觉得很是羡慕。一旦有信徒离世,所有人就会一起相送,非常的温情脉脉。相比之下,佛教的仪式好似滑稽了些,小时候常被那些穿着藏蓝衣服念经的老人吓到,觉得气氛诡异。
而且逢年过节必定要到寺庙里去烧香拜佛,人山人海,香火鼎盛,又是被挤又是被烟熏得直咳嗽、流泪,真的好烦人。家长们还特别爱让我去求点什么,我虽不是无欲无求,可是我也实在不好意思拿自己一点小事去麻烦菩萨呀!只好求点健康,可是我从记事以来,就没怎么健康过啊!还拜什么拜?
说起来,小区楼下一座小寺庙的对联就写得极好:诡诈奸刁到庙倾诚何益,公平正直入门不拜无妨。只要做个善良正直之人,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有没有宗教信仰又如何呢?
毛姆是个怎么样的人,为什么能把人性写的那么透彻,我太喜欢他的书了。
这里面每位人物都活出了自己的色彩,艾略特成为社交名流;伊莎贝尔凭着巨额财产,活跃于上流文化圈;格雷有了轻松赚钱的稳定工作,每日朝九晚六;苏姗·鲁维耶的生活无虞;苏菲求得一死;拉里获得幸福之道。
多好啊,世界的存在就是有这样的多样性,只要不做伤天害理,违背人伦道德的事情。追求任何事情都是内心的驱动,无论是金钱,财富,权利,爱情,奉献,牺牲……当然恶的事情存在,善良的事情亦能存在。
只要追求到了就是幸福呀,我不是圣人,也不是恶人,我也是这个世界最普通的凡夫俗子。突然想到当年明月说的一句刚好挺符合的:成功,就是按照你自己的方式活完一生。
关于拉里和伊莎贝尔,两个三观不和的人是没法在一起,拉里:“我向你建议的生活要比你想象的任何生活都要充实得多。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么令人兴奋”,而伊莎贝尔的诉求是如此简单:“你难道看不出你在要求我做一件我不感兴趣的事情吗?我只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子,我现在二十几,再过十年我就老了,我要及时行乐。”
什么是苦,相对于什么苦?相对于糖,还是对于苦瓜。哈哈,人生真有意思。
尝了苦瓜,再吃糖,得多甜呀。
离上次看完《刀锋》这本书,已经有2年时间了吧,可能不到,上次看《刀锋》时,是在一个租的单间房子里面,洗手间还是公用的,租的房子很小,只有一个单间,还有不能看的黑白电视,幸好有wifi,前几天突然心血来潮,想重看一遍。
书中是以第一人称视角毛姆展开的故事,作者把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国度、各形各色的人物一一以真实与想象的形式,娓娓道来。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圣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羯陀奥义书》
我想这句话,应该就是本书的中心思想,这句话印证了拉里,就像我们在书中所看到那样,穷极一生追寻生命的真谛、人生的真理,不惜一切,甚至哪怕是生命的代价,就像那位为了击落追击拉里的敌机,义无反顾与敌机互相攻击,最终不幸牺牲的战友一样,而他的战友也是他最要好的朋友。
故事主角,拉里原本17岁,只是喜爱开飞机的那种腾云驾雾般的感受,偶然的机会被亲戚送到法国学开飞机,因为他个子高就加入了空军,与最要好的战友、朋友一起参与一项空军侦查任务,突然遭遇了敌机,在拉里即将被敌机攻击坠毁的一刹那,他的好朋友,开着飞机,迎面而上,迅速的与敌机展开了一场面对面的,生死较量,最终同归于尽......拉里幸免于难,然而这对一个17岁的拉里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感受?
刚刚还跟他喝酒吃饭的好朋友,转眼间变成了一具冰冷冷的尸体,与他远在家乡的妻儿永别了,没有遗言、一切都烟消云散了,而这只是因为他,为了救他,而他年纪轻轻,就突然面临了残酷的现实,犹如一座大山一般,突然压在他17岁的心灵,彻底摧毁了他对这个社会所建立的认知。
战后。拉里回到家乡,彻底变了一个人,沉默寡言、性格孤僻,不愿过多的与人交流,不再像参加空军前一样热爱生活,拼搏进取,努力工作,开朗活泼。
当他与爱人和刚认识的作家毛姆交流,他能敞开心扉,勇敢的跟他们表达自己的想法与疑惑。
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我到底怎么啦?为什么我要纠结这个、纠结那个呢?也许只是因为我是个狂妄自大的小子。做什么都循规蹈矩、随遇而安会不会更好些呢?
跟着你就会想到,一小时前还是活蹦乱跳的、有说有笑的人,转眼就直挺挺地躺在那里死了。生活就是这样残酷,这样无情。你没办法不问自己,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没有意义,还是你压根就控制不了自己的命运,到头来只会沦为稀里糊涂的悲剧。
这个沉重而又深刻的问题,摆在了拉里面前,同时摆在了书里的每个角色面前,更摆在了每个时代、每个国度、每个人的面前,当然也摆在了我们每个读者的面前。只不过我们每个人给出了不同的答案与见解,而时间自会评判。
艾略特倾尽一生,追逐名利威望,挤进贵族圈子,他欣赏名画,乐善好施、空闲下来,也会看看书,并且他并不势力,人们也用一些话形容他,热情好客、乐于助人,当他弥留之际,王妃要举办一场盛大的聚会,见利忘义的王妃没有邀请这位曾经帮助过他很多的人,只是因为,说了她做过的丑事,但是王妃的秘书,在毛姆的提议下,她也会用自己的方式给这个即将不久于人世的老头一丝安慰。
伊莎贝尔在美好与现实面前,她选择了美好,或许我与许多人原先的想法一样,伊莎贝尔就是个拜金女,不想跟拉里过苦日子,想过锦衣玉食的生活,然而我现在改了,这无可厚非啊,伊莎贝尔本就家庭富裕,从小到大接受到的观点也是过上美好的、快乐幸福的生活,而这一切,需要一位负责任的,肯拼搏实干的丈夫,然而,拉里并不想找工作,他只想寻找人生的真谛,他只想形而上学、努力求知读书,在认识他的朋友家人恋人面前,他只是个游手好闲的人。
当伊莎贝尔的丈夫公司破产时,原本幸福美好的生活,荡然无存,倾家荡产,负债累累,格雷因此一蹶不振,得了心病,总是时不时的头痛,病一犯就是一天,但他并没有像马*林一样,过于自负、玩乐过度因疾病去世,他苦苦与病魔做斗争,坚持找工作,可是因为经济不景气,工作不好找,四处求人,终于精神奔溃,患上了严重的头疼病。
伊莎贝尔并没有像那句话一样,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将两个孩子寄托乡下,带着丈夫来到家乡安静的老宅,细心照料,想用家乡宁静的环境,帮助丈夫治愈疾病。艾略特,也及时伸出援助之手,给他们安排住处、找一所好的学校供孩子上学,将自己最好的厨师也留给了他们,自己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拉里幼儿时的好朋友,苏菲小时候喜欢看书写诗,成年后她阅读了大量关于工人阶级的书,他喜欢美国诗人卡尔·桑德堡,写了大量关于自由的诗歌,描写穷人的悲惨世界和受到剥削的工人阶级,后来她嫁为人妇,一次全家驾车外出期间,遇到酒驾开车的醉鬼,发生车祸,丈夫鲍勃与孩子当场去世,而她幸存下来,试*自杀,从此自甘堕落,家人觉得丢脸,就定期给了她一笔钱,让她去了另外一个国家。
而此时,游荡求学的拉里。从印度返回了法国,碰巧撞见了,自甘堕落的醉鬼,儿时的朋友苏菲,他决心帮助苏菲振作起来,脱离深渊,并娶她为妻,顶着所有人都反对的情况下,坚持跟苏菲结婚,再婚礼的前几天,苏菲逃婚了,她不想拉里像耶稣一样来拯救她,或许拉里并没有跟她待过太长时间,但他的行为影响了他,我想。或许她不想有愧于拉里,拖累他吧?离开那里后,找了一位对象,并且不再嗜酒如命,偶尔喝几杯。碰见毛姆时,还希望买他新出版的书籍,希望他能签名,毛姆签上了他与苏菲的名字,并附赠了一首诗其中一句。
宝贝儿,走,去看那玫瑰。
拉里,求学、求知、求是,的过程艰辛而又漫长,见识了许多事物,学会了许多东西,通过自己的心理治疗疗法,治好了前女友丈夫的头疼,给孤寡老人艾略特送去了人性的关怀,并妥善料理后事,帮助不幸的幼儿玩伴,振作起来,拉里并不熟悉的女人大病初愈,他给了她一个庇护之所,最终女人痊愈,他也准备离去。
拉里其实讲的不是一个人,而且千千万万个如他一般的学者,倾尽一生,博览群书、犹如一位学者,拜读各类书籍、《希腊神话》《奥德赛》勒内·笛卡尔著作、柏拉*著作、现代心理学经典作品、美国心理学之父的著作《心理学原理》......与朋友学者聊起荣获诺贝尔奖的作家、新柏拉*学派哲学家、德国神学家......
毛姆为人们详尽描述了学者拉里,与众多学者一起遨游知识的海洋,学海无涯苦作舟、直至知识的彼岸,灵魂的殿堂。
智者常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拉里自始至终都抱着一本书,孜孜不倦。
除去宗教和寻找终极答案的部分,看到拉里就好像看到我的大千本人。怪,自由,真诚,从不把外在眼光当回事。讨厌包装自己,不费力迎合他人的喜欢。作为一名普通人,抛不下虚荣心的伊莎贝尔没有和拉里结婚是必然的,往后的大半生里她却仍然苦恋也是必然的。而我认为还有一件必然的事是,伊莎贝尔从未真正了解过拉里的内心。所以她未曾真正拥有过他。拉里愿意娶放逐自己的苏菲为妻,愠怒的伊莎贝尔因而用尽了恶劣的言语诋毁她,贬低她,耍心机手段拦截她的幸福。我毫不意外。也更加明白为什么可怜的伊莎贝尔配不上拉里的灵魂。
另一位值得感慨的是艾略特。辛苦一生跻身名流社会,当作这辈子最高的priority,和最后临终时的孤独形成了好不心酸的对比。毛姆在阐述这个人物事迹时的客观让我由衷钦佩。非但没有让读者对艾略特的人生价值观形成偏见,还甚至能从他精心维护的奢靡生活中看到此人很多可爱的闪光点。临终时他回邀请函上写道,“甚感遗憾,事先与天主有约。”事先与天主有约,这份和他离世前极其相对立的优雅又怎么不让人佩服和难过呢。如果他年轻时料想到自己将孤苦伶仃得离去,还会奋力追求这样的一生吗?会的。他还是会的。
很久以前有一次我自言自语了很多烦恼,大千说,那就读书吧,你所有的烦恼早就在前人的书里有了答案。我当然不敢对每本书都带着功利主义去读,指望读了就能解决我某部分难题。但无疑毛姆这本确实给心里带来了清风。最后,我很喜欢他留给苏菲的那句诗。
“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
路漫漫其修远兮,迷途时我准会想起这句话。
本文发布于:2022-12-08 15:26: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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