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推荐】集体合同三篇
集体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宿舍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宿舍事宜,为明确双
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宿舍情况
本合同所出租宿舍坐落在:中南大学本部桃花岭公寓B座531室。
基本情况及设施:四人宿舍中一床位。
第二条:宿舍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学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出于宿舍住宿费为一年交清的特殊情况,故乙方也应按年交付的方式,在合同
签订后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金。
一年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__。
租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用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向舍友或宿舍管理处支付。
如在租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租住,甲方将退回乙方应得租金(计算办
法:总租金―已住月数×月租金=退款金额);如在租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继
续租住,租金不予退回。
第四条:违约责任
租期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自动放弃宿舍居住权,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宿舍,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宿舍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宿舍进行非法活动,损害舍友、学校及公共利益的;
3.严重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
4.损坏丢失宿舍设备且不及时进行赔偿的。
第五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
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甲乙方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集体合同篇2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注册类型:
职工人数:
使用文本须知
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即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
管理的事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其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
情况和资料。
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
过。
4、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
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甲方签订。
5、集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资料报送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
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
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
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
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
集体合同。
8、本集体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
过双方集体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
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劳动用工管理
第一条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
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条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
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
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
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乙方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
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甲方采取形式将上述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告知全体职工。
第三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
补偿金,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订立
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
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
执行。
第五条甲方单方面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日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
应在日内及时反馈意见;工会有不同意见的,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在日
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因此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
和帮助。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和支付制度
时,应当事先与乙方进行集体协商。
第七条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
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
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协商。
经协商确定,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
(或者职工工资随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挂钩比例为:本单位利润总
额增长%,职工工资总额增长%)
年度工资总额增量按以下办法分配
第八条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工资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方案,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确定、
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
成。双方约定:
1、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2、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3、岗位名称劳动定额(工时单价/计件单价)
第九条本单位对从事工作的职工发放津贴和补贴,双方约定:
津贴名称发放标准
补贴名称发放标准
第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
人单位应当按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第十一条本单位确定计发职工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方法是.
第十二条本单位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
低工资标准的%);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元(或者高于当地政府发布的
最低工资标准的%)
第十三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
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
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批准,本单位在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岗位(工种)实行综
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六条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本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
时间,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职工身体
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
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应当在日内支付
加班工资。
第十七条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双方商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办法
是
第四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
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
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
防护用品,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
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甲方应落实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其
中从事特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
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
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
得隐瞒或者欺骗。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应当每年安排次职业健康检
查。
第二十一条工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监
督检查机构,监督和支持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
程,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及时按
有关规定上报。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
作。对工会或者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
第五章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原劳
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规定,实施女职工特殊保护。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组织岗位竞聘时,除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
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女职工参与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竞聘标准。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
的工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变更
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月
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对怀孕、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
排加班加点和从事禁忌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的女职工,上班
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应的产前假、哺乳假,甲方确
定女职工休假期间月工资的方法是.
第二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
规定》,每年组织全体女职工参加一次妇女病、乳腺病普查普治,并建立女职工
健康档案。甲方按标准定期发放女职工卫生保健费。
第二十八条甲方应当支持女职工参加政治、业务、技术培训,在单位晋职、
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九条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
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
义务,并每年次向乙方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双方商定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
比例为%.
第三十一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济效益等情况,为职工办理以下保险
和福利事项(企业年金、补充保险、疗休养等)
第七章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二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特点、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
训经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职业技能培训。
甲方制定的职业培训经费使用方案和培训计划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讨论,其中用于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经费不得高于总额的%,用于生产一线职工的
职业培训经费不得低于总额的%.
第三十三条甲方在年度对从事岗位(工种)的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甲方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
第八章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年,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
甲、乙双方应当协商续订集体合同。
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程序。未经双方协
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
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订或者废止;
(2)不可抗力;
(3)双方约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八条甲方尊重工会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基本职责,支持工会依法开展
工作,每月日之前按规定向工会拨缴经费。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
间。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
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
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
级。
第四十条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
告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或者相应附件的履行情况应当
每半年公布一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现问题或提出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首席协
商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出现重大问题,还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职工代表大会或
者全体职工。
第四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本集体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行政部门一份。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乙方首席协商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集体合同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XXXXXXXXXX。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层高为3米,建筑面积220.9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
积196.79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精装修;
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乙方租赁房屋做为员工宿舍使用,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
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
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XXX元/月,年租金总计:XXXXX元(大写:XXXXX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年付。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
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在该房屋交付之前,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或由该房屋产生的房屋损毁、灭
失的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该等损毁、灭失的风险在该房屋
交付乙方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三)返还:租赁期满且双方未能达成新的租赁合同,或者,本合同提前解除后
十日内,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内应保证装修的完好。
第七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
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甲方和
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经甲方事先确认乙方有权
对该房屋进行转租的,乙方之承租人只能为一方且无权将该房屋的任何部分或者全
部再次进行转租。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
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2、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超出底商经营业态要求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
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二)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20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
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其中甲方执
壹份,乙方执壹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
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3-01-30 02:21:2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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