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销售方的会计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以旧换新销售方的会计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以旧换新是指购货方用已经使用过的物品换取销售方的新产品。它实际上是一
种以销为主,购销兼有的销售方式。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新产品按正常价格销售,
购买方以旧产品换购新产品,旧产品按一定的标准作价抵销新产品的价款。家电
以旧换新政策极大推动了家电企业销售额的增长,在企业的购销业务中也有很多
是以这一方式来完成的,只是业务大多涉及到的是固定资产。以旧换新方式下,
购货方支付的补价比率往往会高于25%,因此会计处理不能等同于非货币性资
产交易。此外,以旧换新的旧固定资产购置的时间不同,处置时适用的增值税税
率也不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也有差别。本文举例说
明了以旧换新业务销售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一、销售收入的确定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
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销售货物与有偿收购旧货是两项不同的业务活动,销售
额与收购额不能相互抵减。在公平交易的情况下,旧商品的折价和购买方支付的
货币金额之和应该与新商品的含税公平市价相当,因此应以旧商品的折价和购买
方支付的差价来确定含税销售收入,然后再根据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来确定销
售收入。
二、取得的抵价旧商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销售方在回收旧商品后,对旧商品的处理一般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将旧商品销
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二是将旧商品作为资源回收利用,三是为避免旧商品废
弃后对环境产生污染(如旧电池等),企业将旧商品回收后进行综合处理。无论
哪种情况,取得旧商品后企业一般先将其作为存货管理,根据不同情况按其抵价
金额计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中,由于一般无法取得旧商品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也
就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案例分析
1.一般纳税人的处理
例1:阳光家电商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促销电视机,每台旧电视机作价400元,
消费者支付2408元现金就可以取得新电视机一台。上述款项已通过现金结算,
收回的旧电视机已验收入库。同类电视机平均售价为每台2808元,当月采用此
方式销售电视机1000台。
家电商场所标售价为含税售价,因此会计处理为:
销售收入=含税售价/(1+增值税税率)=2808x1000÷(1+17%)
=2400000(元)
借:库存商品旧电视机400000.00
库存现金2408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000.00
2.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率和一般纳税人不同,200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
业务税率按4%计算征收增值税,之后发生的业务按照3%征收增值税。
例2:五星电器商店(为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
视机,开出普通发票38张,收到货款8万元。并注明已扣除的旧货折价为3万
元。
2009年小规模纳税人是按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的。销售收入按实际收到的
款项和旧货的价值合计计价,旧货作为存货单独计价进入存货账。因商场所标售
价为含税售价,所以:
销售收入=含税售价/(1+增值税税率)=(80000+30000)
÷(1+3%)≈106796.12(元)
借:库存商品旧电视机30000.00
库存现金8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6796.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203.88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
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
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
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本文发布于:2023-02-02 11:29: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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