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试题

对世权

更新时间:2022-12-07 17:16:42 阅读: 评论:0

初一生学业水平怎么写-现代和当代


2022年12月7日发(作者:冬游)

赢了网

法律咨询

遇到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民事权利的四项基本内容

民事权利的四项基本内容

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这是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的分类,这一分类,不仅是民事权

利最基本的分类,其各自的体系汇总起来也支撑起整个民法的框架体

系,因为民法本身就是一部权利法。

此外,这四个权利体系本身也囊括了很多基本的民法理论,是每

年司考的必考对象。这里以我国现行民法规定为中心,系统总结一下

四大权利体系,以求融会贯通。

(一)支配权

支配权,是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物、人身利益与智力

成果)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主要包括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赢了网

法律咨询

其特点是:

1.客体是特定的,包括物、智力成果、身份利益、人格利益;

2.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如张三拥有一栋房子,则该房屋所有权人

就是张三一人。;

3.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是针对这个世界上除权利主体以外的

任何其他主体的,故又称对世权、绝对权;

4.实现权利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作为,义务人只负担消极不作为

义务;

5.具有排他效力,故又称绝对权。

6.支配权常常是确认之诉的对象。比如两个人就一栋房屋的所有

权归属产生争议的,就需要其中提起确认之诉来确定法律上的归属。

支配权受侵害的,也会产生给付之诉,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

受侵害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权利人提起给付之诉请求赔偿。此时,

支配权就是该请求权的基础性权利(《物权法》第33条、第37条)。

(二)请求权

赢了网

法律咨询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

利。其特点是:

1.具有相对性,权利人与义务人都是特定的,其效力仅仅及于当

事人之间。

2.具有非公示性;如合同债权是私密的。

3.客体为行为(作为、不作为),如买卖之债的客体就是交付行为,

运输之债的客体就是运输行为;标的(标的物)为物等权利义务指向的

对象,如彩电买卖合同之债的标的(物)就是彩电本身。

4.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

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权利,民

事诉讼分为三种即确认、给付、变更之诉。这三种诉讼中给付之诉是

民事诉讼的核心,而给付之诉的基础就是请求权。

请求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只是某权利的内容(权能)。请求权

与债权的关系是:请求权是债权的主要内容,但债权又不限于请求权,

债权的权能除了请求权之外,还包括受领等权能。所以,债权请求

赢了网

法律咨询

权因时效而消灭或者不受保护的时,债权仍然可以继续存在(自然债

权),债务人仍为履行给付者,不得以不知时效经过为理由而主张返

还(《民法通则》第138条、《民通意见》第173条)。请求权既然

可以是某权利的内容,说明它是基于基础权利而发生的,有基础权利,

才能有请求权。

请求权因基础权利的不同可分为:

1.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

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物权法第34-36条)。

2.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履行请求权、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缔

约过失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

利返还请求权.

3.占有保护请求权。包括占有返还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

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

4.人格权和身份权法上的请求权。人格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停止侵

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以及身份法上的抚养请求权、赡养

请求权;

赢了网

法律咨询

5.知识产权法上的请求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产生的停止侵害请

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上述几个请求权中,最有司考价值的是前三个。三者之间有许多

区别:

1.发生的基础权利不同:分别基于物权、债权与占有而生。

2.权利主体不同:分别是物权人、债权人、占有人。

3.与时效期间的适用关系不同——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期间与除斥期间,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期间,占有保护请求权中

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适用除斥期间(《物权法》第245条第2款)。

4.制度功能不同——债权请求权的功能在于补偿债权所受到的

损害,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在于回复到物权与占有被侵害前

的状态。

5.发生的构成要件不同——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发生

不以责任人有主观过错为要件,债权请求权的发生通常以责任人有主

观过错为前提。

赢了网

法律咨询

请求权在司考中的一大考点是与诉讼时效制度的关系。诉讼时效

适用的对象就是债权请求权。

(三)抗辩权

又称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与

抗辩权是矛盾的,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

于消灭。其特征:

1.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

无必要行使。所以在前面的双务合同三大抗辩权中,比如我们强调行

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一方,前提是对方先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了,才能

行使。

2.抗辩权为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

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所以,就很好

理解在诉讼时效制度中,为什么债务人不主动援用诉讼时效已经经过

的,法官不得主动释明更不得主动援用之。

3.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

么推定为合理期限。所以就很好理解《诉讼时效解释》第4条规定: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

赢了网

法律咨询

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

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

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

院不予支持。”

最后特别注意: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而非否认对方的权利。抗

辩权的行使以请求权存在且提出请求为前提。在未提出请求权的情况

下,抗辩权无从行使。故而,在权利已经消灭的情况下,不适用抗

辩权。如甲欠乙1万元,一年后甲已偿还,后乙又要求甲再给付1万

元,甲予以拒绝,否认自己欠乙1万元的债务。这在性质上可称否认

权,不属抗辩权。

根据不同的标准,抗辩权可以分为不同类型,主要分为永久性抗

辩权与延期性抗辩权

1.永久性抗辩权。又称消灭性抗辩权,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

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例如:诉讼时效已届满,债权人甲请求债务人乙

给付,乙提出诉讼时效已届满的证据,这就是行使永久性抗辩权的行

为,这种抗辩权可永久行使。又如,若存在合同请求权时,合同履行、

代物清偿、提存、抵消、免除、解除合同等都构成永久性抗辩。

2.延期性抗辩权。延期性抗辩权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一定条

赢了网

法律咨询

件下可以提出抗辩权,而非永久可以抗辩。司法考试中的四大抗辩权,

即《合同法》上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

《担保法》上的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均属于延期性抗辩权.

(四)形成权

1.基本理论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消灭的权利。形成权必须通过行使才能产生效力,否则,权利

人虽享有该权利但不行使,不会影响现存的法律关系。

形成权的行使不以相对人的同意为要件,仅仅取决于权利人的单

方意志,所以必须对其行使期间作出严格限定。这一期间就是除斥期

间,由法律来规定。依此期间,权利人逾期不行使将导致形成权本

身的消灭。期间的长短如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则依当事人的约定期间;

无约定,应在合理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即告消灭。如《合同法》第

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

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

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

灭。”。

赢了网

法律咨询

形成权的生效不以相对人的同意为要件,但后者可以有权提出异

议。该异议也必须在法定、约定的期间提出,否则不受支持。理解这

一点,就就很好理解这个条文——

合同法解释二第24条: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

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

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

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

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形成权的行使还要遵循两条规则:

一是不得附任何条件或期限。所以才有《合同法》第99条第2

款的规定,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

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是一经行使不得撤销。因为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一旦到达对

方即生效,故无所谓撤销。但在到达对方之前,意思表示尚未生效,

故可以撤回。

2.特征

赢了网

法律咨询

(1)形成权的行使通常表现为单方明示行为即通知的形式,但也

可以以推定形式(《合同法解释二》第12条)或者默示形式(《继承法》

第25条第2款、《合同法》第171条);

(2)通知的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合同法解释

二》第11条)。

(3)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

(4)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

(5)形成权的行使总是有约定或者法定的除斥期间(《合同法》第

95条)

3.理论分类

(1)法定形成权与约定形成权。大多数形成权为法定形成权;约定

解除权不多见,如约定合同解除权(《合同法》第93条第2款)。

(2)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与非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绝大多

数形成权为非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合同法》第47~48条、第

51条、第96条、第186条、第192条)。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

赢了网

法律咨询

是指权利人必须要到法院(仲裁机构、其他公权力机关)提起诉讼等,

经过后者的确认才能发生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效果,如可撤销合同撤

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可撤销婚姻撤销权的行使等(合同法第55、

75条,婚姻法第11条)。此种行使方式是形成权的例外形式,强调

通过诉讼渠道,一是对第三人意义重大;二是为了避免发生纠纷。

(3)财产法上的形成权与身份法上的形成权。财产法上的形成权

又包括两类:

——债权性形成权,包括追认权、选择权、买回权、解除权、撤

销权、撤回权、抛弃权、抵销权、免除权等;

——物权性形成权,包括物权的抛弃、典物回赎权等。

身份法上的形成权又分为纯粹身份法上的形成权与身份财产上

的形成权,前者包括婚姻撤销权、请求离婚权、监护资格辞去权、遗

嘱撤销权等。后者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对继承权/受遗赠权的抛弃

等。

工商罚款不交会坐牢吗

/w/xz/

授权组织的判别标准

/w/xz/

赢了网

法律咨询

村民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w/xz/

农村卖烟花被抓什么后果

/w/xz/

了解行政复议抵抗行政侵权

/w/xz/

行政复议法释义第十三条

/w/xz/

商家违约工商如何处罚

/w/xz/

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w/xz/

如何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w/xz/

该行政许可行为能否确认违法

/w/xz/

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的规定(2018)

/w/xz/

行政复议对提起行政诉讼的限制性效果

/w/xz/

药品广告的内容应遵守哪些规定

/w/xz/

赢了网

法律咨询

优惠的招商政策中隐含着对法治的漠视

/w/xz/

行政公产的管理与行政公产的治安的区别

/w/xz/

公共事业组织管理相对人权利的司法救济

/w/xz/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公民

/w/xz/

公民报案控告后,司法机关不立案如何解决

/w/xz/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哪些

/w/xz/

从汉穆拉比法典说起

/w/xz/

音像制品出版发行商怎样购买进口节目

/w/xz/

行政复议的特点/w/xz/

行政诉讼中对听证笔录效力的认定

/w/xz/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需多少工作日

/w/xz/

赢了网

法律咨询

责任追究的方法是什么

/w/xz/

国庆阅兵中的交通管制是公物变更行政行为

/w/xz/

食品抽检不合格如何处罚

/w/xz/

哪些货物需要进行商品检验

/w/xz/

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要求

/w/xz/

划拨的土地能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

/w/xz/

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社会主义

/w/xz/

感谢费是烫手山芋/w/xz/

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w/xz/

信赖保护原则和相关制度

/w/xz/

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法律制度

/w/xz/

赢了网

法律咨询

北京工商登记程序是什么

/w/xz/

治安秩序的含义/w/xz/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w/xz/

办理预售许可证大概多少时间

/w/xz/

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标准可以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杨

振夏律师/w/xz/

劳动保障行政复议期限

/w/xz/

强制执行是否单独收费

/w/xz/

行政区划/w/xz/

村民委员会是否应视为行政主体

/w/xz/

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w/xz/

温州低收入家庭认定标

/w/xz/

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上级监督下级,复议机关会不会护短

/w/xz/

赢了网

法律咨询

试论车管机关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w/xz/

购买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子有风险吗

/w/xz/

我国公民申请换领/w/xz/

柔性行政营造和谐/w/xz/

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

/w/xz/

央视名嘴王志空降丽江任职程序不违法

/w/xz/

实行计划生育有些什么具体要求

/w/xz/

法院强制执行会留生活费吗

/w/xz/

行政许可程序和它的作用

/w/xz/

行政复议管辖的种类有几种

/w/xz/

对擅自凿井取用地下水的行为如何处理

/w/xz/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w/xz/

赢了网

法律咨询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w/xz/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w/xz/

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

/w/xz/

如何成为一名执业律师

/w/xz/

行政拘留罚款什么时候交

/w/xz/

六大民事行政事项可请求援助

/w/xz/

被申请的行政机关可以不履行或者无故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吗/w/xz/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分类

/w/xz/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治安处罚标准(2018年)

/w/xz/

行政复议的特点/w/xz/

以制度建构权责统一的责任政府

/w/xz/

人权概念的历史演变

/w/xz/

赢了网

法律咨询

2018抚养费的强制执行怎么申请

/w/xz/

哪些场所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

/w/xz/

行政复议程序/w/xz/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规定(2018)有哪些

/w/xz/

政府信息已网上公开,可否不再书面答复

/w/xz/

代履行的适用条件/w/xz/

临高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w/xz/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w/xz/

价格行政复议程序/w/xz/

什么是律师事务所/w/xz/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w/xz/

五日内未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能否视为行政复议机

关/w/xz/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

/w/xz/

赢了网

法律咨询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w/xz/

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18)

/w/xz/

多动症易引发未成年人犯罪

/w/xz/

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w/xz/

治安案件会有案底吗

/w/xz/

我国禁止进出境物品有什么

/w/xz/

滞纳金跟罚款有无区别

/w/xz/

如何申请异地强制执行

/w/xz/

什么是行政监察的管辖

/w/xz/

什么叫法院强制执行

/w/xz/

行政失信补偿体现信赖原则

/w/xz/

赢了网

法律咨询

边防检查的流程有什么

/w/xz/

治安处罚能在网上查到吗

/w/xz/

民事/w/xz/

为什么行政复议机构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时要坚持有错必纠

/w/xz/

不服评估结果可否提出重新评估

/w/xz/

本文发布于:2022-12-07 17:16: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8/6083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世界三大名秀
下一篇:热值单位
标签:对世权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