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生的选择之道
北京香山脚下有座千年古刹叫做龙泉寺,是中国的佛教重地,然而,让龙泉寺出名的,
不是它在佛教界的重要地位,而是其中出家人的身份。据龙泉寺内的居士和义工介绍,寺内
隐居着不少“真龙”,既有北大的也有清华的研究生,一些外地新建寺院还会专门来此地寻
找优秀人才。最近,北大“数学天才”柳智宇放弃美国麻省理工全额奖学金的留学机会,选
择在龙泉寺修行,准备出家遁入空门,再次将这个看上去很普通的寺庙顶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天之骄子”遁入空门,可能跟其他的“入世”的选择有些不同,但在我看来,他们选
择“出世”,追求的也是一种“稳定”,不是收入和生活质量的稳定,而是生命和灵魂的安稳。
他们或许不被世俗所理解,但我觉得,他们是在真正关心着人性、思想、生存的意义,
在我看来,他们做到了对理想的坚持,他们是充实的,也是幸福的,选择做自己喜欢的
事哪怕再苦再累也是幸福的。
但是“入世”的人毕竟是少数,而作为“出世”的我们--当代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是
我们所关注的最热点的问题。若想以后生活的幸福,我们是选择留在大城市还是返乡就业?
是选择国企好还是私企?
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我目前所读的是美术学师范类,意味着我着大学四年我
都被重点传授着一种教学技能,更意味着我大学后若不出意外我将顺利的成为一名美术老师。
但是,上大学时我是被动的选择的专业。因为年轻而无法自主,因为幼稚而缺乏主见,所有
选择都是被动和盲目的。但是,这并不等于我大学毕业后依然要为之承担责任,我的幸福应
该由我自己做主。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我已经获得了更多的选择权了。
那么,我是该返乡当一名美术老师吗?回到家乡,有自己的父母支持,至少吃穿上比自
己在陌生的城市单打独斗要来得轻松许多,稳定,保险,虽然收入可能不高但至少吃了上顿
不愁下顿,生活安定的幸福。
还是,在大三选修设计,毕业后去大城市的私企或外企工作,虽然节奏快,压力大,工
资收入直接和个人能力挂钩,但是在这种制度影响下,却更能激发个人向上的努力和拼搏的
欲望,生活充实的幸福。
我该如何取舍?
我想每一项选择都包含太多太复杂的因素,时刻都影响着我们选择时做出正确的判断。
或许有时候偏离一下人生既定的轨道也未尝不可。
幸福的人生是选择留在大城市还是返乡就业?是选择国企还是私企?我认为问题的答案不
是绝对的,要依据每个人的性格特征和价值观的不同而决定。很多人谈到人生时说幸福的命
运是命中注定的,其实不然,我觉得一个人的人生是否会按幸福的轨迹走,全在于自己是否
认清自己,然后在每一步所做的选择所造成的。
不管在那一方面,幸福都是由我们自己掌握着主动权的。而且幸福选择权在于我们自己。
人的一生,是追求幸福的一生,没有人会拒绝幸福,也没有人会放弃幸福,每个人都喜欢幸
福,追求幸福因人而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不同的人追求不同的幸福,那么什么是幸
福?幸福是什么?相信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要求和看法都有所不同。
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
统一,是享受与劳动的统一,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准确把握马克思主
义关于幸福的阐释,对于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
目标,追求和创造幸福生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幸福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幸福的主观性强调的是不同时代、阶级以及不同生活目标和理想的人有着不同
的幸福观,显示着幸福的个体性;幸福的客观性强调的是人们需求的满足,是整
个历史发展的结果,不能脱离具体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这种主观性
和客观性统一的基础是人的实践。首先,幸福的客观性决定幸福的主观性,幸福
的主观性依存于幸福的客观性。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是主体价值得以实现的体
现,与人们对人生目的和意义的理解分不开。但幸福归根到底是由一定社会的经
济关系和生活条件决定的,是处于一定社会历史环境的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
实践中,由于感受和理解到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而得到的精神上的满足。承认幸
福的主观性,是确立正确幸福观的前提。但是,幸福的主观性不能脱离其客观性
而存在。其二,幸福的实现,要通过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幸福
离不开人的主观体验。但是,追求幸福的欲望本身不是幸福,人们只有通过实践
活动,使追求幸福的主体欲望与客体结合,即通过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双
向运动,使欲望得到满足,才能获得幸福。其三,随着实践的发展,幸福的主观
性和客观性都会发生变化。
幸福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
马克思以前的幸福观,往往把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割裂或对立起来。这些幸福
尽管形形色色,但归结起来,最主要的有两大类:一种是把幸福归结为禁欲主义,
认为人的物质欲望即为邪念,肉体的需要即为罪恶,必须加以压抑和禁止。另一
种是把幸福归纳为享乐主义,强调个人的物质享受,否定健康的精神生活。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人对其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客观条件的依赖和需求,完全
是正当的,满足正当需要是人不可剥夺的权利,一切压抑人的正当需要的行为,
都是违背人性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充分肯定人的正常需要,绝不
仅仅是指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自然需要,还包括满足人们社会生活以及精神生活
的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人的自然需要主要指人的生理需要,如吃、穿、住等等;
人的社会需要包括人的政治的、经济的以及发展需要等等;人的精神需要包括归
属需要、认同需要、自尊需要等等。所以,人的幸福不仅仅来自对自然需要的满
足,也来自对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满足。如果一个人只追求物质享受,没有精
神追求,即使达到自己的目标,这种幸福感也是苍白的,并且很快就会厌倦的。
如果一个社会只有丰富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很贫乏,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因为
无法满足人们的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而难以维持和巩固。
幸福是享受与劳动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范畴不仅包含着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享受,更重要
的还在于通过劳动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创造。劳动是人的根本的生存方式,
劳动过程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展开的过程。人是自由自觉的劳动者,从事自
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最本质的需要。人的需要不仅指向能够满足其需要的物质生
活和精神生活条件,而且指向生产这些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劳动本身。人的需
要的满足,不能祈求神的安排,也不能靠大自然的恩赐,只能通过劳动改变世界
以适应自身的需要。劳动是幸福的源泉。人们不仅通过劳动创造适合需要的对象
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且通过劳动产生新的需要,引起新的需求,创造新
的幸福。
幸福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人始终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同社会的本质始终是
不可分割的。所以,幸福的个体性,决不意味着幸福是“个人的私事”。个人的
幸福与社会幸福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社会幸福决定个人幸福,个人幸福丰富社
会幸福。个人幸福的真正实现,不仅有赖于彻底改造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而且有
赖于社会物质和精神生产力的提高,有赖于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
的建设和发展。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不可分离,社会幸福
是个人幸福的基础。社会应当关心和维护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幸福,并尽可能地
为个人幸福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社会幸福高于个人幸福,个人要索取首先要有
贡献,要想获得幸福,就要为社会、为他人创造幸福。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类
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善、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
自己也达到完善”,只有“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
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
幸福是一种比较,一种知足。在人生的道路上,人要有所追求,又要有所满足,所以说
知足常乐。幸福是人生的一种知足,只要自己感到满足,感到快乐,你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二三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只有心灵
安定宁静者,才能享受这种高情雅致,这是超出世俗的幸福,不以物使,不为物役,天地何
可不乐。
其实说来说去,选择知足就是幸福,它只是一种感觉,一种平和的感觉。
你选择你幸福,你就是幸福的,幸福与不幸福都在你自己的心中,就看你怎么看,怎么想,
怎么选择„„
本文发布于:2023-01-31 20:38: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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