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
和标准。
二、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
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
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法定代表人目标
管理制度。
三、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
的原则,使各职能部门、科室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
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
生产可持续发展。
四、本制度规定从院长到各科室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
凡本医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五、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质变动,
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
人。
一、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当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
尺度,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
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医院范围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
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
业人员,负责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事情。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业病防治事情规划和落实
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院职业健康事情的意见,并责成有关
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事情领导小组集会,听取
事情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
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步伐。
5、根据“三同时”原则,医院在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医院内发生职业病危害变乱的调查和分析,
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医院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
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尺度的划
定,在医院中具体构造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事情,具体职责:
1、构造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
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医院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医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构造具体实
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利用。
4、直接领导本医院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医院职业健康
管理档案。5、组织对全医院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
职业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
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
处罚。
6、经常检查全医院和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各科室、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
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医院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
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医院技术部门的职责
1、对各科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2、对本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医院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
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
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构造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
3、构造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
建档。5、组织和协助有关科室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
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院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区监视所。具体处理按上级要求解决。变乱处理后要有书
面报告呈院职业病防护委员会。
(七)、各科室防护用品应规范使用,如有损毁立即修复,
确保我院医务人员的安全。
(八)、凡各科室开展新技术时,有触及到放射、粉尘、
有毒、有害物质的,需向院职业病防护委员会申报,否则引起
不良后果,由该科室负责。
(九)、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应尽的义务
1、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义务。
3、遵守用人科室职业的义务。
4、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义务。
5、按划定利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义务。
6、遵守操作规程的义务。
三、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医务
人员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特制定本制度。(一)、依法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卫生
教育与培训,使工作人员应该树立预防职业危害、自我保护的
意识。
(二)、医务人员预防医院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
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
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
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传白大衣,戴手套,操作完毕后洗手,
必要时进行手消毒,穿隔离衣和鞋套。
2、操作过程中,手套发生破损应洗手调换手套。
3、如果进行可能发生体液飞溅的操作时,医务人员除戴
手套口罩外还应戴防护眼镜。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
证充足的光线,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病人的标本应放置于坚固的防漏内,防止在收集运送
过程中漏出。
(三)、依法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
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
的劳动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四)、向工作人员提供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
品。(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
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六)、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
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报告制度。
四、医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管理事情,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
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划定。
(一)、科室指定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交疾控处备
案。(二)、科室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人员进行职
业病分级培训。
(三)、对以下从事有毒有害物质的事情人员,科室需提
前2个月向疾控处提出申请,经疾控处审核后可进科室事情进
修:
1、新分配人员;
2、新来进修人员;
3、实习生、研究生;
4、其他需求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人员。
(四)、科室配合相关科室安排工作人员体检
1、科室配合院感科安排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人员进
行岗前体检;2、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岗中体检;
3、离开有毒有害物质岗位时应进行离岗体检;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应急体检。
(五)、职业健康档案由院感科保管,并按照国家规定提
供给个人进行复印。
(六)、培训
1、疾控处安排协调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培训内容应简而
精,针对性强,应包括职业病有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危害人
员应享有的权利,针对职业特点的防治常识和医院职业病防护
的有关规定。
2、相关科室主任负责按照疾控处的要求对本科室人员进
行培训,每次培训要有记录:有签到,有影象资料,有讲课原
稿。
五、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
保护医院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视管理暂行划定》的相关
划定,制订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1、医院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尺度和要求的
事情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步伐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2、医院与放射科的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
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
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医院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事情岗亭或者事
情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
害的作业时,医院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事情岗亭、事
情内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
同。
4、医院在科室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
变乱应急救援步伐和事情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有
关部门提供需求公布的内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
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亭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
明。
5、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
和告知本人。员工离开医院时,如讨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复印件,医院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6、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
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
实。
7、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
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预防和控制技能。
六、职业安全防护应急预案
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办在做好息报告的同时,要启动预
案响应步伐,立即构造本部门事情人员营救受伤害人员,疏散、
撤离、安置受到胁的人员;采取有效步伐恢复医院运行;控制
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
大的必要步伐,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2、应急救援
发生突发事件时,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调度
人员、资源对病人进行救治、支援;适当情形请求地方政府启
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3、后期处置
①、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后续救
治、医院秩序的恢复重建工作。对于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要
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
②、调查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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