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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

更新时间:2023-01-28 16:01:56 阅读:13 评论:0

浙教版九年级下册科学ppt-孙字组词


2023年1月28日发(作者:九寨天堂)

村民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村民自治制度

【篇一:村民自治制度】

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本村财务,

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

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维护以家庭承

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

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者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

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

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

村民健康水平。

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特困户和军烈属,依法

村民自治制度

调解民间纠纷;教育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代表本村

处理与邻村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

的关系;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

对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和劳教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被

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和劳教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

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自觉

履行纳税、服兵役、计划生育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

本国策。

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

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

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

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方面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

员会工作的监督指导,搞好农村各项工作。

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

办事要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村委会要结合村的实际,制定村经济、文化教育、农业科学、公

益事业等整体发展规划,村干部要落实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组织

村民逐项实施,依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本村经济和

各项事业发展。

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搞好三

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素质。

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村民对发展经济、

村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意见,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坚持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方便村民办事。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

村民会议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

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的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

半数通过;村民会议一般每半年举行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

议应当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住在本村的各级

人大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

议成员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决定应当经村民代表会议成员的过

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

代表会议成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做好会议签到和会议记录。

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的原则:实行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

村委会成员的设置:村委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

组成,成员中应当有妇女干部。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及时举

行换届选举,可连选连任。村委会成员不脱离生产,可享受适当补贴。

村民自治制度

选民资格:1、年满18周岁;2、户口在本村;3、有政治权利和

民事行为能力。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登记公布。

日的20日前登记公布。

投票选举的形式:提前五日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

关事项;召开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设立中心投票

会场和秘密写票间,每个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箱必须有三名以上监票人

员负责监督。

选举结果的确认:有选举权的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赞成选票,始得当选。

民主决策制度

下列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依法选举、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议决定村民委员会成

员的辞职请求。

决定聘用本村财会人员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决定本村享受补贴

村民自治制度

人员及补贴标准。

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

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

计划,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

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审议决定镇统筹款的收缴办法、村提留款的收缴和兴办公益事业

的经费的筹集办法。

审议决定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计

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

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制定和修改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并报镇人

民政府备案。

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村民自治制度

审议决定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其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

项。

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可以讨论决定本制度第二项至第

七项涉及的事项。

民主管理制度

必须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要保证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在本村贯彻执行,保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

对本村重大事务要及时研究讨论,与村民委员会共同形成意见并提交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

必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给予村民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

权和监督权;重大事务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民

主决策;日常村务管理要让村民参与,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

不能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说了算,也不能由少数成

员说了算,而应按多数成员的意见办理;对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村民自治制度

当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意见与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不一致时,要尊

重群众意愿,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办理。

必须坚持村民代表会议服从村民会议。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及村民会议和村民代

表会议所作的每一项决定、决议,都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村务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村务民主决策程

序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既要享有民主权利,也要履行应尽义务。

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村务管理人员要带

头执行村务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管理制度;村民既要享有民主权利,

也要履行应尽义务。

民主监督制度

依法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村委会设立由5至7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

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

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村民自治制度

按时公开村务情况。

下列村务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每月公开一次,

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

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

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

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

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

村民自治制度

发放、使用情况;

8、上级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

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

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上级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5、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

他事项。

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自治制度

1、每年年终请镇党委派人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

对村委会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2、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并将评议

结果向村民公布。

3、评议前先由村委会成员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和德、能、勤、

绩、廉等方面作全年工作总结报告。

财务管理制度

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配备财会人员。村党支部、村民

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财会人

员。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账、钱、物分管制度,严禁公

款私存,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非出纳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财务

保管员负责财物的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入库、领用手续。财会人员要

依法履行审核村里的一切资金收付,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资金开

支必须具备合法的原始凭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手续不完备的,

出纳员不得付款。

村民自治制度

村日常的小额开支,实行“两笔会签”制度,其中村民委员会主

任一支笔,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一支笔,缺少任何一支笔均不得入

账报销。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开支,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批;村党支部书

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经手的开支,由村委会副主任审批。意见不统一、

无法“两笔会签”的,提交村党支部讨论决定。

日常的大额开支在“两笔会签”后须经村党支部同意,由支部书

记签名。大额和小额的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经村党支部同意,

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村财务收支情况应由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务公开

监督小组审核并签字后,每月公布一次,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收集群

众意见并向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报告。

【篇二: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为规范村民委员会的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活

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村民自治制度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实施

办法》开展工作。

四、忠实执行村党支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作出的决

定。

五、组织实施并自觉执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活力民

主,阳光村务”工程规则》以及其他村规民约。

六、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召集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凡

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需先交发展组论证,达成共识后,提交

村民会议表决。

七、定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监督组报告工作。

八、自觉接受村民、村民代表、监督组的监督,虚心接纳村民、

村民代表、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发展组的意见和建议。

九、全心全意支持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发展组开展工作。

十、建立村委会目标责任制。要根据本村的具体情况,制订任期

目标,提出三年任期内的任务。根据任期目标制订岗位责任制和年度

村民自治制度

目标责任制,把任期目标进行分解,对当年的工作计划进行合理安排。

十一、建立岗位责任制。制订主任岗位、副主任岗位、委员岗位

责任制。

十二、建立村委会全体成员参加的例会制度:一般每半个月或一

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的内容主要是通报前一阶段各自工作的进展情况,

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明确分工,分头实施。

十三、建立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的“两委”联席

会议制度: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中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研

究。会议不定期召开。

十四、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下属委

员会,并要制订各下属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十五、自觉接受镇政府的工作指导,积极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

十六、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村务公开统一模

板式样》进行村务公开。接受村民、村民代表、监督组对村务公开工

作的监督。

村民自治制度

十七、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加强财务管

理。接受村民、村民代表、监督组的财务监督。每月第十日将整理成

册的村的上月收支单据交监督组审核。

十八、村民委员会印章由村文书保管。

十九、加强村民小组的管理。与监督组联合对村民小组的组务、

组财进行指导、检查、审核,督促村民小组做好组务、组财公开。

二十、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每年年底接受村民民主评议。

二十一、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篇三:村民代表工作制度】

一、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自觉执行村党支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依法作出的决

定。

三、自觉执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活力民主,阳光村

务”工程规则》以及其他村规民约。

村民自治制度

四、自觉执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正确行使村民代表的权力

和履行好自身的义务。

五、密切联系村民,主动积极征询、收集本小组村民的意见和建

议,并及时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会议召集组、监督组和发展组报

告。

六、每次村民代表会议前应就会议议题征求本小组村民的意见和

建议,综合后提交会议或在会上发言。

七、主动、及时向本小组村民传达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动员和

带领本小组村民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八、村民代表应自觉接受本小组村民的监督。

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篇四: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

一、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

加,所作的决定应当经本村过半数村民代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村民自治制度

事项时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二、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决定如下事项:

决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补贴标准,决定聘用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及

补贴标准。

听取、审查和批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

情况报告;审议决定本村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以及有关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的其他重大事项。

审议决定本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

设承包方案,决定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审议决定“一事一议”事项。

审议决定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宅基地分配、计

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

决定对村级财务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

计,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其它村务管理人员的工作。

村民自治制度

三、村民代表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

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四、村民代表会议的表决和评议结果应当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

布。

五、由村民委员会决定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持;

当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十分之一以

上的村民联名提出召开村民会议时,经会议召集组与村民委员会多次

协商后村民委员会仍不决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由会议召集组召集

的村民代表会议由会议召集组主持。

六、村民委员会或会议召集组应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3天前确定

会议的议题。

七、会议召集组应根据会议议题做好会场布置、会前文件资料、

下发会议通知等准备工作。

会议召集组应提前两天下发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包括会议的

时间、地点和议题。会议通知必须通知到村民代表本人,使之有足够

的时间就会议议题征求村民的意见,准备会议发言。

村民自治制度

八、建立会议签到制度,每次会议必须统计参会的实到人数、缺

席人数和列席人数。

九、村民代表要对会议议题进行讨论和审议,会议主持人要充分

发扬民主,让每一位代表充分发表意见,畅所欲言。如村民代表人数

较多,可分组讨论审议。

十、经村民代表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审议后,对需要作出决定

的议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十一、村民委员会或会议召集组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

记录要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

十二、每次村民代表会议后,应对会议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并妥善保管。

十三、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篇五:村务公开制度】

一、根据《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和《××村“活力民主,阳光

村务”工程规则》制定本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

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

况;

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

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

放、使用情况;

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村民自治制度

“一事一议”情况;

农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村干部补贴、奖金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

缴、管理、使用情况;

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情况;

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

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村民委员会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栏统一模板

样式》的要求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置固定公开栏进行村务公开,

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

村民自治制度

四、公开的时间:将“年度计划”、“收益分配”、“年终资产

情况”、“债务债权”、“现金管理”、“收入支出”、“干部补贴”、

“征地款管理”、“开发投资建设”、“完成上级部门工作情况”、

“物业承包租赁”、“合作医疗”、“民主理财”、“计划生育”、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一事一议”、“村民宅基地分配”、“重

大事项”18项内容按照年初公开、每月公开、每季公开、及时公开

的要求按时进行公开。

五、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制度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的内容和时

间,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经监督组审核签章

后公布。

六、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能够当

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于十五日内作

出答复。

七、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可向监督组提出意见。超

过半数的村民代表不同意的事项,监督组应当督促村民委员会依法予

以纠正,并重新公布。

八、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应当

村民自治制度

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账簿相同。

九、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农业、监察

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十、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欺瞒村民等行为,

村民有权向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举报。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村民委员会改正但村民委员会拒不改

正或者情节严重以及有打击报复行为的,监督组可以建议村民会议对

村民委员会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罢免。

十一、对村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侵占、挪用、贪污集体财物及

其他违法行为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对其中构成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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