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
9月1日起北京将实行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记者今日(8月25日)上午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按照国家税
务总局相关规定,本市调节出台了新的《税务记下管理方法》并将于9
月1日开头执行。此举将有效遏制企业重复办理税务记下、异地纳税、
区县之间争抢税源等混乱局面。据市地税局征管处吕处长介绍,目前
本市区县间争抢税
记者今日(8月25日)上午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
规定,本市调节出台了新的《》并将于9月1日开头执行。此举将有效
遏制企业重复办理税务记下、异地纳税、区县之间争抢税源等混乱局面。
据市地税局征管处吕处长介绍,目前本市区县间争抢税源的引税现象
非常突
出,纳税人往往在实际经营地之外挑选有区域性优待政策的地区作为税
务记下注册地,这种纳税地和注册地分别的状况不仅造成了税务机关管
辖权、管理秩序的混乱,不利于税务服务和监控,同时也使各区县的财
力没有根据正常渠道支出,终于造成国家财力的流失。新的《税务记
下管理方法》在税务记下的对象、地点、程序、证件的管理等八个方
面均作了较大调节,将有效杜绝此类问题的产生。
部分行业纳税人的纳税地点有所调节
纳税地和注册地分别的从事消遣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的单位和,9
月1日起应向实际生产、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
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其他各项税费的缴
纳,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增强了暂时税务记下
新《方法》取消了注册税务记下,将的种类统一为税务记下证和暂时
税务记下证。后者主要适用于一些具有暂时性、流淌性特点的纳税人,
如:领取暂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超过180天的纳税人,
未经任何政府部门批准成立而举行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自立的生
产经营权、在财务上自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
第2页共2页
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等。
加强对非正常户的管理
新《方法》修改了原《方法》中关于非正常户的认定内容。一是明确了
认定非正常户的条件:未按期申报;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
不改;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
二是取消了原《方法》关于无正值理由延续3个月未向税务机关举行
纳税申报的时限要求,将纳税人未按期申报的次数由延续三次改为一
次。三是进一步明确了税务人员在非正常户认定中的责任,规定检查人
员必需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另外,新《方法》规定,非正常户记下证
件失效的时限由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1年改为3个月。
据悉,新方法将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凡自9月1日起新设立的
需办理税务记下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新的《税务记下管理方法》的规
定办理税务记下、申报缴纳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各项税费;在此日
期之前已办理税务记下的单位和个人,有不符合《通知》规定的,也应
按《通知》的规定举行调节,详细计划由市地税局另行部署。(共
计2页)上一页1
本文发布于:2023-01-27 07:26: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8/14477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