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案例
篇一:担保法案例分析
甲、乙于2001年10月5日签订一借款合同,丙作为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
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5日,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
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2001年12月1日,甲、乙双方经协商将还款期延至
2002年4月5日,并通知丙,丙对此未置可否。2002年5月1日,甲因乙未按
期还款而首次要求丙偿还借款本息。根据上述案情,请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
确。
1、就保证范围而言,丙对本金的利息不承担保证责任。
2、由于丙对延期还款期未置可否,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根据约定的保证方式,甲应该先向乙主张权利后才能向丙主张权利。
4、若丙不同意变更还款期,则甲向丙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止于2002年8
月5日。
5、若丙书面同意变更还款期,则甲向丙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止于2002年
10月5日。
1、正确。根据合同约定,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
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
债务承担责任。
2、错误。根据《担保法》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
限作为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
规定的期间。
3、错误。合同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丙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
证”,而非“一般保证”。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没
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正确。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5、正确。理由同上。补充一条: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订立。根据此规定,
丙书面同意,变更有效期有效。
甲将自己所有的三间房子出租给乙。甲因做生意缺少资金,对乙表示愿将
此三间房子出卖。乙愿意购买,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为6万
元,同年12月底以前交清房款。不久,乙依约交清了房款。甲的朋友丙听说此
事,愿意7万元购买此房。于是,甲告知乙,房价提至7万元,若乙补交l万
元,则房子卖给乙,否则,房子卖给丙。乙坚决反对提价,认为自己早已交清
房款,房子已经属于自己所有,甲既无权要求再补交房款,也无权将房子卖给
丙。1个月后,甲将房子以7万元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丙以自己是
房屋所有人为名,要求乙腾房。乙认为自己买房在先,而且房子的租期未到,
因此拒绝腾房。
问:(1)乙是否取得了这三间房的所有权?
(2)丙要求乙腾房是否合法?
答案(1)乙没有取得所有权。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生效,虽然甲乙已签
署了合同,并且该合同成立,但没有登记,只是在他们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
三人。丙取得所有权。
(2)如果租赁期届满,丙有权依所有权可要求乙腾房。如果未届满,根据
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不能要求乙腾房,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二、甲经营需十七万元进货款,经协商,乙同意借给甲十七万元,借款期
六个月,但要甲提供借款抵押。甲的好朋友丙愿以自己的房产作为甲的借款抵
押物,并与乙签订了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物的合同,但未进行登记。由于经营
不善,六个月期满甲无钱归还借款,乙持借款抵押合同找到丙,要求丙按合同
履行,丙认为借款人是甲,与己无关。无奈,乙将丙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
丙承担抵押担保责任。问:丙是否应该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答案,抵押合同未生效。根据担保法规定,不动产的抵押应当登记生效。
三、甲、乙于2001年10月5日签订一借款合同,丙作为担保方在借款合
同上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5日,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
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2001年12月1日,甲、乙双方
经协商将还款期延至2002年4月5日,并通知丙,丙对此未置可否。2002
年5月1日,甲因乙未按期还款而首次要求丙偿还借款本息。根据上述案情,
请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
1、就保证范围而言,丙对本金的利息不承担保证责任。
2、由于丙对延期还款期未置可否,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根据约定的保证方式,甲应该先向乙主张权利后才能向丙主张权利。
4、若丙不同意变更还款期,则甲向丙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止于2002年8
月5日。
5、若丙书面同意变更还款期,则甲向丙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止于2002年
10月5日。
答案1、正确。根据合同约定,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
带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
定。
2、错误。根据《担保法》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为变
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3、错误。合同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丙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
证”,而非“一般保证”。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没
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正确。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5、正确。根据此规定,丙书面同意,变更有效期有效。
四、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30万元,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
作抵押(评估价10万元),另由乡财政所作保证。贷款到期后,企业仅归还
15万元,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财政
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问:1、乡财政所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2、法院对此案应作如何处理?
3、如果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而是B公司,但保证方式没有约定,该案应
当如何处理?如果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又该如何处理?
答案1、乡财政所不承担保证责任,属于无效担保。根据《担保法》规
定,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担保者
外,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
2、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
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1/2。本案中主合同有效,债权人应当知道担保人财政所不具备担保资格,属于
有过错,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为30-15-10=5万元,所以乡财政所承担民事责
任最多只有2.5万元。
3、保证方式未约定,视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未约定,为主债
篇二:担保法案例
案件基本情况:
2007年10月18日,一审原告贺兰支行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
民法院称,2007年6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合
同》和《保证合同》,由原告给被告宽代公司贷款200万元,期限十二个月,
月息8.2125‰。抵押物为被告烨达公司名下位于宁夏固原市试验区建业路的土
地使用权、厂房;保证人为烨达公司、宋志敏、李淑萍、陶立新,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贷款发放后,因被告宽代公司现经营停止,宋志敏涉嫌职务侵占,去
向不明,保证人烨达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按期偿还贷款已存在较大问题。根据
《借款合同》的约定,该事实符合解除借款合同的条件,
原告故请求判令:1.依法提前解除原告与被告宽代公司的借款合同;2.判
令被告宽代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95万元、利息59824.51元(截止2007年10月
9日)、律师代理费3万元,合计2009824.51元及贷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3.
如被告宽代公司不能偿还贷款本息,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烨达公司抵押物享有
优先受偿权;4.依法判令烨达公司、宋志敏、李淑萍、陶立新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5.诉讼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审被告宽代公司、宋志敏辩称,2007年7月宋志敏外出追债,并未逃
逸,如追回外债就可归还贷款。被告宽代公司同意解除借款合同。
一审被告烨达公司、李淑萍、陶立新辩称,2006年被告宽代公司向被告烨
达公司注资,成为烨达公司股东之一。2007年,宽代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志敏提
出从原告处贷款为烨达公司购置汽
车配件等,以解决烨达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并要求烨达公司及股东
李淑萍和陶立新为该贷款提供担保。在与原告达成上述共识后,宽代公司于
2007年6月11日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由原告向宽代公司发放贷款200
万元。与此同时,烨达公司也与原告签订了《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由
烨达公司为该贷款提供抵押和保证担保;李淑萍和陶立新与原告签订《保证合
同》,为该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签订后,尽管原告向宽代公司发放了贷
款,但该贷款却没有如约投入烨达公司的日常经营,而是全部归还了宽代公司
法人代表宋志敏对外的个人债务。对此,银川市公安局也以涉嫌职务侵占对宋
志敏予以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烨达公司得知:宋志敏对外存在多笔债
务,而此次贷款的真实目的则完全是为清偿其个人债务:原告在明知上述事实
的基础上,故意隐瞒了宽代公司贷款的真实目的,与宽代公司恶意串通欺骗了
烨达公司及保证人李淑萍和陶立新,李淑萍、陶立新并不知情,使烨达公司、
李淑萍、陶立新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与原告签订了《抵押合同》和
《保证合同》。依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
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此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故担保人烨达公司、李淑萍、陶立新不应承担保证责
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对烨达公司、李淑萍、陶立新的诉讼请求。
宁夏烨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李淑萍、陶立新与宁夏银行贺兰支行、宁夏
宽代工贸有限公司、宋志敏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
书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2011)宁民再终字第4号[关键词]恶意串通,担保
贷款,优先受偿,约定解除,抵押物登记
[文书来源]原文链接
基本信息
审理法院: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1)宁民再终字第4号
案件类型:民事
文书性质:判决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法官:张梅芝
审理程序:再审
其他方代理律师:
辅德律师事务所,魏金荣
侨之侨律师事务所,安华
侨之侨律师事务所,李梦瑶
侨之侨律师事务所,安华
裁判日期:2011-05-25
文书正文
上诉人(一审被告):宁夏烨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回族自
治区固原市经济开发区建业路。
法定代表人:李淑萍,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安华,侨之侨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梦瑶,侨之
侨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李淑萍,女,汉族,1959年12月27日生,宁夏烨达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委托代理人:安华,侨之侨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陶立新,男,汉族,1959年12月19日生,宁夏烨达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宁夏银行贺兰支行(原银川市商业银行贺兰支
行)。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法定代表人:高铭宏,该支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魏金荣,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涛,该支行
职员。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宁夏宽代工贸有限公司。原住所地:宁夏回族自
治区银川市长城中路。
法定代表人:宋志敏,该公司经理。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宋志敏,男,1976年8月16日生,汉族,原宁
夏宽代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9年7
月14日因犯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现在宁夏回族自治
区银川监狱服刑。
上诉人宁夏烨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简称烨达公司)、李淑萍、陶立新因
与被上诉人宁夏银行贺兰支行(简称贺兰支行)、宁夏宽代工贸有限公司(简
称宽代公司)、宋志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
民法院(2010)银民再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
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烨达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安华、李梦瑶,
上诉人李淑萍的委托代理人安华,上诉人陶立新,被上诉人贺兰支行的委托代
理人魏金荣、刘涛,被上诉人宽代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志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
现已审理终结。
2007年10月18日,一审原告贺兰支行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
民法院称,2007年6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合
同》和《保证合同》,由原告给被告宽代公司贷款200万元,期限十二个月,
月息8.2125‰。抵押物为被告烨达公司名下位于宁夏固原市试验区建业路的土
地使用权、厂房;保证人为烨达公司、宋志敏、李淑萍、陶立新,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贷款发放后,因被告宽代公司现经营停止,宋志敏涉嫌职务侵占,去
向不明,保证人烨达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按期偿还贷款已存在较大问题。根据
《借款合同》的约定,该事实符合解除借款合同的条件,故请求判令:1.依法
提前解除原告与被告宽代公司的借款合同;2.判令被告宽代公司偿还贷款本金
篇三:05担保法案例
担保法案例
★案例1:1996年2月21日,某银行武进市支行与武进市沪兴电器有限
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沪兴电器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300万元,同年2
月25日归还100万元,8月21日归还200万元,月利率为1.098%。同日,武
进市长江饲料集团向武进市支行出具了一份“保证承诺书”,承诺对沪兴公司
300万元借款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至1997年2月21日。借款合同签订
后,武进市支行向沪兴集团公司发放了300万元贷款。沪兴公司借款后,仅于
1996年2月24日归还100万元,其余借款本息均未归还。担保人也未履行担
保责任。1997年4月25日、1998年4月2日,武进市支行先后两次向担保人
长江饲料集团发出“保证贷款逾期催收函”,两函分别载明,贵单位根据
96005号借款保证书向我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200万元债务已于1996年
8月21日到期,请速筹资还款。该函落款注明收件单位收到函件后加盖公章退
回我行。长江饲料集团收到上述催收函后于l997年4月29日和1998年4月
15日在催收函件单位栏内加盖公章。武进市支行也于1998年1月22日、4月
2日,相继向H公司发出“逾期贷款催收函”,沪兴公司在该催收函上盖章确
认。武进市支行因沪兴公司对所借贷款一直未予归还,长江饲料集团在收到催
收函后也无还款表示,遂于1998年6月22日向法院起诉。
(1、保证期半年已过,保证人没有继续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所以即使盖
章,依然不用承担责任
过了时效,债务转为自然债务依然存在,但是不受法律约束
过了时效,义务人愿意承担责任,不受时效限制
2、对借款方的催告没有过时效,所以诉讼后依然需要承担责任)
案例2:1997年10月26日,某银行与某开发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开发
公司借款100万元,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个月,到期日为1998年1月26
日。同日银行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为该笔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约定为“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
时为止”。(保证期间视为2年)贷款到期以后,开发公司无力还款,银行于
1998年7月22日向开发公司发出了“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通知书的表述
为:“某开发公司,你企业现在我行尚有贷款本金100万元没有归还,利息
23500元没有支付。”开发公司在贷款催收通知书上盖了公章,保证人建筑工
程公司也在同一份“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上盖了章。由于多次追索未果,银
行于1999年1月10日,向法院起诉了开发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
★案例3:1998年2月20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公司)向某商
业银行贷款100万元,期限为一年,乙化工厂作为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没有
写明保证的形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没有写明推定为连带)。1999年2月
20日,还款期到来,甲公司没有按期还款。商业银行分别于当年3月(保证期
内,债权人对保证人对它有诉讼时效)和10月两次催讨(时效中断,2年诉讼
时效),仍未能偿付。后
该银行经手办理贷款人员因意外事故死亡,这笔债务直到2001年9月被重
新提起,该银行于当年9月20日向法院起诉。
案例4:建设银行新城支行营业部与东胜贸易公司于1994年9月20日签
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贸易公司借营业部25万元,借款期限从1994年9
月20日至1995年1月20日。东达胶辊厂为营业部出具了保证书,保证书载
明,如贸易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本息,胶辊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同届满
后,贸易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未能按合同约定还款。营业部向贸易公司索款
未果,遂于1997年1月17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贸易公司偿还借款本息,胶辊
厂承担保证责任。在此之前,营业部一直未向保证人胶辊厂主张权利。
(保证期内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对借款人起诉未过2年诉讼时效,借款人承担所有还款责任)
★案例5:某银行与某有限公司于1997年3月1日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双
方约定:由某银行提供人民币贷款500万元,月利息1.08%,期限1年
(1997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到期某有限公司一次还本付息。同
日,某银行与华美电子集团签订保证合同,双方约定:华美电子集团为某有限
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逾期付款的利息、违约金等不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合同签订完毕后,某银行将500万元划转某有限公司账户。一年后,
某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已到资不抵债的地步,只得向人民法院
提出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于同年3月5日受理该破产案件,并依法向债权人发出了通知和
公告。某银行也收到通知,未作任何处理。破产程序终结后,某银行起诉华美
电子集团,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华美电子集团提出,某银行既没有申报破产
债权,又没有通知保证人参加破产程序,使保证人丧失了追索权,因此,拒绝
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通知保证人参加破产程序,保证人有一部分责任可以免除,数额
为,假定某银行申报破产债权,可以分到的那部分。这一部分以外的部分,保
证人仍然需要承担责任)
案例6:1996年6月,祥龙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建设资金融资的需
要,以自己正在建设的明光大厦的第15层作为抵押物,向京港城市商业银行申
请抵押贷款,贷款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经有关登记机关登记生效
后,京港城市商业银行发放了全额贷款,1997年1月,明光大厦竣工。1997年
3月,祥龙公司在通知京港城市商业银行的情况下,开始售楼。其中将15层A
座以40万元售与刘女士并告知了刘女士该楼已被抵押的情况。刘女士在办理了
相关产权证之后,以A座这套房产作抵押向某国有商业银行京港分行申请贷
款,期限10年。抵押合同亦经登记。1997年8月,由于祥龙公司未能按期清
偿贷款金额,京港城市商业银行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刘女士向法院反
映,要求维护自己的权益;京港分行的委托律师也提出,在建工程所有权尚未
形成,用在建工程作抵押是无效的。两个抵押贷款合同
(谁先登记谁先实现债券
在建工程可以抵押,工程若违法违规无效)
★案例7:1997年10月2日,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向当地信用社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信用社信贷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要求A公司提
供担保。双方达成协议:由信用社向A公司提供300万元人民币贷款,借款期
限一年,年息7.035%。A公司以其所有的东场宿舍区一百套平房作为抵押物。
信用社领导素来知道A公司的房地产质量优良,又恰逢该信用社正在为内部员
工购买商品房,遂指令信贷人员与A公司在抵押合同中进一步约定:如A公司
不能到期还本付息,由A公司以总价300万元的价格将抵押物整体卖给信用社
抵债。后借款期限届满,由于A公司未能还清本息,信用社要求其办理相关手
续。而A公司则以房价已上涨,现抵押物价值已达350万元为由拒绝其请求。
(禁止条款:不可以约定到期不能还本付息以300万转让抵债条款无效,
抵押合同仍然有效,拍卖变卖折价实现债券)
案例8:经纬证券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由于业务不断
拓展,经纬证券公司需要从银行借款。2000年6月1日,经纬证券公司同当地
某商业银行达成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经纬证券公司向某商业银行借款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0O年6月1日至200O年8月31日;借款利率为月息
0.606%,借款利息自借款转存到经纬
继续组织两周一次的专题学习沙龙和互动式评课沙龙,结合教研活动的主
题组织好教师学习、交流。听展示课的教师对听课内容进行精心、系统的评
点,写成评课稿,在两周一次的互动式教学研讨沙龙中进行交流、探讨。与往
年不同的是,在保证互动评课活动开展同时,不影响正常教学,本学期安排8
次集体评课活动,其他评课通过来交流、研讨。
指导思想以新一轮课程改革为抓手,更新教育理念,积极推进教学改
革。努力实现教学创新,改革教学和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促进学校
的内涵性发展。同时,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在全面实施新课程过程中,加大
教研、教改力度,深化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的研究。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创
新与质量的关系,积极探索符合新课程理念的生物教学自如化教学方法和自主
化学习方式。
本学期,我组将进一步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论,把课程改革作为教
学研究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和研究新课程标准,积极、稳妥地实施和推进中
学英语课程改革。以新课程理念指导教研工作,加强课程改革,紧紧地围绕新
课程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加强课题研究,积极
支持和开展校本研究,提高教研质量,提升教师的研究水平和研究能力。加强
教学常规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英语教师的英语教研、教学水
平和教学质量,为我校争创“三星”级高中而发挥我组的力量。
坚持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课程改革精神,
以贯彻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以研究课堂教学为重点,以促进教师队
伍建设为根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高二的历史教学任务是要使学生在历史知识、历史学科能力和思想品德、
情感、态度、价值观各方面得到全面培养锻炼和发展,为高三年级的文科历史
教学打下良好的基础,为高校输送有学习潜能和发展前途的合格高中毕业生打
下良好基础。
全班共40人,其中男生15人,女生25人。学生的数学基础较一般,多数
学生能掌握所学内容,少部分学生由于反映要慢一些,学习方法死板,没有人
进行辅导,加之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不能掌握学习的内容。能跟上课的学生,
课上活泼,发言积极,上课专心听讲,完成作业认真,学习比较积极主动,课
后也很自觉,当然与家长的监督分不开。部分学生解答问题的能力较强,不管
遇到什么题,只要读了两次,就能找到方法,有的方法还相当的简捷。有的学
生只能接受老师教给的方法,稍有一点变动的问题就处理不了。个别学生是老
师本册的教学内容:(1)混合运算和应用题;(2)整数和整数四则运
算;(3)量的计量;(4)小数的意义和性质;(5)小数的加法和减法;
(6)平行四边形和梯形
③提出教学任务:在全面发展体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灵敏、力量,速
度和有氧耐力,武德的培养;引导学生学会合理掌握练习与讨论的时间,了解
实现目标时可能遇到的困难。在不断体验进步和成功的过程中,表现出适宜的
自信心,形成勇于克服困难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优良品质;认识现代社会所
必需的合作和竞争意识,在武术学习过程中学会尊重和关心他人,将自身健康
与社会需要相,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品质,结合本身项目去了解一些武术名
人并能对他们进行简单的评价;加强研究性的学习,去讨论与研究技能的实用
性,加强同学之间的讨论交流的环节。:
①总体目标:建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体
魄,在必修田径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初级长拳”、“剑”的兴
趣,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中心,重视学生主体地
位的同时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与不同需求,确保每一个学生都受益,以及多样
性和选择性的教学理念,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设计本教学工作计划,以满足
学生选项学生的需求,加深学生的运动体验和理解,保证学生在高一年田径必
修基础上再加上“长拳”来引导男女生学习体育模块的积极性,再结合高二年
的“剑”选项课的学习中修满2学分。加强学习“长拳”以及“剑”的基本套
路,提升学习的的兴趣,提升学生本身的素质,特别是武德的培养。
运动参与:a养成良好的练武的锻炼习惯。b根据科学锻炼的原则,
制定并实施个人锻炼计划。c学会评价体育锻炼效果的主要方法。
运动技能:a认识武术运动项目的价值,并关注国内外重大体赛事。
b有目的的提高技术战术水平,并进一步加强技、战术的运用能力。c学习并掌
握社会条件下活动的技能与方法,并掌握运动创伤时和紧急情况下的简易处理
方法。
身体健康:a能通过多种途径发展肌肉力量和耐力。b了解一些疾病
等有关知识,并理解身体健康在学习、生活中和重要意义。c形成良好的生活
方式与健康行为。
心理健康:a自觉通过体育活动改变心理状态,并努力获得成功感。
b在武术练习活动中表现出调节情绪的意愿与行为。c在具有实用技能练习中体
验到战胜困难带来喜悦。
社会适应:a在学习活动中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与合作创新精神。
b具有通过各种途径获取体育与健康方面知识和方法的能力。
采用教师示范与讲解,学生讨论,练习,教师评价,再进行个别指
导,后进行学生练习,最后进行展示与学生的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培
养学生的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实
行培优扶中辅差,,采用学习小组的建立,加强学习小组的相互学习、相互讨
论、相互研究的功能,提升学习的效率;加强多边学科的整合,特别是加强心
理健康的教育,加强运动力学、运动医学等进行学习,以提升学生的运动自我
保护意识与能力。(1)课题研究:加强校本课程“剑”、“平山初级长
拳”的开发与教学;做好“趣味奥运会进入校园”课题的开题准备。做为“青
春期健康教育进入校园”课题组的成员,协助课题组进行研究,开展活动。
(2)校本教研: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加强体育备课组的教研能
力,做为备课组长的我与其他老师加强讨论校本的研究与开发,本次校本开发
重点放在“剑”、“初级长拳”、“花样篮球”三个项目上,有所侧重。(3)
论文撰写:结合课题研究的内容进行撰写。
(4)校际、教研组、备课组教研活动:做为晋江市兼职中学体育教
研员及校际组成员,积极参加校际组开展的各项活动,加强提升在校际组的教
研水平,做好兼职教研员的本职工作,协助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积极参加教
研组的各项活动,提升教研水平;做为备课组长的我,我计划是积极组织本组
老师一起提高高中的课改力度与水平,集中老师的备课时间与讨论在备课过程
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针对选项会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加强学习过程的评
价,协调选项内容的评价标准及认证过程。
本册的重点:混合运算和应用题是本册的一个重点,这一册进一步学
习三步式题的混合运算顺序,学习使用小括号,继续学习解答两步应用题的学
习,进一步学习解答比较容易的三步应用题,使学生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复杂的
数量关系,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得意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并继续培养学
生检验应用题的解答的技巧和习惯。第二单元整数和整数的四则运算,是在前
三年半所学的有关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复习、概括,整理和提高。先把整数的
认数范围扩展到千亿位,总结十进制计数法,然后对整数四则运算的意义,运
算定律加以概括总结,这样就为学习小数,分数打下较好的基础。第四单元量
的计量是在前面已学的基础上把所学的计量单位加于系统整理,一方面使学生
所学的知识更加巩固,一方面使学生为学习把单名数或复名数改写成用小数表
示的单名数做好准备。
高考的文科综合能力测试更加强调考生对文科各学科整体知识的把
握、综合分析问题的思维能力、为解决问题而迁移知识运用知识的能力。教师
在教学中要体现多学科、多层次、多角度分析解决问题的通识教育理念。教师
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教材,转变教学观念,紧跟高考形势的发展,研究考试的变
化,力争使高二的教学向高三教学的要求靠拢。
按照《教学大纲》和《考试说明》的要求,认真完成高二阶段的单科
复习工作。坚持学科教学为主,落实基础知识要到位,适当兼顾史地政三个学
科的综合要求,培养提高学生学科内综合的能力。从学生的实际出发,落实基
础,提高学科思维能力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水平。
本学期教研组重点加强对教师评课的指导,使教师的评课规范化,系
统化,定期举行主题教学沙龙和“会诊式行动研究”,促进新教师的成长,加
快我镇小学语文教师队伍成长速度和小学语文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结合区里
的活动安排,开展各项有意义的学生活动,培养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调动启
发学生的内在学习动机。
二、工作目标
以课改为中心,组织教师学习语文课程标准,转变教学观念,深入课
堂教学研究,激发学生主动探究意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
高学生语文素养。
2、进一步加强语文教师队伍建设,让“语文研究小组”,充分发挥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重视团队合作智慧、力量。开展“师徒结
对”活动,以老带新,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3、组织教师开展切实有效的说课沙龙、评课沙龙,提高教师说课能
力,和评课能力,能够结合主题教研活动,对典型课例进行互动研讨,开展教
例赏析活动。
4、加强教研组集体备课,每周以段为单位组织一次集体备课,分析
教材,赏析重点课文,进行文本细读,交流教学心得。让备课不再是走场,形
式主义,而是真真实实为提高课堂效率服务,提高教师的素质服务。
5、根据上学期制定的语文常规活动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竞赛
活动、过关活动,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在自主活动中提高学生的综合实
践能力,促进个性和谐发展。
6、加强学习质量调查、检测工作,及时分析,寻找得失,确保完成
各项教学指标。
三、主要工作及具体措施
(一)骨干教师示范、把关,当好“领头羊”。
1、本学期,语文研究小组成员继续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的示范作用,重视团队合作智慧、力量。教研组将围绕“探索实效性语文课堂
教学模式”这个主题,深入开展精读课文教学有效性研讨活动。低段(1-2年
级)则继续进行识字教学的有效性的探讨。分层、有序地开展教研活动,使教
研活动更成熟、有效,切实提高我校语文老师的专业水平。
2、开展“师徒结对”活动,以老带新,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二)年轻教师取经、学习,争取出成绩。
1、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促成新教师迅速成长,1—5年教龄新教师每
一学期上1堂模仿课和一堂校内研讨课。上模仿课的内容可以通过观看名师的
关盘、视频或者教学实录等途径,根据个人教学需要,有选择性地进行局部模
仿,从而使新教师形成个人的教学风格。
加强理论学习,推进新课程改革。
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及课标解度,积极实践
高中英语牛津教材,组织全组教师进一步学习、熟悉新教材的体系和特点,探
索新教材的教学模式,组织好新教材的研究课活动,为全组教师提供交流、学
习的平台和机会。
加强课堂教学常规,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强化落实教学常规和“礼嘉中学课堂教学十项要求”。做好集体备课
和二备以及反思工作。在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抓好上课、课后作业、辅
导、评价等环节,从而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加强教学方法、手段和策略
的研究,引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的同时,引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和学习策略。
加强课题研究,提升教科研研究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
的教学能力。
组织教师有效开展本组的和全校的课题研究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研
究、有活动、有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并向报刊杂志和年会
投稿。
制订好本组本学期的校公开课、示范课、汇报课计划,并组织好听
课、评课等工作。
本文发布于:2022-11-28 07:31: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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