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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身边优秀作文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篇一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法制国家,作为一名中学
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希望,更应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应该知法、守法。
生活中处处有法律,而我们身边也有着许多有关法律的故事,值得我们从
中学习、思考。
我曾经有一个同学小刚,学习成绩一直还不错,可是后来没来校报名,大
家都以为小刚辍学了,于是班主任找到他家,见到了小刚父亲,在询问了一些
事情后才得知,原来小刚父亲一直认为读书没有多大用处,还不如外出打工,
于是就让小刚辍学,跟着他一起外出打工。可是小刚不愿意,希望回到学校继
续读书。无奈,小刚只好吓他的父亲说:“如果你不让我上学,我就绝食。”
小刚父亲以为这只是说着玩的,就没放在心上。小刚见父亲没有让步,一气之
下吞了几片。第二天,小刚父亲见小刚迟迟没有起床,就感到奇怪,就去房间
叫小刚,推开门才发现地上撒了一些,小刚父亲顿时惊慌,赶忙将小刚送到了
医院。不过还好,小刚吞下的还不是太多,再加上发现及时,并无大碍,经过
一段时间的治疗,很快就康复了。而小刚的父亲也答应了让小刚继续读书。
小刚最终争取到了上学的机会,但他的那种伤害自身健康的方式是错误
的。其实小刚完全可以找学校出面说服父亲同意继续读书,他可以依法维护自
身权益。小刚采用那种极端方式维权,归根到底是小刚的法律维权意识薄弱,
不知如何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受教
育权。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导致这样事情的根本原因
还是我们法律意识薄弱,所以我们青少年应该学习法律,增强自己的法律意
识。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500字篇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
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
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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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
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
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
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
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
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
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
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
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
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
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
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
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法律在我身边作文篇三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
民权利。法律的确认,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在众多的公民权利中,有一类权利
与我们的生命历程形影不离,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的存在,不管我们是否采取
了行动,它犹如空气般每时每刻都伴随着我们。这就是人身权。它包括人身健
康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在这些权利中,生命健康权尤为重要,因为,
生命健康是人活动的根本,行使任何权利的前提都必须有身体的健康做为根
基。所以,我们要积极行使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案例一:16岁的小晗与小博是高一同班同学。小晗沉默寡言,爱好数学,
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博活泼开朗,思维敏捷,善于言谈,立志当个律
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晗和小博发生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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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晗先给小博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博自感委屈,
在楼道里找到小晗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欧中,小博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
刀。小晗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律审理认为,
小博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
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晗父母经
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晗讨回公道,加害人小博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博失
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冷藏室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
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事业。
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由于小晗一时冲动逞能,最终不仅仅失去了自己
的梦想,更令人痛惜的是失去了正处青春年华的生命。而小博因为争一口气,
而造成终身遗憾,既失去了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而且也给自己的人生点缀了
一大污点,以及会对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造成严重影响。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高。”一时冲动造成终身遗憾,根据我
国法律,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
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也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
伤、生病。因为不但是侵害了他人生命权及生命健康权,同时也损害了自己,
行事者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案例二:20某某年4月6日,王某从自家田里赶回了几头牛,将其圈了起
来。由于忙季,也未及寻找失主。第二天下午,到村中几经打听,才得知,失
主是以前同村的马某,现今,他们搬到了村外。于是托人通知了马某家,让他
们去他家领牛。第三天,一大早,马某同几个亲属到王某家。一走进院中就大
喊王某,王某赶紧跑出来。王某刚要说时,马某上前就是一拳。马某鼻孔出
血,家人惊慌,大声叫喊起来,此时马某同几个青年小伙已将王某压倒在地,
拳打脚踢。当邻里四舍赶来时,王某已经不能动弹了,赶紧送往医院。虽经医
生努力抢救,但还是由于头部遭严重殴打而会留下后遗症,而且对今后王某的
生活也会造成影响。王某留院观察期间。王某家人向人民法院上诉,法院经审
理后,认为马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性命,致王某头部严重受伤,而
且又对王某今后生活造成影响。得出以下判决: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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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王某一切医疗费及赔款给王某现金10万人民币。法律为受害人王某讨回了
公道,加害人马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从此案例中可以看出。马某冲动迹象,无视法律的存在,故意伤其他人性
命,不但造成他人人身健康严重受害,而且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
让自己的人生也有了一大污点。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今公民的生命健康
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因为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权为
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准绳。在我国,作为国家的公民,
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在生活中,法律是我们最有效的权利保障。
身体的健康是人生活的根本,同样我们也享有生命健康权。若当自己的生命健
康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运用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因为法律是保护我
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护的利剑。从某种意义来说,社会进
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生命之树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
的阳光。
法律在我身边征文篇四
明初的靖难之变既造就了一个雄心勃勃的明成祖,也造就了一个跳火自焚
的建文帝。其中是非自由评论,这里先按下不提,单说一个在整个事件中贯穿
到底的一个人物——方孝孺,从他身上所体现的一些东西。
明初藩王的权利过大,建文帝即位就开始着手削藩之事。而方孝孺作为建
文帝所倚重之臣,积极参与其中。这是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治的大事,
也是最合宪之事。用现在的话说,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力。此事上关皇位大统,
下系社稷福祉。然而燕王朱棣篡逆大统,破坏了立嗣以长以嫡的规矩,用现在
的话讲,就是破坏了宪法。故而在成祖攻破南京城后,方孝孺才会以不奉诏而
身死。所以方不是殉于一家一姓一人,而是殉于成宪,是为了维护制度而死。
如此看来,方孝孺并非完完全全的所谓的忠孝奇儒,更不是愚忠之人,乃是中
国古代为维护制度而献生的典型。
言及制度,不得不说我国古代,尤其是宋代以后的君王制度乃是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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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历史上最完备、最合理的君王制度。皇帝,作为一种国家象征,其的实质
权力并不能太大。真正专制的并不是皇帝本人,而是以之为首的整个文官集
团。皇帝受到某种与文官集团所达成的成宪的制约,通过皇权与相权的分立,
从而达到维护国家统治的目的。皇权如果在某一代皇帝的手中无限大,那么他
被推翻就成了必然,而且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国家的倾覆。
由此可见,我们国家自古便有着完善的宪法制度和深刻的法制意识。而现
代的法制意识也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深入人心。所以,那些通过证明中国
古代缺乏法制意识从而企图说明现代中国法制意识普及不可能的说法,是完全
不值得考虑的。
本文发布于:2023-02-01 18:09: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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