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试题

乞人不屑也

更新时间:2022-11-28 04:05:48 阅读:235 评论:0

中考100天冲刺-apple发音


2022年11月28日发(作者:群众意见怎么写)

《鱼我所欲也》原文赏析4篇

《鱼我所欲也》原文赏析4篇

《鱼我所欲也》原文赏析1

鱼我所欲也春秋战国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

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

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

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

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

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

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

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

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

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

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

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

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与

通欤;乡通向;辟通避)

《鱼我所欲也》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

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

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

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

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

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

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

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

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

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

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

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

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

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

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

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

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

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

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

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

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

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

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注释

亦:也。

欲:喜爱。

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胜于。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这是因为。

非独:不只,不仅非:不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心:思想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

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

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

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

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

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穷乏者:穷人。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

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鱼我所欲也》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

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

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

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

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

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

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

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

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

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

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

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

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

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

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

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

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

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

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

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

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

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

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

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

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

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

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

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

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

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

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

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

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

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

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

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

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

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

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

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

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

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

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

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

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

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

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

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

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

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

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

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

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

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

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

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

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

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

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

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

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

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

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

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

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

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

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

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

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

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

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

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

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

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

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

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

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

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

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

力。

《鱼我所欲也》赏析二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

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

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

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

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

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

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

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

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

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

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

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

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

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

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

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

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

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

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

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

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

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

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

“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

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

“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

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

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

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

较恰切的。

《鱼我所欲也》简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

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

在生与死、利与义、守义与失义等方面,层层深入、正反对

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必须舍生取义。还强调指出“非独贤者

有是心(舍生取义之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人如

果经不住万钟、宫室、妻妾、施恩的’诱惑,必然会“失其本

心(舍生取义之心)”。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

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

指人的“羞恶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

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

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

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

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

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鱼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

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

说明这一观点的。本文逻辑严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

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使语言生动、流畅,气充词沛,颇

具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文言现象

通假字

故患有所不辟:“辟”通“避”,躲避。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这里指感激。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中“辩”,通“辨”,辨别。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中“与”,通“欤”,语气词。

乡为身死而不受”中:乡”,通“向”,先前,从前。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例句:所识穷乏者得

我与。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

也。

本文主旨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鱼我所欲也》原文赏析2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

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

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

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

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

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

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

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

(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

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

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

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

(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

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

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

心。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东西。这两

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

是我所想要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

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

要,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事

情。死亡是我所厌恶,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事,所以有祸患

(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东西,那么凡是

可以保全生命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

亡更厌恶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

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

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东西(那就是义),

有比死亡更厌恶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

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

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

(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饥饿人都

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

受。高位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

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是为了宫室华美,为了妻妾侍

奉,为了所认识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

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

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侍奉而接受了;

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

熟识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

(如果不停止话,)这就是所说丧失了人本来思想,即羞恶

之心。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一个

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

“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

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

义是有道德君子所必须遵循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

我想得到,熊掌也是我想得到,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情况下,

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义也是我所珍爱,

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

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

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主张。

这个主张是全篇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意义。其一,“生亦我所

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

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

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

生事;死亡是我厌恶,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指不义),

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

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

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

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

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手段

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那么凡是可

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

样下去,人们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

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

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

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

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

手段(指不正当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人不愿意采用;

通过这样办法(指不正当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

而有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指

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

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

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

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

着用具体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

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

也。”“箪”是古代盛饭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

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

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

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过路人

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

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

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

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

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

愿接受别人侮辱性施舍。连无人认识路人和贫困低贱乞丐都

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

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

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

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人在穷困危急

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环境中却见

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

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人。有人不问合不合

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

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华丽、

妻妾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

恩戴德吗?华丽住房也好,妻妾侍奉也好,朋友感激也好,

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那些“万钟则不

辩礼义而受之”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

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此之谓失其本心”,

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

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

而受之”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

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

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

与齐王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

条件是准备在首都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

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严辞拒绝。

(《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万钟则不辩礼义而

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表现了孟子大义凛

然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

而受之”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

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规范,

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

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

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

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精神一脉相承。

从文学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

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才华。

他喜欢使用排比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

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

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

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

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

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义正词严、理直气

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

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生和义,以“舍鱼而

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例子。其

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

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人与贪利忘义人对比,把“乡为”与

“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印象

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原文赏析3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

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

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

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

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

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

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

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

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

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

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

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

诗词赏析: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他生活在诸侯互

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

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

提出“民为贵”、“君为轻”。政治上主张实行“王道”、“仁政”。

反对“霸道”、“暴政”。呼吁统治者重视人民、安定人民、少

收赋税,减轻刑罚,使百姓“不饥不寒”。这些观点反映了人

民的愿望,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却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根

本行不通。孟子还主张社会分工,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

却得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结论,为阶级剥削和

压迫制造了理论依据。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

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

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小无有不

下。”还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

礼也;是非之心,知也。仁义礼智,非曲外铄(给与)我也,

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

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认为“逸居

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求人们反躬

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

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鱼我所欲也》原文赏析4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

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

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

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

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

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

之谓失其本心。

——先秦·孟子及其弟子《鱼我所欲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

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

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

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

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

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

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

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

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

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

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

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

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

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

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

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

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

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

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

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

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

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

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

的本性。

注释

亦:也。

欲:喜爱。

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胜于。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这是因为。

非独:不只,不仅非:不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心:思想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

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

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

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

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

斗为一钟。

辩:同“辨”意为辨别。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穷乏者:穷人。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

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和》,论述了孟子的一

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

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时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避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

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

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

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

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

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

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事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

事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

义),所不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

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不有时对祸害(死亡)

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事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

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不得生者何不避

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不避患者何不为也?”

这几句论事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

是可不避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避呢!如果没有比死亡

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不避来避免祸患(死亡)的

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

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事义比生

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避也,由是则可不辟患而有不为

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

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事说:通过这样

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不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

意采避;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不避免祸

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不,还有比生命更为

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

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

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事义比生更珍贵,在

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事,文章开头提出的

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

着避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

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

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

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避脚踢着。这几

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不保全生命,不能

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

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避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

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

饥,黔敖为食于路,不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

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

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不至于斯也!”人厌恶,所

不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

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避说了。这一事

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

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

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

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

急的情况下可不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

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和

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

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

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

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不好处而使他们对自

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

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

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

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不已

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

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

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

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

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

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避,结果遭到孟子

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

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

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

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

辩的才华。他喜欢使避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

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

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

这话避一句就可不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

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

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

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

趣,孟子喜欢使避比喻,本篇不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

生和义,不“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

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避了对比的手法,

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

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

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

力。

本文发布于:2022-11-28 04:05: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8/3681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1兆等于多少g
下一篇:佛多音字
标签:乞人不屑也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登录账号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