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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昏昏 使人昭昭

更新时间:2023-01-31 07:40:36 阅读: 评论:0

初二上册几何模型-时而时而


2023年1月31日发(作者:车水马龙)

《孟子》中“以”字用法浅析

《孟子》的语言能够比较好地反映先秦语言的特点。本文通过对《孟子》中

“以”字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大致总结出“以”字作为介词、连词、动词等的情况和

特点,并对“以”字从动词到介词、从介词到连词的发展进行阐释。

标签:以介词连词动词复音词

“以”在《孟子》中出现的次数非常多,能够比较好地体现先秦时期“以”字的

的各种义项用法和特点。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笔者大致得出了“以”在《孟子》

出现的次数,总结出了不同意义的特点,并对一些模棱两可的现象进行了初步分

析。经统计,《孟子》中“以”字一共出现637次,其中以单音节形式出现的有407

次,另有230次以复音词的形式出现。在这些形式中,“以”字分别用作介词、连

词、动词、副词。

一、“以”在《孟子》中作为介词的分析

介词是“以”在《孟子》中最多、也是最为复杂的用法。在407个以单音节形

式出现的“以”字中,有322个是作为介词出现的。

(一)介词“以”表示行为以某物为工具或凭借,在意义上可译为“用”“拿”“把”

等。“以”字的宾语所表示的事物,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这种用法在

《孟子》中共出现了310次。例如:

(1)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位其沼曰灵沼;

乐其有麋鹿鱼鳖。(《梁惠王》上)

(2)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离娄》下)

(3)《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告子》上)

(4)孟子曰:“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尽

心》下)

在上述例子中,“以”都是表达行为以某物为工具或凭借的意思,例如(1)

中“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可译为“文王用了百姓的力量来兴建高台深池”。在例

(2)中,“以”后所接的宾语“仁”是一个抽象事物,而例(3)中的“酒”即是一个

具体事物。

(二)介词“以”引进原因,在意义上略等于现代汉语的“因为”,这种用法在

《孟子》中共出现了10次。例如:

(5)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於陵则居之。(《滕文

公》下)

(6)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大败;将复之,恐不能胜,故

驱其所爱子弟以殉之;是之谓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也。(《尽心》下)

(7)他日子夏、子张、子游以有若似圣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强曾子。

(《滕文公》上)

这里的“以”字即可翻译为“因为”。例如(5)中“以母则不食”即可翻译为“因

为是母亲的食物,所以他就不吃。”例(6)中“梁惠王以土地之故”即可翻译为“梁

惠王因为争夺土地的缘故”。

(三)介词“以”表示“与、同”的意思,这种用法在《孟子》中出现过2次,

都出现在同一个句子中。例如:

(8)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下)

“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翻译成现代汉语即为“同天下人一起快乐,同天下人

一起忧愁。

(四)当“以”字组成介宾结构时,有两种现象值得注意。

1.为了强调介词“以”,可以把宾语提到“以”字的前面。这种用法在《孟子》

中共出现了11次。例如:

(9)曾子曰:“不可,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之,皜皜乎不可尚已。”(《滕

文公上》)

这里按照现代汉语语法应为“以江汉濯之,以秋阳暴之。”

2.“以”字后面的宾语所指的事物,如果已经在上文中出现,则这里宾语就可

以承上省略。要注意的是,这种宾语省略只出现在谓语之前,“以·宾”位于谓语

后者无一省略。这种现象在《孟子》中共出现了37次。例如:

(10)“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然后快于心与?”

王曰:“否。吾何快于是?将以求吾所大欲也。”(《梁惠王》上)

(11)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滕文公》下)

例(10)中的“以”字后面省略的宾语“之”指代上文的“兴甲兵,危士臣,构

怨于诸侯”。例(11)中省略的宾语根据上文“不见诸侯,宜若小然”可得出应该

是指“诸侯”。《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中提出,这种宾语承上省略,先行词绝大

多数都在本句以外的上文中,只有当省略的宾语是本句受事主语时,先行词才在

本句中出现。这是介词“以”在用法上的一个重要特点。

二、“以”在《孟子》中作为连词的分析

除了介词,《孟子》中“以”字最常见的用法就是用作连词。在407个以单音

节出现的“以”字中,有72个是作为连词出现的。

(一)连词“以”连接动词或动词性词组,前一事为后一事的方式,后一事为

前一事的目的或是结果。

表示目的的“以”字在《孟子》中共出现了42次。例如:

(12)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

(《梁惠王》上)

(13)其君子实玄黄于篚以迎其君子,其小人箪食壶浆以迎其小人。(《滕文

公》下)

(14)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梁惠

王》上)

表示结果的“以”字在《孟子》中共出现了8次。例如:

(15)苟不志于仁,终身优辱,以陷于死亡。(《离娄》上)

这一类“以”字本身并不表示目的或结果,后一行为是前一行为的目的或结果

是根据上下文的意思得出的。这种连词“以”是由介词“以”虚化而来的。

(二)连词“以”还可以表示承接,作用略等于“而”或者“则”。这种用法在《孟

子》中共出现了6次。例如:

(16)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离娄》

下)

(三)连词“以”还可以作为连接状语和谓语的成分,这种用法在《孟子》中

共出现了11次。例如:

(17)滕文公问曰:“滕,小国也,竭力以事大国,则不得免焉,如之何则

可?”(《梁惠王》下)

(18)彭更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

(《滕文公》下)

(四)连词“以”后面可跟“来”“后”诸字,这种用法在《孟子》中共出现了5

次。例如:

(19)自生民以来,未有盛于孔子也。(《公孙丑》上)

这一类连词,杨树达先生称其为“陪从连词”。

三、“以”在《孟子》中作为动词的分析

在《孟子》中,以单音节出现的“以”字中是动词义的共出现8次。“以”字最

早以“用”字的意思出现时就是一个动词,而在《孟子》中,“以”字作为动词出现

的9次,其中8次是以“认为”的意思出现的。例如:

(20)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梁惠王》上)

(21)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万章》下)

(22)而后受之,以是为不恭,故弗却也。”(《万章》下)

这里“以……为……”中的“以”是一个需要探讨的地方。杨伯峻先生和何乐士

先生的《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中认为大多数的“以……为……”是一种兼语式结

构,具体地又细分为三类,即“认为”“把……当作……”“使……作为……”三种。

在《孟子》中,很多例子都可以把“以”当“认为”讲,比如例(20)可译为“百姓

都认为王是吝啬的”,例(21)可译为“认为和天下的高尚人士交朋友是不够的”。

但要注意,”以……为……”这种结构是出于“以”字从动词到介词的过渡过程中

的,例(22)中也可以把“以是”理解为一个介词结构。

另外,“以”字还作为“已”的通假字,作动词义表达“止”的意思。这在《孟子》

中只出现过1次。例如:

(23)无以,则王乎?”(《梁惠王》上)

四、“以”在《孟子》中作为副词的分析

“以”本身是没有副词义的,但在《孟子》中出现了4次“以”字作为“已”的假

借字,表达“太、甚”这样的副词义。例如:

(24)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美然。”(《公孙丑》下)

(25)彭更问曰:“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以传食于诸侯,不以泰乎?”

(《滕文公》下)

(26)“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滕文公》下)

(27)陶以寡,且不可以为国,况无君子乎?(《告子》下)

五、“以”字由动词虚化为介词、再虚化为连词所带来的现象

(一)动词、介词的区别

在古代汉语中,大多数的介词是由动词虚化而来的,“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

子。但在动词到介词的过渡中,“以”字的动词义并没有完全消失,常常有一些句

子的“以”在感觉上是作为动词、介词都可以说得通。不可否认的是“以”确实存在

这种过渡时期模棱两可的状况,例如上文提到的“以……为……”,就会有争议。

但对于大多数情况,还是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判断其词性的。

一般来说,动词和介词有这样几点区别:

1.动词可以作谓语或谓语中心语,而介词一般与宾语组成介词结构,在句中

作状语或补语。

2.动词可以单独成句或单独回答问题,而介词不能。

3.动词可以没有宾语,但介词一定有宾语,宾语可以省略或前置。

4.动词有实在的词汇意义,而介词的意义相对来讲比较虚。

其中,第一点对于我们判断《孟子》中“以”作为动词还是介词的帮助是很大

的。例如:

(28)陈臻曰:“国人皆以夫子将复位发棠;殆不可复。”(《尽心》下)

如果对“国人皆以夫子将复为发棠”作句法分析,则“国人(主)|皆以夫子将

复为发棠(谓)”“皆(狀)|以夫子将复为发棠(中)”“以(述)|夫子将复为

发棠(宾)”……在这里“以”字与后面的成分构成述宾结构在句子中充当谓语。

这时候应把“以”作为动词讲。

再看另外一例:

(29)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梁惠王》上)

这里如果对“斧斤以時入山林”作句法分析,则“斧斤(主)|以时入山林

(谓)”“以时(状)入山林(中)”……这里“以”字形成的介宾结构在句中作状

语,起修饰作用,而不作句子的主要成分。这时应把“以”字当作介词。

(二)介词和连词的区别

大多数连词是由介词虚化而来的,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许多介词在虚化成

连词时并未完全消失其介词义,这也导致了对于词性判断的障碍。“以”字在一些

情况下确实感觉介词、连词两可,那么需要找到一些方法来判断它。

介词同连词的区别在于:

1.连词位于构成同一组合的两个直接成分之间,而介词位于其中一个直接成

分的开头,并与这个直接成分构成介宾结构。

2.从语法功能来讲,连词的前后两项一般是并列或是修饰被修饰的关系,就

语法地位来讲二者是相同的,在表并列时前后两者的位置调换一般是没有问题

的;而介词是要组成介宾结构,把自己的宾语引介给谓语的核心,它只能和谓语

构成修饰关系,而不能表并列,介词前后成分的语法地位是不同的。二者在任何

情况下都不能调换,不然就会改变意义甚至产生错误的造句方式。

3.就句法而言,介词与其后面的名词、代词及一些词组组成介宾结构作状语

或补语,而连词则不同,它不充当句法成分,只起连接作用,帮助造句。例如:

(30)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告子》上)

(31)其君子实玄黄于篚以迎其君子,其小人箪食壶浆以迎其小人。(《滕文

公》下)

第一句是上文所提到的介词宾语省略的情况,补出宾语应是“以之告孟子”,

这里的“之”是指代上文中孟季子问公都子而公都子答不上来这件事情。这里“以

之”作“告孟子”的状语,构成状中结构,因此这里的“以”是介词。而第二句,以

第一个“以”字为例,它是在连接“实玄黄于篚”和“迎其君子”,前一事为后一事的

方式,后一事为前一事的目的,构成的是一个连谓结构。“以”字在此不充当句子

成分,因此这里“以”是连词。

另外,在“以”表原因这个意义上,有人主张如果“以”字后接体词性成分,则

判定“以”为介词,如果后面接的是谓词性成分,则判定其为连词。在《古代汉语

知识教程》中,作者认为“以”字的语法性质不是由其后续成分的性质决定的,而

是由“以”自身的语法功能决定的。不应由于介词“以”的宾语是小句且位置后于谓

语核心就把它归入介词。在表原因这个意义上,“以”应为介词。

六、带有“以”字的复音词

1.可以

“可以”在《孟子》中共出现了75次。这里“以”是一个介词,其后宾语省略、

即“可以之……”的意思,可译作现代汉语里的“可”、“可以”。例如:

(32)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梁惠王》上)

2.足以

“足以”在《孟子》中共出现了35次。这里“以”字是一个介词,其后宾语省

略。“足”是“值得、够得上”的意思,“足以”是“足够以之……”,即“能够”、“能”

的意思。例如:

(33)曰:“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后去;是以未尝有所终三

年淹也。(《万章》下)

3.能以

“能以”在《孟子》中共出现了2次。这里“以”是一个介词,其后宾语省略,

“以”字在这里表示凭借。例如:

(34)曰:“有,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有天下;行一不义、杀

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公孙丑》上)

4.明以

“明以”在《孟子》中共出现了1次。这里的“以”字可以看作用法和“而”相似

的连词,用来连接状语和谓语。例如:

(35)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梁惠王》上)

5.无以

“无以”在《孟子》中共出现了9次。例如:

(36)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梁惠王》上)

6.有以

“有以”在《孟子》中共出现了4次。例如:

(37)孟子对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梁惠王》上)

“无以”“有以”都是固定的动宾的固定形式。“无以”是“无所以”的省略形式,

表示“没有什么……”的意思;“有以”是“有所以”的省略形式,表达“有什么……”

的意思。

7.何以

“何以”在《孟子》中共出现了23次。这里“以”是一个介词,“何”是“以”的宾

语,且因为起为疑问代词作宾语所以前置,表达“以何”,即“用什么、凭什么”的

意思。例如:

(38)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告子》上)

8.所以

“所以”在《孟子》中共出现了33次。在“所以”这种固定形式中,“以”是一

个介词,介词后宾语不出现。“所以”有两种意思,这可能是由于介词“以”有表原

因和表凭借两种用法。

一是表达“……的原因”。例如:

(39)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何也?”(《梁惠王》上)

二是表达动作行为赖以实现的手段和方法,例如:

(40)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尽心》上)

9.是以

“是以”在《孟子》中共出现了13次。“是”是介词“以”的宾语,在这里前置,

“是以”表达“因此”的意思。例如:

(41)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离娄》上)

上述的“以”字常置于副词或助动词之下,其已经成为习惯常用词。如果拆开

来看,这些词中的“以”都可以作介词或连词来讲。另外还有两个常见的“以”字形

成的复音词:

10.以为

“以为”在《孟子》中共出现了34次。这里“以”还是一个介词,宾语省略,

可看作“以之为……”,这就成了上文提到的“以……为……”的结构。例如:

(42)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离娄》上)

11.以至

“以至”在《孟子》中共出现了1次。这里的“以”作为连词,表示承接,作用

略等于“而”。例如:

(43)自耕、稼、陶、渔,以至为帝,无非取于人者。(《公孙丑》上)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大致得出了“以”在《孟子》中的各种用法,并对一些比

较常见的特殊语法现象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总之,《孟子》中“以”字的用法大致

有介词、连词、动词、副词四种情况,用法是十分丰富的。当然,“以”在先秦时

期的用法是非常复杂的,本文也只是作一个大致的、比较简单的总结、归类和分

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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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M].北京:语文出版社,

2008.

[8]张双棣,张联荣,宋绍年,耿振生,蒋绍愚.古代汉语知识教程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9]何乐士,敖镜浩,王克仲,麦梅翘,王海棻.古代汉语虚词通释

[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5.

(崔璨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10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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