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道远,砥砺前行意思【中国环保:任重道远】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带来的新的问
题和挑战,中国积极致力于环境保护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果。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统
计局联合完成了2009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
结果表明,上半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657.6万吨,与2008年同期相比下降2.46%;二氧
化硫排放总量1147.8万吨,与2008年同期相比下降5.40%,污染减排继续保持双下降的良
好态势。1至6月份,全国有4235万千瓦燃煤脱硫机组建成投产,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568
万吨/日,淘汰小火电机组装机容量1989万千瓦,钢铁、水泥、焦化及造纸、酒精、味精等高
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也取得重要进展,有力地推动了减排工作。监测表明,2009年上半
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体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5.3mg/L,比2008年全年高锰酸盐指数
平均浓度(5.7mg/L)下降7%;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
0.045mg/Nm3,比2008年全年二氧化硫平均浓度(0.048mg/Nm3)下降6.2%。但是,松花
江污染、临汾位列全球十大污染城市与多地儿童血铅超标等事件也告诉我们:中国的环保事
业任重而道远。
■积极应对环保问题
近年来,中国对环境问题日益重视,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约束性指标写入“十一
五”发展规划,将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制定了税收、财政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这些措施取
得了显著成效,部分污染物如工业固体废物与工业粉尘的排放量明显下降。
然而,就目前来看,环保形势依然严峻。1999―2006年,我国多数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增加
(图1)。“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也显示,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两个约束性
指标未能达到规划目标。尽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2008年有所下降,但除了我们在环
保方面的努力外,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从理论上讲,存在着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呈“倒U”型关系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即
环境质量在经济发展初期会逐步恶化,但在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将会改善。但是,这并
不意味着,仅仅依靠发展经济就能解决环境问题。一方面,相关研究发现,中国的环境质量转折
点位于人均GDP3万元之上,远高于多数地区当前的发展水平,这说明我国基本位于“环境库
兹涅茨”曲线的左半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将导致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另一
方面,“倒U”型曲线并不排除政府在环境问题上的“有所作为”,事实上,发达国家的环境质
量也是在政府实施多项治理措施之后才得以改善的。
如果将视野放宽,我们可以发现,其他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也在积极应对环境问题,并为
此制定了详细的规划方案。美国政府今年制定了《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American
RecoveryandReinvestmentAct),计划在环境与能源方面增加800亿美元的投资。欧盟议
会于2008年12月正式批准了“气候变化和可再生能源一揽子执行措施”,提出了三个
“20%”: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20%(若其他发达国家能相应大幅
度减排,则为30%),并将任务分配给各国(图2);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提高到
20%;将能源效率提高20%。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在2008年6月的一次演讲中提出,日本的
温室气体减排长期目标是比现有水平减少60%―80%,中期目标是2020年排放量比2005年
减少20%。印度总理辛格于2008年6月30日签署了该国第一部《气候变化国家行动方案》,
提出了截至2017年的八个核心“国家任务”,并制定了一系列量化指标:光电量增加到每年
10亿瓦;形成至少10亿瓦的太阳热发电;通过定价及其他方式,将水使用效率提高20%;在森
林退化地区造林600万公顷;将印度的森林覆盖率从23%提高到33%。考虑到环境保护往
往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较早行动的国家有可能取得战略上的“先动优势”,环保问题的严峻
性就更不难理解了。
■政府规制与环境保护
无论是理论研究者,还是实践工作者都承认,对于环境保护而言,政府的参与是必不可少
的。根据经济学基本原理,如果企业不承担治理污染的义务,企业的私人成本将会低于社会成
本,从而有更多的动力往外部排放污染物。因此,只有政府制定管制措施,如向企业征收排污税
等,使企业承担治理污染的成本,企业排放污染的动力才会降低。
最新的理论研究则为政府的环保管制行为提供了更多的依据。传统观点认为,以“利润
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会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自己的投入――产出组合,达到最佳的生产
状态,因此,如果在环保方面增加投入能够提高经营效益,企业就会有动力主动实施这些行为,
政府的参与就是“画蛇添足”了。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企业或者难以完全认识到外部环
境的变化,或者由于自身内部的部门利益关系难以顺利完成调整,这使企业往往难以达到最佳
的生产状态,实际排污水平高于最优的排污水平。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种外部的强制力量,
政府规制有可能使企业充分意识到外部环境的变化状况,并“帮助”企业打破内部的部门利
益关系,顺利实现生产组合的调整转型,在提高企业效益的同时降低排污水平。
政府规制还能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方面的投入。尽管从长期看,企业在采用先进的环保技
术或者从事环保技术研发后,可能会因为排污成本降低、资源使用效率提高而获得对其他企
业的竞争优势,但是,从短期看,由于将大量资源用于环保方面,企业的生产成本将会迅速增加,
不利于这些企业与其他采用落后技术的企业竞争。因此,企业在决定是否增加环保投入时,往
往会有“后顾之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通过环保规制增加技术落后企业的生产成本,
就能降低准备增加环保投入企业的竞争压力,进而使企业免除“后顾之忧”,有更多的动力采
用先进环保技术或者从事环保技术创新。
■环境规制与经济发展
多数地区与部门已经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能在工作实践中积极落实相关政
策。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在一些地方,环保政策还难以真正落实,其主要原因是存在着一种担心,
认为环境规制会降低企业效益并损害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这种担心考虑到了经济发展对我国的重要性,却忽视了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的有利影
响。美国知名学者波特及其合作者在上世纪90年代提出了“波特假说”,指出,从动态的角
度看,遵守环境规制的企业不仅仅能够提高环境质量,而且自身可以从中获利。首先,由于使用
较少的原材料与资源,产品的生产成本降低,这被称为“创新补偿”;其次,企业生产的产品由
于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可能会受到消费者的欢迎,这可以称为“产品差异化优势”。最后,如果
一国的环境规制制度正确预见并反映了环境保护的国际趋势,该国企业就可能从率先实行的
规制中获得竞争优势,这被称为“先动优势”。
因此,环境规制不会必然损害企业的经营效益。作为企业生产效率在宏观层面的反映,产
业的国际竞争力也并不一定随着环境规制的加强而受到影响。许多研究为这些观点提供了实
证支持。
当然,由于在环保规制政策的类型、行业的组织结构、企业消化环保成本的能力等方面
存在着显著差异,环境规制对不同行业与企业的影响并不完全相同。这要求我们在制定环境
规制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与不同地区的特殊性,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选择合适的政策工具,实现环境质量提高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感谢您的阅读!
本文发布于:2022-11-14 18:42: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8/1928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