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法的功能与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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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法律对人的行为以及最终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是国家权力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
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11月,第254页。
法的作用对象有行为和社会两部分,基于上述分析,我们理解法的作用就要有所区别:第一,法对于人
的行为的作用;第二,法对于社会关系的作用。这也就是许多法学作品中所讲的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
作用”。P256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11月,第256页。
根据法的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即不同的行为,规范作用可以大体上被概括为指引、预测、评价三种作
用。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11月,第257页。
按照国家的对内职能,法的社会作用可以分为阶级统治作用和社会管理作用两大部分。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11月,第260页。
法的功能即法的作功能力或者功用与效能,是指法内在所具有的、对社会有益的功用和效能。法的功能
的定义本身就决定了其具有内在性、应然性、有益性的特点。„„
法的作用是法在社会中所产生的各种影响的总称。它是外在的、突然的、中性的、并不确定的。它不同于法
的功能。法的功能与法的作用是不能混淆的。为此,就应当正确地区分法的功能与法的作用。
——《法理学》卓泽渊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10月,第56—57页。
法的规范功能包括指引功能、„„评价功能、„„预测功能、„„强制功能、„„教育功能。
——《法理学》卓泽渊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10月,第61—65页。
法的社会功能包括法的经济功能、„„法的政治功能、„„法的文化功能、„„法的社会公共事务功能。
——《法理学》卓泽渊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10月,第66—73页。
法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以及最终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法的作用与法的功能)两者的区
别在于:法的功能是指由法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法的职责与性能,以及法律规范本身内在的一种能量与活力,
法的作用是法的功能的外化和表现,法的功能是否健全,从根本上决定着法的作用的发挥程度。
„„
如何从总体上正确划分法的作用呢?由于法的作用对象有行为和社会两部分,因而法的作用也应当划分
为两大类:其一,法对于人们行为的作用,即法作为普遍的行为规则对人们行为所产生的影响,简称为“法
的规范作用”;其二,法对于社会关系的作用,即法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对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影响,简称
为“法的社会作用”。
——《法学通论》黎国智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5月第64页。
法的规范作用主要有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包括法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中的作用。
——《法学通论》黎国智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5月第65--67页。
法的作用,指法这种特殊社会规范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家庭、外交等各个领域中所产生的积极
影响。„„
„„
„„正确认识法的作用,还应注意其与法的职能、功能的联系与区别。
法的职能是由法的本质和特征所决定的法的职责与性能,是从法的任务.目的这个角度来讲的。例如法具有维
护政治统治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任务。法的功能是这种特殊社会规范本身内在的一种能量与活力,其程度取决
于法本身的结构。法的职能决定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是法的功能的外化。因此法的功能是否健全,从根本上
决定着法的作用的发挥程度;法的功能只有通过法的作用才能表现出来,才能体现其价值。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预测作用和指引作用,„„法的评价作用与教育作用,„„法的强制作用„„
„„
法的社会作用包括法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法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中的作用。
——《法理学》胡秋江、李权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11月,第52—60页。
我们已经明确法的功能就是基于法的属性.内容及其要素和结构所决定的法的潜在的能力。„„
„„
关于社会主义法的功能和作用的区别和联系,我们在前面已经阐明的道理告诉我们:社会主义法的功能
是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具有生命力的内在的功能就会失去其能动性和存在的生命力。社会主义法的作用则是社
会主义法律规范具有生命力的表现,是其内在功能作用于外部世界所引起的客观效应。也就是说,前者是法
律规范的潜在共用和能量释放出来后所收到的社会效应,但法的功能转化为作用尚需有政治的、经济的、文
化的、道德等条件或环境相配合。否则法的功能发挥出的作用就达不到理想的程度。因此正确认识法的功能,
并区分法的功能和作用,对于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卢云主编、王天木副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6月,第165—166页。
社会主义法的功能即社会主义法的作功能力,是指社会主义发内在所应当具有的,对社会主义社会有益
的功用和效能。„„
„„
社会主义法的规范功能主要包括指引功能评价功能、„„预测功能、„„强制功能、„„教育功能。„„
„„
另外还有社会主义法的政治功能、„„社会主义法的经济功能、„„社会主义法的文化功能、„„社
会主义法的改革功能。
——卢云主编:《法理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3月,第133--157页。
法律功能,是指法律作为体系或部分,在一定的立法目的指引下,基于其内在结构属性而与社会单位所发
生的,能够通过自己的活动(运行)造成一定客观后果,并有利于实现法律价值,从而体现自身价在社会中的实
际特殊地位的关系。
——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版,第214—215页。
法的作用是法理学中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只有以历史唯物主义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马克思
主义法学才彻底揭示出法的作用的实质。这就是:
(一)法的作用是法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
(二)法的作用是国家权力运行过程的体现。„„
(三)法的作用是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自身力量的体现。„„
„„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在私有制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
务。„„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64—70页。
法的作用(Role),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因此,法的作用是与人类所追求的目的——某种社会生
活状态——密不可分的。这种从人利用法所企图实现的某种社会生活状态,从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的可能后
果的角度来讨论的法的作用,可称为法的社会作用或职能。„„
将人类利用法来追求的目的作为一种背景,考察法为实现人的某种目的所能够提供的特定的工作方式。
这种意义上所讨论的法的作用,就是法本身的作用或职能。由于主要是给人们的行为提供一种规范,所以又
被称为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包括法实现阶级统治的作用„„和法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法对人的意志行为的规范作用„„和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和保护。
——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人命大学出版社1994年8月,第70--80页。
法的作用,又称法的功能,泛指法对个人以及社会发生影的体现......法的作用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
以至不同地区,又有差别。„„
法的作用可以从不同角度来分析。例如,整体作用和部分作用,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预期作用和实际
作用,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等。„„
法的规范作用的体现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
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的体现为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3月,第82—92页。
法律作用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以及最终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
„„法律作用可分为:(一)整体作用与局部作用;(二)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三)统治作用与管理作
用;(四)应然作用与实然作用。
„„此外,法律作用还可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律的作用对象有行为和社会两部分,基于
上述分析,我们理解法律的作用就要有所区别:一是法对于人的行为的作用,二是法对社会关系的作用。这
也就是许多法学著作和教材中所讲的法律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
法律对各种环境的社会作用包括法律对经济环境的作用,法律对政治环境的作用,法律对精神文明的作
用。
——孙笑侠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7月,第259—27
页。
法的作用可划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是从法作为人的行为规范这个特征的角度,着眼于达
到的秩序。社会作用是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的角度,着眼于法律所要达到的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效果。„„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
„„
法的社会作用有社会经济作用、„„政治作用、„„公共职能作用。
——刘金国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4月,第76—86页。
所谓法的功能是指法发挥作用的基本方向,它是法律本质的外部表现。功能与作用的语义有相近之处,但
作用侧重于实际的效果,功能则侧重于说明带有方向的活动。„„
法的功能包括法的政治功能、法的经济功能、法的社会功能和法的对外功能。„„
„„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法是人类在自身的社会交往活动的特定阶段产生的调整社会生活的
工具。法本身并不具备终极目的性,调整社会生活使其处于某种适合人类需要的状态,才是法的目的,因此,
法的作用是与人类社会所追求的目的------某种社会生活状态----密不可分的。这种从人利用法所企图实现
的某种社会生活状态,从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的可能后果的角度来讨论法的社会作用。„„
同时,将人类利用法来追求的目的作为一种背景,考察法为实现人们某种目的所能提供的特定的工作方
式,在这种意义上所讨论的法的作用,就是法本身的作用,由于主要是给人们的行为提供一种规范,所以有
被称为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首先体现为它可以用来体现、确认、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法
的社会作用还表现为:法又是一定的阶级社会用来保证社会作为一个统一的社会机体而运作的基本的调整器,
它还执行着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执行着社会公共职能。„„
因此,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是辩证的统一。„„
法的规范作用主要是指人在以追求某种社会状态的实现为目的指向的背景下运用法所进行的特定的工
作或活动的方式。„„
——蒋晓伟主编:《法理学》,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第134—138页。
所谓法的作用不过是法的本质的外化,是指法律对社会所产生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
„„
按照法作用的直接和深刻程度可把法的作用划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直接作
用于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法的社会作用是在法的本质和目的的意义上而言的。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
的关系,规范作用杀实现社会作用的手段,社会作用又是规范作用的目的。„„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
„„
法的社会作用包括法的阶级统治作用和法的社会管理作用。„„
——王晓玲主编:《法理学》,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1996年10月,第41—47页。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或功能。```主要包括,一是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则本
身所具有的作用,一般称之为规范作用;二是法还要服务于一定的社会政治目的,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政治使
命,一般又称之为社会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
„„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为法在调整政治关系中的作用;法在调整经济关系中的作用;法在调整国家机关
的相互关系中的作用;法在调整社会公共事务中的作用;法在调整涉外关系中的作用。„„
——《法理学》张贵成、刘金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8,第114—134页。
法律功能是指法的系统,尤其是其中的法律规范,为实现法的系统的输出(法的社会作用),而具体作用
于人的行为的特定工作或活动方式。在某种意义上讲,法律功能文体上就是指法的规范作用,但有不限于法
的规范作用,包括整个法的系统的具体工作或活动方式。法律功能在某种意义上也可称为法律作用,只是侧
重于法律的雨天作用方式,规范的作用方式。„„
法律功能可以概括为协调利益、配置权义、传导信息、诱导强制、调节行为和实现价值等六种。„„
——乔克裕主编:《法理学教程》,法律出版社,第52页。.
法的作用,指法在经济基础决定下,在国家权力支持下,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最终对整个社会生活
产生的影响。„„
职能,又称机能、功能。“职能”、“作用”两个概念的涵义相当接近。不过,“职能”一语偏重于强
调某种工具、工具性东西或工具性机构(组织)的以某种目的为指向的特定的工作或活动方式;而“作用”
一语则偏重于强调这种工具、工具性东西或工具性机构(组织)的工作或活动目的,或预计中的工作、活动
的后果、效用。„„
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为规则,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
„„
法的规范作用可概括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关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二)
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三)调整统治阶级与其同盟阶级之间的关系。„„(四)调整经济关系,
维护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巩固政治统治的经济基础。„„(五)调整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六)执
行社会公共事务。
——周农、唐若雷主编:《法理学》,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年5月,第35—53页。
作用即产生的影响、效用或效应,法的作用是法对现实的社会生活和生产关系以及人的行为等方面产生
的影响、效用或效应``````法的作用的实质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它是国家权力运行过程的体现。法作为
社会规范之所以能对社会关系起到调整和控制作用,正是由于国家权力的运行,有国家权力作为后盾;其二,
它是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自身力量的体现,当生产关系先进和合理时,则法能够有效地发挥对生产力的保护
和促进作用,否则,法将最终随着旧生产关系被新生产关系代替而走向灭亡。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法的作
用是法的本质的外在表现,是由其赖以建立的经济关系决定的,并通过国家权力的运行而对社会生活产生的
影响。„„
法作为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并公之于众的行为规范,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等规
范作用。„„
法还具有对经济的作用、„„对精神文明的作用、„„对权利保护的作用、„„对阶级统治的作用等。
——宋世杰主编:《法理学》,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7年8月,第43—65页。
法的规范作用,又称"法本身的功能"。它是指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对人们意志行为的影响表现为指引、评
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作用。„„
„„
法的社会作用,又称“法的社会政治功能”,指从法的本质和目的这一角度出发来阐释法的作用。法的
社会作用同法的规范作用一样,反映法的存在价值。„„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首先表现在:法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执行着阶级统治的功能。„„
法的社会作用还表现在法是具有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功能。这是指统治阶级作为全社会的代表也运用法
律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以维护社会的存在。„„
社会主义法„„其社会作用,从整体上说,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
社会秩序。„„2.保障和促进经济的发展。„„3.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4.推进我国对外
关系的发展。„„
——《现代法理学——历史与理论》王果纯著.湖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9月,第192—198页。
法的功能,是指法作为一个体系或部分,在一定的立法的目的指引下,基于其内在结构属性而与社会单
位所发生的能够通过自己的活动(运行)造成一定客观后果,并有利于实现法的价值,从而体现其在社会中
的实际特殊地位的关系。
„„首先,法的功能体现一种法和社会的关系。„„其次,法的功能不同于法的目的。„„再次,法的
功能指向法的价值,但同法的价值终究是程度不等的两个范畴。„„最后,法的功能是基于法结构属性而与
社会发生关系的状态,表明了法对社会的一种适应性。„„
——赵震江、付子堂:《现代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9月,第74—76页。
法的规范作用是由法的功能质派生的,适用于任何社会形态。换句话说,任何社会形态的法,作为调节
人们社会的行为规范,都必然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职能,构成人们行为的指令、规则模式。根据行为的不同
主体,法的规范作用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指引作用,„„(二)评价作用,„„(三)预测作用,„„(四)强制作用,„„(五)教育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是法的社会质的外化和显现,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改变自身的性质和内
容。„„法的社会作用是多方面的,„„有政治职能、„„经济职能、„„社会职能等。但最能反映法的本
质的是政治职能,在阶级社会即阶级统治的职能。
——万斌编著:《法理学》,浙江大学出版社,1988年8月,第221—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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