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指南
1.专业课推荐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临床医学、药学专业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医学检验
技术专业
广东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
护理学
广东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预防医学、药学、公共事业管理、
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临床医学
广东省名牌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
广东省重点专业:临床医学
广州市名牌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护理学
广州市特色专业:医学影像学、护理学、预防医学、药学、公共
事业管理
医学影像学专业
医学影像学专业是省级名牌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一、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
学影像学。主要课程:医用物理学、医用电子学、系统解剖学、局部
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
医学影像技术学、医学影像成像技术、影像诊断学、介入放射学、超
声诊断学、影像核医学。
二、毕业与学位:本科学制五年。颁发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毕业
证书,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三、2012年本科总体就业率100%。
四、就业前景:能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影像诊断、教学、科
研等相关工作。
口腔医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事
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基础医学、临
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创新意识
和实践能力,能从事口腔临床、医学研究、医学教育等领域工作的高
素质实用型人才。
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主要课程:医用物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
正畸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口腔粘膜病学。
三、毕业与学位本科学制五年,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
划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
业证书。符合国家教育部和我院有关学位授予规定者,经我院学位评
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口腔医学专业专科学制三
年,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学分,
准予毕业,颁发口腔医学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2.选修课
(1)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进入
后,点击新教务系统登录入口
(2)提前问学长学姐们哪些选修课好修,哪些应该避雷,这
对你到时候选课有很大的好处。
(3)选课那天教务系统会像往年一样崩溃,同学们不要太着
急,多试着登几次。
(4)第一轮选课时尽量多选几门,选中后可以二轮退选,但
如果你只选了一两门,一选很有可能抽不中,选不上科。一选没
选上的同学也不要太着急,可以二选。
(5)网络课程选课数据以学校教务系统为准。凡已修满网络
课程的学生,不能参与本次选课
(6)选修网络课程的学生,在智慧树和超星尔雅注册学习时
务必采用真实姓名、学号(作为账号)和学校名称,凡信息不准确
的,-律不认定成绩和学分
(7)学生按照学校规定选修网络课程所获得学分可以认定为
全校公共选修课和A系列课程学分(通识课类别中注明“公选课”的
可认定为我校公选课学分,注明“A系列”的可认定为我校A系列课
程学分)凡是没有在教务系统选课的学生,在智慧树和超星尔雅上的
学习成绩均不予以认定学分。
(8)在教务系统选课后没有在智慧树和超星尔雅。上学习考核
者,成绩记零分,计入绩点。
(9)学生一般应按学期先修读本专业教学计划指定的必修课,再
根据自己的特长、志趣和能力,选修部分时间安排不冲突的选修课;
鉴于知识的系统性,课程设置有先修、后续关系,学生应取得先修课
程学分后,再选取后续课程;有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时,应当优先修读
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然后选修其他课程;当实践性教学环节与其他课
程安排冲突时,必须优先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跨专业、
跨学科选修课选修前,应认真了解该课程的教学大纲以及该课程
(10)修的基础课程,根据自己的基础、能力及时间安排,慎重选
择。学生选(退)课结束并经教务系统筛选数据完成后,应再次查看课
表并确定本人所选(退)课结果,以免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取得相应
选修课学分.
3.考研
广州医科大学有些专业竞争还是比较大的,有些专业只要过线基
本可以上。考研难度不是很高。
4.转专业
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的,可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读一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的招生体检要求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必修(含限选)课程第一、二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分别不低于2.0,
且无缓考、缺考及考试不及格记录。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
校有明确约定的。
(2)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及应予退学的。
(3)已转过专业的。
(4)有留级、降级以及转学到我校就读等学籍异动记录的。
(5)无正当理由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宏观调控转专业总计划数:少于60人的专业,转
入人数原则控制在专业现有人数15%-20%;专业也可以在此基础上
适当增加转入人数。大于60人的专业,转入人数控制在专业现有人
数的10%-15%。
转专业工作程序
学生可以在一年级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且只可选报一个同年
级专业,经批准后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转入(符合第七条的除外)。
转专业工作安排在双学期进行,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办理程序如下:(1)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订专业对申请转
入学生的遴选方案(包括考核要求和录取标准),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后实施。遴选方案原则上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改变。(2)根
据制度要求及专业学生人数、教学资源等情况,各专业确定拟接收转
入学生人数,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向全校学生公布。(3)申请转
专业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相关转专业申请表,交转出学院按公布的
条件审批。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和名单
汇总报学生处、教务处进行资格初审,由教务处转到接收学院。(4)
接收学院成立由教学主管领导参加的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已公布的
转专业遴选方案,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并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报教务处。接收学院视转专业学生课程修读进度
情况决定学生转入同一年级或低一年级。(5)教务处根据规定条件
进行终审,将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名单统一报学校批准。经公示一周
后,公布正式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本文发布于:2023-01-27 14:08: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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