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试题

NOAEL

更新时间:2022-11-15 08:33:30 阅读: 评论:0

高三一天能刷多少卷子-crayon怎么读


2022年11月15日发(作者:徐州医学院分数线)

H

H

健康成年志愿者首次临床试验药物最大推荐起始剂量的估算指导原则等18项指导原则

1.健康成年志愿者首次临床试验药物最大推荐起始剂量的估

算指导原则

2.抗病毒药物病毒学研究申报资料要求的指导原则

3.新药用辅料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

4.药物代谢产物安全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5.预防和/或治疗流感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6.治疗糖尿病药物及生物制品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7.治疗2型糖尿病新药的心血管风险评价指导原则

8.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技术指导原则

9.抗肿瘤药物上市申请临床数据收集技术指导原则

10.已上市抗肿瘤药物增加新适应症技术指导原则

11.癫痫治疗药物临床研究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12.肾功能损害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3.抗菌药物非劣效临床试验设计技术指导原则

14.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指导原则

15.单纯性和复杂性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抗菌药物临床试验指导原

16.治疗脂代谢紊乱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17.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8.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1:

H

H

健康成年志愿者首次临床试验药物最大推荐起始剂量的

估算指导原则

一、概述

首次临床试验是创新性药物研发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之一,它是第一

次在人体中探索新化合物是否可以成药,第一次验证在此之前获得的所有动

物数据与人体的相关性。在物种差异尚未完全明确的情况下,它是安全性风

险最高的一个临床试验。因而,在试验设计和具体实施上要格外慎重。

首次临床试验一般以单次、递增的方式给药,其目的是探索人体对新化

合物的耐受性,以及新化合物在人体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有时,它也可显示

新化合物在人体中的药效动力学特征。

本指导原则着重介绍了估算新化合物在健康成年志愿者中开展首次临

床试验的最大推荐起始剂量(MaximumRecommendedStartingDo,

MRSD)的思路、策略和方法,旨在确保受试志愿者的安全。

MRSD的推算方法有多种。本指导原则参考国外已发布的有关估算首次

临床试验MRSD的指导原则、国际上研究者常用的已趋成熟的估算方法,并

结合我国新药研发的现状和特点,介绍了以动物毒理学试验的未见明显毒性

反应剂量(NoObrvedAdverEffectLevel,NOAEL)为基础,使用人体

等效剂量(HumanEquivalentDo,HED)的推导方式。也介绍了以生物

暴露量为基础,接近药理作用机制的推导方式。另外,针对临床前数据的可预

测性把握不大的药物,还简要介绍了以最低预期生物效应剂量(Minimal

AnticipatedBiologicalEffectLevel,MABEL)法的推导方式。研究者最终采用

H

H

的最大起始剂量应该是各种推算方法中得出的较低剂量,以最大程度地保证

受试者的安全。

H

H

在一个新化合物进入临床试验之前,申请人应完成一系列的临床前研

究。其中包括:药效学研究、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泻)、

毒理学及毒代动力学研究。在确定MRSD时,应考虑所有的临床前研究数据,

以达到既避免不良反应,又能迅速达到I期临床试验的目标。

MRSD的确定应由多部门、多专业背景的资深专家共同探讨。每一个新

化合物首次临床试验的风险都会因其创新程度、化学结构、作用机制、给药

途径、与生物靶点的结合强度、临床前研究所用的动物种属等因素而不同。

因此,MRSD必须根据药物的特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申请人和研究者应综

合分析所有的临床前研究数据,充分分析其临床风险,设计出科学安全的

MRSD。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经过临床前研究后的新化合物在开始首次临床试验

时确定其在成年健康志愿者中的MRSD,但不涉及临床试验中剂量递增方案

或最大允许剂量。本指导原则表述的估算方法主要适用于拟全身暴露的药

物,对于局部应用、鼻腔内、组织内和腔室内给药途径以及植入的储库型等

剂型可能还要考虑其他一些因素,但可采用类似的原理。新生物制品可以参

照进行研究,但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在生理浓度下使用的内源性激素和蛋白

(例如重组凝血因子)或预防性疫苗。

某些类别的药物(例如许多细胞毒类药物或生物制剂)的首次临床试验

常常是在患者而不是在健康志愿者中开展。特别是怀疑或已知一种药物有不

可避免的毒性时,其首次临床试验通常使用患者而不是健康志愿者。本指导

原则不讨论在患者中

H

H

确定MRSD的问题,但推荐的许多原理和某些方法可能适用于这类试验

的设计。

三、估算方法概述

(一)以毒理试验剂量为基础估算MRSD

本方法是从毒理试验中得到一系列NOAEL,并计算出相应的HED,然

后选择一个HED用于推算MRSD。本指导原则将详细介绍如何在受试动物中

确定NOAEL、NOAEL换算为HED、最适合动物种属的选择及安全系数(Safety

Factor,SF)的应用。

毒性反应的数据应进行分析后才能用于计算MRSD。另外,虽然NOAEL

可直接用于MRSD的计算,但其他数据(暴露量,毒性反应关系、药理学数

据或相关药物以往的临床经验等)可能影响合适动物种属的选择、剂量换算

和安全系数的选择。

通常情况下,可以根据动物NOAEL计算HED。如果HED是根据其他数据,

如药理学活性剂量(PharmacologicallyActiveDo,PAD)计算得出的,应

在估算MRSD时予以说明。

(二)以生物暴露量为基础估算MRSD

由于动物种属间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差异,给药剂量常常与

药物产生的效应不直接相关,而与暴露量更相关。在了解了动物暴露量/毒

性反应关系、药代动力学、药理学数据以及它们与人体的相关性后,可以暴

露量为基础,用PK/PD的方法推算人体起始剂量。

四、以毒理试验剂量为基础估算MRSD

H

H

(一)第1步:未见毒性反应剂量(NOAEL)的确定

计算MRSD时首先要分析和评价现有的动物研究数据,以确定每项毒理

试验中的NOAEL。文献上对NOAEL有不同的定义,但计算MRSD时应使用以

下定义:与对照组相比未使毒性反应显著增加的剂量。但是,在确定NOAEL

时,如果某种毒性反应具有生物学意义,则无论是否具有统计学差异,都应

该予以考虑。从合适的动物毒理试验中确定的NOAEL已被广泛地接受用于确

定健康志愿者的安全起始剂量。

在动物毒理试验中确定NOAEL的关键是如何判断毒性反应,通常有三种

情况:(1)明显的毒性反应,如明显临床症状、肉眼和显微镜下可见的损

害;(2)毒性反应的替代指标,如血清肝酶水平升高;(3)过度放大的药

效反应。不同药物的毒性反应在性质和程度上可以有很大的差异,而对某种

反应是否判定为毒性反应往往有不同意见。但是,NOAEL作为健康志愿者中

剂量设定的推算基础已被广泛接受。原则上,Ⅰ期临床试验的健康志愿者在

起始剂量下不应该出现任何临床前试验中观察到的毒性反应。

NOAEL不等同于未观察到反应的剂量(NoObrvedEffectLevel,

NOEL),后者是指任何反应,而不只是毒性反应,尽管在有些情况下两者

可能相同。与NOEL不同,NOAEL是指在动物中观察到的某些反应可能是可

以接受的药效学作用,且不会带来安全性担忧。NOAEL亦不应与观察到毒性

反应的最低剂量(LowestObrvedAdverEffectLevel,LOAEL)或最大耐

受剂量(MaximumToleratedDo,MTD)相混淆。后面的两个概念都是以

毒性反应的发现为基础,一般不用于成年健康志愿者起始剂量的确定。

H

H

有些情况下,与毒性反应相关的生物利用度数据、代谢特征和血浆药物

浓度等非临床数据可以影响NOAEL的确定。例如,药物吸收出现饱和现象时,

仍未发现毒性反应,此时应当使用最低饱和剂量而不是最高的无毒剂量来计

算HED。

(二)第2步:人体等效剂量(HED)的计算

1.根据体表面积换算

通过相关动物数据确定NOAEL之后,应选择最恰当方法将动物剂量外

推到人体等效剂量,即将NOAEL换算成HED。对于动物全身性给药的毒性

终点,如MTD或NOAEL,如果将剂量归一化为体表面积剂量(即mg/m2),

通常在不同种属间可呈现良好的比例关系。有研究显示,对于抗肿瘤药物,

以体表面积(mg/m2)计算剂量时,导致10%啮齿类动物死亡的剂量(LD10)

和非啮齿类动物的MTD均与人体的MTD有很好的相关性。体表面积归一化

法是从动物剂量估算HED普遍接受的做法。

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其他的剂量归一化方法也可能是合适的,例如:在

某些情况下可以直接将mg/kg表示的NOAEL剂量推算到人体等效剂量。当

不使用体表面积归一化方法进行HED的换算时,应当充分说明所用方法的

合理性。

虽然体表面积归一化方法是不同动物间等效剂量换算的一种适宜方法,

但将mg/kg剂量换算成mg/m2剂量时的转换系数不能一成不变,因为体表

面积随体重变化而变化,因此转换系数取决于所用动物的体重。

2.使用mg/kg换算的依据

在某些情况下根据体重成比例换算[即设定HED(mg/kg)=NOAEL

H

H

(mg/kg)]可能更为合适。如考虑对某一药物按mg/kg换算,现有的数据

应当显示不同动物种属间NOAEL的mg/kg剂量相似。

H

H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使用mg/kg外推至HED比使用mg/m2法更为适宜:

(1)不同动物种属间NOAEL的mg/kg剂量相似。但需要注意的是有

时这种相似的NOAELmg/kg剂量仅仅是由于生物利用度的差异引起的。

(2)如果不同动物的毒理研究中只有2个NOAEL,则必须具备以下条

件之一:

药物为口服给药并且剂量受局部毒性限制。如:各种属间生理学模型

胃肠室重量与体重的W0.94成比例。胃肠容量决定了药物在胃肠中的浓度,则

具有胃肠局部毒性的药物的毒性反应按mg/kg(W1.0)换算是合理的。

药物在人体的毒性反应依赖于某暴露参数,而不同种属之间这一参数

与mg/kg剂量密切相关。例如,人体反义寡核苷酸全身给药后所产生的补体

激活依赖于Cmax。对于某些反义核酸类药物,各种动物种属之间Cmax与mg/kg

剂量相关,在这种情况下按mg/kg换算是合理的。

对某一药物来说,在不同种属之间其他药理学和毒理学终点,如MTD、

最低致死剂量和药理学活性剂量具有可比性,也可按药物的mg/kg剂量换算。

血浆药物浓度(Cmax和AUC)和mg/kg剂量之间有显著的相关性。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小鼠、大鼠和犬,按mg/kg换算得到的HED比默认

的mg/m2方法得到的值分别高12、6和2倍。如果不能满足以上条件,仍

应使用mg/m2法计算HED,以便得出一个较为安全的MRSD。

H

H

3.种属间不按mg/m2进行剂量换算的其他情况

对于以下类别的药物不建议按mg/m2进行剂量换算:

(1)药物剂量受局部毒性反应限制的其他给药途径(例如局部用药、

鼻腔内、皮下、肌肉内给药),应以给药部位的浓度(例如mg/使用面积)

或使用部位的药物总量(mg)来换算。

(2)某些给至解剖腔室但随后很少分布至腔室外的药物。例如鞘内、

膀胱内、眼内或胸膜内给药。这些药物在不同种属间应当按照腔室体积和药

物的浓度换算。

(3)分子量大于100000道尔顿的血管内给药的蛋白,应当按mg/kg换

算。

(三)第3步:最适合动物种属的选择

毒理研究可得到一系列NOAEL,并计算出相应的HED,然后选择一个

HED用于推算MRSD。这一HED应当从最适合的动物种属中选择。在没有种

属相关性数据的情况下,一般默认最敏感的动物种属(即HED最低的种属)

是推算成年健康志愿者临床试验MRSD最适合的动物。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将最敏感动物种属默认为最适合动物种属。这些

情况包括:(1)动物种属间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存在差异;(2)

以往的同类药物研究经验提示特定动物模型可以更好地预测人体不良反应。

另外,对于某些生物制品(例如人体蛋白),最适合动物种属的选择需要考

虑这些制品的特性,动物是否表达相关受体或表位等因素也可以影响动物的

选择。

在确定某一新药人体首次给药的MRSD时,并不知道该药物在人体的吸

H

H

收、分布和消除参数

H

H

。当动物体内的代谢特征及计算的HED均有很大差异时,基于体外试验

获得的相应的药物代谢特征显得十分有意义。对于某类特定药物,同类药物

的前期研究可能已经表明,某一特定的动物模型更加适合评价其安全性。例

如,在评价磷硫酰反义药物非临床安全性时,猴被认为是最适合的动物,因

为猴出现了与人相同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例如补体激活),而啮齿类动

物没有出现。对于这类药物,MRSD通常是根据猴NOAEL的HED来确定,而

并不考虑这一HED是否低于啮齿类动物的HED,除非新反义药物在啮齿类动

物中也出现了独特的剂量限制性毒性。

(四)第4步:安全系数的使用

根据最合适动物种属的NOAEL确定了HED后,可用安全系数提供一个安

全阈值,以保护接受MRSD的受试者的安全。当考虑到从动物外推到人体时,

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对安全系数变化的影响:(1)人的药理学活性高于试验

动物所带来的不确定性;(2)在动物中检测某些毒性反应的难度(例如头

痛、肌痛、精神障碍);(3)受体密度或亲和力的差异;(4)无法预期的

毒性反应;(5)药物ADME的种属差异。以上这些因素的影响是需要降低根

据动物NOAEL的HED推算出的人体初始剂量。

在实际应用中,临床试验的MRSD是用HED除以安全系数来确定。通常

使用的安全系数是10。这个数值是根据历史经验确定的,但并不一定适用于

所有情况,安全系数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适当调整。当安全性风险增大时,

安全系数应当加大;而有数据证明安全性风险减小时,安全系数可适当减小。

安全系数就像一个浮动标尺,根据对健康志愿者安全型风险的增减而适当调

整。安全系数增减的程度要通过对现有数据的分析来确定。安全系数的增加

H

H

和减少,尤其是调整到低于10的情况,必须有充分明确的理由。

H

H

1.增大安全系数

当非临床毒理研究数据提示有安全性方面的担忧时,可能需要增大安全

系数。如果发现多个方面的担忧,则安全系数应相应地增大。此时,MRSD

将由HED除以一个大于10的安全系数进行计算得到。需要增大安全系数的情

况包括:

剂量反应曲线斜率很陡时:在最合适动物或多种动物中出现明显的毒

性反应,并呈现出斜率陡的剂量反应曲线时,提示对人的风险较大。

严重毒性反应:严重的毒性反应或对器官系统(如:中枢神经系统)的

损害,提示对人的风险增加。

不可监测的毒性反应:不可监测的毒性反应主要是指动物中发现的但

用临床病理标志物难以监测的组织病理学变化。

无先兆症状的毒性反应:如果动物中出现的明显毒性反应没有明确的

先兆症状,则在人体试验中可能难以知道何时达到毒性剂量。

生物利用度变异度大:在几种动物中生物利用度差异大或生物利用度

较差,或者用于推导HED的动物生物利用度较差,提示可能低估了人体毒性

反应。

不可逆的毒性反应:动物中不可逆的毒性反应提示对临床试验受试者

有可能造成永久性损伤。

不明原因的死亡:导致不能用其他指标来预测死亡率。

产生效应的剂量或血浆药物浓度有很大的差异:如果在不同动物种属

间或某种动物的不同个体间,产生毒性反应的剂量或暴露水平有很大的差

异,那么预测人体中某个毒性剂量的能力会降低,则需要更大的安全系数。

H

H

非线性药代动力学:当血浆药物浓度的升高与剂量不相关时,预测人

体中与剂量相关的毒性的能力会降低,可能需要更大的安全系数。

剂量-反应数据不足:毒理试验设计欠妥(例如剂量组不够、给药间

隔宽等)或给药组内不同动物间反应有很大的差异,可能导致难以描绘剂量

-反应曲线。

新的治疗靶点:以往未在临床上评价过的治疗靶点会增加确定人体安

全起始剂量的难度。

现实动物模型的限制性:某些类别的治疗性生物制品可能有非常有限

的种属间交叉反应,或有明显的免疫原性,或其作用机制在动物与人之间是

不一致的,那么来自动物研究的安全性数据在应用范围和可解释性方面可能

都非常有限。

2.降低安全系数

药物的毒理学实验的实施和设计均十分完善时,安全系数小于10是合适

的。这一策略仅用于受试药物各项特征研究十分透彻,且按相同的途径、方

案和疗程给药,具有当有相似的代谢特征和生物利用度,在所有试验种属(包

括人)中有类似的毒性反应特征的情况下。另外,当药物引起的毒性易于监

测、可逆、可以预测并显示出剂量-反应关系,且毒性反应的种类和程度在

试验种属间一致时(程度上可以通过剂量和暴露量进行换算),也可以使用

较小的安全系数。

H

H

(五)第5步:药理学活性剂量(PAD)的考虑因素

药理学活性剂量(PAD)的选择取决于许多因素,并且因药理作用类别

和临床适应症的不同而有显著的差异。因此,PAD的选择超出了本指导原则

的范围。然而,一旦确定下来MRSD,将MRSD与从适当的药效学模型中推

导的PAD进行比较是有益的。如果PAD来自体内研究,可以根据体表面积转

换系数估算出药理学HED。这一HED值应当与MRSD进行比较。如果药理学

HED低于MRSD,按照实际情况或科学原因而降低临床起始剂量是恰当的。

此外,某些类别的药物或生物制品(例如血管扩张剂、抗凝剂、单克隆抗体

或生长因子)的毒性反应可能源于过度的药理学作用,此时PAD可能是一个

比NOAEL更灵敏的提示潜在毒性的指标,因此可能需要降低MRSD。

五、以生物暴露量为基础估算MRSD

某一剂量下的暴露量是可以测定的,它的高低由动物种属特定的药代动

力学参数和给药方案决定。如能获得人体的药代动力学参数,研究者可以将

剂量和暴露量相关联。在早期动物试验中,通过不同的给药方案和所得的暴

露量建立药物在动物中的药代动力学模型,获得关键的动物药代动力学参

数,如清除率(CL)、分布容积(Vd)、生物利用度(F)等。当试验数据或

研究程度还不足以建立药代动力学模型时,最简单的方式是在静脉给药途径

下,测定某一剂量下的暴露量,根据药代动力学的基本原则(Do=CL×AUC;

T1/2=0.693Vd/CL),计算出动物的清除率和分布容积。

有了动物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推算人体药代动力学参

数。最简单是异速增长模型推算法(AllometricScaling),即以不同动物种属的

体表面积、体重或其他生理常数[如脑重、最大生命值

H

H

(MaximumLife-spanPotential,MLP)]的对数值为横坐标,以其药代动

力学参数的对数值为纵坐标,用线性回归法推算人体相应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CL、Vd)。为了保证估算人体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准确性,最好从3种以上

动物体内获得其药代动力学参数。

异速增长模型推算法一般适合于推算以肾小球滤过为主要代谢机制的

药物的清除率。当药物的主要代谢机制是肝代谢时,可以用体外肝微粒体或

离体肝细胞试验获得肝代谢速度,来推算人体清除率。当药代动力学机制相

当复杂时,则需要运用更复杂的药代动力学手段来推算。目前最受关注的是

基于不同动物生理药动学模型(PhysiologicallyBadPharmacokinetic

Model,PBPK)。

根据推算所得的人体药代动力学参数(CL、Vd、F)及从药理试验中所

得的药物的生物活性暴露量,采用药代动力学公式,推算药物的生物活性剂

量。

以生物暴露量为基础的人体起始剂量的估算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根据临床前药理学模型(体内或体外模型),在考虑了物种之间的靶点

结合率差异和血清蛋白结合率差异后,获得能产生药效的关键暴露量(生物

活性暴露量)。这个暴露量可以是Cmin、Cmax或AUC等参数。

2.在选定的合适动物种属中,获得在NOAEL下的暴露量(NOAEL暴露

量)。

3.用NOAEL暴露量除以对应的生物活性暴露量,预测可能的安全阈值

(SafetyMargin)。在此过程中需考虑物种之间的靶点结合率差异和血清蛋白

结合率差异。

H

H

4.根据毒理试验中所出现毒性的靶器官、严重程度、可监测性、可恢复

性等和暴露量的关系,以及药效学试验中药效活性和暴露量的关系等,评估

此前预测的安全阈值是否可被接受。

5.如果安全阈值可被接受,用一种或几种种属生理推算法[有或无相关

系数的异速增长模型推算法(AllometricInterspeciesScaling)、Detricks等

价时间曲线法(DedricksPlots)、生理药动学模型法等],估算药物在人体内

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6.根据步骤1中得出的生物活性暴露量和步骤5中得出的人体药代动力

学参数,基于不同的给药方式运用到相应的药代动力学数学模型中估算出人

体的生物活性剂量。根据安全范围的大小,除以适当的安全系数,得到以暴

露量为基础的人体起始剂量。在考虑了适当的安全系数后,得到的人体起始

剂量下的游离药物暴露量应该不超过NOAEL的游离态药物暴露量的1/10。

在估算游离药物暴露量时,应考虑物种之间的血清蛋白结合率差异。

六、以最低预期生物效应剂量推算MRSD

对于某些作用机制和作用靶点认识有限、临床前数据的预测价值低的药

物,其安全性风险可能更高。可以以最低预期生物效应剂量(MABEL)为其

人体初始剂量。该方法的本质与前面描述的以暴露量为基础的估算策略是一

致的。为计算最低预期生物效应剂量,研究者必须从药理试验中,根据受体

结合特点或功能特点,预测出人体最低生物活性暴露量。继而综合暴露量、

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特征,根据药物的具体情况采用特定的PK/PD模型,

推算出最低预期生物效应剂量。

H

H

七、总结

本指导原则提供了确定在成年健康志愿者中开展新药临床试验的最大

推荐起始剂量的策略。一种情况下可用相关动物的NOAEL换算为HED,除以

适当安全系数,得到MRSD。另一种情况下,可用相关动物的暴露量和药代

动力学参数换算为人体药代动力学参数,根据预测的人体生物活性暴露量推

算人体预期生物效应剂量。一般来说,从安全性的角度考虑,研究者应采用

较低的起始剂量。另外,对于临床前数据的可预测性把握不大的药物,采用

最低预期生物效应剂量作为人体初始剂量可能更为合适。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估算,申请人应向临床研究者和审评机构提供充分的

临床前研究数据,包括药效、毒理、药代动力学、毒代动力学数据,用于确

定首次临床试验最大推荐起始剂量的估算方法及评价该剂量的合理性。

首次临床试验最大推荐起始剂量的确定应由多部门、多专业共同探讨,

应综合所有的临床前数据及类似化合物或同一作用机制化合物既往的临床

经验和数据,凭借可靠的科学判断,以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和试验设计的合理

性。鼓励申请人就药物首次临床试验最大推荐起始剂量的相关问题与审评机

构进行讨论。

H

H

参考文献

ceforindustry:EstimatingtheMaximumSafeStartingDo

inInitialClinicalTrialsforTherapeuticsinAdultHealthyVolunteers.

2005.7

ineonStrategiestoIdentifyandMitigateRisksfor

First-In-HumanClinicalTrialswithInvestigationalMedicinalProducts.

2007.7

acokinetBiopharm1973:1:

435-461

Sci,1986:75:1028-1040

peciesScaling,Allometry,PhysiologicalTimeand

acokinetiBiopharm.1982:

10:201-207

peciesPharmacokineticsScalingandthe

tabRev.1984:15:

1071-1121

peciesScaling:PredictingPharmacokinetic

ParametersofAntiepilepticDrugsinHumansfromAnimalswithSpecial

Scie.1996:85:411-414

tionofHumanClearanceofTwenty-NineDrugs

fromHepaticMicrosomalIntrinsicClearanceData:anExaminationofIn

H

H

MetabolismAndDisposition.1999:27:1350-1359

H

H

名词解释

最大推荐起始剂量:MRSD(MaximumRecommendedStarting

Do):在临床试验中推荐使用的最大起始剂量。在成人健康志愿者

的临床试验中,MRSD被预测不会产生毒性反应。剂量的单位(例如

mg/kg或mg/m2)随研究领域而异。

未见明显毒性反应剂量:NOAEL(NoObrvedAdverEffect

Level):与对照组相比,在某受试动物种属中不会产生明显毒性反应

的最高剂量。确定NOAEL时应当考虑有生物学意义的毒性反应(即使

没有统计学意义)。

最大无反应剂量:NOEL(NoObrvedEffectLevel):在某受试动

物中不会产生任何反应的最高剂量。

最小毒性反应剂量:LOAEL(LowestObrvedAdverEffectLevel):

在某受试动物物种中产生毒性反应最轻的剂量。

最大耐受剂量:MTD(MaximumToleratedDo):毒性试验中

未产生不可接受毒性的最高的剂量。

药理学活性剂量:PAD(PharmacologicallyActiveDo):在受试

动物中能产生预期的药理作用的最低剂量。

人体等效剂量:HED(HumanEquivalentDo):能预期在人体

试验中得到与动物试验相同程度的反应的剂量,在本文中,HED指对应

于NOAEL的人等效剂量。当参照其他人类相关剂量(例如PAD)而不

是NOAEL时,研究人员应该特别注明此用法。

体表面积转换系数:BSA-CF(BodySurfaceAreaConversion

H

H

Factor):根据不同的体表面积,该系数将动物剂量(mg/kg)转

换为人等效剂量(HED);体表面积-转换系数是受试种属的体表面积与

人体平均体表面积之比。

安全系数:SF(SafetyFactor):将HED除以该系数以得到一个更

安全的MRSD。

K:一个随动物身体形状不同而发生变化的无单位的参数。

Km:mg/kg剂量转换为mg/m2剂量所用的系数。

W:体重(单位:kg)

H

H

附录A

以毒理试验剂量为基础估算MRSD的流程

适用于健康成人全身给药

第1步

第2步

第3步

第4步

第5步

按mg/kg从动物NOAEL

推算HED是否合理?

在毒性研究中确定NOAEL

(mg/kg)

将每种动物的NOAEL换算为

HED(根据体表面积)

HED(mg/kg=NOAEL(mg/kg)

从最适合动物种属中选取HED

选择安全系数,

然后以HED除以该系数

最大推荐起始剂量(MRSD)

在多种因素的基础上考虑

降低剂量(如PAD)

H

H

附录B

从动物剂量(mg/kg)通过体表面积归一化方法

推算HED的步骤

在实际应用中,从以mg/kg为单位的动物毒理研究剂量通过体表面积归一化法

推算至人体等效剂量HED也可通过以下步骤:

1.体表面积的通用计算公式:

Log10S=0.698×log10W+0.8762

即:S=)8762.0log698.0

1010W(

其中:S:体表面积,单位cm2

W:体重,单位g

2.计算人和动物的体表面积:

S人=)8762.0log698.060000

1010(

=16268.6(cm2)

=1.62686m2

S

动物

=

)8762.0log698.0

W

1010((cm2)

=)8762.0log698.0

W

1010(÷10000(m2)

其中:人以60kg体重计算

动物体重用W表示。

3.从mg/kg剂量计算等效体表面积剂量mg/m2:

Do(mg/m2)=Do(mg/kg)×(W÷1000)÷S动物

=Do(mg/kg)×(W÷1000)÷[)8762.0log698.0W

1010(÷10000]

=10×Do(mg/kg)×W÷[)8762.0log698.0W

1010(]

4.计算从mg/kg剂量转化为体表面积剂量(mg/m2)的换算因子km:

H

H

Km=Do(mg/m2)÷Do(mg/kg)

=[10×Do(mg/kg)×W÷()8762.0log698.0

1010W(

)]÷Do(mg/kg)

=(10×W)÷

)8762.0log698.0

1010W(

5.根据体重计算Km实例值

种属参考体重(kg)体表面积(m²)Km

人601.626836.88

儿童200.8026.47

小鼠0.0200.0060863.29

仓鼠0.0800.016024.99

大鼠0.1500.024846.04

大鼠0.3000.040297.45

白鼬0.3000.040297.45

豚鼠0.4000.049258.12

兔1.80.1407312.79

犬100.4658021.47

灵长类

猴a30.2010214.92

微型猪200.755726.47

小型猪401.225932.63

a:例如:食蟹猴、恒河猴、短尾猴

【附:用EXCEL自动化表格公式方法:

=10*W/POWER(10,(LOG10(W)*0.698+0.8762))】

6.转换动物NOAEL剂量(mg/kg)至HED

NOAEL计算方法HED

mg/kg÷[km人/km动物]

15mg/kg(10kg,犬)15mg/kg÷[36.88/21.47]=8.7mg/kg

50mg/kg(150,大鼠)50mg/kg÷[36.88/6.04]=8.2mg/kg

50mg/kg(200g,大鼠)50mg/kg÷[36.88/6.6]=8.9mg/kg

H

H

附件2:

抗病毒药物病毒学研究申报资料要求的指导原则

一、概述

病毒感染是危及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疾病之一,目前已有很多抗

病毒药物上市应用,但仍不能完全满足临床治疗的需求。近年来

国内外相关制药企业不断投入大量资金研发抗病毒药物,抗病毒

药物的注册申请也逐渐受到各方面的关注。

根据试验数据撰写的非临床和临床病毒学研究报告是审评抗

病毒药物的临床试验申请和上市申请的重要资料。本指导原则旨

在帮助研发抗病毒药物或生物制品(例如:治疗性蛋白和单克隆

抗体)的申请人初步了解哪些非临床和临床病毒学研究数据对于

抗病毒药物或生物制品申报临床试验或申请上市是最关键的。

本指导原则主要关注非临床和临床病毒学研究报告,同时对需

要收集和提交的耐药性研究数据提出了建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包

括:

明确作用机制

确定所研究药物特定的抗病毒活性

评价所研究药物与其他可能合用的抗病毒药之间发生相互

作用的可能性

提供病毒对所研究药物产生耐药性的研究数据

提供所研究药物与已上市的其他相同作用靶点抗病毒药物

的交叉耐药性的研究数据

H

H

二、背景

近年来,国内外在抗HIV-1药物的研究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也取得了很多进展。因此,本指导原则以抗HIV-1药物为范例,介

绍抗病毒药物病毒学研究的一般原则。尽管不同病毒的检测方法和

模型系统有较大的差异,但本指导原则的许多抗HIV药物研发的原

则适用于治疗其他病毒感染(如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单

纯疱疹病毒、带状疱疹病毒、流感病毒、鼻病毒、巨细胞病毒及人

乳头瘤病毒等国内常见病毒)的抗病毒药物的研发。病毒学领域研

究发展日新月异,所以,当积累了新的资料或出现相关需求时,我

们将对本指导原则进行修订。

三、非临床病毒学研究

非临床病毒学研究有助于在进行人体试验前评价药物的有效

性和安全性。建议申请人进行药物的作用机制、药物在模型系统中

的特定抗病毒活性的研究,并提供对药物产生耐药的病毒学数据。

此外,临床上常将一种药物与其他已上市的治疗相同适应症的药物

联合使用,因此,最好通过体外试验研究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联合

用药的抗病毒活性,以便发现所研究药物与其他抗病毒药物之间可

能存在的相互作用(如拮抗、协同、增强、叠加等),尤其应关注

负面的相互作用。

由于已上市的抗病毒药物很多,交叉耐药(病毒对一种药物耐

药后,对同类的其他药物也产生了耐药性)可能会成为临床应用中

的一个主要问题。因此,在抗病毒药物的研发过程中,下列信息显

得非常重要:

H

H

测定所研究药物对相同作用靶点的其他已上市药物的耐药

病毒株的抗病毒活性。

测定已上市药物对由相同作用靶点的所研究药物诱导的耐

药病毒株的抗病毒活性。

申请人在开始I期临床试验前应先进行非临床研究(如作用机制研

究、体外抗病毒活性研究、耐药性研究,以及血清蛋白结合率对抗病毒

活性影响的研究等)。

如果病毒有合适的体外感染模型系统,在开始旨在考察所研究药物

与其他抗病毒药物合用疗效的临床试验前,申请人应完成所研究药物与

其他已上市的针对此病毒药物合用的体外活性研究,如针对相同靶点有

多种已上市的药物和研究药物,应从每一类药物中至少选一种有代表性

的药物进行研究。

在对感染某一种病毒的患者进行临床试验前,应先通过体外试验诱

导对所研究药物耐药的病毒株,并鉴定耐药病毒株的表型和基因型及交

叉耐药性。

(一)作用机制研究

在I期临床试验前应进行作用机制研究。充分掌握药物的作用机制

对于临床试验的设计非常重要,可使研究者了解病毒基因组中发生导致

耐药性突变的可能区域,这些区域不仅限于所研究药物作用的靶位(病

毒编码的靶点),也可能包括酶的底物或靶蛋白复合物中存在的另外的

病毒或宿主编码蛋白。耐药性突变的鉴定结果也可以为机制研究和临床

研究提供依据。

病毒生命周期中的许多阶段都可以成为潜在的抗病毒药物的作用

H

H

靶点。药物可以通过作用于病毒特异性的编码功能而发挥直接的抗病

毒作用(如酶抑制剂),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而发挥间接的抗病毒作用(如

干扰素诱导的宿主细胞应答)。建议进行如下作用机制研究:

证明药物具有特异性地抑制病毒复制或抑制病毒特定功能的能力。

确定药物作用的靶点(如病毒复制酶、蛋白酶等)或作用于病毒复

制的哪个阶段(如病毒进入、入核等)。

申请人可提供支持其药物作用机制的生物化学、结构学、细胞学、遗

传学等方面的数据。证明药物作用机制的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受体结合、

抑制酶活性、确定抑制剂与受体复合物结合的X-光晶体结构、编码靶蛋白

基因的耐药性突变位点的鉴定等。

应比较所研究药物对病毒靶点及细胞或宿主蛋白作用的选择性,当宿

主细胞中存在或可能存在与病毒酶类似的酶时,此点尤其重要。例如,如

果药物的作用靶点是病毒聚合酶,建议申请人证明该药物对病毒聚合酶的

抑制活性,同时比较其对宿主细胞的DNA聚合酶(如DNA聚合酶α、β及γ)

的抑制活性。

研发免疫调节剂还应注意更多问题。此类药物会对机体的免疫系统产

生作用,因而可能会对病毒的复制起不到抑制作用,或者对机体产生其他

不良影响。对于通过刺激全身免疫反应而发挥作用的免疫调节剂,建议申

请人证实其抗病毒活性,并鉴定出参与作用的免疫分子或免疫细胞。

(二)抗病毒活性

H

H

1.体外抗病毒活性

许多感染人体的病毒可以在细胞培养系统或动物宿主体内完成完整

的生命周期。在这样的情况下,建议申请人在开始I期临床试验前先通

过体外试验证明所研究药物和/或其代谢产物的特异的、可定量的抗病毒

活性。这些数据应能清楚地证明在体内、在可接受的风险/收益比的情况

下达到的药物浓度具有抗病毒作用,从而为人体试验提供支持,这一点

非常重要。此外,使用相关的细胞和病毒临床分离株进行的体外抗病毒

活性和细胞毒性评价[见第三部分(三)细胞毒性和治疗指数]可以指导

早期临床试验选择合适的剂量范围。

鼓励申请人使用人靶细胞的原代培养细胞进行抗病毒活性研究。由

于病毒的基因容易发生变异,所以应使用多种临床分离株考察所研究药

物的抗病毒活性,临床分离株应能代表临床试验中的病毒群。建议进行

的抗病毒活性研究包括:

评价所研究药物对一系列病毒实验室适应株和临床分离株(包括

不同的亚群(clades)、亚型(subtypes)或基因型(genotypes))的

特异性抗病毒活性。

评价所研究药物对相同作用靶位或复合物药物耐药的病毒株、对

其他已上市具有相同适应症的药物耐药的代表性耐药病毒株的

抗病毒活性。

应使用定量的检测方法,在不同浓度药物的条件下测定病毒的复制,

并与不添加药物的测定结果进行比较,确定药物的剂量依赖的特异性抗

病毒活性。

药物的有效浓度是指使病毒复制的水平降低50%的浓度(细胞培养

H

H

试验中用EC

H

H

50表示,生物化学或亚细胞试验中用IC50表示)。评价药物的抗病毒

活性和细胞毒性的方法包括但不局限于病毒灭活试验、空斑减数试验、

细胞病变效应抑制试验、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感染性病毒颗粒检测、

含报告基因的病毒或细胞检测等。可能影响这些试验的因素包括病毒感

染复数(MultiplicityofInfection,MOI)和给药时间(如病毒感染前给

药或感染后不同时间给药)。建议申请人使用传代次数较少的宿主细胞

进行研究。

药物的有效浓度与作用机制研究的数据应一致,如果药物抑制病毒

复制所需的浓度低于根据假定的作用机制计算出的生化数据,则提示可

能还存在其他的作用位点或机制。当抗病毒活性数据与生化数据不一致

时,可以通过耐药性分析证明药物在体内的作用机制。对于核苷或核苷

酸类似物,建议在细胞的稳定期及分裂期测定药物活性分子的三磷酸盐

的半衰期(t1/2)。

某些影响人类健康的病毒(如乙型肝炎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等)目

前尚无合适的细胞培养系统或动物模型。对于此类病毒,可以通过对亲

缘关系很近的病毒关键功能和活性的抑制揭示药物的潜在抗病毒活性。

如果目标病毒目前尚无合适的细胞培养系统或动物模型,而且药物的作

用部位被认为位于细胞内、细胞内的药物浓度与生化研究中的结果一致

时,确定抗病毒药物的活性部分能否进入细胞内尤为重要。目前用于研

究乙型肝炎病毒(HBV)的细胞系和基于细胞的检测方法还非常有限。

研究丙型肝炎病毒(HCV)进入、复制和感染的基于细胞的试验取得了

一定进展,但还存在很多不足。

目前用于检测HBV复制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H

H

通过生物化学试验测定HBVDNA聚合酶的活性。

使用杆状病毒介导的转入或转染HBV基因组到人肝细胞株进行

细胞培养试验,然后用HBVDNA探针经SouthernBlot定量分析检

测HBVcccDNA及RI-DNA等的形成。

用含有HBV基因组(复制可调控或不可调控)的稳定转染细胞株

进行细胞培养试验。

采用定量PCR法测量细胞外的HBVDNA。

对于HCV,目前有用于研究病毒进入(或受体)的假病毒系统

(HCVpp)、研究病毒复制的复制子系统(Replicon)以及研究完整病

毒复制周期的病毒感染系统(HCVcc),这些系统均可用于评价药物对

HCV的抗病毒活性。遗憾的是HCVcc系统目前仅在2a亚型中取得成功。

目前用于评价药物抗HCV活性的方法包括但不局限于:

体外检测药物对病毒靶标蛋白(HCVRNA聚合酶、HCV丝氨酸蛋

白酶)的抑制活性。

采用不同亚型复制子系统评价药物对不同亚型HCV复制的抑制

作用。通过报告基因检测病毒抗原的表达水平,或通过RT-PCR

检测HCV复制子细胞中HCVRNA的水平。

在HCVcc系统中,通过检测病毒中报告基因编码产物(如荧光素

酶或绿色荧光蛋白等)的活性反映药物对病毒的抑制作用。也可

以通过RT-PCR检测HCV复制子细胞中HCVRNA的拷贝数,或定

量检测病毒抗原水平。

2.血清蛋白存在条件下的体外抗病毒活性

血清蛋白能与许多药物结合或螯合,从而影响药物的抗病毒活性。

H

H

建议申请人详细考察药物是否能与血清蛋白显著结合。测定药物血清蛋

白结合率的常用方法包括平衡透析法、超滤法以及基于荧光技术的高通

量人血清白蛋白和α-酸性糖蛋白结合试验。如果药物的蛋白结合率较

高,则建议申请人在加入系列人血清稀释液(如5%、10%、20%、40%)

条件下测定药物的体外抗病毒活性。通过这些数据可以推算出药物在

100%人血清中的EC

H

H

50,同时应报告血清校正后的EC50值。此外,建议申请人在含有生理

浓度的α-酸性糖蛋白和人血清白蛋白的条件下测定药物的EC50值。

3.抑制指数

血浆药物浓度和细胞内药物浓度对于评价抗病毒治疗的量效关系和

发生耐药的可能性非常重要,计算抑制指数(InhibitoryQuotient,IQ)

时也需要用到这些数据。抑制指数(IQ)等于Cmin除以血清校正后的EC50

值。测定EC50值的更多信息可参阅第三部分(二)第1节-体外抗病毒活

性。IQ值是一个综合药物的体内浓度和抗病毒活性的有用工具,也是描

述药物的暴露程度与病毒对药物敏感性之间相互关系的一个指标。如果

一种药物的IQ较高,则表明患者体内的药物能达到有效抑制病毒的浓

度,可使耐药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由于同一种剂量可能并不适用于所

有的患者,所以IQ值也可以用于指导III期和IV期临床试验剂量的选择。

4.体内抗病毒活性

在体外抗病毒活性研究的基础上,可进一步通过动物感染模型来评

价药物的抗病毒活性。动物模型的分析指标包括病毒感染后(需要有证

据证明)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组织学检查、各时间点的病毒载量、在

发生病毒反弹的动物体内耐药株的分离和鉴定、病毒抗原和抗体的定量

检测、药代动力学数据以及症状(如神经系统症状、体重减少等)。

H

H

(三)细胞毒性及治疗指数

申请人应在临床试验前开展药物细胞毒性和治疗指数的研究。需要

证明药物在体内可达到的浓度下具有抗病毒活性,同时该浓度的药物不会对

细胞产生毒性作用。应排除测定的药物抗病毒活性是由于宿主细胞死亡所造

成的可能。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细胞毒性试验中,应设置抗病毒药物的浓度梯度,测定导致50%的宿主

细胞死亡的浓度[参见第三部分(二)第1节-体外抗病毒活性],即所研究药物

的半数细胞毒性浓度,通常用CC50或CCIC50来表示。治疗指数或选择性指数(即

CC50/EC50)则是药物的细胞毒性效应与抑制病毒复制效应的比值。理想的药物

应具有最大的抗病毒活性,同时具有最小的细胞毒性(即具有较大的治疗指

数)。

建议申请人对处于稳定期和分裂期的各种类型的、相关的人细胞和组织

细胞进行CC50值的测定,确定药物对不同细胞周期、不同细胞类型或不同组织

的潜在毒性。

由于某些抗病毒药物对骨髓有抑制作用,建议申请人采用细胞集落形成

法评价某些药物(如核苷类似物)对人骨髓祖细胞生长的潜在影响。此外,

某些药物也对负责正常细胞核DNA和线粒体DNA合成及修复的细胞DNA

聚合酶具有潜在的抑制作用。申请人应测定抗病毒药物对细胞聚合酶的IC50,

同时应证明药物对病毒靶点作用的特异性(与对细胞聚合酶的作用相比)。人

体的DNA聚合酶γ负责线粒体DNA合成,人DNA聚合酶γ被抑制与线粒

体功能缺损之间具有相关性,并会导致人体不良反应的发生。因此,考察某

些药物(如核苷类似物)对人聚合酶γ活性的影响以及对线粒体的毒性作用

H

H

(如乳酸的生成量,线粒体DNA含量、线粒体形态学,葡萄糖利用率)就显

得非常重要。

H

H

(四)体外联合用药的活性分析

感染病毒的患者体内可能存在不同的病毒变异株,其中某些类型的

病毒株可能对一种或多种抗病毒药物具有耐药性。因此,对于某些病毒

而言,同时给予多种抗病毒药物(如抗HIV-1的联合药物疗法)可能会

比使用单一的药物产生并维持更好的抗病毒作用。但是不同药物之间的

相互作用比较复杂,联合用药后可能导致药物的抗病毒活性出现相互拮

抗、相加或者协同等作用。因此,申请人应在体外试验中评价药物与其

他已上市的、治疗相同疾病药物之间联合用药的抗病毒活性。具体来说,

应评价所研究药物与所有已上市的针对相同靶点的药物之间联合用药

的抗病毒活性,对于已上市的治疗相同适应症的不同靶点的药物,应选

择两种或两种以上进行此类研究。

建议申请人在开始评价联合用药疗效的临床试验前,先完成体外联

合用药的活性研究。有时患者会混合感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病毒(如:

HIV与HBV或HCV共感染),因此,体外联合用药活性试验还应考察治

疗同时感染不同种类病毒的药物与所研究药物合用的体外抗病毒活性。

(五)耐药性

1.体外耐药病毒株的选择

本指导原则主要关注病毒基因突变导致的病毒对特定的抗病毒药

物的表型敏感性降低的耐药性。这里所说的耐药性并不是绝对耐药,而

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建议在开始以感染特定病毒的患者为对象的临床试

验前,先通过体外试验选择对药物耐药的病毒株,鉴定耐药株的表型和

基因型,并进行交叉耐药性分析。尽管通过体外试验获得的耐药性数据

H

H

可能并不能准确预测临床耐药性,但仍建议申请人通过体外耐药株选择

试验评价目标病毒对药物产生耐药性的屏障,从而有助于临床试验的设

计。

H

H

通过在细胞培养中选择对药物耐药的病毒株,可以了解耐药性产生

遗传阈值的高低。遗传阈值低的药物可以选择仅含1或2个突变位点的

耐药株。而遗传阈值较高的药物则可能在病毒株中发生多处突变才产生

耐药性。药物和目标病毒的许多因素可对耐药性产生影响,如药物浓度。

突变株的出现速率取决于病毒复制速率、产生的病毒基因组的数量、复

制机制的保真度以及宿主因素。对这些因素的了解有助于设计检测耐药

株的体外试验。例如,如果需要发生多个突变方可对药物产生耐药性,

则许多细胞培养系统提供的病毒滴度可能不足以用于选择耐药病毒。遇

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在逐渐增加药物浓度的条件下使病毒在细胞培养中

连续传代,这样可能会选择出耐药株。在评价耐药性的体外试验中,药

物的浓度范围应覆盖其在人体内的预期浓度。选择对药物耐药的突变毒

株的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重复进行:使用不同的野生株、使用不同的耐

药株、高选择压力及低选择压力等,并确定不同的试验中产生的耐药性

突变的类型是否相同,以评价药物浓度与耐药性遗传屏障之间的关系。

当采用细胞培养系统复制目标病毒时,可以采用下列两种基本方法

选择对药物敏感性降低的病毒株:

H

H

病毒以较高的MOI接种宿主细胞,在多种固定的药物浓度下分

别连续传代,诱导耐药株的产生。

病毒以较低的MOI接种宿主细胞,病毒传代期间逐渐增加药物

浓度,起始药物浓度接近药物对亲代病毒的EC50。

采用合适的方法对病毒的复制进行监测,通过对选择期间分离株的

基因型和表型的鉴定,检测耐药毒株的产生。

HCV对药物的耐药性可以通过HCV复制子系统进行考察。使用HCV

复制子细胞筛选HCV耐药性的方法包括下列几种:

在含新霉素的培养基中,多种固定的药物浓度下,以较低的密度

培养HCV复制子细胞。含有耐药性复制子的细胞将会形成集落,

应对其进行基因型和表型鉴定。

在不含新霉素的培养基中,多种固定的药物浓度下,进行HCV

复制子细胞传代。收集并保存每一代HCV复制子细胞,用于表

型和基因型鉴定。

2.基因型分析

针对体外试验中筛选出的耐药株进行基因型分析,确定可能导致病

毒对药物敏感性降低的基因突变。针对病毒基因组中的相关部分进行

DNA序列分析,鉴定耐药相关突变,这有利于预测临床疗效,并且可以

为阐述药物的作用机制提供证据。应测定编码目标蛋白的完整基因序

列,对于导致病毒对所研究药物耐药的突变类型和导致病毒对其他同类

药物耐药的突变类型进行比较。对于较大的病毒(如疱疹病毒、痘病毒),

应对其基因组中与所研究药物作用靶点相关的部分进行测序,并分析其

H

H

中所含的与耐药性产生相关的突变。建议在几种遗传背景(如毒株、亚

型、基因型)中鉴定耐药性产生的通路;通过选择程序获得的毒株如果

同时出现了多种突变,则应该鉴定各种突变出现的先后顺序。

H

H

进行基因型分析时,鼓励申请人注明测序引物的序列,并说明这些

引物可扩增出目标基因的碱基数。还应说明用于检测少数病毒亚群的基

因型检测方法的灵敏度。阐明该突变在基因型分析中的比例和种类是十

分重要的。

3.表型分析

表型分析用于确定变异株对药物的敏感性是否降低。通过基因型分

析鉴定出与耐药性产生可能相关的突变后,如有可能,则应在重组病毒

系统(即:使用定点突变技术,PCR扩增突变片段并导入实验室标准株

或使用其他适合的系统)中评价每一种突变导致表型耐药的能力。通过

体外试验测定重组病毒对药物的敏感性,并确定EC50值。计算突变株与

对照株(生物学特性明确的野生型实验室株)的EC50值之比(EC50值增

加的倍数)。

任何标准的病毒学试验方法都可用于计算病毒的表型耐药的变化

(如病毒相关蛋白检测、PCR检测病毒DNA或RNA、细胞病变检测、

MTT法检测细胞毒性、报告基因表达检测等)。通过测定突变株的EC50

值,并与在相同条件下同时测得的对照株的EC50值进行比较,计算突变

株敏感性的变化(耐药性倍数的变化)。由于试验中测得的EC50值比EC90

或EC95值更精确,应优先使用EC50值。表型检测方法的选择取决于其灵

敏度,即检测耐药株较对照株的敏感性变化(耐药性的倍数)的能力。

H

H

计算耐药性的倍数(耐药株的EC50值/参比株的EC50值)时,要求

表型检测方法之间具有可比性。

4.交叉耐药性

使用针对相同靶点的抗病毒药物治疗时,对某一种药物敏感性降低

的变异,同时也可能会对相同靶点的其他药物的敏感性降低或丧失,这

种现象称为交叉耐药。交叉耐药并不一定是可以类推的,因此评价所有

可能性非常重要。例如,如果病毒X对A药和B药耐药,而病毒Y也对

A药耐药,但病毒Y可能仍对B药敏感。建议通过表型分析评价所研究

药物对同类的已上市药物的耐药毒株的有效性,同时评价同类已上市药

物对所研究药物的耐药毒株的有效性。此外,如果药物的作用靶点相同,

但结构类型不同[例如,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s)和非核苷类逆

转录酶抑制剂(NNRTIs),其作用的靶点都是HIV的逆转录酶],则建议

对不同类型的药物进行交叉耐药性分析。建议检测多种耐药株和临床分

离病毒株对所研究药物的表型敏感性(范围应能代表已知可导致病毒对

同类型药物的敏感性降低的不同突变和突变的组合)。如果表型检测是

在病毒感染细胞系中进行的,则应该使用临床分离病毒株对EC50值进行

校验。

四、针对耐药性产生的监测

应帮助医生及患者了解抗病毒药物的耐药性信息,以协助其做出最

佳的治疗决策。除此之外,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和药物研发计划通常与药

物的耐药性和交叉耐药性情况密切相关。因此,强烈建议申请人根据药

物预期在临床上应用的实际情况,在药物研发的各期临床试验中进行全

面的耐药性监测。

H

H

对于某些病毒,病毒载量的变化可作为判定抗病毒药物临床疗效的

终点指标。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用测定病毒载量的方法进行耐药性监测。

基因型和表型检测是考察耐药病毒株是否出现的基础,还有可能表明病

毒的耐药性与临床病毒学失败之间的关系。此外,表型和基因型检测结

果还可用于指导治疗方法的选择,或预测药物在某一患者个体的疗效。

对治疗失败或发生了病毒反弹的患者中分离到的病毒株进行基因型检

测可以发现导致病毒对所研究药物敏感性降低的基因突变。此外,进行

基线基因型和表型分析,可以根据基线病毒株的突变和多态性及表型敏

感性判断治疗结果。如果病毒载量未被作为主要终点指标,则建立检测

病毒载量的方法以及监测病毒耐药性的出现对于分析病毒学指标与临

床结果之间的关系将非常重要,而且有助于完善拟进行的临床试验的设

计。

建议申请人在开始以病毒感染的患者为对象的临床试验前,首先制

订耐药性监测计划,并作为临床试验方案的一部分。耐药性监测计划应

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描述检测病毒载量的试验方法

病毒载量检测方法及操作特点

拟采用的基因型和表型耐药性检测方法、步骤和操作特点

样本采集和保存的方法

样本的处理和运输方法(冷冻或常温)

拟进行的其他耐药性分析

采集用于检测病毒载量、基因型和表型以及其他耐药性分析样本

的时间点(如基线、第24周、第48周、治疗失败或中止试验后)

H

H

建议申请人在药物研发的早期阶段即制订基因型和表型耐药的基

线研究以及有关耐药性子课题的计划。申请人应及时完成有关基线耐药

和治疗后分离病毒株的基因型和表型分析,以便明确所研究药物的耐药

性特征以及与其他药物的交叉耐药情况。对于HBV和HCV等病毒,监

测基线和治疗后病毒的基因型耐药对评估耐药突变的发生至关重要。通

过比较分析治疗失败患者的样本和基线样本基因型,可以发现与耐药性

相关的突变。试验方案中应明确说明病毒学失败和中止研究的定义。

对于以经治患者为对象的临床试验,强烈建议申请人收集全部患者

研究初始的基线分离病毒株的表型和基因型数据,同时收集所有病毒学

失败和退出研究(病毒复制未得到抑制)等终点时的表型和基因型数据。

并注意应在患者仍在服用所研究药物时完成样本采集。

在以初治患者为对象的临床试验中,应设法获得来自于所有病毒学

失败和中止研究(病毒复制尚未得到抑制)的患者的基线分离病毒株和

终点分离病毒株的表型和基因型数据。在以未接受过治疗的患者为对象

的研究中,应收集并保存所有患者的基线时的生物样本,以备在病毒学

失败时进行表型和基因型分析。

根据临床试验方案或研究人群的具体情况,有时可能需要进行额外

的基因型和表型评价或亚组分析,因此在临床试验的各个阶段(基线及

治疗阶段)采集并保存样本是非常必要的。申请人有时会提出当体外数

据提示病毒在单一突变后导致高度表型耐药时,在基线和病毒学失败时

收集初治患者亚组的样本。对这样的研究方案事先应进行讨论。

H

H

申请人可以选择自己进行病毒载量的检测和表型及基因型耐药性

分析,也可以将生物样本委托给其他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实验室

样品的处理应按照合适的操作程序进行。如果某项试验未按照生产厂家

的技术规范操作,则该试验的结果可能不会被接受。鼓励申请人使用经

过鉴定和验证的试验方法。如果使用的检测方法属于研究性的,则建议

申请人提供该检测方法的操作特性参数(如准确性、精密度、检测限及

定量限、特异性、线性、检测范围、耐受性、稳定性),同时应描述病

毒来源(如血液、血浆)、保存条件及稳定性、细胞培养程序。与用于

鉴定药物的抗病毒活性及耐药性的探索性检测方法相比,临床实践中使

用的检测方法需要经过更加全面的验证。研究者使用的常规商业检测方

法应该经过鉴定,但可能不需要提供方法学参数。申请人应就某一检测

方法需要校验的次数和性质以及相关的方法学参数[如数据主控文档

(DMF)]与审评人员进行讨论。建议申请人在III期临床试验中进行特

定的分析或测量时使用一致的检测方法,对特定患者的分析检测方法应

在试验期间保持不变。如果在药物研发期间使用了任何新的检测方法,

应提供支持这种新检测方法的相关数据。

五、病毒学研究报告

完整的病毒学研究报告内容比较广泛,应包含原始数据和相关衍生

数据、获得数据的程序和评价数据所需的信息。病毒学研究报告中应包

含药物的非临床研究及临床抗病毒活性信息、接受过治疗的患者的耐药

信息、与同类药物的交叉耐药的信息、基线基因型和表型病毒学应答分

析。

H

H

病毒学研究报告的格式通常应包含下列部分:概要、引言、材料与

方法、结果及讨论。在方法部分应描述使用的全部试验方法,同时应对

使用的统计分析方法进行描述。

六、总结

本指导原则介绍了抗病毒药物研发和申请审评相关的病毒学研究

项目,目的在于使对抗病毒药物的分析更加全面。这种分析有助于提供

支持药物应用于人体的数据,同时还有助于确定量效关系、设计临床试

验、选择合适的患者人群。因此,这些研究数据会对药物的治疗成功率

产生影响。

体外非临床病毒学研究能为体内试验的设计提供有用的信息,而且

有助于预测体内试验中耐药株的产生,所以在开始I期临床试验前须先

进行非临床研究。开展以感染某种病毒的患者为研究对象的临床试验

前,应详细分析体外试验中选择到的耐药病毒株。本指导原则还就如何

及何时进行病毒学研究提出了建议。这些信息可以写入产品说明书中,

以便临床医生正确开具抗病毒药物处方,同时使治疗成功率达到最大。

由于临床治疗的需求,抗病毒药的研发已成为新药开发的关注点。

同时,病毒学研究的经验逐渐积累,研究水平亦在不断提高。建议申请

人在开展抗病毒药物的病毒学研究时关注本指导原则中提及的要素,同

时鼓励申请人就新药临床前和临床病毒学研究的相关问题与审评机构

进行讨论和沟通。

H

H

参考文献

ceforindustry:AntiviralProductDevelopment—

ConductingandSubmittingVirologyStudiestotheAgency.2006.6

H

H

附件3:

新药用辅料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

一、概述

本指导原则为支持新药用辅料能够作为药品或生物制品组分使用

需要提供安全性数据提供指南。本指导原则不具有法律强制性,而是阐

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当前对新药用辅料开

发的一些考虑,但文中引用的特定条例或者法规要求除外。

在本指导原则中,“新药用辅料”是指拟添加到治疗用或诊断用药物

中的任何无活性成分,需要注意的是:1)尽管它们可能会改善药物输

送,如增强药用成分的吸收或者控制释放,但在拟定使用剂量下预期不

会产生药理作用;2)根据现有的安全性数据,尚不能充分评估用拟定

H

H

的剂量水平、暴露持续时间或者给药方式使用时对人体的风险。辅料包

括填充剂、增容剂、稀释剂、润湿剂、溶剂、乳化剂、防腐剂、矫味剂、

吸收促进剂、缓释基质和着色剂等。在本指导原则中,

H

H

“辅料”也包括在药品和生物制品中使用的大分子物质,如白蛋白,

或者氨基酸和糖类等物质,但不包括工艺或者产品相关的杂质(例如降

解产物、浸出液、残留溶剂)或者外来污染物。

在药物中使用辅料由来已久,伴随药品的产生而产生。历史使用经

验表明,不是所有的辅料都是惰性物质,一些辅料具有潜在的毒性,一

些已经用于已上市产品中的辅料也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严重的毒性反应。

二、需要提供安全性数据的范围

对拟用于药物中的新辅料进行风险-获益评估,建立这些物质可容

许的安全限度非常重要,这个过程需要评价整个安全性数据库,应高效、

合理地进行辅料的安全性评价设计和考虑。1)申办人可以在评估新药

或生物制品安全性的同时开展新辅料开发,可在安全性试验中增加辅料

给药组,以提高辅料的开发效率。2)一些辅料现有的人体安全性数据

可以替代某些非临床安全性数据,而对于以往已经有与拟定用途的暴露

环境相关人用资料的辅料,也可不需要进行完整组合的毒理学评价,如

将会考虑曾用于以前获得批准产品的情况,或者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

情况(GRAS,Generallyrecognizedassafe)。3)在某些情况下(例如

相似的给药途径、暴露水平、患者群体和暴露持续时间),以往的使用

经验可以充分提示一种辅料的合理性。然而,有必要将与该辅料相关的

安全性数据更新完善至符合当前的标准(例如提交附加的遗传毒性数

据)。4)需要注意的是,一种辅料收录于药典等相关文件中,并不意味

着这种物质可以安全地使用。5)如果确定现有的数据不能完全支持预

期的使用,则应提供附加的安全性数据。6)对于被大量吸收或者生物

转化的辅料,可能需要提供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7)有些情况下,也

H

H

可能需要进行药物-辅料相互作用研究。8)新辅料的预期使用(如用于

儿科患者)可能会影响对毒理学数据的要求,也要引起注意。

H

H

每一种辅料都有其独特性,对于辅料的特定组合和拟定用途,一些

科学合理的理由可以支持免除本指导原则中列出的某些非临床研究项目。

比如,对于用于挽救生命药物的辅料的安全性评价可以简化(相对于用于

低死亡率适应症药物中辅料的评价),或者在获得批准后再完成。再如,

对于一种新的大分子聚合物辅料,与先前评价过的辅料的差异仅在于分子

量(链长度),二者在物理状态、药代动力学和未反应的单体水平以及其

他杂质方面具有充分的相似性,则可以用简化的方式提供较少的安全性评

价数据。对于这样的辅料,按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进行。

三、支持新药用辅料上市所需的安全性研究策略

对于新药用辅料进行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与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

价的考虑点相似,如药物的拟用疗程、人体安全担忧因素等,且非临床

安全性评价的试验周期、检测指标等也类似;但是,鉴于通常药用辅料

的用量相对药物活性成分本身大,并且用药途径广泛等原因,对非临床

安全性评价的要求可能会比药物更为严格,如:遗传毒性、安全药理学

试验、局部用药安全性等。因此,本策略中对于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说明

方式不同于以往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在说明上采取

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策略,以利于本指导原则的使用。以下是针对未

获得人体充分暴露资料的辅料进行安全性评价时的研究策略,建议所有

的关键性安全性试验按照现行技术要求和GLP来进行。

H

H

(一)安全药理学

建议所有的新药用辅料采用标准试验组合(参见SFDA《化学药物

一般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评估药理学作用。这些试验可以结合

毒理学研究完成,或作为独立的安全药理学试验来进行。应在辅料安全

性评价的早期获得这些数据,因为如果发现辅料具有药理学活性,则该

信息会影响随后的开发。

(二)拟短期使用的辅料

对用于拟定每个治疗阶段的临床使用天数限定为少于或等于14天

且用药频率较低的药物中的新辅料,建议至少进行以下的非临床安全性

评价:

在一种啮齿类和一种非啮齿类动物中、以临床拟用途径进行急性

毒性试验(参见SFDA《化学药物急性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但不一定需要测定辅料的LD50。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从新辅料的

安全性评价中省略急性毒性试验。比如,如果进行了重复给药毒

性试验,其中高剂量是限定剂量(即2g/kg或者饮食的2%),并

且在该剂量下毒性很小或未观察到毒性,则可以认为已经充分评

估了其急性毒性。

按照临床相关的给药途径,以与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中相同的动物

种属来研究辅料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

H

H

参见SFDA《化学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按照SFDA《药物遗传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所讨论的标准

试验组合来评价辅料的遗传毒性。

按照临床拟用途径,以一种啮齿类和一种非啮齿类动物,进行1

个月的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参见SFDA《化药药物长期毒性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试验中应包括全面的临床病理学、组织病理学

和毒代动力学分析。

按照SFDA《药物生殖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所讨论的方法

来评价辅料的生殖毒性,包括:

1.评价对生育力或至着床的早期胚胎发育的潜在影响;

2.评估对一种啮齿类和一种非啮齿类动物的致畸性;

3.评估对围产期的影响,包括母体功能。

(三)拟中期使用的辅料

对于拟定每个治疗阶段的临床使用时间超过2周但是少于或者等于

3个月的药物的新辅料,建议至少进行以下非临床安全性评价:

本指导原则三部分(一)和(二)中除1个月毒性试验以外的所

有试验。注意:如果在短期研究中观察到毒性或者明显的生物学

活性,则1个月毒性试验对确定3个月试验的剂量是有用的。

在一种啮齿类和一种非啮齿类动物中、以适当的给药途径进行3

个月的重复给药毒性试验。试验中应包括全面的临床病理学、组

织病理学和毒代动力学分析。

H

H

根据已经完成的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可能需要进行附加研究(如

涉及肠胃外给药的试验)。

(四)拟长期使用的辅料

对于拟定临床使用时间超过3个月(为单一治疗阶段,或者治疗慢

性或复发性疾病的多疗程治疗)的药物中新辅料,建议至少进行以下非

临床安全性评价:

本指导原则第三部分(一)、(二)和(三)的所有研究。注意,

1个月和3个月毒性试验不是必需的,但是可以提供有用的剂量

选择数据。

在一种啮齿类动物中,以合适的给药途径进行6个月重复给药毒

性试验。重要的是,试验中包括全面的临床病理学、组织病理

学和毒代动力学分析。建议对于低毒性辅料的试验采用限定剂

量作为最大剂量。

在非啮齿类哺乳动物中,以合适的途径进行长期毒性试验非常重

要。如果在亚慢性试验中未观察到毒性和药理作用,则需要进行

6个月试验。如果在更短时间的试验中或者在啮齿类动物中检测

到毒性,则在非啮齿动物中进行9-12个月的长期试验。

可以采用下面的一种方法来评价潜在的致癌[见人用药物注册

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以下简称ICH)《S1A药物致癌试验必要

性的指导原则》,SFDA药物致癌试验必要性的技术指导原则]:

1.在两种合适的动物种属中以相关的给药途径进行2年的致癌性试

验。

H

H

2.在一种啮齿类动物中进行一项2年致癌性试验,加上在另外一种

啮齿类中进行一项替代试验。

3.在交不需要致癌性试验数据合理性的文件。比如,基于阴性的遗

传毒性数据(参见SFDA《药物遗传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推荐的试

验)、有限的全身暴露、非临床的和临床的药代动力学数据证明无累积、

最大可行剂量(MFD)下进行的长期毒性试验获得阴性的组织病理学数

据(不存在癌前病变和其他毒理作用)以及对相同类型其他辅料的认识

等,认为不进行致癌性试验是合理的。关于本方法适用性的确定,将采

用证据权重法,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做出。在其他情况下,有

效的细胞转化试验,或大鼠2年致癌性试验或一种转基因动物试验结果

都是阴性的,则可以充分的支持证据权重评价,来说明辅料潜在的致癌

性。

(五)用于肺部、注射或局部用药的辅料

对拟用于注射、局部(经皮、鼻腔、口腔给药,眼科、直肠或阴道

用药)或肺部给药的药物中的新辅料,建议安全性评价至少包括以下方

面(参见SFDA《化学药物刺激性、过敏性和溶血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可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进行第三部分(一)、(二)、(三)和(四)

所述的所有研究。如果在辅料评价时可以获得拟上市药物处方

的信息,最好使用拟上市药品进行评价。

致敏试验(如豚鼠最大化试验或者鼠局部淋巴结试验)。更多

的信息可参考ICH指导原则S8人用药物免疫毒性研究或FDA

CDER行业指南新药的免疫毒性评价。

H

H

对于拟注射使用的辅料,应进行以下考虑:

1.在静脉给药(推注和/或静注)拟用浓度下进行体外溶血试验,以

确定其溶血性。

2.在辅料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给药的拟定浓度下测定得到的肌酐激

酶的血浆浓度,可以提供潜在肌肉损伤的信息。

3.在行与局部耐受性相关的蛋白质结合性评价。

拟局部使用的辅料,如果在最大暴露量下进行的临床药代动力学试

验提示,患者将会有辅料或其代谢产物的全身暴露,尤其是如果在通过

临床用药途径进行的非临床研究中观察到有限的全身暴露,可能需要来

自临床拟用途径以及口服或者肠胃外途径给药的毒理学研究的支持。

对于局部经皮给药和眼科用药物,应进行眼刺激性试验。

(六)光毒性研究

可参考FDACDER行业指南光安全性试验的描述,来评价需要进行

光毒性试验的辅料,应对辅料或终产品进行测试。

参考文献

ceforindustry:Nonclinicalstudiesforthesafety

evaluationofpharmaceuticalexcipients.2005

H

H

H

H

起草说明

1.参考指导原则为USFDA的指导原则,为了适应中国实际,将该

指导原则中仅针对美国法规的相关内容部分删除。

2.某项安全性研究需要参考的相关指导原则,如果SFDA已经发布,

则将USFDA指导原则原文中的ICH或FDA相关指导原则修改为SFDA

已经发布的指导原则。

3.由于USFDA的OTC的监管与我国差别较大,因此将USFDA指

导原则原文中有关OTC药物的相关表述删除。

4.在“支持新药用辅料上市所需的安全性评价策略”中,增加了一些

通用考虑,以利于指导原则的理解和使用。

5.在3.5.3之(3)中说明可进行与局部耐受性相关的蛋白质结合性评

价,但经过与FDA相关人员沟通后,目前仍不了解该项研究的具体意义

和实施方案。为慎重起见,该项目予以保留,有待进一步探讨。

6.研究者应根据拟用辅料的创新程度、现有人用经验、给药途径的

改变等,判断是否应对新辅料提供安全性研究资料。SFDA有关辅料的

分类管理规定尚未出台,本指导原则中未对辅料分类进行叙述,比如创

新性辅料、改变给药途径的辅料、国外已上市辅料、有食品添加剂使用

经验的辅料等。

H

H

附件4:

药物代谢产物安全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药物安全性的非临床研究通常由标准的动物毒理学试验组成,这

些试验通常包含了药物暴露量的评价,主要是母体药物血浆浓度的评

价。一般情况下,通常将非临床试验中获得的血浆药物浓度和系统暴

露量与人体的系统暴露量进行比较,对非临床试验结果提示的潜在风

险进行评估,并指导临床试验中的风险控制。当人体中的代谢特征与

非临床试验中使用的至少一种动物种属中的代谢特征相似时,这种试

验模式通常认为是可行、充分的。但是,不同动物种属的代谢特征在

质和量上均可能存在差异,而且还存在临床相关的代谢产物在非临床

安全性试验中未被确定或未被充分评价的情况。如果某种代谢产物仅

在人体中出现而在受试动物种属中不存在,或者某种代谢产物在人体

的暴露比例水平高于采用母体药物进行标准毒理学试验的动物种属中

的暴露比例水平时,代谢产物的安全性就值得关注,应考虑进行代谢

产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

二、背景信息

常规情况下,临床前安全性试验不要求在动物中对代谢产物进行

评价。因此,代谢产物在总体药物毒性中的作用通常不明确。缺乏代谢

产物在药物毒性中作用的评价,其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用于检测和鉴别

母体药物代谢产物特征的分析方法的灵敏度不够。随着过去10年的技

术进步,分析检测能力有了显著提高,现在已能够对代谢产物进行检测、

H

H

鉴别和定性,这将有助于更好理解代谢产物在药物安全性评价中的地

位。

H

H

进入机体的药物通常通过I相和II相代谢途径进行生物转化。根据

所涉及的化学反应性质,I相反应产生的代谢产物,很可能具有化学反

应性或/和药理学活性,因此可能更需要进行安全性评价。活性代谢产

物可能与治疗靶点受体或其他受体结合,或与其他靶点(如酶、蛋白)

相互作用,引起非预期的效应。尤其是当代谢产物仅在人体中形成时,

这个问题更为重要。但是,仅在人体中存在而不在实验动物种属中存

在的代谢产物,出现的几率极低。更为常见的情况是,人体中形成的

代谢产物比例水平远远高于母体药物在动物安全性试验中代谢产物的

比例水平,这缘于人体和动物的代谢特征存在质和/或量的差异。如果

在母体药物的毒理学试验中确定至少有一种实验动物种属中形成特定

代谢产物的暴露量水平足够高(与人体暴露量大致相当或更高),则可

认为该代谢产物对总体毒性的作用已经得到了确定。代谢产物安全性

评价的决策流程图见附录A。

对于代谢产生的活性中间体,因其半衰期短,常难以检出和测定。

但是,它们能形成可检测的稳定产物(如谷胱甘肽结合物),因此可能

不需要对活性中间体做进一步的安全性评价。II相结合反应通常会使一

个化合物的水溶性增加并失去药理学活性,故也不再需要进一步评价。

但是,如果结合反应形成一种毒性化合物如乙酰葡萄糖醛酸

(acylglucuronide),则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安全性评价。

若研究发现代谢产物在靶受体上无药理学活性,这并不能确保其

无毒性,该代谢产物也可能需要在非临床毒理学试验中进行安全性评

价。列举案例见附录B。

H

H

三、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需要进行非临床毒性评价的药物代谢产物,为

研发者何时以及如何鉴定高比例药物代谢产物并研究其安全性特征提

供建议。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小分子化学新药。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那些需要

考虑风险效益评价的抗肿瘤药物。针对抗肿瘤药物代谢产物的安全试验

可参考ICHS9指导原则。

注册申请人可就具体药物研发中的代谢产物安全性评价与药品审

评部门进行交流。

四、代谢产物安全性试验的一般考虑

在药物开发过程中应尽早确认非临床安全评价中所用动物种属和

人体间的药物代谢差异。如在获得人体药代数据后,通过比较药代信

息决定是否需要尽早开展代谢产物的安全性评价。在药物开发晚期发

现高比例药物代谢产物(Disproportionatedrugmetabolite)时可能会

导致药物开发或上市延迟。

一般情况下,对于仅在人体中出现的代谢产物,或人体中代谢产

物水平远高于已知或已进行评价的实验动物种属中的水平时,应考虑

进行安全性评价。若人体中的代谢产物水平高于稳态时体内药物总暴

露量的10%时,通常会引起安全性担忧。代谢产物水平通常采用曲线下

面积(AUC)来表示,但有时也会采用达峰浓度(Cmax)来表示。

(一)评价代谢产物安全性的一般方法

如果在动物中发现的代谢产物在人体中不存在,意味着在该动物

H

H

种属中观察到的谢产物引起的毒性可能与人体无相关性。相反,如

果在临床开发过程中发现的代谢产物在实验动物种属中不存在,或在

动物中水平远低于人体水平,则建议进行进一步的动物试验以确定该

代谢产物的潜在毒性。

这种情况下,可考虑采用以下两种方法来评价药物代谢产物的安

全性。第一种方法是,确定一种在常规毒理学试验中的动物种属,在

该动物种属上能形成充分暴露水平的该代谢产物(与人体暴露量相当

或更高),然后在该动物种属中研究药物毒性。第二种方法是,如果不

能确定一种形成该代谢产物的相关动物种属,则可合成该代谢产物,

通过掺入法或直接给药来开展进一步的安全性评价。上述试验需建立

能够在非临床毒理学试验中鉴别和检测该代谢产物的分析方法。

众所周知,特定代谢产物的合成存在困难,代谢产物直接给药也

有其固有的复杂性。直接将代谢产物给予动物,可能还会存在后续代

谢,因而可能无法反映临床实际情况,这样使得毒理学评价变得复杂

化。以代谢产物给药可能会出现在母体药物试验中未观察到的新的毒

性,但尽管有这样的复杂问题,检测和评价药物代谢产物潜在的毒性,

对于保障药物的临床安全性仍具有重要性。确定是否进行直接的代谢

产物的安全性试验,应基于对母体药物的数据以及代谢产物各方面信

息的综合评价。

(二)代谢产物鉴别

在药物开发过程中需要确定药物的代谢特征,可以在不同开发阶

段,通过体外和体内试验方法来完成代谢特征的确定。体外试验可采

用不同动物和人体的肝微粒体、肝脏切片或肝细胞,体外试验通常应

H

H

在临床试验开始前进行。非临床试验动物种属中的体内代谢试验通常

应在药物开发早期进行,其结果可以证实体外试验获得的结果,或者

提示动物种属间代谢存在的质和/或量的差异,而后者可能会带来安全

性担忧。人体的体内代谢试验通常是在药物开发的相对后期进行,但

仍建议人体内代谢研究尽早进行。

H

H

对于在非临床试验动物中暴露水平远低于人体的代谢产物,其暴

露是否充分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通过测定稳态时血清

或血浆中药物浓度来分析系统暴露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无法在受

试动物的血浆中测定时,则可通过测定代谢产物在其他生物基质的水

平以验证暴露是否充分,如尿液、粪便或胆汁。

(三)非临床试验设计的一般考虑

对一种高比例药物代谢产物设计非临床试验时,需要考虑以下因

素:代谢产物与母体分子的相似性,药理学或化学分类,溶解性,胃

液环境下的稳定性,I相或II相代谢产物,人体中暴露水平与动物中暴

露水平的相对量。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药物拟定适应症和患者人群[例如对于严

重疾病适应症时非临床试验可以简化,如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ALS)]。

在对代谢产物设计非临床试验时,还需要考虑拟定的用药疗程(短期、

中期或长期用药)以及治疗剂量下的暴露水平。

五、推荐的代谢产物的安全性试验

需要进行安全性评价的药物代谢产物的非临床试验应符合GLP。可

能需要进行以下试验来评价高比例药物代谢产物的安全性。

H

H

(一)一般毒理试验

在一般毒理试验中,应评价高比例药物代谢产物的潜在毒性,进

行代谢产物与其母体药物间的毒性比较。代谢产物直接给药的一般毒

理试验的期限,可参考国内相关指导原则和ICHM3(支持药物进行人

体试验需要的非临床安全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应在数倍于人体暴

露量或者在至少与人体中检测到的暴露量相当水平下评价代谢产物的

毒性。建议采用母体药物拟定的临床给药途径给药。但如果可以使高

比例药物代谢产物达到足够的暴露量,也可以采用其他给药途径。如

果临床给药途径为口服,确认代谢产物在胃液环境中的稳定性十分重

要。为了保证高比例药物代谢产物的充分暴露,上述试验中需包括毒

代动力学研究。

(二)遗传毒性试验

需以一项检测点突变的体外试验和另外一项检测染色体畸变的试

验来评价代谢产物的潜在遗传毒性。这些试验可参考SFDA《药物遗传毒

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如果其中一项试验或两项试验结果是可疑和/或

阳性时,可能需要进行完整的遗传毒性标准组合试验。

(三)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

如果药物拟定的用药人群包括有生育可能的妇女时,需进行代谢产

物的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根据一般毒理试验和胚胎-胎仔发育毒性

试验的结果,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可能会要求进行其他生殖

毒性试验。这些试验可参考SFDA《生殖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某些

情况下,可仅在一种能形成该代谢产物的动物种属中进行胚胎-胎仔发

育毒性试验。

H

H

(四)致癌性试验

药物连续用药至少6个月,或需间歇用药用于治疗慢性或周期性复

发疾病,如果在母体药物的致癌性试验中不能对代谢产物的致癌性潜力

进行充分评价,则应该进行代谢产物的致癌性试验。这些试验可参考

SFDA《药物致癌试验必要性的技术指导原则》和国外的致癌性试验技术

指导原则。

六、安全性研究的时间安排

需尽早确证人体中可能存在的高比例药物代谢产物,这可以为非临

床试验的合理性提供证明,有助于阐明和制订临床试验计划,并避免药

物开发进程的延迟。通常首先采用体外试验来预测动物和人体的药物代

谢差异,然后根据人体和动物的代谢差异来考虑是否需要开展药物代谢

产物的安全性试验。如果在体外代谢研究提示有人体的高比例药物代谢

产物,可考虑开展动物和人体的同位素标记法的代谢研究,为开展高比

例药物代谢产物的临床前安全性研究提供依据。

如果需要进行代谢产物的毒理学试验,应在大规模临床试验开始

前完成这些试验,并向药品审评部门提交试验报告。

为了优化和加快研发用于包括肿瘤疾病在内的其它严重或危及生

命疾病(如ALS、中风、HIV)的药物,对于那些具有重大治疗利益的药

物,以及用于尚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疾病的药物,代谢产物的非临床试验

的数量和类型可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进行调整。晚期癌症患者

治疗时,这些代谢产物并不要求必需开展单独的毒理评价。此种情况下,

申办人应联系相关药品审评部门进行讨论。

H

H

词汇表

高比例药物代谢产物(Disproportionatedrugmetabolite):仅在

人体存在的代谢产物,或在人体循环系统的暴露量显著高于非临床试

验所用动物中暴露量的代谢产物。一般情况下,以稳态的曲线下面积

(AUC)来计算。血浆水平中高于人体总体药物系统暴露量10%的代谢

产物应给予关注。

代谢产物(Metabolite):母体药物经过I和/或II相代谢途径产生

的物质。

药理活性代谢产物(Pharmacologicallyactivemetabolite):在靶

受体具有药理学活性的代谢产物,其活性可能高于、等于或低于母体

药物。

H

H

附录A

决策流程图

高比例药物代谢产物

≤总体药物系统暴露量(AUC)的

10%

>总体药物系统暴露量(AUC)的10%

无需进一步试验评价代谢产物是否会在一种动物种属中形成?

形成多少?

在动物试验中的

暴露量不能达到

人体暴露量

在动物试验中的暴

露量能达到人体暴

露量

进行代谢产物的

非临床试验

不需要进一步的代

谢产物的非临床试

H

H

附录B

案例

案例1

从初步的物料平衡试验中发现,1种代谢产物在大鼠血浆中约占总

放射性剂量的1%-2%,犬中为5%,人体为20%(尿液和/或粪便中该代

谢产物的放射性很低)。根据上述数据,人体中该代谢产物的暴露量比

动物高达20倍,因此建议进行代谢产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试验。但是,

大鼠和犬中母体药物一般毒理试验的数据提示,测试的最高剂量下产

生的代谢产物暴露量至少与最大推荐人用剂量时的治疗暴露量相当。

同时,以母体药物进行的体内遗传毒性试验、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

及致癌性试验中,检测该代谢产物的血浆浓度后发现有足够的该代谢

产物的暴露量,因此不需要对该代谢产物进行其他试验。

案例2

采用人、猴、大鼠、犬、家兔和小鼠的肝细胞和肝微粒体检测发现,

两种初级羟基化代谢产物M1和M2进一步氧化形成次级代谢产物M3和

M4。后续体内试验数据也证实了该代谢特征。药代研究信息如下:1)M1

与M4是人体、猴和犬微粒体中的主要代谢产物,而大鼠、小鼠和家兔微

粒体中的是M2和M3。2)在人体中形成的M4水平比母体药物高4倍,

但M4在啮齿类动物中的水平很低,在猴中仅占母体药物暴露量的1/3(见

下表)。

表:最高剂量下的AUC0-24hr

人体(MRHD)猴大鼠

母体药物1,80015,00012,500

H

H

M47,7005,000135

安全性研究显示:在猴中母体药物出现了严重的药物相关的、新

的靶器官毒性,而大鼠中未出现。此外,在药物靶受体中M4无药理学

活性。

为此,代谢产物M4进行了以下附加试验:

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大鼠3个月毒性试验;

大鼠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

体外遗传毒性试验:M4的点突变和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阳性,

母体药物为阴性。

由于遗传毒性试验结果为阳性,建议进行一项M4的致癌性试验。

案例3

M2是一种I相氧化代谢产物,在人体中高达母体药物暴露量的

50%,在小鼠中约为母体药物暴露量的10%,犬中约为母体药物暴露量

的15%,大鼠中仅为痕量。这些动物种属的体外代谢试验结果支持体内

研究结果。根据构效关系分析结果,与母体药物分子比较,该代谢产

物预期不会产生任何不同的毒性或加重毒性。在安全性评价试验所测

试的所有动物种属中,母体药物未见明显毒性,也未见可确定的毒性

靶器官。但是,由于人体中出现了高比例药物代谢产物,故需要进一

步的安全性试验。在犬的短期耐受性试验中,M2出现了非预期的、显

著的心脏毒性,包括所有剂量和所有受试犬。M2对治疗靶受体无药理

学活性。

H

H

参考文献

dance:SafetyTestingofDrugMetabolites,2008

3(R2):NonclinicalSafetyStudiesfortheConductofHuman

ClinicalTrialsandMarketingAuthorizationforPharmaceuticals,2010

9:NonclinicalEvaluationforAnticancerPharmaceuticals,2010

6:生物技术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和S7A人用药物安全药理

学研究指导原则

(che/compo/)。

3A:毒代动力学指导原则注释:毒性研究中全身暴露量的评价

(che/compo/).

nmentalProtectionAgency,1998,HealthEffectsTest

Guidelines,OPPTS870.7485,MetabolismandPharmacokinetics.

(/epahome/)。

H

H

H

H

起草说明

1.本指导原则主要参考USAFDA的指导原则Safetytestingofdrug

metabolites来起草,同时也考虑了ICHM3中对代谢物的安全性研究要

求。指导原则内容代表了目前国际上对药物代谢产物安全性研究的基本

要求。

2.考虑到该技术要求在国内尚处于起始阶段,文中简介了如何识别

药物代谢产物的种属差异,以及何时关注代谢产物安全性的时间安排,

具体见第6部分。关于具体的体外代谢研究方法和体内的放射自显影方

法,需要结合其他相关指导原则要求来一并考虑。

3.关于代谢比例的10%,原文中是指母体药物暴露量的10%,在专家

讨论中认为,国外已经认为该定义方法存在问题,在后续讨论中认为应

该将分母定义为原型药物和代谢物的总体药物暴露量,因此明确10%是

指药物总体暴露量的10%。

指导原则中的Disproportionatedrugmetabolite在翻译

中有不同译法,最后统一为高比例药物代谢产物,并通过定义对其给予

具体说明。

5.关于参见的安全性研究指导原则,如果SFDA已经发布,则将USA

FDA指导原则原文中的ICH或FDA相关指导原则修改为SFDA已经发布

的指导原则。

H

H

附件5:

预防和/或治疗流感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一、前言

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协助药品研发者和临床研究者进行因A型(甲

型)和B型(乙型)流感(包括季节性和大流行性流感)病毒所致疾病

的治疗和/或预防药物的临床研究。本指导原则表明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目前对该类药物临床总体研究方案以及相关研究设计的考虑,以

支持流感药物的研发。本指导原则是在借鉴国内外相关指导原则和同类

产品研发基础上,由药品审评人员、药物申办者、临床研究者经充分讨

论后制定。随着流感治疗和预防科学研究的不断进展,本指导原则也可

能会作进一步修订。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C型(丙型)流感治疗和/预防药物,以及流

感疫苗和疫苗佐剂的临床研究。

本指导原则不包括对临床试验设计或统计分析一般问题的讨论。相

关问题请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其他相关指导原则和ICH

相关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只在流感药物临床研究中出现的特

定试验和试验设计问题。

本指导原则只是说明本机构目前对该问题的看法,不具有法律强制

性,除非已经在特殊药政法规或法令要求中进行了说明。

二、背景

有效的疫苗是控制流感传播的核心,抗病毒药物一般用于治疗确定

的流感疾病,并在某些情况下用于疾病暴露前或暴露后的预防。抗病毒

H

H

药物已被批准用于治疗和/或预防A型和B型流感,批准用于流感的抗

病毒药物主要为金刚胺类和神经氨酸酶抑制剂。

H

H

最近对新型流感毒株大范围传播可能性的关注增加了人们对流感

药物研发的兴趣,“人禽流感”、“大流行性流感”及“季节性流感”均成为

公众关注的卫生问题,前两者的公众关注度甚至更高1。

三、研究方案

(一)总则

一般是在自然发生的流感疾病传播情况下进行临床试验,以评价流

感药物的疗效。需要注意的是,对治疗季节性流感有效的药物可能对大

流行性流感无效或同样有效。因此,应通过从细胞培养和动物研究产生

的其他数据以及流行时所收集到的临床数据,探索药物在不同病毒株或

病毒亚型间不同反应的潜在差异(包括从人感染中分离出的禽类毒株)。

由于流行性和大流行性流感均牵涉到公共卫生的问题,因此,疾病

的多变性、有限的治疗选择和研究新选择药物面临的挑战,以及研发药

1“人禽流感”指许多流感病毒亚型和毒株中的任何一种,可能从禽类传播至人类,引起散发

病例和群发病例、并进而获得能力得以在人与人之间迅速广泛传播。“流感”指在一定的时间内

在一个群体或地区中发生的大量流感疾病病例。“大流行性流感”指主要来源于禽类、哺乳动物

或基因重配株的一种毒株,其具有在人之间传播的能力,并显示为泛发性疾病的新病因,成为

主要传染源或取代了以前在人群中传播的亚型(季节性流感)。尽管新型毒株散发病例引起对潜

在大流行性毒株出现的关注,但是,目前还不能可靠地预计这些毒株的组成(甚至在其亚型水

平上)。另外,基因变异很可能造成新毒株从散发性进展为大流行性。一旦大流行性毒株在人群

中传播开,根据历史经验可以预计在大流行平息后,相同的亚型将继续传播几年。那么,该亚

型将被视作季节性流感,有时其会被下一个大流行性流感病株变异体所取代(或成为主要传染

源)。

H

H

物新的给药途径都令人关注。建议设计的给药途径应能提供支持性信

息,使得研究过程中出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可获得研究性药物。同时,

建议在相应新药研究过程中提前制定转变为流行性和大流行性情况下

进一步探索和证实药物疗效的方案。

H

H

因为感染人群广泛多样性,患有并存疾病可与流感疾病本身和治疗

相互作用,所以在合适人群中进行充分盲态、严格对照的研究来产生可

靠、安全性数据非常重要。申请者应该提供临床试验的毒性分级方案。

1.非临床研究

在开始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应使用从人类临床感染和/或动物得到的

流感病毒(可以作为新临床毒株的来源)的多种类型、亚型和毒株来研

究候选药物的作用机制和抗病毒活性。对于作用机制不是直接抗病毒作

用的候选药物,申请者应进行细胞培养、生物化学和基因学研究,以支

持它们的动物毒性研究(如基因小鼠靶点敲除,受体结合研究和氨基酸

序列同源性分析)。不同的可能作用机制可影响探索风险-获益平衡类型

的研究(如预先存在免疫异常的患者,针对疾病过程的免疫调节剂的可

能作用)。

在细胞培养实验中应对候选药物的活性进行评估,并根据这些结

果,在适当的流感感染动物模型中评估其体内活性。申办者还应评估候

选药物对其他模拟或加重流感的病原体的作用,包括相似疾病或并发症

有关的其他呼吸病毒和细菌。

动物研究可用于:

•探索候选药物对抗不同流感毒株的活性,包括新型毒株;

H

H

•探索接种量大小的效果;

•比较给药方案与给药途径;

•确定药物在适当解剖部位的浓度;

•探索暴露-应答关系;

•探索在免疫功能缺失宿主中的活性;

•鉴定病毒的抗性与传播性;

•鉴定疾病发作时所对应的治疗时间。

动物研究计划应包括支持模型选择和特征的信息、模型中疾病自然

史的详细信息以及建议的研究设计。当设计动物研究时,申办者应考虑

一些因素,诸如病毒株和适应宿主要求的相关性、疾病在动物模型的自

然史、病毒疫苗作用、药物/剂量和时间效应、可得到的与人暴露-应答

和结果有关的资料。

细胞培养和动物模型研究不得作为临床试验的替代研究,但是,它

们可以对临床试验设计作出重要贡献,包括剂量考虑和抗药性监测计

划,并且,它们还能够辅助探索临床试验结果的普遍性。

病毒学评估和抗药性监测构成抗流感病毒药物研究的整体。在整个

研究过程中,申办者应连同非临床和临床研究建议一起,提出病毒学计

划和建议。

2.早期临床研究

2.1激发研究(Challengestudies)

初始活性评估包括Ⅰ期人体药代动力学(PK)和耐受性研究后,国

外数个新药均进行了激发研究。在激发研究中,对健康志愿者接种特定

的流感病毒激发毒株,并在接种激发毒株前(预防研究)或后(治疗研

H

H

究)给予研究用抗病毒药物。与自然发生的流感病毒相比,激发毒株为

减毒病毒,它产生的症状要轻微一些。激发研究中的药效学(PD)终点

包括临床呼吸症状、流出鼻涕的重量以及鼻清洗液中病毒清除的定量检

测值。

H

H

激发研究由申请人自愿选择进行。这里提醒申请人关注的是,激发

研究可以提供有用的暴露-应答和安全性信息,并且还有利于证明在流

感季节之外的控制条件下药物在人体的抗病毒活性。从激发研究得到的

数据可以为Ⅱ期和Ⅲ期临床研究的剂量选择提供信息,还有利于探索药

物在不同的时间对病毒暴露所发挥的作用。但是,由于与自然发生的流

感病毒相比,激发毒株为减毒病毒,它产生的症状要轻微一些,因此激

发研究不能作为确证性试验以达到上市许可的目的;另外,因为组织分

布、病毒复制、宿主对新型毒株的应答等现象可能与已充分鉴定的激发

毒株特征有着很大的差异,所以激发研究的结果不能预测对新传播型流

感毒株和大流行性毒株的治疗结果。

是否进行激发研究基于经充分安全性检测的激发毒株的可用性以

及激发研究的伦理学问题。由于伦理学、安全性和防护问题,使用高致

病性或未知致病性的新型毒株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申请者应根据动物和人类PK和耐受性数据、细胞培养EC50值、动

物模型PK/PD数据和其他任何相关信息提供激发研究的剂量选择依据。

2.2Ⅱ期临床剂量探索研究

Ⅱ期临床剂量探索研究的设计取决于Ⅲ期临床研究的人群种类和

研究用药物的起始安全性特征。特别建议申请者在设计

H

H

Ⅲ期临床试验前进行Ⅱ期临床研究。从Ⅰ期临床研究或激发研究直

接进展到Ⅲ期临床研究会产生无法解释的或不能应用的Ⅲ期临床数据,

尤其是在不能明确确定剂量选择并缺乏依据时。通常使用统计学把握度

设计Ⅱ期临床剂量探索研究,以观察病毒清除的差异(如与基线比较的

持续时间、数量差异)。包括临床症状差异作为次要终点。病毒学终点

的差异与临床症状的数字趋势可用于以后Ⅲ期临床研究选择剂量的依

据。

应指出的是,临床剂量-应答研究(do-responstudies)是一

类适当的、良好对照的研究,如果在适当的人群中测定了适当的终点,

该类研究就可以提供充实的有效性证据。另外,通过临床剂量-应答研

究同时可以获得暴露-应答研究(exposure-responstudies)数据,后

者可以为不同剂量、剂量方案或剂型的批准提供信息支持。根据研究终

点,暴露-应答信息可以:

•帮助将体外抗病毒阳性(EC50)与暴露量联系起来;

•帮助将动物与人类试验的结果联系起来;

•为使用合理的剂量范围设计临床终点试验提供指导;

•在某些情况下,鉴定抗不同流感类型和亚型的药物阳性特征;

•允许在不同的剂量下明确权衡获益与风险。

目前,还不清楚什么暴露参数或PD应答参数能够最好地预测抗流

感的疗效结果。但是,常常会测定鼻洗液中病毒清除的持续时间和临床

症状,如鼻塞、发热、咽痛、咳嗽、身痛、乏力、头痛和恶寒/发汗。典

型的流感主要限于呼吸道,一般不会引起全身性病毒血症;但是,最近

H

H

有报告称从其他器官系统分离出了A/H5N1病毒RNA。因此,暴露-应

答研究中病毒学参数的选择可能取决于所研究的流感毒株。

H

H

(二)Ⅲ期临床试验具体考虑

1.研究设计

1.1治疗性研究:无并发症的急性流感

对于评价无并发症的轻度至中度流感治疗的研究,应该使用安慰剂

对照设计,而不是非劣效性设计。因为相对于这些人群来说,接受安慰

剂的风险很低,而且,已有治疗的疗效是有限(时间-症状改善相差1

天)且可变的,并不能够很好地进行预测以充分支持非劣效性界值。并

且,流感多变的临床过程也使得非对照的数据或历史对照难以解释或不

足以支持研究用药物的疗效。

目前认为,根据药物相对于安慰剂明显优效来批准抗流感药物更为

可靠。

除了安慰剂对照的研究之外,流感治疗研究还可以考虑下列设计:

1)在其他方面健康的成人和儿童中使用已批准的抗病毒药物(作为对

照)进行优效性研究;2)给予患有危及生命的流感的受试者标准护理

治疗(常规护理)作为对照进行优效性研究;和3)如果较高的剂量的

应答显示显著大于较低的剂量,进行剂量-应答(浓度-应答)研究。

1.2治疗性研究:住院患者中的严重流感

目前几乎没有抗流感病毒药物在住院的严重流感患者中进行了相

应研究,也没有一个药物获得了相应适应症。由于还没有随机研究显示

目前的抗病毒药物对严重流感的疗效,因此,不可能进行阳性对照的非

劣效性研究。尽管缺乏研究显示抗病毒药物对严重流感治疗的益处,但

H

H

考虑到患有严重流感的住院患者使用安慰剂对照面临一定伦理问题。因

此,建议采用以下研究设计以替代严重流感的安慰剂对照试验:1)随

机的剂量-应答研究,以证明显著的剂量-应答;和2)优效性附加

药物研究,以显示研究用新药加上标准护理优于标准护理(仅获批用于

急性单纯性流感的药物超出说明书范畴用于治疗严重的住院流感也可

视为标准护理)。

H

H

由于流感的爆发流行不可预知,而且,入选严重的或住院患者很可

能比入选无并发症的患者更加困难,因此,申请者应考虑选择多地区多

中心进行研究。

1.3预防性研究

国内临床实践中,为避免抗药性产生,对于普通季节性流感一般不

常规推荐使用抗病毒药物预防流感。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无法使用

疫苗预防的人群(流感疫苗禁忌人群,如对鸡蛋或疫苗中其他成分过敏

者、格林巴利综合症患者等),高危环境下人群,易感人群和高危人群

(包括感染流感容易造成严重并发症的人员,如干细胞移植患者、器官

移植患者),有时应用抗病毒药物进行非暴露后及暴露后预防具有一定

积极意义。同时在紧急公共卫生状态(如新流感大流行)时,预防性疫

苗尚难以及时获取的情况下,抗病毒药物预防性应用对切断传播途径,

保护公众健康可能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针对高危人群。因此,鼓励在相

应新药研发中进行预防性研究,以为特殊情况下或紧急公共卫生状态下

药物的使用提供支持性信息。

H

H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导致大流行性流感或人禽流感(与季节性流感

相比)或特殊流感亚型的毒株可能具有不同于临床试验研究毒株的毒

力,在以普通季节性流感患者为研究对象的预防性临床试验可能不能真

正反映药物对新毒株的抗病毒作用,因而不能据此获得预防大流行性流

感或人禽流感(与季节性流感相比)或特殊流感亚型的适应症。但是考

虑到抗病毒药物的分子靶点一般不显示亚型特异性,相似的分子靶点从

理论上推测可能具有一定作用,如果以普通季节性流感患者为研究对象

的预防性临床试验可以支持药物预防普通季节性流感,那么该研究可以

为紧急公共卫生状态下药物的紧急使用提供必要的支持性信息。另外,

从高危人群研究得到的信息也可以帮助了解在流感大流行环境下一般

人群可能出现的事件。例如,正如在幼儿和免疫低下的患者中所报告的

一样,对流感具有较小免疫性、并具有较高或延长的病毒复制风险的人

群研究结果可以提供一些有用信息,如抗药性产生的可能途径,以及在

流感大流行环境下药物剂量或治疗时间与治疗结果之间的关系等。

预防性研究设计应包括以下两点内容:1)记录流感传播后在社区

中的干预,以了解药物在一般意义上的预防作用;和2)记录对暴露于

确定的或临床假定病例的家庭或机构(如医院、养老院)的干预,以观

察暴露后预防的作用。样本量和风险-获益评估可能受假定的暴露程度

的影响。例如,家庭住户或疗养院的病毒接触者所处的疾病风险可能大

于随机招募的社区居民。

在从公共医疗机构获得了关于药物预防的明确建议的情况下(如疗

养院中开始爆发流感后),将不可能进行单纯安慰剂对照。一般情况下,

可以考虑进行标准护理、安慰剂对照的试验。预防性研究设计时需要考

H

H

虑以下方面:1)在预防研究中,安慰剂对照组有症状的感染率随季节

和人群变化而发生很大的变化,而且,任何治疗组中患病结果的绝对数

量均可能很少;2)接种疫苗的状态和传播的病毒毒株的变化也可以对

试验结果产生影响;3)非劣效性比较因观察到的流感患者数量很少,

且得到的置信

H

H

区间很大,导致很难确定新药的作用。如对两种阳性药物的预防作

用进行比较,最终观察到的流感疾病患者很少或没有,该结果可能表明

两种药物的作用相似或没有发生真正的流感爆发。

最直接的家庭流感预防研究设计是所有有感染症状的阳性病例均

接受相同的处理(即所有患者均不使用任何阳性药物进行治疗,所有患

者均使用同一研究药物进行治疗,或所有患者均使用特定的选择性干预

进行治疗)。然后,以家庭为单位随机分配到研究用药物组或对照药物

(如安慰剂)组,这样就可以使同一家庭的所有成员均接受相同的分配。

该设计不能够提供关于阳性病例的治疗自身是否可以减少二代传播的

信息,也不能够提供关于两种干预措施之间潜在的相互作用信息。

一项4组的析因设计研究可以用于回答关于流感传播的问题(详见

统计学考虑部分)。在该研究中,阳性病例和家庭接触者均被随机分配

至治疗组或安慰剂组。

2.研究人群

尽管流感影响到整个人群,考虑到易操作性等因素,Ⅲ期临床试验

最初可以在健康的、无并发症的急性流感人群中进行。但是申请者也应

该对具有流感并发症高风险的人群进行研究,因为在健康成人中获取的

安全有效性特征不能延伸到该类人群,而他们又是流感防治中需重点关

注的人群。这些人群包括老年人、儿科人群、孕妇、患有基础性疾病人

群(如患有呼吸或心脏疾病人群以及免疫功能低下人群),如上所述,

在处于严重流感并发症风险的人群中,可能难以进行安慰剂对照研究,

建议进行剂量-应答研究、或者相对阳性对照或标准护理的优效性研究

以进行疗效比较。

H

H

因为:①成人中可能存在事先暴露和对病毒具有免疫保护,这可能

影响流感疾病和治疗应答,这不同于儿童;和②儿童与成人的病毒清

除方式可能不同,因此不能从成人研究外推抗病毒药物在儿童中的疗

效,故仅在儿童中进行PK和安全性研究将不能使药物获批用于儿科人

群。为了获得相应适应症,申办者必需在儿科人群中进行具有临床疗效

终点和完整的安全性评价的严格控制临床研究。

3.入选标准

对于治疗性研究,入选标准应包括社区中记录的流感(即有流行病

学证据)和临床流感样症状的发生,入选时受试者可同时进行快速病毒

学实验室检测。

在入选标准中加入快速病毒学检测目的是使入选人群中有更多的

受试者最终病毒学证据呈阳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所有的快速检

测均具有局限性,而且,在发生季节性传染病期间,一些快速诊断的阳

性和阴性预测值可能不会优于临床筛选标准。另外,新型流感毒株可能

具有不同的检测性能和不同的最佳取样部位,而这不可能根据以前的传

播毒株的研究进行预测。

H

H

需注意的是,疫苗接种量较高的人群可能通过减少对照组中疾病的

发生率和严重度而降低显示治疗利益的可能性,或者如一些研究所示,

如果预先存在的免疫力和药物治疗具有加和性或协同性,该人群实际上

可能会增强治疗利益。如上所述,因为疫苗接种状况可能影响疗效结果,

所以它应作为一个入选标准或分组因素。如果在接种疫苗相同的时间段

内服用抗病毒药物,抑制疫苗病毒的复制,药物可能在理论上对活病毒

流感疫苗的应答产生有害作用;因此,最近接种过活病毒疫苗的人一般

不得参加研究。另外,新药物对灭活疫苗的作用也不一定与以前临床的

表现一致。因此,疫苗接种状况的认真记录和相互作用的适当分析是研

究设计、执行和解释的重要部分。

4.盲法

由于临床有效性终点的主观性,以及流感自然多变性与药物有益或

不良作用之间的潜在混淆性,强烈推荐使用双盲研究。

5.剂量选择和给药途径

动物研究、激发研究和剂量范围探索研究均有助于为关键性临床试

验进行剂量选择。在所有这些研究中均可以评估暴露-应答关系,而且,

还可以探索PD参数(如病毒清除率有关的参数)。如上所述,强烈建议

申办者在设计Ⅲ期临床试验前进行适当的Ⅱ期临床研究。

对于一些药物,可以考虑多种给药途径,而且,由于给药途径不同,

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剂量、安全性和疗效问题。例如,口服形式可能适合

无并发症的流感,静脉注射制剂可能更加适合不能够使用口服制剂的重

病患者。对于吸入途径,根据非临床数据确定临床试验的剂量可能具有

挑战性。另外,如果与季节性流感病毒比较,新毒株可在更大范围的器

H

H

官内进行病毒复制,那么吸入用药可能不足以提供有效作用。应在已患

有肺部疾病的患者中评价经吸入途径释放的药物的安全性,并进行适当

的安全措施和监查,因为肺部疾病个体患者发生流感并发症和吸入性药

物不良反应的风险可能最高。

H

H

6.疗效终点

6.1总则

终点可以包括合并的客观测定结果、卫生保健专业人员的评价和患

者报告的症状。对于所有类型的流感研究,疗效终点没有明确标准化。

大多数临床试验均需要设定多个次要终点以显示其作用与主要终点的

一致性。需要注意的是,应当在方案中说明主要和次要终点的选择原理。

病毒学指标是一种替代终点,它不可作为主要终点用于流感抗病毒

药物的审批。因为在流感研究中,病毒学参数未显示能够可靠地预测临

床结果,所以临床试验通常对临床结果进行直接评估。但对于治疗和预

防设计,病毒学测定为重要的次要终点,其可以用作研究入选标准或可

评价性的一部分。病毒分析测定也有助于对预防试验中的终点进行实验

室证实。特殊病毒亚型和毒株的鉴别也对次要分析具有重要意义。建议

探索在相关部位进行定量培养以及病毒负荷(包括无症状性清除)与二

代传播之间关系评估的方法学研究。

伴随使用症状缓解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增加终点评价的难

度,如果使用,需在方案中明确规定,给药需标准化,且应进行用药的

监测,以使合并用药所引起的偏倚减到最小。

H

H

6.2无并发症的急性单纯性流感的治疗

在无并发症的急性流感治疗的成人研究中,主要临床终点建议为达

到事先定义的症状改善水平的时间。主要终点症状包括发热加一组流感

症状(如头痛、身痛、咽痛、鼻塞、流涕)。次要临床终点建议为恢复

正常活动的时间和体温或主要终点所包括的其他各个症状消退的时间。

各症状测定应标准化,并建议提供确定依据。不建议将不同类型症

状的分数加合成总分数或成为症状曲线下面积,因为很难对不同症状严

重程度的单位进行统一。

主要分析人群应当包括确诊患有流感的所有受试者,而补充的分析

还应当包括所有研究受试者。治疗或符合方案人群的探索性分析可能有

助于找出剂量给药方法或指导说明中的问题。

6.3重病住院患者的治疗

对于需要住院的重病流感患者,建议的终点包括体征和症状、住院

时间、对补充供氧或辅助通气的要求、死亡率。终点的选择可能因临床

情况和/或病毒毒株不同而变化。病毒清除的持续时间为重要的次要终

点,其可能有助于Ⅱ期临床研究进行剂量比较或Ⅲ期临床研究进行剂量

选择。

6.4预防

预防性研究的主要终点应当是症状和实验室证实的流感的发生。受

血清学抗体检测时间限制,一般选择症状记录加血清学定向培养用于鉴

定实验室证实的症状性流感病例。对具有流感样症状(有或没有实验室

证实)的所有受试者进行的补充分析可能是有用的次要终点,但是,它

也可能反映的是症状与流感相似的非流感性疾病。

H

H

对实验室证实为流感感染的所有受试者(包括所有出现症状和无症

状的受试者计数作为“预防失败”)进行的分析可能是一个有价值的次要

终点。但是,还不清楚预防无症状感染的相关性,因为流感预防的目标

是预防症状性疾病、而不是实验室鉴定的血清转化现象。一方面,完全

避免感染可能会更好,因为无症状感染患者即使有预防药物存在也可能

清除和传播病毒。另一方面,如果在停止预防药物后发生新的暴露,无

症状感染就可能会提供保护避免疾病发生。

除了上述通常的主要目标之外,分析在接受预防药物的流感疾病患

者中疾病程度是否轻于未接受者也是有价值的。需注意的是,由于使用

阳性药物的重要新发病例数相对较低,在大多数预防研究中,该结果可

能难以评估。

6.5治疗目的为减少并发症

作为流感疾病的一部分,如果结果和症状更加适合作为多组分主要

终点的一部分,则不应将它们分别视作并发症。如果在研究终点中建议

需要抗生素治疗的并发症,那么,细菌并发症应当符合关于需要抗生素

治疗细菌感染的定义标准和适当的治疗原则。例如,鼻窦炎或支气管炎

的许多临床诊断可能为流感自身临床表现的一部分,因而可能不符合有

关抗菌治疗的医疗准则。建议申请人提出潜在严重结果的预期定义(即

使我们预计那些结果发生频率较少,并且因此可能没有足够的事件进行

主要分析)来完成正确的次级分析。

如果研发新药的目的在于减少并发症,那么,流感并发症的评估就

会非常重要,在方案中应规定并发症收集诊断与管理的细节信息。

本文发布于:2022-11-15 08:33: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8/2317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上一篇:arccot
下一篇:scfm
标签:NOAEL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