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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政治体制以及五五体制
一、日本的民主改革
1、战后日本民主改革的起因
(1)国际原因(国际力量):
从1868年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是一个军
事封建性的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和世界反法西斯力量的打击
下,日本帝国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惨败。1947年6月19日,
由参加对日作战的美国、中国、苏联、英国、法国、荷兰、印度、
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等11个国家组成的盟国远
东委员会通过了《对投降后日本之基本政策的决议》。
决议规定:为了“建立国际安全与安定”,“保证日本不再成为世界和平与安
全的威胁”,必须“消灭军国主义势力”,“并在其政治、经济与文化各领域内建
立民主原则”,“使日本军国主义不能复活。”
日本投降后,接受了《波茨坦公告》等国际协议关于改革日
本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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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件乃对投降后日本之一般政策之声明。但并未涉及一切关于占领日本所
需之政策决定,凡本文件未包括或未充分述及之事项,将另行分别处理之。
序言
1945年9月2日,日本对同盟国无条件投降,现在此等国家之部队,正在最高统帅
麦克阿瑟将军指挥之下,对日本加以军事占领。......
各代表深知此项安全与安定,端赖下列各项:第一、完全摧毁日本之军事机构。
因此机构为其数十年来实行侵略之主要手段;第二、设置政治经济诸条件,使日
本之军国主义不能复活;第三、使日本人彻底了解其战争意志,征服计划,以及达
成此种计划之方法,以使彼等濒于毁灭。各代表团因此决议:日本在决意放弃一
切军国主义,愿与世界其他各国和平相处,并在其政治经济与文化生活各领域内
建立民主原则之前,不准其管理其自身之命运。......
各代表对日本采取下列基本目标与政策:
第一部分最终目标
一.对投降后日本之政策应依据下列最终目标:
(甲)保证日本不再成为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之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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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尽速树立一民主和平之政府,一履行其国际责任,尊重他国权利并支持联
合国之目标。此项政府应根据日本人民自由表达之意志而建立之。
......
第二部分盟军之权力
一.军事占领:
对日本本岛将加以军事占领,以实施投降条款与促进上述最终目标之完成。此项
占领之性质,将为一种代表对日参加各国之行动。此等国家部队应参加占领日本,
其原则业经确认。占领部队将由美国指派之最高统帅指挥之。
......
第三部分政治
一.解除武装与废弃军备:
解除武装与废弃军备,乃军事占领之初步任务,应迅速而决然的予以完成。同时必
须竭力设法使日本人民认清其军阀及其合作者如何欺骗并诱使彼等误入征服世
界歧途所演之惨剧。
日本不得再有任何陆军、海军、空军、秘密警察组织,或任何民间航空、或宪兵,但
得有适当之非军事警察。......
二.战犯:
对一切战犯,包括虐待战俘及联合国各会员国人民之人员,应严加审判。其他被最
高统帅或联合国会员适当机关指名为战犯者,应行逮捕审判,有罪时并予以处
罚。......
(录自世界知识社辑:《日本问题文件汇编》,北京世界知识社,1955年版,第
12-16页。)
[选自黄安年主编:《当代世界史资料选集》(第二分册)第412-413页,首都师
大出版社1996年]
(2)国内原因(国内力量):
另外,日本国内广大民众由于深受军国主义和封建天皇专制主义
的压迫,也强烈要求废除天皇制,实行民主共和制。建立一个和
平民主的国家政权。日本各界为此纷纷发表声明,提出改革日本
国家制度的主张。
总结:战后日本正是在国际国内两种力量推动下,由美军占
领当局发起,进行了战后“民主改革”。
相关阅读:日本战后民主改革由美军占领当局发起:美国占领与日本战后不
彻底的“民主改革”
日本战败之后,美国随即以联合国的名义占领日本。其于日本以“根绝日本
的战争能力与军国主义”、“通过民主化使日本成为世界国家中的一员”为标的,
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行所谓“战后日本民主改革”,诸如抢占占领者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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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间接统治”、推动“民主化”,颁布新宪等等。美国的占领政策固然在某种
层面上具有时代意义,然而其对日本固有的深具封建色彩的社会基盘没有,也无
法作根本的触动,紧接“冷战”的需要,又对日本旧政治、文化形态采取容留与
温存的态度。这就使占领的最后结果并未达至“根绝军国主义”的目的,而留下
无尽的历史隐患。
一、抢占主导与“间接统治”
美国进入日本,首着先鞭的是设置占领机构。日本战败后即建立了由美、英、
苏、中、法、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荷兰、菲律宾等11个国家组
成的“远东委员会”(FEeasternCommission)。另外还在日本设立“对日理事会”
作为总司令部的咨询机构。然而这些组织仅具原则上的象征意义,美国凭藉占
领日本时的“特殊作为”,没有在独占日本的问题上作丝毫的让步。此后的日子
里,由美国独家支配的“联合国军总司令部(GHQ)”操作了日本的一切战后重
建事务。对日管理的目的纵有无数,而为其要者则为:其一、根绝日本的战争
能力与军国主义。其二、通过民主化使日本成为世界国家中的一员。如坂本太郎
所说,上述目的,日本“在短时间里就取得了出色的成效”。为了实现“改造”日
本的目标,“公职驱逐”与旧政体解散的工作随即在日本展开。1945年9月,日
本军队与其所属机关被“一卒不留”地遣散,同月将东条英机作为一级战犯逮捕,
并处以绞刑。1946年1月4日,GHQ发出解散右翼团体及裁撤军国主义头目公
职的指令,规定所有战争的“协助者”,一概从政界、经济界、言论界的岗位上
离开,结果约12万名旧政府公务员遭到“放逐”(解职)的命运。
美国在日本实行的不是亲握权柄的直接式统治,而采用以日治日的“间接统
治”。这种方式最初体现在对天皇的处置上,美国一部分人主张“天皇问罪”的严
峻态度,也许受到《菊花与刀》作者等一类学者、政客的影响,考虑到天皇在日
本民众心目中的地位,决定保持天皇制度,用其“日本精神象征”的作用,协助
战后日本的管理。
在美国人看来,一方面对日本的“管理”实为占领,然而占领者的色彩却要尽
量淡化。美国人历来崇尚“实用主义”,有用即真理。利弊权衡的结果,他们认
为相对于直接“管理”,由日本人“自管”,要减少许多麻烦。其一可以消弭日本
人的抵制心理;其次也可以让原本技术娴熟、性格驯顺的日本官吏经过改造后为
己所用。许多旧政府的公务员由此重新回到政府岗位上来。他们如同旧机器上的
零件,拆卸——是因为曾经为旧机器服务。起用——则因为旧机器已经过整顿与
改装。
二、美国“民主”与出人意料的英国式“新宪法”
美国的占领政策是在麦克阿瑟的领导下推行的。“麦克阿瑟是一位极富有魅力
的领导人,他只接受华盛顿的一般性指导”,“他那种救世主般的思想和言辞感
染了正在绝望中寻求鼓舞人心的指南的日本人”。麦克阿瑟有志于将日本改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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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西方价值的自由与民主的“亚洲瑞土”。占领之初,和平主义与民主主义的
浪潮在日本卷扬开来。
1945年10月4日GHQ发出“民权自由指令”,11日又有五大改革指令(男女
同权与妇女解放、对劳动者团结与组织的支持、教育的自由化、废除专制与国民
解放、经济的民主化),宣布“特高警察”与“治安维持法律”的废止。45年11月
2日对15个财阀集团实行资产冻结,此后又发出解体的指令与天皇财产冻结的
指令。12月9日发出土地改革指令。
美国人认为,只有对日本进行民主改造,才能使这个岛屿国家脱离原来的立
国路线,回到国际社会中来。为了这个目标,占领者取消了所有极端国家主义团
体,废除所有镇压性法律,释放政治犯,其中也包括共产党。禁止一切旧的陆海
军官、政府、企业以及教育界的头目担任任何重要职务。
1945年12月15日,占领军指令神道与国家的完全分离,禁止天皇的神格化。
新宪法用法律形式,规定天皇不是神,没有实际的权利,只是国家统一的象征。
12月31日,禁止使用有关历史、地理与修身的教科书。新宪法“赋予国会最高
权力,消除所有权利竞争的根源,或者使其明确的隶属于国会”,规定众议院选
举首相,内阁对国会负责,选举产生的参议院取代贵族院。
在此同时,美国决定在日本颁布一部新宪法,以适应“新日本”的需要。由于
这时的日本政府混乱不堪没有办法承接这项任务,麦克阿瑟命令自己的参谋班子
起草新宪法,经过细微的修正,以1889年宪法修正案的名义公布,并于1947
年5月3日生效。意味深长的是,这个宪法并非一遵美国自由体制的克隆物,而
以英国议会政治作其蓝本。据说由此这部“新宪法就与日本人的政治经历相适应,
得到绝大部分人的热烈欢迎”。
三、政党的活跃与左派的崛起
1945年10月至11月之间,日本进步党、日本自由党(旧政友会鸠山派)、
日本社会党(旧无产政党诸派的统一党)、协同党等政党结成,除此外无数的小
政党也在这个时候纷纷建立。45年以后,战前的社会运动的组织者再次活跃起
来,他们大都得到青年阶层的拥护,积极开展起民主化斗争。
以一系列“民主化指令”与新宪法为依托,GHQ与日本新政府规定民众享受众
多的权利。这包括制定劳动工会法,劳工享受谈判权与集体行动权;人民具有团
体交涉、示威游行的无条件的权利;人人都享受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承认妇
女与男子具有同等的参政权等等。与此同时,确认司法部门为独立系统,不受行
政干涉。1946年元旦,天皇发表《人间宣言》,确定“天皇不是神”。
1945年10月10日,出狱的共产党干部发表以“诉诸于人民”开头,发表以下
言论:“联合国军队为将世界从法西斯与军国主义的统治下解放出来而进驻日本,
由此日本打开了民主革命的端绪,为此表示深刻的感谢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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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法规定劳动者具有诸多权利,对日本劳工活动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此时工
会组织发展迅速。战争结束时,日本还没有一个工会组织,而到了46年1月已
经出现了925个工会组织,将49万人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同年4月末,工会组
织至7357个,拥有会员279万人。
一切都出乎以外。起先,总司令部的官员总认为日本人是服从权威的“臣民”,
接受美国式民主还需时日,想不到他们却利用“给予的机会”,在政治、经济等
各个领域中发动如此迅猛的左派运动。与要求民主的积极性相一致,劳动争议的
事端也日益增多。日本的报纸与广播,对日本的旧体制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抨击,
力主将一切旧体制的代表从权力宝座上驱除出去。
井上清对战后的日本改革有过以下的评价:首先“否定天皇是神”,对日本千
百年来的专制权威作了冲击与否定。井上说:日本明治维新以来有过自由民权运
动,给日本人民带来民主思想的最初启蒙,然而自从那次思想革命失败以后,天
皇专制的权威日益加强,举凡所有与政府权威相抵触的思想与运动都被镇压在萌
芽状态。战后,日本军国主义败北,天皇权威落地,为日本走向民主创造了条件。
确实,近现代日本统治者制造与完善了神道,政教合一使专制统治获得精神支持,
并从内心深处麻痹人民,使他们失去追求民主与自由的自觉。天皇神格被否定以
及“政教分离”政策的制定,使日本人民获得思想的解放。再则,以劳动阶级为
主体的人民作为历史创造者,全面走上社会运动的舞台,表现出社会进步原动力
的主角姿态。他说,自1912-1923年“大正政变”以来,人民起来投入了反对专制
内阁的斗争,然而其身份常是资产阶级的附庸与“动员力量”,至于作为一个独
立的政治力量,还缺乏条件。自1918年“米骚动”之后,劳动阶级开始独自战斗,
不再是资产阶级的“动员部队”,显示出“独立的阶级”的地位。但不可否认,其
力量依然微弱,无法与封建专制政府作卓有成效的抗衡。唯于战败后,事态一变,
人民利用美国占领军所宣扬的“民主主义”的“思想空隙”,扩大了战斗的规模,
开始以在政府中获得自己的地位作为明确的目标。这表现在46年5月,人民已
将斗争的矛头指向美国占领军与其卵翼下的日本政府,表现出要求实现“民族完
全独立”的思想觉醒。
应该看到,战后的改革对日本来说是继明治维新以来,日本的又一次大变革。
如果说前一次变革(明治维新),是基于西方压力做出的反应与选择,那么第二
次变革(战后改革)则是扫除日本军国主义,摧毁前“大日本帝国”而进行的全
面强行改革。“明治维新是日本主动从西方引进君主立宪的专制制度,而战后改
革是西方社会向日本强行导入现代民主制度”。
战败之前,日本有过它的“现代化”,那只能说是完成了一半的现代化,一个
经济上实现现代化而在政治制度上依然停留在封建制的“半现代化国家”。而日
本走向比较完全的现代化,则起始于战后的“民主改革”。
四、明显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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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正因为这场改革是美国价值“强行导入”的结果,是外在的而不是自觉的,
是外加的而不是自动的,因此所发生的负面效果也十分显著。
美国占领使日本实际上成为准殖民国家。如同赖肖尔所承认的,自从美军进
驻日本以来,日本人日益厌烦外来者的干涉,“因为美国人常常不了解细节就指
手划脚,给经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政治上,占领者成为日本的“新天皇”,
掌握了决定日本命运的一切立法与执法的权力。在思想上,占领者强调“民主”,
然而这样的“民主”是有限制的。进驻日本不久,美国占领政策的重点从政治改
革转向经济恢复。“这种转变是自然的,因为美国原来的改革计划已经行将完成,
而日本经济的持续虚弱则日益被视为日本成功的主要威胁”。这种政策上的变化
使美国不再象先前那样,将“民主”挂在嘴边,从而使左派失去原有的思想上的
“正当空间”。
如前所述,由占领军带来的“民主”,出乎意外地让“左派”力量强大起来。占
领军惊呼:说是要给日本人带来民主,但“日本民主的将来绝不可交到社会党与
共产党的手里”1946年成立的吉田内阁很快就发表了“保持社会秩序”声明,放
任警察对“争议劳动者”的逮捕。1946年秋天日本爆发全国大罢工,在占领军的
策划下政府随即抛出《劳动关系调整法》,对罢工作出严格限制,与先前制定的
《工会法》发生明显的冲突。占领军司令部先是口头要求罢工“自动终止”,工
会置之不理,决定在1947年2月1日举行更大规模的总罢工。由是,麦克阿瑟
亲自下令禁止罢工。
美国的日本占领,改变了东亚的政治地缘结构,“冷战方兴未艾,中国正在„丧
失‟给共产主义。日本不仅不再是东亚和平的唯一威胁,而且是民主的基地和美
国在世界这个地区的军事基地”。对应国际形势变化,美国将日本捆上冷战的战
车,日本的国家主权也因此受到严重损伤。
美国的“间接统治”显示了对旧体制与旧文化的温存,使许多战争罪人没有得
到应有的处理,反而随时间的推移被安插到政府许多重要岗位上去;在文教领域
对军国主义的批判也没有真正深入有效的开展。这些问题于冷战局面日益明朗化
后更趋严重,也不再可能得到纠正。如此,即为日后日本封建主义的持续与军国
主义的复活留下不可忽视的隐患。这正如日本学者
酒井直树所说:“尽管今日日本的反美言辞越来越泛滥,但那些民粹主义的民
族主义者,更不用说那些炫耀理性的技术治国论、自称现实主义的民族主义者了,
却从未对战后美国的军事占领政策提出异议,因为这一政策免除了日本的战争责
任和殖民罪恶”。
总之,如果说明治维新是一场不彻底的现代性革命,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
战后美国指导下的民主改革也存在着显然的不彻底性。其对日本前现代化的政治
与文化形态妥协、容留与温存所致的种种社会与精神上的隐患,还在持续对日本
与国际社会发生着不可低估的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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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主改革的主要内容
日本投降后,美国垄断了占领日本的权利,派遣了15万军
队,以“盟军”的名义武装单独占领了整个日本,1945年10月,
颁布了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将军交给币原首相发布的《为保障日
本国民的基本人权和政治自由指令》,开始了一场涉及政治、经
济、军事等方面的重大改革运动。
在美国占领初期政策的推动下,日本经历了
主要涉及三方面:非军事化、民主化、地方分权三大改革。
通称“三D”:demilitarization[di,mɪlətərɪ'zeʃən],
Democracy[di'mɔkrəsi],
Decentralization[di:,ntrəlai'zeiʃn]。(这个词书
上写错了)
(1)非军事化:是指为防止日本军国主义东山再起,而在1945
年至1946年间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包括解除武装、惩处战犯、
开除战争骨干公职、确立文官控制军队制度,而其中最重要的措
施就是在新宪法中明文规定日本不得重整军备和发动战争。
(2)民主化:是指1946年至1947年间实施的一系列改革,
包括推动日本制定新宪法、废除内务省、解散财阀等。尤其是战
后新宪法改变了日本政体,使军国主义的精神支柱——天皇专权
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变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议会内阁制。
(3)地方分权:是指改变原有的中央对地方行政的严格控制及
所有地方行政官员几乎有、都由“内阁大臣”一手操纵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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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本主义“分权”原则,把地方自治机构作为国家的基本统
治机构之一加以确认,保障地方自治体的自治立法权、自治行政
权和自治财政权。
日本民主化改革评价
改革一方面使美国能够进一步从政治、经济、军事、外交上加强对日本的控
制;另一方面沉重打击了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和封建主义势力,完成了明治维新所
未能彻底完成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实现了日本国家政治制度的巨大变革,推
动了日本由军事封建帝国向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的转变,因此改革在客观上适应
了日本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日本社会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具有很大的促进作
用,是日本历史发展的重要转折点。
但是,由于这场改革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是以美国的需要和模式来
进行的,因此它又带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冷战的开始,美国妄图把日本变成它
在亚洲推行全球扩张战略的基地,改变了限制和打击的政策,代之以在政治上拉
拢、经济上扶植的政策。战后日本的民主化进程受到严重阻碍,国内军国主义的
势力没有得到彻底清除。
3、日本新宪法及战后日本新的政治体制
(1)新的《日本国宪法》:
三D改革的理念与成果的法律体现就是战后新宪法。
1946年2月22日,日本内阁会议决定接受美军占领当局
提出的宪法草案,经过众参两院稍加修改,新的《日本国宪法》
于1946年11月3日在过会获得通过,翌年5月3日开始施
行。
战后宪法的最大特色是第九条,即“放弃战争”条款。其内
容包括一下两段:
①“日本国民真诚希望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
弃以国权发动战争、以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
手段”
②“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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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总结:这一条款以根本大法形式把非军事化固定下来,从法
治上堵塞了军国主义势力重新影响日本国策的渠道。因此,这一
宪法又被称作“和平宪法”。
战后新宪法规定,日本的政治制度是以天皇为象征的议会内
阁制。根据宪法,天皇是国家名义上的主人,但只能扮演“纯粹
仪式上的角色”(也就是国家的精神领袖)。这种政治体制遵循资
产阶级民主原则,以三权分立(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权
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为基础,以君主立宪为形式。
这里,日本的三权分立是:立法权归两院制国会;司法权归裁判所,
即法院;行政权归内阁、地方公共团体及中央省厅。
日本宪法全文包括:
(2)具体而言,战后日本政治体制的主要表现是:
①天皇实行世袭制,但是根据日本新宪法,天皇已由总览一
切统治大权的国家元首,改变为没有实权的国家象征,天皇的国
事行为是在内阁和国会的建议或同意下,进行一些礼仪上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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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活动,天皇不能直接干预国政。天皇为日本国和日本国民
总体的象征。
日本为君主立宪国,宪法订明“主权在民”,而天皇则为“日本国及人民团结的象
征”。如同世界上多数君主立宪制度,天皇于日本只有国家元首名义,并无政治实权,
但备受民众敬重。
②国会是日本的唯一立法和最高权力机关,国会的主要职能
是修改宪法、制定法律、审议预算、批准和外国缔结的条约、任
命内阁总理大臣等,并通过质询、国政调查等手段对政府、财政、
外交、司法、防卫行使监督权。国会由参议院、众议院组成,
两院议员都由直接选举产生。在权力方面,众议院大余参议院。
众议院定员480名,任期4年。国会可通过内阁不信任案,首相有权提前解散众
议院重新选举。参议院定员242名,任期6年,每3年改选半数,不得中途解
散。在权力上,众议院优于参议院。每年1月至6月召开通常国会,会期150天,其
它时间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国会和特别国会。选民为20岁以上的国民。
③内阁是日本的最高行政机关,即中央政府。
内阁由国会中占议席半数以上的多数党组阁。按照惯例,议
会内多数党的首脑是内阁总理大臣的当然候选人,如果出现没有
一个政党取得国会议席的多数情况,就由国会中占席位最多的两
个以上的政党联合组阁,由席位最多的政党首脑出任总理大臣。
内阁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由内阁总理大臣(首相)和分管各省厅
(部委)的大臣组成。首相由国会提名,天皇任命,其他内阁成员由首相任免,天皇
认证。日本政府实施行政改革后政府机构为1府12省厅。
④法院,日本称之为“裁判所”,是行使司法权的机关,其
地位与国会、内阁平等。
日本的司法机关分为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两大类。其中,下
级法院又分为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家庭法院和简易法院四种,
他们之间虽有审级方面的上下之别,但都独立工作,没有指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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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的关系,只是上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
日本的法官实行任命制,最高法院的法官由内阁任命,下级
法院的法官则由最高法院的题名任命。
采用“四级三审制”。最高法院为终审法院,审理“违宪”和其他重大案件。高等法
院负责二审,全国共设四所。各都、道、府、县均设地方法院一所(北海道设四所),
负责一审。全国各地还设有家庭法院和简易法院,负责民事及不超过罚款刑罚的刑事
讼诉。最高法院长官(院长)由内阁提名,天皇任命,14名判事(法官)由内阁任命,
需接受国民投票审查。其他各级法院法官由最高法院提名,内阁任命,任期10年,
可连任。各级法官非经正式弹劾,不得罢免。检察机构与四级法院相对应,分为最高
检察厅、高等检察厅、地方检察厅、区(镇)检察厅。检察官分为检事总长(总检察
长)、次长检事、检事长(高等检察厅长)、检事(地方检察厅长称检事正)、副检事
等。检事长以上官员由内阁任命。法务大臣对检事总长有指挥权。
4、日本民主改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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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自民党一党执政到多党联合执政
1、日本政党政治的历史状况
(1)政党政治时代1924年6月11日—1932年5月
(2)二战后:议会内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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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体制
概念:1955年成为日本政党政治进入一个新阶段的显著
标志。从这时起,多党纷争的局面被为数不多的几个比较固
定的政党所代替,其中自民党和社会党两党占据了国会80%
以上的议席、而自民党的优势又通常超过社会党约1倍并在
国会中始终占多数.从而开始了自民党一党执政的时期。这
种政党体制,既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多党制,又不同于当时的
各种一党制,具有日本自己的独创性,通常被称为“五五体
制”。
体制特点:五五体制形成后,日本政党政治呈现出新特
点。
“五五体制”的特点是十分明显的。
第一、在形式上,日本是多党制,但是自民党成为占绝对
优势的执政党,因为日本实质上进入了“一党独裁制阶段”。
虽然这一体制的宪法和法律基础是多党制,但实践的结果
却是自民党一党掌权、其他政党失去了问鼎权力的可能。在
自民党和社会党作为两大力量竞争时期、自民党总是拥有过
半数的席位,而社会党总是不足1/3,即使联合所有其他小
党也无法与自民党争雄;在60年代出现了公明党、民社党、
形成保守政党.革新政党和中道政党三大势力后,这种状况
也未改变。70年代开始,自民党力量开始衰落,屡屡出现执
政党、在野党势均力敌的局面、但由于在野党内部斗争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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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达成一致,自民党仍始终掌握政权。
第二,由上述情况决定,政权的更替不是在政党之间、而
是在自民党内部各派系之间进行、政府首脑也不是从各政党
领袖中竞争产生,而是由自民党内各派协调产生。所以,作
为国家代表的首相不是由国民选出、而是由自民党选出。这
既消除了统治阶级对于政权更替带来的不稳定的忧虑,同时
也造成了日本政治中郁种种弊端。第二个特点简而言之,就
是,政府之间的更换由战后初期的多档轮流执政转变为自民
党内不同派系之间的相互更替。
第三,在野小党,如社会党、共产党等党派势力转为向地
方自治体,争取社会公众的广泛支持,并在地方选举中不断
取得进展。
“五五体制”很难算作是一种多党制,因为多党制的基本特点是政权存
在着政党间的更替。所以,有人把它称作“l.5政党制”,意指由自民党加上
一个力量只及其一半的社会党形成的体制。这种由一个党长期执政、其他
政党没有机会掌权的政党体制显然是一党制。从日本社会的政治民主化基
础和自民党内的竞争局面看,”五五体制”应被称为“一党多元制”;而从自民
党与其他政党的关系看,它则是典型的、著名政党学者萨尔托里所说的那
种“一党优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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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体制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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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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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党联合执政的现状及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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