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防暑降温措施
一、总则
1.为了防止中暑、保障工人农民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提
高劳动生产率,特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
节的露天作业。
小型厂矿和田间作业的防暑降温工作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3.防暑降温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
土洋并举的方针和增产节约的精神,在具体措施上,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即技术、
保健和组织措施。
4.高温车间工作地点的气象条件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以防止中
暑的发生。
各地区的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合
作,必要时可组成联合组织,共同制定计划,共同行动,并经常对防暑降温工作
进行检查督促。
5.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审查
批准,自公布日起实行。各地区、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的精神制订实施细则。
二、技术措施
6.厂矿企业应结合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
改进生产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改善工具设备,减少高温部件、产品暴露的时间
和面积,避免高温和热辐射对工人的影响。
7.合理安排高温车间的热源:
①首先是疏散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操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各种炉
子移到车间外面(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温度很高的产品和半成品(如红钢锭、
红热的铸件、锻件等)要尽快运到室外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一些不能尽快运出车
间的红热部件,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应用喷雾
降温时,应注意大量水蒸汽对工作地点的影响。
②新建和扩建的厂矿在合理布置热源方面,对于应用穿堂风的单跨或是双
跨厂房,应当把热源尽可能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侧,靠着背风面的外墙处;使
室外空气进入车间时,尽可能先通过工人操作地带,然后再通过热源排出。同时,
在设计厂房总体布置时,应将热加工车间设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对热加工
车间,尽可能地不设计多跨厂房。热源比较集中的三跨厂房,应当把热跨布置在
中间。
8.当各种热源(炉子和应用大量蒸汽的设备等)的发热表面的辐射热和
对流热显著影响操作工人时,应尽量采取以下隔热措施;采取隔热措施后,其外
表面温度要求不超过60℃,最好在40℃以下。
①对于温度很高的热源(如炉口),应尽量缩小其辐射面积。如水滴对生
产过程有影响时,应采用循环水箱或隔热炉门;如水滴对生产没有影响时,则可
采用各种水幕,如瀑布式水幕、铁皮水幕和铁纱水幕等。
②对于大型加热炉,退火炉等炉壁,可采用隔热材料和空气隔热层。隔热
材料应就地取材,根据热表面温度情况可用石棉板、木丝板、草灰和青砖等。凡
炉膛、设备等内表温度不宜增高时,应采用流动空气层、使热空气尽量从上部排
出室外。
③小型锻炉可用青砖砌成隔热排气围炉结构,玻璃熔炉可用麻布水幕及排
热罩等。
④凡产生大量蒸汽的发热设备,一般可在表面包复隔热材料(如用石棉混
合耐火泥、草灰泥、白灰涂抹或稻草绳外涂纸筋石灰等)。如表面不能包复时,
可用木丝板等制成隔热罩,从上部排出余热。
⑤轮船上的锅炉间以及拖拉机、挖土机等的热源或热表面,可用湿润的麻
布和帆布隔热。
⑥为了防止太阳辐射热传入室内,应在房屋周围绿化,屋顶、墙壁刷白,
窗玻璃涂刷云青粉;屋顶高度在5米以下,通风较差者,可考虑采用屋顶搭凉棚、
加隔热层(双瓦、通风屋顶)或喷水等。
⑦工人操作处的地面温度超过40℃,例如轧钢车间的铁板地面和地下有
烟道通过时,可利用循环水管,地下喷水或空气层隔热。
⑧农业生产和工地露天作业,地点较为固定时,可采用活动布幕或用树枝
芦席等搭盖凉棚,以减少太阳辐射。
9.高温车间的防暑降温,应当首先采用自然通风:
①炎热地区的单跨和双跨车间,应当尽量采用以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
应用穿堂风的车间,可根据当地的气候情况(冬天的温度、台风、暴雨的影响)、
工艺特点、车间余热量的大小,采用“侧窗式”或是“开敞式”围护结构。
②单跨的厂房应利用下侧窗、下开敞口、大门、地脚窗进行自然通风。多
跨厂房可根据跨数的多少适当加大“侧窗”或“开敞”的面积。下侧窗或下开敞
口离车间地面的高度应在0.3~0.8米(应考虑防汛、防台风的具体措施)。
③应用下开敞式自然通风的车间,在冬天主导风向的迎风面,应当用抹泥
席棚围住,或安装可以拆卸的围护结构。
④凡是有炉子和放散大量有害气体设备的上部,应有挡风板天窗(即气楼)。
挡风板可以用木板、石棉板或玻璃等材料制成。
跨度小、宽度窄、没有炉子和穿堂风大的车间,可不设置天窗。在这种房
中已安设天窗的,也可以不设置挡风板。
⑤冬天不太冷的地区,有相当大余热量的车间,有挡风板的天窗可以延长
天窗屋檐挡雨,不设置窗扇。
10.新建、扩建厂矿高温车间的厂房建筑,为使自然通风畅通,首先应考
虑建筑方位与自然通风的关系,使厂房的纵轴与夏季主导风向垂直,并防止阳光
直射到工作地点。
厂房的纵轴必须东西向时,应采取遮阳措施(如涂云青粉、挂布帘、搭凉
棚、绿化等)。
建筑物之间应有适当的间距。一般应用穿堂风的厂房,根据自然通风的要
求,厂房迎风面与前一建筑的合理间距应为前一建筑高度的三倍以上。
厂房迎风面不宜建置附属建筑(坡屋、小屋等);如果生产工艺的要求必
须设置辅助房屋时,则应设有足够的进风口。
11.除工艺过程的要求或其它有特殊需要的车间,应装设全面机械通风外,
一般高温车间可利用自然通风外,还应根据温度、辐射热、气流速度的情况,在
局部工作地点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
①在辐射热很小而需要一定风速的车间,可采用送风风扇,如普通天轴风
扇、机床风扇、轴流风扇和拉风扇等(机械加工等冷作业,根据劳动强度不同,
最高风速宜为2~4米/秒;一般车间最高风速不超过6米/秒)。
②在气温很高、辐射强度较大的工作地点,除车间内空气不宜回用者外,
首先应采用喷雾风扇。喷雾风扇的风速一般以不超过8~10米/秒为宜,喷的雾
点的直径应在100微米以下。送的风要尽可能从侧面吹到人体和受到辐射热的部
分。
喷雾风扇的高度应在0.5米以上,避免直接吹向地面,以防止灰尘飞扬。
选择地点时,应尽量吸入室外新鲜空气,根据工作要求,应选取不同大小型号和
射程的喷雾风扇。
③凡工艺过程不能有细小水滴及需要大量室外新鲜空气的工作地点,可采
用空气淋浴。
12.高温、高湿及放散有害气体的车间,如各电解、印染、缫丝车间等,
应根据工艺特点,采用隔热、自然通风、机械送风及机械排风装置(隔热排雾罩
等)。
13.对于特殊高温作业场所,如高温车间的天车,应采用隔热、送风或小
型空气调节器等设备(在使用空气调节器时,驾驶室内温度一般不应超过30℃,
风速不应超过0.5米/秒),并应注意补充新鲜空气。在高温设备或炉内进行抢
修及其它工作时,应采用送风、抽风、喷雾、穿湿衣服等措施。
14.砖瓦工业的轮窑,不要过早出热窑,应尽量提前打开窑门和火眼盖通
风,并淋水以加速砖瓦的冷却,再用风扇或喷雾风扇送风及隔热,以降低工作地
点的温度和减少辐射热。
15.在采用一些技术要求较高、投资较大的设备时,必须先经详细的了解
和设计,才能施工和安装;交工时应有验收制度,以防止效果不良,造成浪费。
16.各种防暑降温设备均应有专人管理,除按时检修维护外,每年在暑季
到来前应大检修一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17.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应定时测定和记录车间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
强度,掌握车间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对于各种隔热通
风设备,应进行效果评价。小型厂矿自己不能测定时,可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
协助解决。
本文发布于:2023-01-19 06:30: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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