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通知存款
【篇一:《中国银行人民币单位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关于发送《中国银行人民币单位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的通
知
1999-10-6【大中小】
发文单位:中国银行
文号:中银司[1999]62号
发布日期:1999-10-6
执行日期:1999-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市分行:
根据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
〔1999〕3号)和《关于利率调整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银传
〔1998〕7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统一我行通知存款利率、规范
通知存款业务,总行制定了《中国银行人民币单位通知存款管理办
法》,现印发各行,请遵照执行。
为推进这项业务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行已立项开发,争取尽早以统一的版本向全国推广,在总行
推广之前,各行可自行按本办法调整软件,以保证对外营业。
二、单位通知存款会计核算手续,总行将另文下发。
三、原办法(中银综〔1998〕87号)同时废止。
四、各管辖行应加强该业务的管理和指导,同时应注意收集客户和
柜员对本办法的意见,并及时反馈总行。
特此通知。
附:中国银行人民币单位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单位通知存款是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
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根据人民银行《通知存
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务对象及办理机构
(一)凡符合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
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以下简称单位)均可申请开立人民币通
知存款账户。
(二)分理处以上(含分理处)机构均可办理本业务。
二、基本业务规定
(一)通知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撤销等应遵守人民银行《银行
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
(二)本存款为记名式存款,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需一次性
存入。
(三)开户时单位须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影印件
等,并予留印鉴卡。印鉴应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
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财会人员章、变码印鉴或电子印鉴(适
用于具备条件的行)。
(四)客户应与银行约定取款方式,填写《通知存款支取方式约定
书》(见附件一)。
(五)银行为客户开出记名式“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简
称“证实书”),并打印“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字样,证
实书仅对存款单位开户证实,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
(六)证实书如遗失,银行不予办理挂失,不再补发新的证实书。
支取存款时,客户应向银行出具证实书遗失公函,银行按约定的支
取方式办理取款手续。
(七)单位通知存款可一次或分次支取。每次支取金额限10万元以
上,账户留存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低于50万元,做一次性清户
处理或可根据存款人意愿转作其他存款。
(八)账户内资金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一
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使用,不得用于结算或从账户中提取现
金。
(九)支取存款时,须填写支取通知单(见附件二),并提前一天
或七天送交银行。第二个工作日不到银行取款,此次支取通知自动
失效。
(十)送交的方式有:
(1)客户本人到银行;
(2)传真通知;
(3)信函,通知书可通过邮寄,银行以收到信函日为存款结息日。
以上3种方式,支取存款时,须填写正式支取通知书,并提前送交
银行。
(十一)存款存入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按客户提前通知的期限长
短划分为一天和七天。一天通知存款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十二)通知存款账
户内资金可以在已联网机构使用。
(十三)单位更改预留印鉴、密码须按《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
执行。
(十四)清户时,客户须到开户行办理手续,银行将账户本息以规
定的转账方式转入其指定账户。
(十五)各种重要凭证及客户资料须按《中国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及有关规定执行。(十六)对部分支取的,须到开户行办理。
三、通知存款的使用
(一)客户需填写一式两份支取通知单(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
章,于取款前一或七个工作日送交银行。
(二)银行在收到支取通知单后,填写支取日期(为第二个或第八
个工作日),一份银行留存,一份加盖业务公章交给客户。
(三)客户出示证实书及印鉴,银行经过核实无误后按约定的支取
方式办理。
(四)证实书由银行打印到期日期、期限、利率等内容;注明“结清”
字样后收回。如为部分支取,则注明“部分支取”、“结清”字样及支
取金额后收回。
(五)每次支取,支取款项与该款项利息一起结清,转入其他账户,
同时须打印利息清单交客户。
(六)对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由客户办理续存手续,同
时确认取款方式,银行为客户开具新的证实书,起息日为原开户日,
金额为留存余额,证实书注明“部分支取留存”字样;对留存部分低
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
(七)电脑应对每笔交易有详细的记录,必要时对每个账户可出制
交易明细,供业务人员核查。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每次支取金额、
转入的结算账户账号、留存余额、起息日、交易日、销户日等。
(八)清户时,银行为客户出具余款利息清单。
四、通知存款的变更、遗失
(一)因存款单位人事变动,需要更换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单位
负责人章)或财会人员印章时,必须持单位公函、经办人身份证件
及证实书向银行办理更换印鉴手续。
(二)因存款单位合并或分立,其通知存款需要过户或分户,须由
分户双方持原单位公函、工商部门的变更、注销或设立登记证明及
新印鉴(分户时还须提供双方同意的存款分户协定)等有关证件到
银行办理过户或分户手续,银行为单位换发新证实书。
(三)证实书遗失后第一次支取存款时,客户应向银行出具“单位定
期存款证实书”遗失公函,一式两份,一份作为账户档案,一份作为
业务传票附件。银行核实后,按约定的支取方式办理取款手续。如
客户为部分支取,则再次取款时凭银行开具的新的证实书办理。
五、通知存款的计息
(一)通知存款利率须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通知存款利率执行。
(二)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调整后利率执行,不分段计息。
(三)通知存款计息以本金为基数,按实存天数和支取日人民银行
批准的一天或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利随本清。
(四)支取款项的利息计至支取日的前一日。
(五)部分支取的,如留存部分高于起存金额时,仍从原开户日起
计算存期;低于起存金额的,按转户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
利率计息。
(六)实存期不足一天或七天的,其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
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七)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其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
存款利率计息。
(八)已办理通知手续且需全部或部分支取的,但在约定支取日之
前又取消约定,或在约定支取日(含约定支取日)之后一直不取款,
则在下次实际发生通知支取时,本次通知存款期限内不计息。即在
下次通知约定支取本息时在总计息天数中相应扣减违约通知的天数,
属于一天通知存款,每违约一次扣一天;属于七天通知存款,每违
约一次扣七天。
(九)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
存款利率计息,留存部分仍按原定通知存款利率计息。
(十)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
款利率计息。如实际支取金额超过约定金额,约定金额的部分按相
应档次通知存款利率计结息,超过约定金额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
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如实际支取金额不足约定金额,则不足部
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风险控制要点
(一)严格区分单位结算账户和单位通知存款账户。严禁从单位通
知存款账户直接办理对外支付业务。账户内资金只能以转账方式将
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中。
(二)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的保管、领用、登记手续仍按现行
的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执行,对单位通知存款与单位定期存款,
要求予以区分,分别登记。
(三)办理取款时须严格按约定支取方式办理。
(四)业务人员应定期核对账户余额与业务明细账。
(五)凡单位通知存款单笔超过1000万元或同一存款单位存款超
过2000万元时,业务部门须报存款管理部门备案。
七、本办法自1999年10月起执行,由中国银行总行负责解释。
附件一:中国银行人民币单位通知存款支取约定书中国银行分行:
兹有我单位(名称)_________已在贵行开立人民币单位
通知存款账户。支取时,以本约定书所留印鉴为支取方式。
特此约定。
印鉴样本: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二:中国银行人民币通知存款支取通知(客户参考格式)中国
银行分行:
我单位(名称)______预于明日(日期)______从我
通知存款账户(账号________)中支取人民币(大写)万
元(金额)。
特此通知。
单位公章:
年月日
-----------------------------
-------银行填写:
该笔款项的支取日期为:年月日银行业务公章中国银行
【篇二:个人通知存款】
个人通知存款
1、个人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的存款,包括一天通知存款和七
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
2、人民币个人通知存款5万元起存,单笔存款金额最高为500万
元(含),存款金额超过上限的,需分笔开户。一次性存入本金,
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最低支取和最低留存金额均为5万元。
存款利率
个人通知存款采用逐笔计息法,按支取日挂牌利率和存款实际天数
计算利息,利随本清。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重新开立通
知存款新账户,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
予以清户,按清户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或根据存款人意愿转为其他存款。
功能及特色
1、利率较高:通知存款利率收益高于活期储蓄利率。
2、智能理财:通知存款提供自动转存服务,以一天或七天(一天通
知存款为一天,七天通知存款为七天)为一个存款周期转存通知存
款,每存满一天或七天储蓄业务处理系统自动进行一次结息,次日
将本息和自动转入下一个存款周期复利计息,为您节省时间和提高
资金利用率。
3、便于大额资金管理:开户及取款起点较高。开户最低起存、最低
支取、最低留存金额均为5万元。
服务渠道
1、开户服务渠道: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
2、现金取款服务渠道: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atm。
3、查询服务渠道: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电话银行、个人网上银
行、自助查询终端、atm等。
4、通知存款转存其他存款服务渠道:邮政储蓄机构网点柜台、电话
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办理流程
1、开户:请您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到邮政储蓄机构联网网点填写专
用凭单开立账户,如为代办,须同时出示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实
名证件。
2、取款:请您持有效实名证件、存单或银行卡到网点柜台办理取款
业务。如果一次性提取现金一定金额及以上的,请您至少提前一天
在网点或通过电话向取款网点预约。特别提示
2008年1月12日前开户的个人通知存款不具有自动转存功能,请
您按下述规定办理业务:请您在取款前办理提前通知手续。一天通
知存款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须提前七天通
知约定支取存款。
请您在通知网点办理取消通知和支取已通知的存款。已办理通知手
续而不支取的,超过通知期限则自动取消通知。若您需要取款,请
重新预约通知。
【篇三:单位定期(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单位定期
(通知)存款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以下统称银
行或我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的发展,规范单位定期存款业务的管
理,根据《储蓄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
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单位定期存款是指单位客户存入存款时与银行约定存期,到
期支付本息的一种存款,以获得利息为目的的投资性账户,不具备
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功能。
第三条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
五年六个档次,起存金额1万元,需一次性存入,多存不限。自动
转存分本金转存和本息转存两种方式。
第四条单位通知存款属于单位定期存款的一种,是指单位客户在存
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
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第五条单位通知存款按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提前一天
通知约定支取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两个品种。最低起存金额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存
款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分次支取的,留存部分如
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不低于起存金额的重新开立证书,并
从原存款开户日计算存期。
第六条业务公章与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应分管分用。
第二章单位定期(通知)存款的开立、存入
第七条凡符合开立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
队和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单位)均可开立单位定期存款账户。
第八条本存款为记名式存款,开立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后,客户可分
次存入多笔定期存款。
第九条客户开立单位定期存款账户时,若在我行同一营业网点开立
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只需提供开户申请书和授权书、法定代表人
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可不提供其他开户资料,可与单位银行结算账
户共用一份开户资料;未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
还应提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所需的开户资料。
第十条存款人续开单位定期存款的,不需再填写开户申请书和提供
开户资料,凭现金缴款单或转账凭证即可办理。
第十一条单位定期存款可一次性以现金或从单位活期账户转账形式
存入。银行为客户开具记名式“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下简
称“存款证实书”),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第十二条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在同一主账户下开立多个子账户,并共
用同一份印鉴卡。印鉴卡上须登记主账户账号。
第三章单位定期(通知)存款部提、销户
第十三条客户办理部提或销户时需提供《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
书》、法人身份证、单位定期存款开销户申请书(包括了授权书、
提前支取函的内容)、结算业务申请书或特种转账凭证、如为代理
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等
资料到开户网点办理。
第十四条在约定存期内,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
且只能提前支取一次。部分提前支取后,留存金额如不低于起存金
额(50万元),按原存款证实书存入日、约定的存期、利率,开立
新的存款证实书,并注明“部分支取留存”字样,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不足起存金额予以清户。
第十五条单位定期存款部提或销户时必须以转账形式转入其基本存
款账户或原转出的原同名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
存款中提取现金。用于质押的单位定期存款人同意后可直接转入对
应还贷款账户。
第十六条部提及销户前需检验账户状态。一是校验定期存款账户是
否办理了抵质押登记,抵质押贷款结清后才能部提;二是部提及销
户本息原则上应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或原付款账户内,若不是转入
原付款账户内的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第十七条单位外币定期存款部提及销户只允许转入其同名同币种账
户内。
第十八条销户
若转入行外账户的,手续费的收取只能以现金方式。第十九条若部
提或销户本息转回原付款账户内的,只需中心审核授权岗进行无条
件授权;若部提或销户本息不是转回原付款账户内的,首先无条件
提交至成员行进行授权,成员行授权通过后再提交至中心进行审核
授权。
第四章单位定期(通知)存款管理使用
第二十条单位定期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撤销等应遵守中国人民
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人民币单位存款
管理办法》
等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客户预留印鉴的使用、变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
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办法》
执行。
第二十二条客户结清人民币单位基本结算账户时,应先结清单位定
期存款账户。
第二十三条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内的资金应以转账方式转入其同名结
算存款账户后使用,不得直接对外支付或提取现金。
第二十四条对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单位定期存款(质押贷款
专用)存单等重要空白凭证的领取、登记、保管、使用、销号等手
续按有关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银行须建立与客户定期对账制度,应按照《江西省农村
信用社对账管理办法》进行定期对账。
第二十六条银行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
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反洗钱规定,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大额
及可疑交易情况。
第二十七条单位定期存款实行自动转存的,客户在存单到期日时未
支取的,当期存款利息自动转入本金,并按转存日我行挂牌利率和
原约定存期自动转存。自动转存后的单位定期存款不再另开立新的
存款证实书。
第五章单位定期(通知)存款计息、结息规定
第二十八条单位定期存款到期支取时,以存款本金为基数,按存期
和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布的利率计息,利随本清。存期内如遇利率调
整,不分段
计息。
第二十九条单位定期存款提前支取
1、全额提前支取:以存款本金为基数,按实存天数和支取日挂牌公
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随本清,期间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
息。
2、部分提前支取:以提前支取部分的存款本金为基数,按实存天数
和支取日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利随本清。期间如遇利率
调整,不分段计息。留存部分仍按原存入日利率,从原存入日起计
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最低起存金额的,该笔存款全额结清,并按
支取当日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期间如遇利率调整,不分
段计息。
第三十条单位定期存款自动转存后的支取
1、实际存期存满约定存期的,按转存日挂牌公布的存款利率计息。
2、实际存期不足约定存期支取的,在新存期内视同提前支取。
第三十一条单位定期存款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我行支取日挂牌
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期间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第三十二条计息期间计息方式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第六章单位定期(通知)存款特殊业务规定
第三十三条客户遗失存款证实书的处理
1、客户可直接向银行出具存款证实书遗失公函,银行核实后,作为
业务传票附件,按约定的支取方式办理取款手续。
2、存款证实书如遗失,银行不予办理挂失,不补发。银行柜员可凭
客户出具的存款证实书遗失公函,经网点主管授权后,对该笔存款
进行冻结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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