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党„2012‟10号
尕巴松多镇农牧区村级“三资”清理工作
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切实加强我镇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
资”)的清理、监管工作。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
证农牧区村级集体“三资”存量保值增值,促进农牧区村级
经济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州、县有关政策精神为指导,以《村民自治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市场机制运作为手段,按照“谁
投资、谁所有、谁使用、谁交费”的原则,有效盘活村集体
现有存量“三资”,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立起村级财富积累
机制,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原则。农牧区村级“三资”
清理工作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党支部负责组织
实施,确保有组织、按步骤、扎实稳妥地推进。
(二)坚持为民服务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
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农牧区村级
“三资”有偿使用方案,确保集体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要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切
实保障广大村民在处置农牧区村级“三资”上的决策权。对
农牧区村级“三资”有偿使用项目、标准的确定等重大问题,
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确保公平公正公
开。
三、清理范围
(一)农牧区村级集体资金。清理农牧区村级集体一切资
金收入,包括原始积累、发包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
投资利润收入、征用土地补偿费收入、变卖集体资产收入、
国家及上级拨入的资金收入和借入资金等。
(二)农牧区村级集体资产。清理集体所有的交通工具、
建筑物,包括摩托车、机电设备、通讯广播工具。清理集体
所有的农牧业机械、农牧业设施,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犁、播种机、水利设施等;清理村级道路,包括村地域范围
内由村集体投资或村民共同出资修建的水泥路、柏油路、沙
石路、桥梁等;清理村集体所有的公共设施,包括闲置校舍、
生活用水设施等;清理村集体所有的馈赠资产,包括单位和
个人对村集体的无偿拨款、捐赠财物形成的资产;清理村集
体债权,包括应收款、应收帐款、农户往来欠款、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等。
(三)农牧区村级集体资源。清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
的土地,包括承包地、村内空闲地、企业占地、废弃砖窑、
荒地、砂场、沟渠等;清理集体所有的林木。
四、方法步骤
农牧区村级“三资”清理的具体工作要在镇党委、政府
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凡属重大事项,
都必须认真执行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
主决策制度。这次农牧区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月17日至2月24日):建立组织机构。
镇上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邓昌录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周桑加为副组长,镇农经站干部果洛,各村包村干部为
成员的领导小组,村一级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
会主任、会计、村级纪检员、村级财务监督员为成员的村级
“三资”清理小组,具体负责清理工作。
第二阶段(从2月24日至3月1日):广泛宣传动员。
通过举力、培训班、召开镇村两级干部大会、村“两委”班
子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宣讲农牧区村级“三资”清理
工作的重要意义,并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集体
主义观念的宣传教育,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增强法
制观念,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牧区村级“三资”监督管
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第三阶段(从3月1日至4月1日):调查摸底登记。
先由各村“三资”清理小组对农牧区村级“三资”进行逐类
盘点、核实、登记,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审查分类,盘点结
果经党员会和村民代表会审查通过后,报镇农牧区村级“三
资”清理领导小组审查,然后向群众张榜公布,同时建立农
牧区村级“三资”管理台账。
(一)资金清理。镇村级财务人员要按规定时限结清账
目,制出会计科目余额表和资产负债表。在此基础上,重点
清理村集体各类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各类支出是否规
范,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私设“账外账”或“小
金库”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或长期占有集体资金
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法定程序,私下交易变卖集体土地等
问题。
(二)资产清理。对各村集体固定资产明细要按实际拥有
量重新登记造册。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
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应列为固定
资产)登记。对有物有账的固定资产价值,按原值登记;对
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价值,按现行评估价(集体讨论确定大
约价值)登记;对报废、有账无物等不实资产,原则上由村
“两委”查明原因,拟定处理意见,向镇“三资”清理小组
报批;对于确实不能处理的,可以暂时作挂账处理,但要在
台账中说明;对于权属不明、存在争议的资产,暂时按村“两
委”认可的权属进行登记,待权属明确后,再作调整。
(三)资源清理。对村集体拥有的资源进行清理登记。
第四阶段(从4月1日起至5月初):建立“三资”台账。
1、建立资产、资源、资金台账。摸清村集体资产、资
源底数后,要以村为单位进行登记、审核、造册(一式五份),
统一进行备案。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经村民代表会议
审定并在全村公开后,对没异议的,移交到镇“三资”委托
代理中心建立台账;对有异议的要认真核实,待查清后,再
移交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建立台账。
2、建立经济合同台账。村集体合同必须全部登记造册,
建立台账。对于现在已发包或租赁的农牧区村级“三资”合
同,原则上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维持现状,但存在严重问
题或明显违规违法的合同,要重新进行规范或予以纠正。
3、要加强资产资源资金台账建立情况的监管。镇纪委
要对镇“三资”台帐建立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
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本辖
区内各村的“三资”清理工作,成立“三资”清理领导小组,
对村两级“三资”清理具体负责实施。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要坚持边清理、边建章立制、边录
入归档,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镇主要领导要对本
镇农牧区村级“三资”清理工作亲自组织、具体指导,每村
选派一名包村干部驻村指导开展工作。镇纪委和农经干事对
各镇农牧区村级“三资”清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镇农牧区村级“三资”清理领导小
组要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研究开展农牧区村级
“三资”清理工作的具体工作措施。要按照分工搞好配合,
切实解决好清理工作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农牧民群
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农牧区社会稳定。这次清理工作时
间短、任务重,各村驻村干部在抓好当前维稳工作、一号文
件宣讲春季抗灾备耕等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参与指导清理工
作,对清理工作中出现的瞒报漏报、记载不实、煽动上访和
敷衍应付、工作拖拉等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外理。
附:三资清理情况登记表
中共尕巴松多镇委员会
201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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