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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更新时间:2023-01-31 11:37:36 阅读: 评论:0

初中数学软件有哪些-嘟组词


2023年1月31日发(作者:生活中的科学小知识)

关于物业的管理方案(通用5篇)

关于物业的管理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

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

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

家整理的关于物业的管理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

助到大家。

物业的管理方案1

提高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质量,首先应高提高所有从业员工的

专业化水平,使其产生态度、信念和行为的改变,并能持续改善其工

作和绩效,因此,所有提高管理质量的立脚点,都应该是围绕人来展

开的。

具体的实施当中,在工作方面,我们应该针对员工的实施全面质

量监控,持续追求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具体操作应该朝向持续改善

各种作业流程,以及不断达成顾客满意的方向,其做法包括以业主为

中心点、慎选稳定员工、教育培训、企业文化宣贯、梳理流程、专业

知识交流学习、关键阶段事件的稳妥处置等形成内部管理的差异化特

色;在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及成长方面,人文的关怀、业余活动、个人

职业生涯的规划设计,以满足从业人员追求成长的需求和产生归属感。

我们服务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管理质量的提升:

一、加强技术技巧、物业知识、企业文化等的培训学习。

可以采用交流学习、重点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的持续展开,提升

员工的专业化、技能水平,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奠定基础。每周例会

一句企业文化标语;每周例会轮流提出或讲解一个案例;每月一次个

人技能展示。使员工正确认识物业服务,树立员工的自信心,改善工

作态度。

二、降低人事流动,稳定员工队伍。

物业管理市劳动密集型行业,薪酬和且进入的门槛很低,但建立

一直稳定的队伍对于管理和服务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建立合理

的薪金,已经制定完毕;再者,周期性的给员工谈话,了解思想动态;

给年轻或优秀的员工制定合理的个人职业生涯规划;针对周围拆迁区

域较多,给员工解决用餐等实际问题;给员工争取各向娱乐设施的使

用权,丰富员工的班后生活。

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服务中心在坚决贯彻执行使用ISO9000表格、质量要求的基础上,

制定了适用于服务中心的各项制度和个性化表格,力争做到最完善的

物业管理服务。为加强安全管理,营造安全第一的工作氛围,面对服

务中心点多面广的现实情况,我们制定了节假日值班巡视表、各岗位

员工工作注意事项、新员工工作内容阅知等。为便于日常管理,通过

整理、修改、补充服务中心适用的规章制度,弥补了服务中心的管理

缺陷,做到有章可循。

四、以业主需求为核心,注重日常细节服务。

服务中心通过保安、维修等工作亮点的建设,营造协同一致为业

主服务的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技能,及时发现并弥补物业管理

上的漏洞。如物业基础设施建设向业主提出的相关建议,业主意见回

访等,将社会相关安全、卫生等方面信息及时的通知业主,在各个小

区设立物业服务专栏

物业的管理方案2

一、物业管理法律体系

1.国务院各相关行政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

会颁布的物业服务的行政规章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务院的行政部门

中以建设部的规章居多。例如1990年《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1990年《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2004年《物业管理收费管

理办法》等。地方性物业法规如《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

物业管理条例》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物业服务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

二、物业管理实务中主要涉及的法规及问题

(一)物业管理招投标

通过物业管理招投标是物业管理市场发展、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

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需要。2003年建设部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

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虽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招

标方式等做出了规定,但并未对哪些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哪些可以

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哪些不宜进行招投标进

行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只提到国家提倡通过招投标的

方法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目前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法规

还未制定,给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留下了可钻的空子,使

竞争者参与者无法可依,也无法对有关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物业管理服务

建设部发布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加强对物业管

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但对于物业管理模式的问题,最高层次的专门立法《物业管理条例》

只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企业委托管理模式,与其上位法律《物权

法》的规定存在冲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从大体上规定了招投

标的方式、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在期限上的衔接、建设

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移交的总体规定,缺乏对承接验收更为严密

的规定,对前期物业的开始时间界定不清,容易造成建设单位选聘前

期物业企业不规范,前期物业合同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现象。由于物

业管理服务十分复杂、牵涉主体广泛,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物业服务

合同。为规范委托管理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物业管

理委托合同更全面、准确地反映物业管理全过程的内容,更充分表述

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7年发布的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仅对

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但其内容过于原则,不利于操

作,并且对物业服务合同性质没有明确界定。我国《合同法》分则规

定了15种典型合同,而今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存在不同认识,导致

实践中对物业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各行其是。

(三)物业装饰装修管理

装饰装修是指为了使建筑物、建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

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建筑物外表和内部精心修饰

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我国对物业装饰装修管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两

个法律文件中:《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六条和五十三条的规定。

(四)业主自治

《物权法》首次在法律上为建立业主自治机构提供了依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明确了业主的法律范围。《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对业主

和业主大会进行了规定。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

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业主

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设部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

本)》,供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参考使用。国内现行法律对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规定,业主自治机构

的民事主体资格不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民事主体资格缺失,就有关物

业管理服务合同而发生的某些诉讼,主体发生缺位,业主的权益就有

可能受损。

(五)物业使用与维护

《物权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分为: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

理的权利。《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规定了物业使用和维护的内容。

另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

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开

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异产毗连房管理规定》、《住宅专项维修

资金管理办法》、《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等,都直接或间接为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前法规未

对物业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做出明确的划分和界定,使得这方面的

纠纷特别多。另外,《物业管理条例》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

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对其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未细化,

使物业公司维修责任被强制扩大。

(六)物业服务收费

涉及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

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

务收费管理办法》等都是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相关法律。我国物业管

理服务收费实行的是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

指导价范围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管理过程中还存在收费标准的

争议,对车位费、停车服务费、车辆保管费的界定不一,物业管理费

收取及管理权的归属错位,物业管理收费监管责任不明等问题。

三、物业管理的立法完善

在国家立法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一部在行政法规以上的由最

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专门的物业管理法律。最高效力的专门立法

《物业管理条例》层次低,与《物权法》存在冲突。各地的物业管理

发展水平不一,立法者对物业管理立法的理解不一致,制定出来的物

业管理条例在内容上大相径庭,与国家的规定不相一致,破坏了我国

物业管理立法的统一性。只有从理论上科学认识和寻求物业管理内在

的、必然的联系,通过立法途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一)加强理论研究工作,提高物业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我国物业管理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理论研究滞后于

物业管理的实践。必须加强物业管理的理论研究,通过借鉴国外的`理

论研究成果并紧密结合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现状,深入研究我国物业管

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

中国特色的物业管理发展模式。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不断完善物业管

理的相关法律,提高物业管理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物业管理的

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二)出台物业管理的专门法律《物业管理法》

出台《物业管理法》,充分考虑已出台的上位法律相关规定的配

套和细化,以现有的立法内容为基础并吸收近年来物业管理立法的成

功经验,从法律层面上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规定,使其

具有操作性。明确规定住户(业主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大会和

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业主大会的职责、召集和决议方式,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定义、性质,合同的内

容或事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合同的解释,对合同法

的适用,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收费的原则,收费用途,

收费标准的制定,对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等。这样一部专门法律,不仅

提高了物业管理的立法层次,更重要的是使得物业管理各有关方面的

工作都有法可依,消除之前的法律盲点。

(三)做好纵向和横向两方面的法律协调工作

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之间(即上下位法之间)应当互相衔接、

不互相抵触,同一层次的有关规范内容协调配套,不互相矛盾。在已

制定的法规中,有与其上位法律明显冲突的地方应及时予以修订,如:

《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主体的规定与《物权法》

中的相关规定不一致,要予以修改;为避免地方性法规之间不协调,较

高层次的法规应对物业管理在体制、收费等原则性问题上进行规范,

但不宜太具体,以保证各地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制定细则的自主性;各级

部门应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物业管理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物业基础保障型的法律规定,建立物业纠纷处理系统

完善物业管理的司法保障制度,明确业主个人、业主集团、业主

委员会等诉讼主体地位,对诉讼程序进行规范,并对监管、物业验收

和保修等方面做出细致规定,保障物业质量及配套机制的完善,为我

国物业管理的长远和高效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建立专门处理系统,

以解决物业管理纠纷为专职,不仅能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同时也有利

于及时、高效地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物业的管理方案3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

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

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

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

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

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

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

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

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

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

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

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

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

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

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

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

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

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

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

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

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

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

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

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

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

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

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

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

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

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

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

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

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

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

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

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

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

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

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

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

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

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

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

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

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

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

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

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

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

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

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

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

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

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

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

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

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

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

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

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

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

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

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

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

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

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

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

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

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

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

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

进社会的和谐。

四、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

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

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五、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

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

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

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

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

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

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

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

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

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

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

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

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

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

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

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

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六、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

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

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

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

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

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

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

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

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

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

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

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

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

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

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

,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

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

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

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

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

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

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物业的管理方案4

以服务师生员工为宗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物业管理

中心20xx年优质服务年计划”,全面提高物业服务的专业技能和服务

水平,搞好物业管理,现拟定“平安红五月”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全体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各个

部门5月份开展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公司制度,治安消防的学习教

育,增强员工法治观念和安全常识,培养员工遵纪守法、安全防范的

自觉性。

1.在四月份中心组织培训的基础上,五月份再搞一次安全培训,

各部门搞一次安全培训。

2.保安队员和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一次灭火器和消防水带的现

场灭火操作。

3.长期坚持利用早会和训话时间,隔天学习一次法律法规、管理

文件,以加强职业安全的教育。

二、加强安全制度建设与安全管理,严防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1.建全各种门岗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设备安全制度、其他

作业安全制度,应急机制和各类规定,做到各项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

2.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平安红5月”创建活

动中,重点搞好安全生产(服务),以保证将“平安红五月”的工作

落到实处。

①.责任明确。各个部门安排落实一位副经理和质量管理员,具

体实施安全综合管理,防盗防火,安全生产,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

工作,并向物管中心签署“平安红五月”目标责任书。

②.管理落实。副经理和质量管理员监督检查本部门安全生产的

整个流程,发现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纠正。

③.安全作业、安全防范,自我保护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

3.各个部门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副经理任组长、质量管理员

和一名工会骨干任调解员。信息有效,制度落实,将和谐关系落到实

处。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85%以上,物管中心成

立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三、由物管中心、客服部、保安部联合组成“平安红五月”创建

检查领导小组

每周检查指导一次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忽视安全工

作的严重行为,通报批评。

1、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上墙,是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实施。

2、检查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事故,防违规生产服务是否落实

到位。严格排查安全方面的管理漏洞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实施

整改。

3、检查夜班、周末治安安全值班巡逻情况。

4、排查矛盾纠纷处理情况,处理重点难点问题。

5、检查处理顾客投诉和物业服务热点问题。

创建“平安红五月”,是我们创建“物业优质服务年”,学习实

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具体措施,只有平安物业,才有优质物业。期待

创建“平安红五月”工作能够作好,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优质的物

业服务。

物业的管理方案5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处全体员工

二.培训目的

1.全面理解物业管理服务概念,完善服务意识;

2.充分掌握大厦管理模式,提高工作质量;

3.熟悉大厦各种设备、设施的功能,降低事故率;

4.掌握各类岗位职责、管理手册;

5.通过全面阶段性的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素质。

三.培训时间安排

新员工到职第一周集中培训;

四.培训内容

员工内部培训涵盖面广,内容繁多,大致分为:

1.公司企业文化;

2.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3.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4.工程管理;

5.清洁管理;

6.保安管理;

7.客户服务;

8.消防管理;

9.意外事件处理;

10.英语培训;

11.特殊工种将另行增加专业培训课程。

五.培训负责

培训工作总体由人事部负责,由各部门预先填写培训计划表、并

每次培训前一周提交培训申请表,人事行政主管跟进配合安排培训进

度、培训人员、培训材料、培训考核等。

六.培训方式

专业人员集中授课,由业务部门统一出卷考核。

七.其它

培训结果将直接与员工评定挂钩,作为员工通过试用期的参考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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