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EnglishContestforCollegeStudents,简称NECCS)是经教育
部批准举办的全国唯一的大学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本届竞赛是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
竞赛。
根据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2011年全国大学
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在籍研究生参加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
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研究生参加A类考试。
二、竞赛时间和方法
1.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定于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举行,决赛定于2011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
2.参加决赛的研究生根据初赛成绩选拔。
三、竞赛题型
初赛和决赛的命题将以英语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为依据,既考查大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和
听、说、读、写、译等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
初、决赛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备
有口试题,加设口试地区的分数设置为满分200分(口试50分)。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公布2011年全国大学生那个英语竞赛初、决赛各类别竞赛
试题样题。样题分别刊登在《英语辅导报》2010-2011学年度第1期大学各版和《考试与
评价》杂志2011年第2期以及2011年新版大学《英语奥林匹克》丛书各分卷上。
四、初、决赛成绩公布和查询:
1.初赛成绩可在所在的参赛学校查询。
2.决赛成绩可在赛后到竞赛组委会查询;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还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
研究网()及英语辅导报社网()上公布获全国特等奖
学生名单。
3.学校根据初赛成绩,择优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决赛,并于决赛前开设辅导班进行辅导。
五、奖励办法
1.奖励等级:本次竞赛两个级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
2.获奖证书: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
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3.根据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取得一、二、
三等奖均能获得加分。
4.奖励形式: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英语辅导报社网站上
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5.系列活动:2011年暑假期间举办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2011年全国
大学生英语夏令营,获特等奖的研究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
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六、报名和交费
1.各学院(部)应积极宣传竞赛的目的和意义,由研究生自愿报名参加竞赛。根据竞赛组委
会要求,凡未参加初赛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决赛。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2月27日。
3.缴费时间:2011年2月28日当天,下午16:00前交至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部
205室)。网报成功后必须缴费方有效,缴费后概不能退。
4.报名方法:参赛研究生登入上海理工大学大学研究生信息网
(/yjspy/urs/stu/urlog/),点击“课程学习管理”栏中
的“考试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费:30元/人。
七、其他
竞赛相关内容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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