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新能源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
(试行)
目录
一、新能源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1
(一)基本条件..........................................................................1
(二)评价指标..........................................................................2
二、新能源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说明......................................3
(一)基本条件..........................................................................3
(二)评价指标..........................................................................5
三、新能源消费统计说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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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能源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一)基本条件
申报新能源示范城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基本条件,即“城
市综合能力达标”和“城市新能源消费基础比重达标”。
1.城市综合能力达标
申报城市综合能力达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期完成国家和省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包
括SO
2
、COD)削减任务;
(2)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小于所在省(区、市)
的平均水平,或“十一五”期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降幅大于所在省(区、市)的平均降幅;
(3)新建建筑符合所在省(区、市)政府建筑节能要求;
(4)上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不低于所在省(区、
市)的平均水平。
2
2.城市新能源利用基础达标
城市新能源利用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3%,或新能源
利用量达到10万吨标准煤/年。
(二)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包含三类一级指标,分别为新能源利用量指标、
分类新能源利用指标和组织管理及激励政策指标(见附表1)。
附表1新能源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评价要求(规划期末)
备
注
新能源利
用量指标
1新能源利用量占总消费比重≥6%
分类新能
源利用指
标(至少
选择两项
二级指标)
2太阳能利用(可选其一)
2.1太阳能热利用
累计太阳能集热总面积≥100万平方
米;或人均太阳能集热面积≥360平方
米/千人
2.2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安装量累计装机容量≥2万千瓦
3分布式风电安装量累计装机容量≥10万千瓦
4生物质能利用
4.1生物质能利用量利用总量≥10万吨标准煤/年
4.2
城市污水处理厂沼气、污泥能
源化利用
有科学合理的沼气、污泥能源资源化利
用方案
3
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评价要求(规划期末)
备
注
5地热能利用
规模以上地热能供暖、热泵供暖(制冷)
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
6其他新能源利用
上述利用方式外的其他新能源年利用
量≥5万吨标准煤/年
组织管理
和激励政
策指标
7地方政策支持
(1)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体系和工作
机制;
(2)设立新能源技术利用示范和推广
的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扶持措施
均
为
必
选
项
8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建立新能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2)培育新能源专业化服务公司;
(3)开展新能源城市能力建设和培训。
9配套基础设施及发展环境
(1)建立有利于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
策和管理机制;
(2)其他新能源配套销售渠道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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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宣传新能源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
的认识。
参
考
项
二、新能源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一)基本条件
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基本条件是新能源城市入选的必备前提
条件,若其中一项未达标则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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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综合能力达标
城市综合能力是指城市经济、社会、能源、环境等综合发展
能力,首先应在节能环保方面基础较好。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按期完成国家和省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包括SO
2
、COD);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小于省(区、市)平均水
平,或“十一五”期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
幅大于省(区、市)的平均降幅;
新建建筑满足省(区、市)对建筑节能的要求;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不低于本省(区、市)
的平均得分。
2.城市新能源利用基础达标
城市新能源利用基础指标是指基准年城市新能源利用量占
城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一定的百分比,或利用量达到一定规模。
其中,基准年是指2011年,如果该年度统计数据不完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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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2010年作为基准年。该项指标旨在表明新能源城市应具
有较好的新能源利用基础。
具体要求是申报城市的新能源利用基础比重不低于3%,
或新能源利用量达到10万吨标准煤/年,两者满足一项即可。
城市能源消费总量是指在城市内消耗的各种能源折合标准
煤后的数量,城市能源消费量按申报城市能源统计年鉴或统计
局公布的相关数据(按发电标准煤耗)进行计算。
新能源利用量统计及计算方法见附表1。
(二)评价指标
1.新能源利用比重
新能源利用比重是指规划期末申报城市新能源利用量占城
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本指标涵盖了各种新能源的生产和应
用情况,可集中反映城市新能源推广应用的总体水平,具体计
算公式如下:
规划期末城市新能源消费量
城市新能源消费比重=
规划期末城市能源消费量
6
评价指标要求为规划期末新能源利用比重不低于6%。
2.分类新能源利用指标
受新能源资源、技术和经济等因素制约,各地新能源利用
重点各有不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利用。申报城市
应至少选择两类以上新能源利用指标。
(1)太阳能热利用
该指标旨在反映太阳能热利用的普及程度或利用规模。
该指标要求到规划期末太阳能集热面积累计不低于100万
平方米,或申报城市人均太阳能集热面积不低于360平方米/千
人。
规划期末城市太阳能集热器安装面积(平方米)
人均太阳能集热器面积
规划期末城市人口(千人)
(2)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安装量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指在电网用户端接入电网运行的光
伏发电设施,可与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相结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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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指标要求到规划期末用户侧太阳能光伏发电安装量累
计不低于2万千瓦。
如果申报城市选取太阳能利用指标作为必选指标,则以上
两个指标可任选一项。
(3)分布式风电安装量
分布式风电是指在低压配电网接入,所发电量由当地用户
或配电网消纳的风力发电设施。
该项指标要求到规划期末分布式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大于
10万千瓦。
(4)生物质能利用
生物质能利用量
该项指标是指生物质成型燃料等在城市的利用,以及生物
质直燃发电所替代化石能源折合标煤量。。
指标要求申报城市的生物质能消费量不小于10万吨标准
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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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处理厂沼气、污泥能源化利用
该项指标旨在鼓励申报城市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
和污泥进行能源化利用。促进城市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
应用,也是体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该项指标要求申报城市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水处理厂沼气、
污泥能源化利用方案。
(5)地热能利用
该指标是指直接利用地热能,或采用土壤源热泵、地表水
源(海水源、江水源、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以及火电
厂循环冷却为热源的热泵技术,进行集中供热(制冷)的建筑
面积。
指标要求到规划期末,规模以上地热能供暖(制冷)、热
泵供暖(制冷)建筑面积累计不小于300万平方米。
(6)其他新能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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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新能源的利用方式外,鼓励城市采用其他方式或技
术利用新能源。指标要求其他新能源方式的合计利用量不低于
5万吨标准煤/年。
(7)地方政策支持
包括地方政府为支持新能源利用而采取的经济政策、组织
管理、专项资金、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该项指标的具
体要求包括:
●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
加强规划的实施和新能源利用的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职
责和任务,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新能源开发利用工
作。
制定有利于新能源利用的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
制定有利于新能源利用的投资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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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公共服务平台包括新能源利用所需的资源、规划、政策和
技术服务等信息。该项指标具体要求如下:
建立新能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通过新能源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推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促进新能源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提升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
培育专业化新能源服务公司
培育当地具备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专业化水平的工程企
业,承担城市新能源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提供技术、
融资服务等。
加强新能源城市能力建设
通过技术交流和培训等方式,增强新能源应用技术创新发
展能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促进新能源城市健
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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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配套设施和发展环境
该项指标具体要求如下:
建立有利于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策和管理机制
要求制定明确的分布式能源接纳政策和管理机制,保证分
布式能源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行。
其他新能源所需的配套销售渠道和设施
利用新能源产生的热力、燃气等要有配套的销售渠道和设
施。
(10)宣传教育
新能源示范城市应积极承担新能源知识的宣传和推广义
务,以此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的认识,从而推动绿色、低碳、
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其宣传教育的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方式:
设新能源展示厅或主题公园,接受公众参观学习;
通过当地媒体宣传推广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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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地中小学开展新能源和新能源技术的普及教育等。
三、新能源利用统计说明
1.统计原则
本评价指标体系的统计原则按照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报
表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2.统计范围
本评价指标体系的统计范围主要包括城市的市辖区。
3.新能源统计方法
(1)太阳能热利用项目。考虑不同地区太阳能资源的差异,
根据统计的总集热面积,乘以相应地区的单位集热面积年替代
燃煤量(见附表1),以替代燃煤量计入新能源利用量。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发电量计入新能源利用量。
太阳能(包括风光互补)路灯、庭院灯等以利用量(利用
量等于灯的功率乘以全年利用小时数)计入新能源利用量。
(2)生物质能
本文发布于:2022-11-12 20:45: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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