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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研究生院

更新时间:2023-01-31 00:00:24 阅读: 评论:0

2018年山西中考语文试卷答案-84消毒液成分


2023年1月31日发(作者:妇女节祝福语简短优美)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

读培养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管理暂

行办法

时间:2012-4-2314:46:00点击数:1182

(校字〔2009〕21号)

对学生实行本硕(博)连读培养,是学

校贯彻因材施教教育思想和实施本科生

与研究生培养一体化,推动教育教学改

革,加强优秀人才培养,促进学生全面

发展,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优质生源

而实施的一项激励机制和培养模式。为

规范本硕(博)连读培养工作,保证培

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模式

1.在学校设有硕士、博士授权点的相关

本科专业中,对优秀本科生实行本硕

(博)连读培养,并实行能进能出的滚

动竞争机制;

2.经选拔、考核和认定,对成绩突出、

素质优秀或具有特殊潜质的一年级或三

三、选拔工作

1.选拔原则

(1)充分尊重学生和导师意愿;

(2)公开、公平、公正;

(3)重点考核学习能力、科研潜质和创

新精神,全面考评综合素质;

(4)择优录取。

2.选拔对象

(1)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

(2)经教育部公示并被我校录取的部分

保送生;

(3)经我校认定的在全国性中学生学科

或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学生;

(4)入学选拔考试成绩优秀或水平测试

成绩优异的学生;

(5)培优班优秀结业学生;

(6)本科培养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

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

3.选拔办法

(1)第一学年本硕连读培养资格学生的

选拔工作在新生入学初进行,由教务处

和学生处组织实施;第三学年本硕连读

培养资格学生的选拔、考核和认定工作

在第五学期进行,本硕连读生的选拔工

作在第六学期进行,由教务处、研究生

院和相关学院组织实施;硕博连读资格

学生的选拔工作在第八学期进行,由研

究生院和相关学院组织实施;

(2)选拔人数由学校依据新生入学人数

和国家下达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

的推荐名额予以确定;

(3)申请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提出

书面申请,第一学年由教务处组织入学

考试,第三学年由学院组织考核;

(4)申请本硕连读的学生提出书面申

请,由学院组织考核和双向选择,由学

术导师制定培养方案;

(5)申请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提出

书面申请,由研究生院组织考核;

(6)第一学年授予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

学生由学校工作组推荐审核;第三学年

授予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本硕连

读生和第四学年授予硕博连读培养资格

的学生由学院工作组推荐、学校工作组

审核;学校优秀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

定后,公示和公布选拔结果。

四、培养过程

1.对本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实

行学年考评和淘汰制。本科生培养期间

由教务处负责考评,研究生培养期间由

研究生院负责考评。学校按学年公布具

有本硕连读、硕博连读培养资格学生的

名单;

2.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若进入工

科研究试验班、基础强化班或专业培优

班学习,按专门培养方案执行;本硕连

读生按导师制定的个性化培养方案执

行;

3.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从第一学

期起按硕士研究生标准借阅图书资料,

且每学年获得50小时的免费上机补贴,

在第三学年配备学术导师;

4.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若在第一

学年结束时申请并被批准转专业,第一

学年由转出学院考核;从第二学年起由

转入学院考核;

5.本硕或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若

出现停学、非公派出国留学等情况,将

视为自动放弃连读培养资格;若出现休

学情况,视休学原因决定是否保留连读

培养资格;

6.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且将在本校攻读硕

士学位的具有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学

生,经双向选择确定其研究生培养期间

的导师,参加导师的科研团队,在导师

指导下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按期毕业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

好以上者获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如

遇国家相关政策变化,则参照国家政策

处理);

7.本硕连读生经导师同意可提前修读部

分硕士研究生基础课程;在硕士研究生

培养期间,特别优秀的本硕连读生经导

师同意、学院审核和学校审批,可提前

(不超过半年)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

辩,并按照学校关于申请提前进行学位

论文答辩的管理规定执行;

8.具有硕博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在获

得硕士学位后,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在

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成绩特别优秀者,

经导师推荐、学院考核评定,研究生院

批准,可免试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五、考核评定工作

1.本科生培养期间

具有本硕连读培养资格的学生,须通过

校院两级优秀生培养工作组组织的学年

考评。达到以下要求者,继续具有本硕

连读培养资格,否则取消其本硕连读培

养资格。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

爱祖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

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德、智、体、美

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

的学风和团队合作精神;

(2)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完成每学年

的学习任务。每学年必修课成绩的平均

学分绩点或学习成绩专业排名满足学院

所规定的标准(学院按每学年必修课成

绩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或学习成

绩专业排名不低于前15%的要求制定标

准,在新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公布)。经

学校认定,在国家级竞赛获得奖励者,

或在重要的学科和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

省级以上奖励者,或在科技创新活动中

取得突出成绩者,其成绩排名要求可适

当放宽;

(3)每学年均须获得学校三等以上的奖

学金,或校级及以上的优秀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工科研究试验班、基础强化班、专业培

优班等学生,此项要求按照优秀人才培

养的相关规定执行;

(4)在第一至第三学年中,须主持或主

要参与(排名为2、3位)1项校级以上

(含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研

究工作,或主持1项院级创新、创业项

目,考核成绩或进展情况良好;或参加

校内外的重要科技文化活动,获得奖励

或取得突出成绩;

(5)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应在第二学年

结束前,国家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

分;应在第三学年结束前,国家CET-4

成绩达到480分,或国家CET-6考试成

绩达到450分;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好以上;

(7)体育达标,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研究生培养期间

具有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按照学校《关

于实行研究生硕博连读制度的若干规

定》、《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入博士生

资格考核的实施办法》、《硕博连读研究

生培养计划基本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考评。

六、学籍与学位

1.本硕连读生第七、八学期的学籍管理

按照《本硕连读学生管理程序》进行。

2.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资

格的学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将进行

复查,合格者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

3.获得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资

格的学生,在博士研究生入学时将进行

复查,合格者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

4.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授

予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工

作细则》执行。

七、其他

1.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本

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培养期

间的学费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2.具有本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如放

弃本硕(博)连读资格,应提出书面申

请。本科生培养期间,由教务处审批;

研究生培养期间,由研究生院审批。

本办法从2009级本科生起开始执行,由

学校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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