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试题

青浦名女

更新时间:2022-11-14 19:47:35 阅读: 评论:0

初二考多少分算优秀-赞赏近义词


2022年11月14日发(作者:为什么输入法不见了)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全

面推进青浦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公布日期】2008.05.06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婚姻家庭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

青浦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青浦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

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六日

关于全面推进青浦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

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国家人口计

生委等14部门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

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市委《意见》)等

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的有关精神,切实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8-

2010年在全区农村实施以"倡导新风尚、培育新农民、争创新农家、建设新农村"

为主题的青浦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义

当前,我国的人口计生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

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中央《决定》指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农

村,要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将农村人口和

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市委《意见》要求,要切实加

强面向基层的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组织实施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区委区政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绿色青浦"进行了明确的

部署,指出要加强城乡统筹,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目前,全区居住、生活在农村的户籍人口约25.8万人,占户籍人口总量的半

数以上;还有31.9万常住来沪人员大部分居住在农村,且以处于生育旺盛期的年

轻人为主。而农村的公共资源配置还不够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还不够快,部分

农村居民传统的婚育观念尚未完全转变,自我保健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依托区人口计生联席会议,统筹各部门资源,坚持以人为

本的理念,倡导和促进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以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生命

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满足农村居民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公

共服务的需求。

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是将科学发展观融入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体现,是提高

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重要基础,也是我区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应对人口流动现状的重要抓手,对于我

区打造"绿色青浦"、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目标

按照我区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农民计划生

育生殖健康水平和家庭生活质量为根本目标,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

人口素质,完善来沪人员服务和管理体系,健全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的"依法管理、

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提升农村公共

服务水平,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公共管理服务均等化,确保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

展,为建设"绿色青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到2010年全区70%的行政村达到新

农村新家庭计划标准。

三、实施标准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家庭为主体,由镇、街道组织实施,具

体标准如下:

(一)领导重视,基础扎实。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人员、职责、报酬"

三落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达99%以上,来沪人员计划生育率达85%以上。

(二)阵地规范,氛围浓厚。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达到规范化标准,人口

文化建设有亮点。

(三)重点突出,知识入户。普及各类知识,突出重点,开展个性化的入户指

导,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核心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核

心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四)政策落实,机制长效。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符合本村实际的生

育关怀长效机制,人口计生各项政策兑现率达100%。

(五)管理有序,服务并重。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落实以

现居住地为主、流入地与流出地相互配合的来沪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来沪

育龄群众信息采集录入率达95%以上。

(六)同创共建,家庭达标。积极培育"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

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参与创建的行政村,70%以上家庭符合新家庭标

准。

四、推进项目

(一)强基固本营氛围行动

坚持"四个不动摇",严格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将新农村新

家庭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行村民自治,健全基

层网络,各级人口计生服务站室运作规范,群众满意率高,信息反馈畅通,统计数

据准确,计划生育率达标。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加强阵地建设,广泛宣

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宣讲中央《决定》、市委《意见》,开展国

策、国情以及人口形势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良

好的人口文化氛围。

(二)人口健康伴我行行动

充分利用各级医疗机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

服务站,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的服务平台,整合资源,强化宣传、服务和培

训,促进人口健康。加强避孕药具规范化管理,提高药具易得性。立足社区、面向

家庭开展个性化、人性化家庭计划指导,加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加

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倡导科学婚检,进一步普及各类健康知识,提高出生人

口素质,打造社区生育文明,不断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预

防艾滋病等公共服务的需求。

(三)暖巢工程解民忧行动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奖励和补助的各项规定,完善人口和计

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关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等困难家庭,在养老保障、社会救

助、合作医疗、教育培训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优先优惠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积

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生育关怀长效机制。

(四)共建共享促和谐行动

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原则,不断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流入地与流

出地相互配合的来沪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落实

《农民工、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十项措施》,维护来沪人员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做到

服务与管理并重,让来沪人员以新型的婚育观念,较高的素质积极融入到和谐社会

的建设中。

五、部门职责

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整合资源,加强协调,认

真组织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并将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情况列入各行政村考核

内容。

文明办。把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并落实在迎

世博文明行动计划、三下乡、文化进社区以及文明村创建等活动中。

发改委。把人口问题纳入农村人口发展规划,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

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各部门与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相关

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的制定,促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不断完善。

农委。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

把加强农村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农业生产指导、农业科技培

训、农村合作社建设等工作中优先帮助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多种途径为农民提供致

富信息。改善农村环境,为建设新农村新家庭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人口计生委。加强宣传,深入调研,认真制定实施意见,协调相关部门扎实推

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具体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和重点项目的推进,并组织培训、

督查、评估、总结。

劳动保障局。将计生政策宣传教育纳入来沪务工人员职业培训计划,积极开展

维权服务,落实计划生育有关奖励规定,强化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宣传、执法

检查力度。

民政局。结合部门工作,推进婚前教育,在发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中积极向生育关怀对象倾斜,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困难条件的家庭。

财政局。区、镇两级财政要确保各项经费的落实,如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

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

教育局。将青少年健康教育纳入课时计划,利用相关课程或教育活动对学生实

施人口知识、青春健康、预防艾滋病等宣传教育。加强独生子女的教育,关怀独生

子女的成长。加强0-3岁科学育儿知识培训,结合实际开辟0-3岁科学育儿服务场

所,定期开展活动。

卫生局。开展人口计划生育和优孕、优生、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咨询工作,倡导

科学婚检,做好预防出生缺陷、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提高生殖保健服务的能力,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

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文广局。组织制作以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为题材的专题片,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

专题栏目,组织对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重点宣传。创作编排、巡演群众喜闻乐见的

文艺节目,组织送戏下乡,开展人口计划生育文艺宣传活动。

市政局。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

村绿化建设,倡导农民宅边绿化,创建村容整洁村。

人口办。将来沪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各镇、街道来沪人员计划生育综合

服务站职责,加强督查,确保来沪人员信息准确,及时反馈来沪人员婚育动态。

共青团。利用现有组织网络和宣传媒体开展青春健康、婚育知识宣传,教育广

大团员青年依法生育、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妇联。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开展优生、优育、优教活动,倡导男女平等,并把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与文明家庭、特色家庭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爱卫办。把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人口文化、健康环境建设等内容纳入健康

村庄建设标准,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人口健康知识融入健康家庭知

识宣传。

红十字会。在"千万人帮万家"等帮困活动中优先救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及计

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的困难家庭。

残联。关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在制定、落实残疾人有关福利、教育、服务等

普惠政策时优先优惠考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联席会议,下设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推进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区人口计生委。各有关职能部门、各镇、各街道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

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重

要意义,积极探索我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思路,上下联动,协同配合,推动我

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要求

各镇、街道要确保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整体推进,各行政村要强化责任意识,

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口计生干部、宣传员、协会会员、志愿者、社区卫生

服务站医务人员等的作用,扎实开展各项行动,切实提高农村管理和公共服务水

平,培育新农民,建设新农村。

(三)营造宣传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

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开展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把各类知识宣传融

进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弘扬新风尚,宣传新典型,推广新经验,使广大农村居民

自觉加入到计划生育"自我宣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来,在全区营造实施新农

村新家庭计划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评估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推进办公室要按照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各

相关职能部门、基层人口计生干部、计生志愿者等组成的评估小组,组织人员深入

农村、家庭,了解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实施情况和项目推进状况,开展阶段性的评估

督查,不断总结经验,培育典型,优化计划,推动工作。

(五)确保经费到位

区、镇两级财政要将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实施经费列入年初预算,确保经费落

实,保证各类宣传品制作、培训、讲座、评估等工作的开展。

七、实施步骤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8年1月-2008年12月)为部署启动阶段。整合各部门各单位

资源,成立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推进办公室,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确定各项

目活动计划,启动、试行新农村新家庭计划,15%行政村达新农村新家庭标准。

第二阶段(2009年1月-2010年9月)为全面实施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

照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开展督查评估。至2009年底,35%的行政村达新农

村新家庭计划标准;至2010年9月,70%的行政村达到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标准。

第三阶段(2010年10月-2010年12月)为总结评估阶段。通过问卷调查、相

关人员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终期评估,总结经验,评估实施成效,优化新农

村新家庭计划。

附件:

1、"强基固本营氛围行动"项目文本

2、"人口健康伴我行行动"项目文本

3、"暖巢工程解民忧行动"项目文本

4、"共建共享促和谐行动"项目文本

青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强基固本营氛围行动"项目文本

项目编号:1号

项目名称

强基固本营氛围行动

项目单位

区文明办、区发改委、区农委、区人口计生委、区教育局、区卫

生局、区文广局、区市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道)、

各行政村

项目周期

2008-2010年

项目内容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项目背景

项目对象情况:青浦区共有184个行政村,农村居住人口25.8万

人。由于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机构队伍不够稳定,部分

基层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水平还相对薄弱,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生

育政策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广大农村,优生优育、

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还未能完全普及,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

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在群众心中还比较淡漠;早婚早育、男尊

女卑、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陈旧观念还仍然存在。

项目开展意义: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建立领导重视、网络健

全、阵地巩固、底数清晰、主动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为其他各

项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开展广泛宣传,以多形式、多渠

道、多层次的宣传方式将科学、进步、文明的婚育观念传播、推

广到千家万户,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促进生育文明,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项目开展基础:全区多年来始终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级

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一票否决”,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

列入精神文明考核主要内容,并在各镇(街道)、村建立固定的

人口计生宣传阵地,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项目目标

掌握农村育龄群众基本情况,把握重点人群婚姻、生育状况。全

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

99%以上。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

生育法律法规、生殖保健等科学婚育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实施计划

1、抓“目标管理”,加强目标考核,稳定低生育水平。

①建立健全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

②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抓“阵地建设”,加强服务指导,完善社区公共服务。

①创建人口文化社区,镇、街道有1-2个人口文化广场(园),

村有固定的生育文化宣传阵地;

②规范各级人口计生服务站室建设,发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

药具发放等职能,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3、抓“宣传教育”,加强渗透结合,传播新型生育文化。

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经常性宣传;

②抓住人口计生各重大节日,开展各类进村入户宣传服务咨询活

动,把新型婚育观念和科普知识融入社区群众文化生活之中,育

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晓率达90%以上。

4、抓“人员素质”,加强知识培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①定期组织计划生育宣传员、协会会员、志愿者开展专业知识培

训与考核,培训率100%;

②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开展岗位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

次。

5、抓“基础工程”,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规范化。

①完善、规范人口统计台帐,人口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

②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熟悉各项计划生育业务,熟悉事务办理程

序,指导群众正确率达100%;

③稳定机构和队伍,落实人员报酬和人口计生工作经费;

④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落实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制

度,保证村民计划生育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项目评估

1、组织人员现场查看,听取汇报;

2、问卷调查,测评知晓率、满意度;

3、抽查信息采集、录入情况,查看数据正确率。

附件2:

"人口健康伴我行行动"项目文本

项目编号:2号

项目名称

人口健康伴我行行动

项目单位

区人口计生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妇联、区爱

卫办、各镇(街道)、各行政村

项目周期

2008-2010年

项目内容

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宣传

项目背景

项目对象情况:全区居住、生活在农村的户籍人口约25.8万左

右,占户籍人口总量半数以上,还有31.9万常住来沪人员大部分

都居住在农村,全区常住育龄妇女约25万,新出生婴儿有7000

多人。当前,农村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还够不强,0-3岁婴幼儿

科学育儿知识尚未普及,社区公共服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

升。

项目开展意义:实施“人口健康伴我行”行动,传播科学健康知

识,满足农村居民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公共服务

的需求,对于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能力,提高出生人口素

质,建设“绿色青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

意义。

项目开展基础:近年来,青浦区农村教育、卫生事业逐步发展,

社区教育、卫生资源日益完善,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建

立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和人口家庭计划指导室,为开

展这一项目提供了工作基础。

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普及各类科学健康知识,

广大群众生殖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预防艾滋病核心

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核心知识普及率

达80%以上;年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9‰以内,群众满意和基本

满意率达90%以上。

实施计划

1、拓展渠道,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

体积极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预防艾滋病等方面科学知识宣

传,提高育龄群众生殖保健意识和能力。各镇、街道要开辟阵

地,积极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生殖保健知

识的知晓率。

2、依托载体,扩大成效。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和计

划生育综合服务站、人口学校等阵地作用,发放宣传资料,传播

新型婚育观念;针对不同群体,举办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预防

出生缺陷和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的培训或讲座,提高应知应会

能力,各镇(街道)全年开展各类培训讲座不少于24次;利用重

大纪念活动,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药具规范化管理,加

强避孕药具发放随访,提高药具的易得性。

3、立足社区,科学指导。坚持立足社区,面向家庭,开展个性

化、人性化家庭计划指导,加强社区生育文明建设。积极倡导科

学婚检,进一步加强孕妈妈学校、新生儿随访、避孕节育随访、

妇女病普查等工作;加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工作,建立

健全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点,配齐专(兼)职指导员队伍,社区0

-3岁科学育儿指导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

4、紧密协作,提升素质。人口计生、卫生、教育等部门要紧密协

作,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科学育儿

指导员、综合服务站咨询医生、计生干部开展培训,提高职业技

能和服务水平。

项目评估

1、组织人员查阅有关服务记录和文档,现场察看,与群众访谈;

2、问卷调查:了解育龄群众生殖保健、0-3岁科学育儿、艾滋

病等核心知识知晓率;

3、效果评估:群众对工作的满意程度。

附件3:

"暖巢工程解民忧行动"项目文本行动

项目编号:3号

项目名称

暖巢工程解民忧行动

项目单位区人口计生委、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红十字

会、区残联、各镇(街道)、各行政村

项目周期

2008-2010年

项目内容关怀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关怀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

者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项目背景

项目人群情况:自1979年我国政府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倡导“一

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以来,广大育龄群众积极响应号召,自觉

做到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目前青浦区有10万余对夫妻生育一

个孩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由于青浦区地处上海郊

区,农业户籍人口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一些特殊的计划生育家庭

还存在着看病难、养老无保障的后顾之忧。据调查,全区目前有

91户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现无子女的家庭,234户独生子女伤残家

庭,86位计划生育后遗症病人,这些家庭生活困难,受到的精

神、心理打击大,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各方面的关心和帮助。

项目开展意义:聚焦计划生育特殊人群、造福计划生育困难家

庭,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

要举措。通过紧急救助、经济帮扶、志愿服务、宣传倡导等多种

形式,积极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群众排忧解难,使他们感受到

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关爱,同时搭建起关

注弱势群体的爱心服务平台。

项目开展基础:近年来,我区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计划生育利益导

向政策,充分发挥部门和群众团体优势,采取多种奖励帮扶措

施,解决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

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取得了一

定的社会成效,为进一步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长效帮困机

制提供了基础。

项目目标

希望通过开展“暖巢工程解民忧”行动,在全社会倡导关心、关

爱独生子女死亡等困难家庭,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缓解他们的

实际困难,解决后顾之忧,努力形成计生协会牵头、全社会关

心、多部门参与的长效关怀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氛围。

实施计划

对全区农村无保障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后遗

症患者进行摸底调查,在调查基础上开展以下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计生宣传阵地、专栏等载体积极倡

导、呼吁全社会关心、关爱独生子女死亡等困难家庭,促进社会

和谐发展的氛围,在扩大社会影响的同时,与相关部门和理事单

位协调,争取支持,筹资帮困基金。

2、关注民生,长效救助。

①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将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统筹纳入年度帮

困送温暖方案;

②健全本区无保障独生子女死亡父母年老退休时养老保障机制;

③联合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医疗补助、结对助学、就业扶持等帮

困机制;

④通过上海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对我区部分独生子女死亡困难家

庭实行扶助;

⑤各有关单位要对独生子女死亡空巢家庭、独生子女伤残等困难

家庭定期进行走访和慰问,给予精神、生活等多方面的照顾和慰

籍,形成救助长效机制。

3、培训服务,提高能力。

①组织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等困难家庭开展技能知识培训;

②联合医疗卫生部门,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困难家庭,计划生

育后遗症患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培训率、咨询服务率不低于

95%。

项目评估

1、查看救助情况的各项登记,了解整体开展情况;

2、通过调查问卷、走访、会议座谈等形式监督、评估。

附件4:

"共建共享促和谐行动"项目文本

项目编号:4号

项目名称

共建共享促和谐行动

项目单位

区人口计生委、区劳动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口

办、各镇(街道)、各行政村

项目周期

2008-2010年

项目内容

开展来沪人员管理服务

项目背景

项目人群情况:青浦区常住来沪人员有29.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

38.74%,来沪人员的出生每年净增速度较快,2006年起出现了出

生人口超过户籍人口出生的“倒挂”现象,2007年来沪人员出生

人数4582人,比户籍人口多出生1404人。由于来沪人员的整体

素质差异较大,计划外生育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人群存在重男轻

女的观念,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还相当严峻,地区、部门之

间联动的管理格局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项目开展意义:把提高来沪人员素质列入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坚

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流入地与流出地相互配

合的来沪人员计生服务管理机制,促进来沪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的

规范化、制度化,以进一步维护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

合理有序流动,为构建和谐青浦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项目开展基础:几年来,青浦区把做好来沪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工

作作为加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综合管理服务

工作机制和网络,与外省市探索建立了源头互动、有序管理的工

作平台,对进一步做好来沪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打下了基础。

项目目标

加快形成来沪人员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格局,完善来沪人员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形成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良性互动和协

调发展的机制,维护来沪人员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合法权益,计

划生育率逐步提高,出生性别比结构逐步合理,并主动融入、融

合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实施计

1、加强基础工作。各来沪人员综合服务管理站要摸清辖区内来沪

人员数量、结构及婚育状况,健全登记、统计台帐,加强信息采

集、提高信息录入准确率。以社区为依托,加强基层服务队伍建

设和服务网络建设,至2010年各社区综合协管员计划生育培训率

达100%。

2、实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来沪人员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协

调机制,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协查和通报制度,通过提升

来沪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和相关措施的落实,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力

度,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至2010年,外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

持证率达80%以上。

3、加强宣传教育。在来沪人员比较集中的企业、社区、民工子弟

学校等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人口健康知识等宣传,提高他们

的自我保护、自我维权意识,营造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推进来

沪青少年青春健康项目,开展来沪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至

2010年,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4、构建服务平台。在镇、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行政事务受

理中心实行政务公开,方便来沪人员办理事务。建立来沪人员计

划生育协会,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与来沪

人员比较集中的安徽、江苏、四川、河南等省市开展源头互动、

双向管理活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促进双方共同提高。

5、服务与管理并重。着力构建来沪人员计生管理和服务长效机

制。组织开展来沪人员关怀关爱活动,对部分来沪人员独生子女

特别困难家庭实行困难扶助;积极提供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在来沪人员中开展孕产期保健和0~3岁科学育儿知识

活动;为来沪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项目评估

1、通过调查问卷、座谈等形式了解项目开展情况;

2、开展培训效果评估。

本文发布于:2022-11-14 19:47: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8/1962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青浦名女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