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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排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2-12-06 18:30:59 阅读: 评论:0

初中中等生逆袭-入住英文


2022年12月6日发(作者:文明故事)

2019年扫黑除恶最全知识点范文

全国扫黑除恶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

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扫黑除恶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

为期3年。

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

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

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

倒性胜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

梦想。

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

更加强调依法打击。

扫黑除恶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五个坚持”: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是指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形式

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形式

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

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

力逃避惩处等。

软暴力的具体表现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扫黑”与“打黑”的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对广度、深度、力

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扫黑”

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

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更

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虽然一字之差,但反映的是党

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的坚定决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

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

犯罪。重点打击以下对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

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

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

“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

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

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

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

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的范围有哪些

各扫黑除恶相关部门只受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

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

处理。受理范围包括(含12类打击的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利用邪教组织干扰政治安全;利用网络散布污

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政治谣言;发布恐怖言论、图片、视频进行

恐怖宣传;利用热点问题、敏感事件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影响党政机

关、医院、学校工作秩序;未经批准成立非政府组织,强迫他人参加;

假借宗教信仰煽动民族矛盾。

2.把持基层政权: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插手、

破坏农村基层选举,采取“拳头整治”“黑客政治”染指、操纵基层政

权;扶持代理人,搞“小山头主义”,拉拢腐败、操控要挟党政、乡村

基层干部为其“保驾护航”,贪污、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强行入股分红。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封建帮派

称王称霸,以大欺小,大姓压小姓,霸占他人山林、农田、水面,侵

犯他人权属利益;挑起事端,干扰案件依法处理;无法无天,阻碍村民

集体决议。

4.煽动群众闹事:借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以及其他

纠纷煽动、组织聚众闹事;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

策划集体非访、群体性(械斗)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聚众扰

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以维权为名组织非法上访、闹访、

缠访及上访“专业户”“代理人”;恶意诬告、诽谤、陷害他人。

5.强揽工程:借工程项目落在本地之机,强揽工程、强送材料、

阻工扰工;工程建设领域阻碍投标、串标围标、项目垄断、哄抬房价。

6.欺行霸市:实施区域、行业垄断,包括村霸、路霸、街霸、

乡霸等行霸;地痞罗汉称霸一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

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损坏财物、破坏安全生产;企业豢养地痞罗汉,

非法处置经济纠纷、工商纠纷;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

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无证开

采矿山、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和矿产资源;汽运业和二手车市场欺诈、

坑蒙拐骗、强迫交易、组建“执法队”扣车索债、非法改装、严重超

载。

7.操纵经营黄赌毒:操控娱乐场所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利用势力非法组织、

、介绍、容留、强迫卖淫或色情敲诈;利用势力开设赌场,赌场

放贷,组织专门人员黑吃黑、恶吃恶,利用掩护经营从事赌博的电子

游戏机室、动漫电玩城;与境外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相互勾结、组织内

地人员到境内外赌博并在放贷后拘禁参赌人员;在宾馆、夜总会、旅

社纵容贩毒吸毒;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

8.非法高利放贷:非法融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

9.插手民间纠纷:逞强好胜、非法牟利,暴力讨债、追债,强

拿硬要、非法拘禁;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

“软暴力”方式非法处理民间纠纷。

10.跨国跨境: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非法组织出入国(境)务工,利用“越南新娘”等进行诈骗犯罪。

11.涉枪、盗抢和传销、拐卖案件:非法持有、私藏、储存、携带、

运输枪支弹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网络贩卖枪支及枪支零部件);侵

犯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多发性犯罪,主要包括系列性、团伙性、

跨区域盗窃团伙犯罪;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和电

瓶,砸汽车玻璃等犯罪;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诈骗犯罪,

特别是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职业化犯罪;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

案件;以拐骗、欺诈、、贩卖、收买等手段拐卖人口。

12.“食药环”领域:非法添加、销售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禽

畜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小作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药品制

假售劣、非法经营;环保违规建厂、排放,非法经营煤焦油、非法销

售成品油。

13.阻碍执行公务:违法违章建设,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

员依法执行公务。

14.“保护伞”: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

伞”。

15.其他涉黑涉恶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刑法

原文)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

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

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

政治权利。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

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

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做到哪“两个结合”?

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

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扫黑除恶的十项重点工作是什么?

全面开展摸排深挖、组织实施精准打击、坚决依法严厉惩处、

着力源头防范整治、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整

顿软弱涣散村和社区党组织、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广泛发动群众

参与、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扫黑除恶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是什么?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

要负责是直接负责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是行业监

管责任人。

扫黑除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地区、行业、领域追责方式是什

么?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的突

出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

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

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

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

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

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

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1.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广泛组织发动党员群众

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形成基层治理长效机制,铲

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3.加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严格人选和程序把关,坚

决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①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

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②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

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③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

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④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

体土地、矿产资源;

⑤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

方。

201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五不能”“六不宜”情形是什么

1.“五不能”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

选人:

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

满的;

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执

行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

③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

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④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

法宗教活动的;

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

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

2.“六不宜”指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候

选人:

①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

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

②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

定的;

③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

问题的;

⑤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⑥现任村“两委”干部长期外出,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不认

真履行岗位职责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

村“两委”换届中,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以县为单位,组织、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

委会主任候选人统一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综治、信

访、公安、国土、司法行政、卫计等部门意见,进行资格把关,把黑

恶势力挡在门外。

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存在问题主要表现有哪些?

①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离岗、工作处于停滞状

态的;

②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

战斗力的;

③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④基本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

⑤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

⑥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

盾纠纷集中的;

⑦无固定办公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设施;

⑧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的。

扫黑除恶如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

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

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

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

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

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有关重要指示

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

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

治责任情况。

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

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

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

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

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

护伞”情况。

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

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

况。

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

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

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报案?

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

广大人民群众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属

于民间纠纷的,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或是

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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