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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车事件

更新时间:2023-02-02 05:43:18 阅读: 评论:0

司越教育和文亮哪个好-入加水


2023年2月2日发(作者:怎样收细毛孔)

作文素材:重庆市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时评专题

1、公交坠江,遇难者家属应如何获赔?肇事嫌疑人涉嫌何种罪名?

2018年10月28日上午,一辆公交车在重庆市万州区长江二桥坠入江中。10月31日,坠

江公交车被打捞出水。经公安机关初步核实,失联人员15人(含公交车驾驶员1人)。截至

11月1日15时,已找到13名遇难者遗体,仍有2人失联。

11月2日,重庆万州公交坠江原因公布。

10月28日事发时,系公交车驾驶员冉某驾驶22路公交车的第3趟发车,9时35分,乘客

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

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

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

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

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

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

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

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

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

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

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

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

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

危害车辆行驶安全。

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

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

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

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

万州公交坠江事件发生后,网友和媒体都关注着最新进展。事件原因公布后,网友们纷纷在

各平台发表自己的看法。其中,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网友的留言中,

除了理性提出建议的评论,还有很大一部分声音是对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当时做法的指责

和无奈。那么,在此次事件中,司机冉某和乘客刘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他们应该承担怎

样的法律责任?我们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为大家解答。

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教授:根据视频资料以及公安机关最新发布的通告来看,乘客刘某与公

交司机互殴的行为发生在有车辆和行人往来的城市道路上,公交车上的乘客也相对较多,根

据《刑法》的规定,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置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的行为,涉嫌构

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于公交司机来讲,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停止与乘客的争吵,马上停车寻求解决方法。在这

种情况下,公交司机继续驾驶车辆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涉嫌构成《刑法》

上的交通肇事罪。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乘客刘某和司机都已经死亡,因此不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

任,但这对活着的人来说,仍然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曲教授:从实际情况来看,公交司机与乘客刘某互殴发生在司机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因此公

交司机所在的公交公司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家属可以与公交公司协商赔偿事项。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受害人家属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交公司进行赔偿。

除此之外,如果乘客刘某留有遗产,那么受害人家属还可以要求在刘某的遗产范围内获得赔

偿。

在实际生活中,公交车一般都会投保机动车交强险、机动车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

员、不计免赔)、承运人责任保险,遇难乘客的家属还可以依据事故公交车实际投保的险别

寻求赔偿。

延伸阅读:

其实,有些举措是可以借鉴的。在我国香港,早有相关法例明文规定:在公共交通中,任何

人不得与电车或巴士司机交谈或故意分散其注意力,若有违反者,可视情节处以相应罚款并

实施监禁。

2、人民日报追问重庆公交坠江悲剧,我们是否需要一场文明革命?

“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号11月2日消息,重庆公交坠江的视频今天公布了,看到的人无

不在叹息中悲愤:就为坐过了站,女乘客便要丧失理智死缠烂打,这不是害人害己是什么?!

就因与女乘客交手,司机居然也忘记了方向盘下还有十几条生命,这样的分心也不应该啊!

更值得可怜的是那一车无辜乘客,因一场口角葬身于长江之中,这是不可承受之痛!

由此,也引发了很多人的探讨:撒泼的女乘客与失手的男司机,到底谁的责任更大?其实,

面对如此惨痛的教训,反思的重点并非事故责任如何分配,而是文明的责任如何承担?谁来

承担?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也没有人在车窗外。

其实,除了如此极端恶性的坠江案件,许多类似的摩擦往往并不少见。就在本周一的北京,

一名女乘客因坐过站后要求停车被拒,抄起整箱牛奶砸向司机,导致公交车与小轿车剐蹭,

酿成险情。而在早两年,还是在重庆万州,同样因为坐过站,有乘客对公交司机大打出手,

导致客车失控撞倒行道树……公交车过站了还有下一站,生命过站了哪有下一站?退一步海

阔天空,何至赴江蹈海?

悲情,都是从险情中来的,而很多险情,都是从情绪失控开始。从犯罪心理学上看,许多

杀人案都属于“出离愤怒”的激情杀人,导火索极微小,是一个微笑、一句道歉都能浇灭

的“火星”。

我们也有理由相信,这起因情绪失控导致汽车失控的悲剧之所以如此广泛地拨动心弦,也是

因为最近在公共场合,类似“闹事”已非一起两起:

频频出现的高铁霸座现象,因航班延误而大闹机场,因诊疗分歧痛殴甚至砍杀医生……剧情

之夸张,烈度之大,总会让人惊诧:不怕大困难的中国人,为什么总克服不了这样小情绪?

为什么权利意识已如高铁一样“提速”,但规则意识却迟迟跟不上?为什么物质生活日益丰

裕了,文明素养与公德之心却落在后面?

这是一种文明的反思,一种文明的心痛。人们叹着气,也憋着一口气。

许多制度与伦理看似约束着你我的手脚,从不是空穴来风。它们为秩序而演化,为生存而发

展。社会倡导“理智”,因为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是合作的基础,不然人类何以生生不息;

我们需要建设“法治”、强调规则意识,因为这是通行陌生人社会最简单的“红绿灯”,是全

社会收获稳定预期的基本保证;为什么“公德”总是必需品,因为没有人生活在一个单次博

弈的世界里,我们都要反复打交道,你对他人的善意与和气,兜兜转转,终究会回报到你自

己身上。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文明,不仅是一种美德,也是一根保证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安全带。

四十年,我们国家的物质文明有了极大进步,但精神文明提升却依然有很大空间。有网友说,

反腐败让干部作风为之一变,今天,我们社会也需要一场“文明革命”。所言极是。一方面,

我们需要通过诸如诚信黑名单等制度规范倒逼规则意识与法治思维的提升,让这个社会少一

些规则的“无知者”,法治的“局外人”;另一方面,我们依然需要不断唤醒我们古已有之的

善意与良知,用德治荡涤社会风气、推进社会文明,让身边多一些美德的“继承者”与“发

扬者”。

改革开放40年,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一日千里。“用几十年时间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

展历程”的国家,其人格层面的养成、精神层面的蜕变,要想浓缩在短时间内完成,恐怕比

GDP的增长更为困难。上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英格尔斯的一本书在中国很流行,书名就

是《人的现代化》。

今天,在“仓廪实”之后,我们或许尤其需要思考“人的现代化”这一课题,以一场文明的

革命,构建起与我们不断提升的物质文明相适应、与我们大国身份相匹配的精神文明。

(原题为《追问重庆公交坠江悲剧:我们是否需要一场文明革命?》)

3、“以暴制暴”并不能杜绝公交悲剧

文|乐一狸

重庆公交黑匣子找到,事发录像让人胆寒:乘客因不停站与司机互相殴打,在避让迎面而来

的红色小轿车时,失手冲下大桥护栏。

车上15条生命瞬间消逝,多么痛的领悟!!

同一天,重庆另一起公交事件,抢夺方向盘,导致公交车撞到路边大树上,导致树毁车损乘

客轻微受伤,

10月29日,北京一辆公交车上,一位女乘客因过站未下车,将手提的整箱牛奶砸向司机,

使公交偏离正常路线,与一小车剐蹭。在交通安全员的及时控制下,女乘客已被刑拘。

这些血淋淋的事件告诫我们,在公共交通途中,冲动和愤怒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将所有

人(包括施暴者自己和身边的无辜者)送进地狱。

而相关人员的冷漠和不作为,也助长了悲剧的酿成。

曾有一部获奖的短片《44路公交车》在国际摘奖,讲的是一辆长途客车遭遇打劫,劫匪将

女司机拖下车强暴,全车人冷漠旁观,只有一名男乘客挺身而出,却未能制止歹徒施暴。歹

徒逃走后,女司机将男乘客赶下车,将车开下悬崖,与所有冷漠乘客同归于尽。

乘客的集体冷漠,加速了女司机受害。除了那位救人的男乘客,所有人都变成女司机报复的

对象。一个人的恶意最终报应到了每个人身上。

今年4月20日,长沙一辆长途大巴上,一名乘客因过站,让司机违停遭拒。该男子怒夺司

机方向盘,整车陷入高速的失控运行,幸有另一名乘客,用一记“飞踢”将施暴者制止,拯

救了全车人的性命。

在行驶途中,驾驶员遭受阻挠和攻击时,以暴制暴是绝佳的干预手段,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

低。

但是,以暴制暴并不能从源头上杜绝类似的悲剧:现阶段,公民素质和防暴水平仍良莠不齐,

不是每个人都有理性协商或妥善制服施暴者的能力。而个别公交司机,也未必能在第一时间,

对施暴乘客作出冷静有效的应对。

重庆万州的司机,遇到乘客攻击时,未减速停车,反而将右手放开方向盘回击,并多次与乘

客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交驾驶人员职业规定。

就像大V赵英俊说的,总有无理取闹的“二逼乘客”按概率定期出来打卡,他们是所有公

共交通灾祸的源头,而这些“二逼乘客”的出现是无法预料的,作死的手段也千奇百怪,那

么如何将这类风险降到最低呢?

从重庆、长沙、北京最近三起公交事故中,我们或许能吸取教训,得到启示:

公民素质的提高:

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应培养理性沟通能力,有效管理情绪。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即便个人利

益遭受损失,也不应第一时间情绪失控,可适度保持忍耐,事后到相关部门投诉和寻求赔偿。

同时,大家在交往中,应当对社会服务人员(包括司机、环卫工人、收银员等)保持基本的

尊重,多一份理解和礼让,不让愤怒占据情绪高地,不以暴力为解决问题的手段。

的再用毛巾敷热后清除。

由此观之,“公交文明”的道德意识都不是与生俱来的,道德风尚的生成需要更多的鼓励和

褒扬,这就是道德的感召力。因此,城市的管理者在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城市公交、完善城

市公交网络的同时,应为“公交文明”注入更多的激励机制和正能量。正像乌鲁木齐市公交

集团经营二部负责人所说的,城市公共交通代表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是城市流动的窗口。希望打造这些特色公交线路,加快首府前进的脚步,成为展示新疆的一

张名片。也就是说,面对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在致力公交线路不断完善方便市民出行的

基础上,还应大力培育“公交文明”道德意识,让公交真正成为城市文明的流动风景。

要做到这一点,改变公交车上的不文明现状,除了要求广大乘客主动自觉提升自己的文明素

质之外,公交线路车辆也应当保持自身的干净整洁。事实表明,如果公交车辆始终保持车厢

内部整洁,卫生状况好,乘客就会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文明行为就会相应减少,这或

许就是“环境改变人”最简单的诠释。特别是要想在车厢内减少张贴商业广告,就要以张贴

市民乘车守则、文明公约、公益标语和播放宣传性语音广播为主,如“请为有需要的乘客让

座”“共创良好文明乘车环境,请乘客按站上下车”等等,使小车厢成为宣传文明的大阵地,

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公交环境,让不文明的商业广告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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