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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府
乐府最初始于秦代,到汉时沿用了秦时的名称。公元前112年,汉王朝在汉武帝时正式设立乐府,其任务是收集
编纂各地民间音乐、整理改编与创作音乐、进行演唱及演奏等。
乐府是自秦代以来朝廷设立的管理音乐机构,汉武帝时期大规模扩建,从民间搜集了大量的诗歌,后人统称为汉
乐府。后来乐府成为了一种诗歌体裁.(1976年在秦始皇陵区出土了一件钮钟,上书错金铭文:“乐府”,2000年在西
安秦遗址出土“乐府承印”封泥一枚,进一步肯定了这一史实,而非始于汉武帝时期。)乐府是汉代封建王朝建立的
管理音乐的一个宫廷官署。乐府最初始于秦代,到汉时沿用了秦时的名称。公元前112年,汉王朝在乐府
汉武帝时正式设立乐府,其任务是收集编纂各地民间音乐、整理改编与创作音乐、进行演唱及演奏等。根据《汉书·礼
乐志》记载,汉武帝时,设有采集各地歌谣和整理、制订乐谱的机构,名叫“乐府”。后来,人们就把这一机构收集并
制谱的诗歌,称为乐府诗,或者简称乐府。到了唐代,这些诗歌的乐谱虽然早已失传,但这种形式却相沿下来,成为
一种没有严格格律、近于五七言古体诗的诗歌体裁。唐代诗人作乐府诗,有沿用乐府旧题以写时事,以抒发自己情
感的,如《塞上曲》《关山月》等,也有即事名篇,无复依傍,自制新题以反映现实生活。
两汉乐府
两汉乐府诗是指由朝廷乐府系统或相当于乐府职能的音乐管理机关搜集、保存而流传下来的汉代诗歌。乐府在西
汉哀帝之前是朝廷常设的音乐管理部门,行政长官是乐府令,隶属于少府,是少府所管辖的十六令丞之一。西汉朝廷
负责管理音乐的还有太乐令,隶属于奉常。乐府和太乐在行政上分属于两个系统,起初在职能上有大体明确的分工。
太乐主管的郊庙之乐,是前代流传下来的雅公布古乐。乐府执掌天子及朝廷平时所用的乐章,它不是传统古乐,而是
以楚声为主的流行曲调。最初用楚声演唱的乐府诗是《安世房中歌》17章,另外,汉高祖刘邦的《大风歌》在祭祀沛
宫原庙时用楚声演唱,也由乐府机关负责管理。西汉从惠帝到文、景之世,见于记载的乐府诗主要是以上两种。西
汉乐府的扩充和发展是在武帝时期,《汉书·礼乐志》云:“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
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以
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乐府的职能在武帝时进一步强化,它除了组织文人创作朝
廷所用的歌诗外,还广泛搜集各地歌谣。许多民间歌谣在乐府演唱,得以流传下来。文人所创作的乐府歌诗也不再像
《安世房中歌》那样仅限于享宴所用,还在祭天时演唱,乐府诗的地位明显提高。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武
帝时,乐府令下设三丞。又据《汉书·礼乐志》所言,至成帝末年,乐府人员多达八百余人,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音
乐机构。武帝乐府到成帝期间的一百多年,是乐府的昌盛期。哀帝登基,下诏罢乐府官,大量裁减乐府人员,所留部
分划归太乐令统辖,从此以后,汉代再没有乐府建制。东汉管理音乐的机关也分属两个系统,一个是太予乐署,行
政长官是太予乐令,相当于西汉的太乐令,隶属于太常卿。一个是黄门鼓吹署,由承华令掌管,隶属于少府。黄门鼓
吹之名西汉就已有之,它和乐府的关系非常密切。至东汉,由承华令掌管的黄门鼓吹署为天子享宴群臣提供歌诗,实
际上发挥着西汉乐府的作用,东汉的乐府诗歌主要是由黄门鼓吹署搜集、演唱,因此得以保存。魏晋时期,旧的
乐府歌辞有的还在继续沿用,有相当数量的两汉乐府诗流传于朝廷内外。六朝有些总集专门收录乐府古辞,其中主要
是两汉乐府诗。至梁沈约编纂《宋书》,其《乐志》收录两汉乐府诗尤为众多。宋郭茂倩编《乐府诗集》,把汉至唐的
乐府诗搜集在一起,共分为12类:郊庙歌辞、燕射歌辞、鼓吹曲辞、横吹曲辞、相和歌辞、清商曲辞、舞曲歌辞、琴
曲歌辞、杂曲歌辞、近代曲辞、杂歌谣辞、新乐府辞。两汉乐府诗主要保存在郊庙歌辞、鼓吹曲辞、相和歌辞和杂歌
谣辞中,而以相和歌辞数量最多。现存两汉乐府诗的作者涵盖了从帝王到平民各阶层,有的作于庙堂,有的采自
民间,像司马相如这样著名的文人也曾参与乐府歌诗的创作。《汉书·艺文志》著录西汉歌诗28家,314篇,基本都是
乐府诗。现在所能见到的西汉乐府诗,可以认定是西汉的作品有《大风歌》、《安世房中歌》17章、《郊祀歌》19章、《铙
歌》18首,以及另外为数不多的几首民歌,其他乐府诗都作于东汉。
历史演变
秦﹑汉间的乐府建置乐府建置始于秦代,与“太乐”并立﹐分属内廷掌管﹐根据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及1977
年始皇陵出土的错银“乐府”钟。梁刘勰、唐颜师古﹑宋郭茂倩及郑樵,皆据《汉书·礼乐志》“至武帝定郊祀之礼……
乃立乐府,采诗夜诵”之说,把“乃立乐府”解释为始创乐府的建置。宋王应麟﹑清何焯等曾据汉惠帝二年的史料提
出异议。实则《史记·乐书》与贾谊《新书》亦早有武帝以前的有关乐府记述。今人以为乐府始创于秦,汉初因袭之;
汉武帝立乐府,应解释为乐府机构的大规模扩建。哀帝罢乐府与晋﹑隋间的太乐府乐乐府公元前7年﹐汉哀帝裁撤
乐府官,下诏:“其罢乐府官;郊祭乐及古兵法武乐,在经非郑卫之乐者,条奏,别属他官。”对于这一史实,有“罢(停
办)”、“省(精简机构)”两种解释。《汉书·礼乐志》明确记述:当时的乐府员工,经过裁减,余下47%,并入太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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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隋间﹐有“太乐乐府”之名;《隋书·音乐志》郑译乐议讨论“三声并戾”﹑“三声乖应”问题,前称乐府,复称
太乐,可见这一时期乐府与太乐仍为同一机构。唐代在太乐署之外,无乐府之名,另设教坊与梨园。此后就不再有乐
府机构的设施。乐府与雅﹑俗乐的关系汉初乐府令夏侯宽为《安世乐》“备其箫管”,属雅乐的礼仪活动,其乐实
为当时民间俗乐的“楚声”。武帝时,李延年更用大量的民间俗乐从事郊祀礼仪活动。晋﹑隋间太乐乐府用“清商音律”。
至唐代,太乐署仍然兼管雅﹑俗乐。这些史实说明中古以前,太乐或乐府乐府作为音乐机构与它们所管理的音乐之
间,并无严格的雅﹑俗界限。太乐或乐府作为宫廷机构,所掌音乐的种属往往与君主的好恶有关。君主中有为的创业
者如汉高祖﹑汉武帝﹑唐太宗,都是思想豁达,不拘泥于雅﹑俗之见的;隋文帝有所偏颇,但他所提倡的“华夏正声”,
实为南朝“清商乐”,不过是以前代俗乐为雅乐罢了。王运熙《乐府诗论丛》以为太乐掌雅乐而乐府掌俗乐的分立二署
之说,是宋代以后雅﹑俗异流思想的反映,实以后代制度推论前事。乐府与乐府诗词音乐文学的史料中以乐府借
称乐府诗词,已成通例,最是出现这种用法的是梁刘勰的《文心雕龙·乐府第七》。至宋代,郭茂倩编《乐府诗集》,
用乐府二字来概括入乐的诗歌。再晚,某些文人将套用歌词体式的不入乐的诗﹑词﹑曲亦皆名之为“乐府”,则是名词
的混用了。
艺术画面
《汉书·艺文志》在叙述西汉乐府歌诗时写道:“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
于哀乐,缘事而发。”两汉乐府诗都是创作主体有感而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激发乐府诗作者创作热情和灵感的是日
常生活中的具体事件,乐府诗所表现的也多是人们普遍关心的敏感问题,道出了那个时代的苦与乐、爱与恨,以及对
于生与死的人生态度。两汉乐府诗的作者来自不同阶层,诗人的笔触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因此,社会成
员之间的贫富悬殊、苦乐不均在诗中得到充分的反映。相和歌辞中的《东门行》、《妇病行》、《孤儿行》表现的都是平
民百姓的疾苦,是来自社会最底层的呻吟呼号。有的家里“盎中无斗米储,还视架上无悬衣”,逼得男主人公不得不拔
剑而起,走上反抗道路。(《东门行》)有的是妇病连年累岁,垂危之际把孩子托付给丈夫;病妇死后,丈夫不得不沿街
乞讨,遗孤在家里呼喊着母亲痛哭。(《妇病行》)还有的写孤儿受到兄嫂虐待,尝尽人间辛酸。(《孤儿行》)这些作品
用白描的笔法揭示平民百姓经济上的贫穷,劳作的艰难,并且还通过人物的对话、行动、内心独白,表现他们心灵的
痛苦,感情上遭受的煎熬。《东门行》的男主人公在作出最终抉择之后,不得不割舍夫妻之爱、儿女之情,夫妇二人的
对话是生离死别的场面。《妇病行》中的病妇临终遗嘱伤心刺骨,而丈夫无力赡养遗孤的愧疚、悲哀,也渗透于字里行
间。至于《孤儿行》中的孤儿,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竟然有生不如死的想法,小小年纪便对命运已经完全丧失信
心。两汉乐府诗在表现平民百姓疾苦时,兼顾到表现对象物质生活的饥寒交迫和精神、情感世界的严重创伤。尤其可
贵的是,诗的作者对于这些在死亡线上挣扎的贫民百姓寄予深切的同情,是以恻隐之心申诉下层贫民的不幸遭遇。
同是收录在相和歌辞中的《鸡鸣》、《相逢行》、《长安有狭斜行》三诗,与《东门行》等三篇作品迥然有别,它们展示
的是与苦难世界完全不同的景象,把人带进另一个天地。这三首诗基本内容相同,都是以富贵之家为表现对象;三首
诗的字句也多有重复,最初当是出自同一母体。
两汉乐府诗对中国古代诗歌样式的嬗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实现了由四言诗向杂言诗和五言诗的过渡。在中
国古代文学史上,诗歌样式的变革往往和流行乐曲的声调有关。两汉乐府诗最初是配乐演唱的,它之所以在诗体形式
上不同于《诗经》的四言句,既是诗歌本身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有乐曲的因素发挥作用。
2、近体诗
近体诗,又称今体诗或格律诗,是中国讲究平仄、对仗和叶韵的诗体。为有别于古体诗而有近体之名。指唐代形
成的格律诗体。在近体诗篇中句数、字数、平仄、押韵都有严格的限制。近体诗是唐代以后的主要诗体,代表诗人有:
李白、杜甫、李商隐、陆游等。在中国诗歌史上有着重要地位。
【近体诗】亦称“今体诗”。诗体名。唐代形成的律诗和绝句的通称,同古体诗相对而言。句数、字数和平仄、用
韵等都有严格规定。近体诗这一叫法在我国明代就已经非常流行,例如明董其昌《袁伯应诗集序》:“今秋,伯应(袁
可立子袁枢)自睢阳寄近体诗一帙,亦以重九至,且属余序。”近体诗包括绝句(五言四句、七言四句)、律诗(五
言八句、七言八句)、排律(十句以上)三种,以律诗的格律为基准。(绝句的格律是半首律诗。排律则是律诗的延长)。
最基本的格律包括:字数、句数平仄、用韵和对仗(绝句不要求对仗)几个方面,主要有三点:1、每句必须平仄相间,
同联的两句必须平仄相对,联与联之间必须平仄相粘,即“句内相间,联内相对,联间相粘”;2、除首尾二联外,必
须要对仗;3、一韵到底的平声韵。
近体诗包括绝句(五言四句、七言四句)、律诗(五言八句、七言八句)、排律(十句以上)三种,以律诗的格律
为基准。(绝句的格律是半首律诗。排律则是律诗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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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仄
一、先辨汉字的四声和平仄。根据字音读来的高低长短、缓急升降,古人将汉字分为平、上、去、入四种声调,仄声
包括上、去、入三调。古之“入声”字读音在普通话中已基本消失。现在,平声又分阴平和阳平,与上声、去声构成
现在的“四声”,即“妈麻马骂”,前两为平,后两为仄。入声字的发音都较短促,对于诗词的朗诵也有其特定的效果,
不可当它完全不存在。如“的、滴、答、一、七、学、雪、绝”等字,都是入声。现代南方地区有很多方言依然保持
了入声,如在上海广东等地的方近体诗言里,很容易就能把“一、滴”等入声字从“衣、低”等平声字中区分出来。
不过,如果是北方的朋友,恐怕就需要逐渐地学习和掌握了。
二、律诗的平仄交替特点。了解了什么是平仄后,我们现在开始讲解律诗的平仄问题了,有些格律书,列出了什么“仄
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让初学者一看就觉得头晕,以致于把格律看成为表达内容的镣铐,这其实是很不科学的。律
诗的格律,本来就是根据汉语的声调总结出来的,照着格律写出来的诗读起来抑扬顿挫,能有更好的音乐效果。其实,
律诗的格律很简单,说白了就是平仄交替原则,怎样交替呢?请听我慢慢说来。一般来说,在七言句当中,第二、四、
六字的平仄必然是间隔开的(如第二个字是平声,第四个字必然是仄声,第六个字则又是平声,反之亦然。)五言近体
相当于七言近体除去首二字,掌握了七言,五言的平仄交替情况也了然于心。
再记住念对格律:1、对,每联的对句(即后一句)和它出句(即前一句)在平仄上必须相对。如首句的二四六字为(平
仄平)譬如“孤山寺北贾亭西”,则次句的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须为(仄平仄)譬如“水面初平云脚低”。
2、粘,我们习惯上把律诗的八句分为四联。首句与次句合成为首近体诗联,第三四句合成为颔联,五六句合成为颈
联,七八句合成为尾联。联与联之间的平仄关系,即下一联出句的平仄必须和上一联对句类型相同,平粘平,仄粘仄。
譬如,首联对句(第二句)的二四六字的平仄为(仄平仄)譬如“水面初平云脚低”,那么颔联出句(第一句)的平仄
也必须为(仄平仄)譬如“几处早莺争暖树”。综上所述,掌握各种形式的近体诗的平仄格式的关键是确定第一
句的平仄。而第一句的平仄又是容易确定的,故近体诗的平仄格式并不神秘,很好掌握,关键是要会用近体诗平仄交
替的特点和粘对格律。以前有人认为非死记硬背不可,其实是骗人的,或者自己本身不得要领。其实,只要掌握了上
面说的这个规律,对近体诗的平仄就会了如指掌,而且不会忘记,也不会发生错误。至于平仄的的变格和拗救,
笼统地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不对的。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另用篇幅讲它。先记住在任何情
况下都可以平仄不拘的,只有七言近体诗每句第一个字。
孤平与拗救
孤平是针对七言近体的“仄仄平平仄仄平”和五言近体的“平平仄仄平”这两种入韵句子的平仄句式而言的。如
果将上面七言句的第三字、五言句的第一字改用仄声,这就犯了孤平。孤平就是孤孤单单的“平声”字。因为改动之
后,这两个句子中除去“韵脚”那个平声字外,其余就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这就叫犯孤平。可能犯孤平的句式只有
这两种。五言的“仄仄仄平平”这种入韵句式,在诗律上就注定它除了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字,而且不是谁去“犯”
的,所以这不在犯孤平之列。孤平是作近体诗的大忌,不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能违犯。为了避免孤平的出现,
故上述两句中七言句的第三字、五言句的第一字都必须用平声。如果在实际作诗过程中,非用仄声字不可,为了避免
孤平的发生,就需要“救”,这就是一般所说的孤平拗救。所谓孤平拗救,是说在不得已犯了孤平的情况下,要用不合
平仄格律的拗句来补救,以避免孤平。具体办法是,将上说七言句的第五字和五言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这就成了拗
句,但却避免了孤平。除了孤平的拗救外,律诗的拗救还有两种常见形式,一种叫特拗句,就是在(仄仄平平平
仄仄)的句子中,把第五字和第六字的平仄交换,使之成为(仄仄平平仄平仄),这样的例子在古代有很多,譬如“桃
李春风一杯酒”。如果是五言,只须把前面两个字去掉就行,救法和七言同。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常见的拗救是
在(平平仄仄平平仄)这样的句式中,第五字和第六字用了仄声,成为了(平平仄仄仄仄仄),如果光是第五个字用了
仄声倒也无所谓,那叫小拗,可以不去管他的,可第六字也用了仄声的话,那就是大拗,问题便很严重了,其实这样
的句子也可以救它,把对句(仄仄平平仄仄平)中的第五个字改成平声,那就行了,即“仄仄平平平仄平”。比较有名
的例子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八十在古代都是入声)。五言用法和七言同,较著名的例子有“野火
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种大拗的救法有时可以和前面所说的孤平拗救一起用,因为李白
在(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中,第五字若改成平声,那么第三字的平仄就无所谓了。呵呵,因此,这第五个字
可真是个宝贝啊,只要一用平声,则出句的五六字,本句的第三字,就可以随意了。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拗体,
即三仄尾。也就是在(平平平仄仄)的句式中,把第三个字用成了仄声,成为了(平平仄仄仄),这样的拗体是不可以
救的,但是在唐人的诗句中也较常能看见,如老杜的“江流石不转”。今人尽量少用为好。注意:律诗入韵
的句子二四六字平仄必须要分明,前面讲的这些拗救,除孤平拗外,其出律而救起的例子全部都是不入韵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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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韵
隋代陆法言《切韵》把同韵同调的字归并成类,同类的字可以互相押韵,即是一个韵部,共206个韵部,唐人规
定近韵可“同用”,南宋平水人刘渊把“同用”韵合起来,减为107韵,后人又减一韵,成106韵,这就是所谓的“平
水韵”近体诗押韵的位置(韵脚)是固定的,律诗二四六八陆游句、绝句二四句必须押韵(不管律诗绝句,首
句既可入韵也可不入韵);必须一韵到底,且一般是押平声韵(仄韵诗因其太少,故从略)。这就是用韵上的基本格律。
近体诗用韵要求很严,除首句可用邻韵外,一般不允许邻韵通押,就是字数少的窄韵也不能出韵。当代人有愿意
用新韵的,按照普通话入韵就可以了。对于某些把“情、同”放在一起的新韵书,还是不看为好。
对仗
通俗一点说,对仗是指近体诗中一联的出句和对句要成对联的形式(其实,对联是从近体诗的对仗发展而来的)。
对仗有工对宽对之分,工对比较严格,必须家花对野草,山川对河岳,三千对八百,宽对则比较松一些,只要句子结
构成分相对应就行了,如体词(即现代汉语中的主语和宾语成分,名词性词语,包括名词、代词)对体词,谓词(即
现代汉语中的谓语成分,包括动词、形容词)对谓词就行了,譬如,“他们”对“小鸟”,“楼高”对“心跳”,都算是
宽对。绝对的工对和宽对一般不太多,律诗的对仗多数都是些半工半宽的句子,譬如“脸红”对“心跳”。“脸”与“心”
都是身体部位,算是工的,可“红”与“跳”一为形容词,一为动词,充其量也就是个宽对,所以这样的对子就是半
工对。古代汉语是没有词性的,因此,对仗主要得从意义和结构上来看,有些初学者,老喜欢瞄着对仗的词性,
发现一个词性不对,马上喊失对,这是很可笑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死”是什么词性?“灰”又
是什么词性呢?对仗细分的话,有工对、借对、扇面对、流水对等。工对,词性词类和句型都相对的对仗。
是律诗对仗最基本的形,上面已经介绍了!借对,就是借音、借义相对。如杜甫七律《野望》中首联“西
山白雪三城戍,南浦清江万里桥”,“白”和“清”本不算工对,但“清”和“青”同音,因同音关系借“清”为“青”,
这样“白”就和“青”相对了。这里的“借”是只借“音”不借“义”,使人因同音关系而联想到另一个字,并不涉改
变诗意的问题。又如杜甫的诗句“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寻常”和“七十”本来不相对,但“寻”和
“常”是古代的长度单位,八尺为寻,二寻为常,在这个意义上,“寻常”包括着数字概念,故这里借来和“七十”相
对。当然,这也不涉及改变诗意的问题。前者借“音”,后者借“义”,这两近体诗
种情况都是借对。流水对,是说相对的两句之间的关系并不对立,而是一个意思连贯下来,就象流水不能分
开一样,但它们在词类和结构上仍然要相对。如我在《上海楼市》中所写的“一苑千般弄,三年两倍升”就是流水对。
上面介绍了近体诗的基本格律,对待诗律应取的态度是:承认格律,掌握格律,为了思想内容的需要,在必要时可以
突破格律。只有这样,才能让诗律为我服务而成为诗律的主人。律诗的颌联、颈联一般来说,必须对仗,排律除
首尾两联外均需对仗。在律诗中,特别是在五律中,有时会出现颔联不对仗的情况,这属于律诗的别体,不宜提倡。
但也有首联对仗的,如杜甫《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也有尾联对仗的,如前举杜甫诗;也有全首用对仗
的,如杜甫《登高》(风急天高猿啸哀)。绝句本来不要求对仗,但也有对仗的,如杜甫《八阵图》(功盖三分国,名成
八阵图),还有全首对仗的,如杜甫《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杜诗最工,所以建议学诗者最好从杜诗入手。
近体诗的对仗用得好,可以使诗生色。但过分追求对仗工整必然束缚思想,这应该正确对待,不能舍本逐末。
3、古体诗
古体诗一般又叫古风,这是依照古诗的作法写的,形式比较自由,不受格律的束缚。从诗句的字数看,有所谓四
言诗、五言诗和七言诗。四言是四个字一句,五言是五个字一句,七言是七个字一句。唐代以后,四言诗很少见了,
所以通常只分五言、七言两类。五言古体诗简称五古;七言古体诗简称七古;三五七言兼用者,一般也算七古。
古体诗
与近体诗相对而言的诗体。近体诗形成前,除楚辞外的各种诗歌体裁。也称古诗但绝不是古风,古风只有“歌”、
“行”、“吟”三种载体。古体诗格律自由,不拘对仗、平仄,押韵较宽,篇幅长短不限,句子有四言、五言、六言、
七言体和杂言体。四言诗,在近体诗中已经不存在了,虽不加“古”字,但不言而喻,就知道是古体诗。《诗经》
中收集的上古诗歌以四言诗为主。两汉、魏、晋仍有人写四言诗,曹操的《观沧海》、陶渊明的《停云》都是四言诗的
典型例子。五言和七言古体诗作较多,简称五古、七古。五古最早产生于汉代。《古诗十九首》都是五言古诗。
汉代以后,写五言古诗的人很多。南北朝时的诗大都是五言的,唐代及其以后的古体诗中五言的也较多。而七古的产
生可能早于五古。但在唐代以前不如五古多见。到了唐代,七古大量地出现,唐人又称七古为长句。杂言诗也是
古体诗所独有的。诗句长短不齐,有一字至十字以上,一般为三、四、五、七言相杂,而以七言为主,故习惯上归入
七古一类。《诗经》和汉乐府民歌中杂言诗较多。汉魏以来乐府诗配合音乐,有歌、行、曲、辞等。唐人乐府诗多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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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唐宋时代的杂言诗形式多种多样:有七言中杂五言的,如李白的《行路难》;有七言中杂三言的,如张耒的《牧牛
儿》;有七言中杂三、五言的,如李白的《将进酒》;有七言中杂二、三、四五言至十言以上的,如杜甫的《茅屋为秋
风所破歌》;有以四、六、八言为主杂以五、七言的,如李白的《蜀道难》。此外,古绝句在唐时也有作者;都属
古体诗范围。古体诗在发展过程中与近体诗有交互关系,南北朝后期出现了讲求声律、对偶,但尚未形成完整的格律,
介乎古体、近体之间的新体诗。唐代一部分古诗有律化倾向,乃至古体作品中常融入近体句式。但也有些古诗作者有
意识与近体相区别,多用拗句,间或散文化来避律。
分类
古体诗格律自由,不拘对仗、平仄,押韵较宽,篇幅长短不限,句子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体和杂言体。四
言诗,在近体诗中已经不存在了,虽不加“古”字,但不言而喻,就知道是古体诗。《诗经》中收集的上古诗歌以四言
诗为主。两汉、魏、晋仍有人写四言诗,曹操的《观沧海》、陶渊明的《停云》都是四言诗的典型例子。五言和
七言古体诗作较多,简称五古、七古。五古最早产生于汉代。《古诗十九首》都是五言古诗。汉代以后,写五言古诗的
人很多。南北朝时的诗大都是五言的,唐代及其以后的古体诗中五言的也较多。而七古的产生可能早于五古。但在唐
代以前不如五古多见。到了唐代,七古大量地出现,唐人又称七古为长句。杂言诗也是古体诗所独有的。诗句长
短不齐,有一字至十字以上,一般为三、四、五、七言相杂,而以七言为主,故习惯上归入七古一类。《诗经》和汉乐
府民歌中杂言诗较多。汉魏以来乐府诗配合音乐,有歌、行、曲、辞等。唐人乐府诗多不合乐。唐宋时代的杂言诗形
式多种多样:有七言中杂五言的,如张籍的《行路难》;有七言中杂三言的,如张耒的《牧牛儿》;有七言中杂三、五
言的,如李白的《将进酒》;有七言中杂二、三、四五言至十言以上的,如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有以四、六、
八言为主杂以五、七言的,如李白的《蜀道难》。此外,古绝句在唐时也有作者;都属古体诗范围。古体诗在发
展过程中与近体诗有交互关系,南北朝后期出现了讲求声律、对偶,但尚未形成完整的格律,介乎古体、近体之间的
新体诗。唐代一部分古诗有律化倾向,乃至古体作品中常融入近体句式。但也有些古诗作者有意识与近体相区别,多
用拗句,间或散文化来避律。古绝唐朝前的诗一般称为古体诗,可是现在很少有人去写。格律诗,包括律诗和
绝句,被称为近体诗或今体诗,古人这么叫,我们现在也跟着这么叫,虽然它其实是很古的,在南北朝的齐梁时期就
已发端,到唐初成熟。唐以前的诗,除了所谓齐梁体,就被称为古体。唐以后不合近体的诗,也称为古体。古体和近
体在句法、用韵、平仄上都有区别:句法:古体每句字数不定,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乃至杂言(句子参差不齐)
都有,每首的句数也不定,少则两句,多则几十、几百句。近体只有五言、七言两种,律诗规定为八句,绝句规定为
四句,多于八句的为排律,也叫长律。用韵:古体每首可用一个韵,也可以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韵,允许换韵;近体
每首只能用一个韵,即使是长达数十句的排律也不能换韵。古体可以在偶数句押韵,也可以奇数句偶数句都押韵。近
体只在偶数句押韵,除了第一句可押可不押(以平声收尾则押韵,以仄声收尾则不押韵。五言多不押,七言多押),其
余的奇数句都不能押韵;古体可用平声韵,也可用仄声韵;近体一般只用平声韵。平仄:古、近体最大的区别,是古
体不讲平仄,而近体讲究平仄。唐以后,古体也有讲究平仄,不过未成规律,其实有一些特殊性,初学者可以不管。
句唐以前即有以四句为单位的绝句,或称“古绝句”,唐时也有作者,与讲究平仄的近体绝句不同,也属古体诗一种。
唐代一部分古诗有律化倾向,如王勃《滕王阁》为古体诗,但它平仄合律,全篇八句,在声律上近似分押仄、平两韵
的两首七言绝句。唐代律诗格律定型之后,诗人们的古体作品中更常溶入近体句式。如王维、李颀、王昌龄、孟浩然
等人的五古中颇有律句、律联。歌行体如白居易《长恨歌》、《琵琶行》等名篇中,也有不少句子是入律的。而有的诗
作者则有意识与近体相区别,多用拗句,间或散文化,李白、杜甫、韩愈等均有所创造。后来明、清学者自觉注意到
古诗溶入律句和用拗句避律的现象。清代王士□更认为古诗有平仄,于是赵执信、翁方纲等人专门研究古诗声调。他
们的研究,对于诗歌创作时自觉区别古体、近体声律不无贡献,但由于忽视古诗实以自然音节为主,因此颇有牵强,
以至被讥为“不见以为秘诀,见之则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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