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ISO9001:2015)
1.0目的
规范物料在生产和仓储过程中的标识,避免因误用或误检造成产品质量事故,
便于在发生质量问题或对物料跟踪时进行追溯。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物料、产品的标识及物料从进货到出货的追溯性管理。
3.0职责
产品从原材料到在制品、到最终成品交付的整个活动过程中,涉及的各类人员
都对其标识负有直接责任。
3.1物控部和业务部:负责仓储过程中物料状态的标识和记录。
3.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物料状态的标识和记录。
3.3品质部:负责仓储和生产过程中物料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
4.0定义
4.1物料:指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原材料、半成品以及成品,不论其检验状态如
何。
4.2产品的标识:如有要求或可能出现混料、混件等误用情况时,供方应规定
标识的方法,从而使用适宜的手段对产品(包括零部件)进行标识。
4.3产品的可追溯性:通过记录有标识、追溯一个项目或活动的历史、应用或
场所的能力(如顾客反映品质问题需查找原因或追究责任时,就需要追溯)。
4.4批:原则上(1)用别的原材料和零件制造的产品当成不同的Lot;(2)用不同
设备及制造方法制造的产品也要当成不同的Lot,但由经过复数工程生产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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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以带来最大影响的工程来制定LotNo.;(3)当不同时日生产或人员变动
时,也要当成不同的Lot;(4)修理品要分Lot或单独管理,必须可以追踪到产
品的LotNo。
5.0工作程序
5.1物料的标识
5.1.1物料进厂后,由仓管员在包装箱外或物料表面贴“待检”标识,放在“待
检区”。
5.1.2仓管员应对每批次物料赋予一个材料批号LotNo(唯一性编号)并记录,以
保证该记录能够识别供应商、原材料名称、规格、纳入日期。
5.1.3QC检验时,应将物料的LotNo记录在《进料检验报告单》上。经检验合
格的物料,在材料仓中应使用“材料卡”进行标识。
5.1.4对于存放时间过长的材料,应在“材料卡”上标识“半年、一年、二年”,
以便责任者及时对材料进行防损处理。
5.1.4为防止误用原材料,仓管员应对一些极易发生混用的物料按照附件一“原
材料检验状态标识方法”进行入库和出库后的色别管理。
5.2使用过程中物料标识
5.2.1使用过程中可采用标识牌、标识区域、标识转件胶筐、临时标签等各种
有效方式进行标识。
5.2.2物料在使用过程中须标识物料名称或编号(批号)。
5.3物料检验状态标识
5.3.1不同物料的检验状态各不相同,见附件二“半成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
5.3.2物料的检验状态可用转件胶筐的颜色加以区分,同时在物料的标签上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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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其检验状态。
5.3.3当物料的检验状态发生改变时,应及时更换相应检验状态的胶筐和更改
标签。
5.3.4非合格物料(包括特采、待检等)在发放时须声明其检验状态,便于在生
产过程中对其跟踪。
5.4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标识
5.4.1在制品的标识
5.4.1.1生产部门在领取物料时,应从仓管员处提取该物料上记录的物料名称、
规格、批号LotNo(唯一性编号),一并填写到《产品工艺流程卡》(见附件)上
相应的空格中,并随物料流动。
5.4.1.2操作者领料时应核对《产品工艺流程卡》内容并签收。本工序加工完
毕转移至下一工序时,操作者应对每筐产品予以标识,填写《产品工艺流程卡》
内相应内容。
5.4.1.3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将一筐产品分成若干份进行加工或转移时,每一
份产品都要按上述程序填写新的《产品工艺流程卡》放入新的产品筐内用以标
识,并在原《产品工艺流程卡》上注明该筐产品已经分筐及其分筐后的数量。
5.4.2FQC检验后产品标识
5.4.2.1产品检验合格后,每筐产品均由检验员在《产品工艺流程卡》上的“确
认”栏中填写检验员的工号或姓名并与产品一同送入下环节。
5.4.2.2如公司内部不能完成某一加工工序,需要委托协力厂商完成时,每筐
产品送出和返回时均应附有《产品工艺流程卡》,其内容应填写完整,并注明协
力厂商公司名称或供应商代码。
本文发布于:2022-11-13 03:53: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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