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中的标点符号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标题中除法规、
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结合在公文处
理中的实际,顿号、书名号、括号和引号是公文标题中出现
比较频繁的,有时候不好避免,下面举例谈谈公文标题中标
点符号的处理,希望引起各位同仁的重视。
一、顿号
因为它主要用在并列的词或并列的较短的词组中间,所
以就公文标题而言,可以用“和”来代替,或者可以区别不
同的情形进行变通处理:
(一)顿号改“和"
当公文标题中是两个词或两个词组并列时,可以将顿号
改为“和”。
例1:关于商请安排玉米、小麦出口计划的函
例2:××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建立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意见的通知
上述两例中的顿号都可以用“和”置换。
(二)删除顿号
当并列的词或词组各自的字面意义明晰,不会被误认作
一个词或词组时,可直接将它们之间的顿号删去.
例3:××省人事厅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鼓励、扶持、引
导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此例中“省委、省政府”之间的顿号可以用“和”代替,
也可以直接删除,“鼓励、扶持、引导”之间的顿号则用删除
的办法解决。同理,例1、例2两个标题也可以考虑采用直接
删除顿号的办法解决.因为直接删除顿号后,“省委省政府”
“鼓励扶持引导”“玉米小麦”“劳动厅财政厅"的意思还是
明白无误的。这里,会不会导致误解,是区别运用办法(一)和
办法(二)的关键。也就是说,当这些并列的词或词组之间
的顿号被删除后,有导致误解的可能时,就不能一删了之,
而要采用办法(一),或另想他法.
(三)“等”而言之
当批转或转发的文件是多个部门联合发文时,则应当考
虑简化部门名称。
例4:××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教委、人事厅、劳动
厅、编办、物价局关于做好1999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
工作意见的通知
这类标题一是需要解决顿号的问题,二是需要解决因罗
列所有部门名称致使公文标题过长的问题。用“牵头部门的
名称+等×(部门的个数)部门"的办法,就可以同时解决上
述两个问题.例4可改成“××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等6部
门关于做好1999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从此例可以看出,这个办法之所以能够成立,原因在于其后
被批转方案的标题下,这些联合行文的部门还会被一一罗列
出来,受文者仍然会从中知道这个文件所有的作者。
(四)概而言之
当一个公文标题中同时并列出现两个以上的词或词组,
且它们的意义相近或相关,而又不能用“和"来解决顿号的问
题时,可以考虑用一个能够代表这些词或词组共同意义的词
或词组来置换。
例5:××省人民政府印发《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
《扩大横向联合的优惠政策》和《台胞投资优惠政策》的
通知
这个标题中的书名号、顿号都应删除。但是,当去掉书
名号、将顿号改为“和"之后,标题中却出现了“印发……
政策"的搭配错误。对这类标题,如果用概括的办法解决,可改
成“××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招商引资三个政策性文件的通
知",则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按照这个思路,例3也可以做类似的修改。因为不论是
“鼓励”政策,还是“扶持",抑或“引导",目的只有一个,
就是要通过政策环境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所以,例3可
改为“××省人事厅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促进个体私营经济
快速发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改变角度
当用常规的办法不能避开顿号时,可以尝试改变标题的
拟写角度。
例6:××省人民政府关于××师范大学与××教育学院合
并办学、××财经学院与××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办学有关
问题的通知
如果选取“合并”事宜这个角度撰写这个标题,恐怕很
难避开这个顿号。这样一来删除顿号行不通,使用其他并列
连词也不行。但是,如果变换一下角度,选取“组建”新校
的角度,就可以解决顿号的问题。因为这两组院校的合并撤
销原学校建制,分别组建新的××师范大学和新的××财经学
院,故可将这个标题改写成“××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新的×
×师范大学和××财经学院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样改是符合
文件主题的.如此经过角度的变换,顿号的问题也便迎刃而
解.
(六)增补成份
对于两个具有同样成份的专有名词或特定词组,一般不
宜省略其中的共同成份,以免制造不必要的麻烦.
例7:关于鹿王、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在××国开展加工贸
易的函
“鹿王”、“鄂尔多斯”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羊绒集团公
司,即使在公文标题中也应当使用两个集团公司的全称。并
且,当使用全称后,顿号的问题也可顺利得到解决。即“关于
鹿王羊绒集团(和)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在××国开展加工贸
易的函”。其中的“和”可要可不要。
公文标题中遇到顿号的机率相对较高,但只要严格执行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动脑筋,
主动研究摸索,这个问题还是可以找到解决办法的。
二、书名号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关于“公文标题中
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的规定,
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
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名称在公文标题中出现
时,应加书名号;凡被批转(转发、印发)的请示、报告以及方
案、意见、规定、决定等文件的名称在公文标题中出现时,
不加书名号,例如:“×××省人民政府批转××部门关于开
展农村费改税试点工作报告的通知”、“×××部印发关于进
一步发展边境贸易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转发×××部门关于科学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部门关于当前调整农业
生产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等。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
区志·政府志》组稿工作的通知”,其中的“《内蒙古自治区
志·政府志》”就得使用书名号。
三、括号
文件标题中遇到括号的情况虽然不多,但有些情况却值
得注意。
例1: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草案)的议案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标题中使用书名号和括号都是
必要的,问题在于书名号和括号二者的位置关系需要商榷.
我认为,“(草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注脚,即
提请审议的这个“商标法”在严格意义上说还不是成文“法”,
而是一个“草案",“(草案)”作为“商标法”的注脚不但
必须标注在标题中,而且由于这里的“(草案)”是属于“商
标法"的一部分应该放在书名号之内,写成“《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标法(草案)》”。
同理,“关于印发《×××省鼓励招商引资出口创汇奖励
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审查修改《×××省名牌农
畜产品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等标题中,由于“(试
行)”与“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与“认定办法”
各为一个整体,应当分别将括号以及括号内的文字置于书名
号之内,写成“关于印发《×××省鼓励招商引资出口创汇奖
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审查修改《×××省名牌农
畜产品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例2:×××关于颁发《高等学校学生守则》、《中等专业
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的通知
此例中的问题是:其一,“(试行草案)"属于守则的一部
分,应置于书名号内;其二,两个《学生守则》都是“试行草
案”,应当分别加注“(试行草案)”。另外,在标题中出现顿
号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错误。笔者认为,这个标题可以考虑两
种处理方法:一是写成“×××关于颁发《高等学校学生守
则(试行草案)》和《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守则(试行草案)》
的通知”;二是写成“×××关于颁发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
校两个学生守则试行草案的通知”.第二种写法既避免了标
点符号的使用问题,又避免了书名号与括号的关系问题,可谓
一举两得.
例3:×××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牧区)居民点规
划的通知
与上述两例相比,此例中使用括号纯属画蛇添足。因为
“牧区"是相对独立的概念,可与“农村”并列存在,不必用
括号括起来。
例4:×××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旗县(市、区)土地利用
规划的通知
此例中的“(市、区)"完全可以删除。因为使用“(市、区)
"的本意虽然是想明确表达“旗县也包括旗县级的市、区”这
样一个意思,但是,孰不知我们所说的旗县,一般应指旗县
级行政区划,因此,没有必要再加一个括号来特别注明。如
果非要刻意追求完全的话,那么不妨将这个标题写成“关于
做好旗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的通知"也比加一个括号好些。
四、引号
正如有些书名号、括号在标题中必须使用一样,有时引
号也是不得不用的。
例1:关于开展“两基"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例2: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报告“两基”有特
定的内涵,是对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工作的高度概括,属于特指,必须加注引号,以起到强调、提
示的作用;“绿色证书工程”则是根据农村家庭技术员培训
工作的内容和特点进行的形象化概括,内容丰富,因此也必须
使用引号。与此类似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比如“863”计划、
“三·八”妇女节、“七·七”事变、“一控双达标"、“双增
双提”、“两个确保"等等。使用引号的原因一般是为了对一
个特殊的概念或缩略语进行标注,以使读者明白这个词语
具有特殊意义。但是,在公文标题中使用引号也要慎重,因为
引号在标题中要比其它标点符号更显眼,如果可能,还是以
尽量少用或不用为宜。
总之,因为公文标题一般是一个句子,不需要做特别的停
顿;因为公文标题不能带有强烈的主观感情色彩,无需借助标
点符号来表达;因为公文标题处在一个十分显眼的位置,使用
标点总给人一种不够整齐美观的感觉.所以非特殊和必要,尽
量遵守规定,不使用标点符号.
本文发布于:2022-12-08 23:50: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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