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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度

更新时间:2023-02-01 20:54:53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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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发(作者:苏教版六年级数学上册教案)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办事

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每

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一年一聘,逐年签订.

第二条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

原则。

第三条聘用制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聘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

作岗位确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一)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二)相关岗位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基本条件并报经单位领

导批准;

(三)试用期三个月;

(四)试用期满,科室负责人填写试用报告上报单位领

导;

(五)试用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聘用制人员岗位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

务;

2、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文化和业务知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当一面,熟练操作计算

机;

4、尽职尽责,能与单位领导主动密切配合,不断吸取工作

经验,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5、严禁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财、礼品等,一经发

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6、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

务;

2、负责每天的会计工作,审核费用报销单、请款计划单,

监督核实银行票据、现金票据、出入库单、销售日报表

等;

3、审核票据后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4、月末进行盘点、核实数据;

5、月末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6、负责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

7、负责将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并进行归档保存;

8、严禁私自截留现金、贵重物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直至辞退,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9、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临时性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

务;

2、认真履行服务职能,严格遵守办公室日常办公制

度;

3、认真履行后勤保障工作;

4、严格执行单位全体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5、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首次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要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办

理。

第七条聘用合同签订后,单位和聘用人员应全面履行

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在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

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除法律、法规以外,

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条单位为聘用人员建立个人临时档案。签订正式

聘用合同的聘用人员应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

件、身份证复印件交予办公室存档,所有证件在聘用人员

离职时归还。

第九条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

应由本人承担部分由单位财务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的各项

规章制度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

作任务。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关系.

(一)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

段的;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三)不履行聘用合同条款的;

(四)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

30天的;

(五)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单位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

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法乱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

成极坏影响的;

(七)违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

的;

第十二条不论是解除还是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均须

在归还单位财物、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担任财务

管理工作的人员,还应经单位审计后方可离岗,否则单位

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聘用人员应严格执行单位考勤制度,擅自缺

勤或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

严格按照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聘用人员应顾全大局,维护单位整体利益,

不得无事生非、造谣惑众,不得贬低、损毁单位声誉,不

得参与非法组织。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未尽事宜由局务会研究决定后另行补充完善.

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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