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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协议

更新时间:2023-01-27 03:05:30 阅读: 评论:0

2019河北专版中考一本通答案-唐雎说信陵君


2023年1月27日发(作者:白前)

借款协议协议书

借款协议协议书三篇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

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

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货款流动资。

第三条借款金额:万元。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2%;付息时间:按季支付.利

息按借款方收到贷款方

借款到帐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1年,自月日止。

2.若提前还款则根据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每天按2%/30天计

算。

第六条还款资金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期限还本付息。

3.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

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发放工资、交纳税款等必要的税费

外,应优先偿还贷款。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

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借款合

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

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人已

占用的借款和应付利息,仍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

定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方及贷款方各一

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中国银行分(支)行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

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

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

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

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

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

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

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

率‰,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

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

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

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

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

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

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

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帐号:),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

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

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借款人

自愿按下列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

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帐户,户名,帐号,并保证在每期

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

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

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

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

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

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

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

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

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

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共4页,当前第1

页1234

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

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

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

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

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

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

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

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

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

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八)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

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

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

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三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

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

法律责任。抵押物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

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

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

用。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

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

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六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

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

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

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

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八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

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

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

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

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二十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

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

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

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

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

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

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共ed">4页,当

前第2页1234

第二十二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

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

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

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

义务。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

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

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

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

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

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

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

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

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

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

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

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

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

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

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

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

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

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

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

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

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

合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

采用下述第

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

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

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

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

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共4页,当前

第3页1234

第三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保证人(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合同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人姓名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座落

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值或原值(元)房屋产权证编号

备注

经双方协商,上述抵押物财产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合同要求

负责管理。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出售、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

分抵押物所有权的,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出租、再抵押抵押

物的,须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签章):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时间:年月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还款

协议书怎么写贷款协议书格式

借款协议协议书

甲方:xx市xx商贸公司,地址:xx市xx街10号,法定代表人:

王xx,职务:总经理

乙方:xx商贸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地址:xx市xx街10号,

会议主席:谢x

为了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给债务人xx商贸公司重振的机会,

共谋发展。甲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就xx商贸公司整顿和解的有关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商贸公司将以公司近两年的盈利作为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

另外,还包括近期从其债务人处追讨来的欠款。

2.清偿债务的办法。每季度xx商贸公司与债权人会议结算一次,

清偿的债款由债权人会议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3.清偿债务的期限。近两年内必须偿还债权总额的旦%,剩余款

项必须在三年内还清。

4.关于债务的减免数额。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免除债款利息部分。

5.在整个整顿期间,债务人将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xx商贸

公司一切重大经营决策的变化必须征求债权人会议的意见,并按月

呈报企业财务状况的有关会计报表,

不得有任何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以上各项经人民法院许可生效后,对债权人、债务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协议对该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以后形成的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甲方:xx市xx商贸公司乙方:xx商贸公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

法定代表人:王xx会议主席:谢x

甲方(贷方):_____________

乙方(贷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

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

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或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

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

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

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

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

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

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

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佰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月。借

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

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

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

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

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

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

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

同恪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

的投资股本。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

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

息日。

4.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

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或其他帐户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结

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前将利息汇入贷款人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贷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贷款,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支

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同

意,其超过贷款申请书所列使用时间未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分或全

部,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

人提交有关贷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第六条贷款的偿还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申请书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

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

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投资的联营企业分得的税前利润归还贷款。

第七条贷款保证

1.借款人用企业自有的折旧、生产发展基金及其他企业基金作

为还款保证,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有权在借款

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处理: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

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

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

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

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

(2)对借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

利率基础上加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发的

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

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

索。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合同经借款、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

偿后自动失效。

2.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

或解除合同,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

有效。

3.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

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解除。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其所列各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

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双方同意按_______项解决:

(1)由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

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借款协议协议书

有关借款协议协议书4篇

合同编号:

贷款方:___

借款方: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自筹万元,其它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

(贷款种类)

贷款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万元。贷款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

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购置设备台(套)万元;

土建平方米万元;

其它万元。

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

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

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

率档次加付%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

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

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万元,

6.其它资金万元。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

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

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

贷款部分加收利息%。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

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

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

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

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章)

贷款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章)

保证人(单位)(公章)

签订日期:____

签订地点:____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

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

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

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

签订∶年月日

个人借款协议书模板二

合同编号: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

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

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

借款方为进行___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借款方申请借款,并聘

请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

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

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年零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

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

│贷款期限│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

2.还款分期如下:

┌┬┬┬┐

│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

├┼┼┼┤

│第一期│年月底前│元││

├┼┼┼┤

│第二期│年月底前│元││

├┼┼┼┤

│第三期│年月底前│元││

└┴┴┴┘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

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

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

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

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

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

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

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

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

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

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

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

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

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

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

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

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借款合同格式范本

第九条其它(争议解决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

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

《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

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

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

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

副本一式_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

机关)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对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债权,其诉讼时效应按每一期

的期限届满日分别起算还是从最后一期届满后起算,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

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故对于约定分期偿还的借款合同,应从每一次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

分别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同一笔完整的借款,虽然规定了不同的偿

还日期,但诉讼时效期间仍应从最后的偿还日期开始计算,否则将

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割裂开来,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从理论上讲,分期履行的债权,分为定期给付债权与分期给付债

权,前者为数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在一定期间内反复继续的发生而

为给付,如租赁合同中按期收取租金的债权;后者为一个独立的债权,

分数期而为给付,如按期还款的借款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

对于定期给付债权,由于其是因租赁、承包等连续性合同而产生的

债权,债权是一再发生的,经过每一确定期间即产生一新的债权,

数个债权之间是独立的,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自各

该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分别计算。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仅

发生对已经过的期间的费用的请求权,违约人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但不必支付未经过期间的费用:而对于分期给付的债权,在约定分

期付款的借款、买卖等继续性合同中,尽管合同约定的是分期履行,

但债权是确定不变的,其义务内容是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相对人的

权利内容,权利人基于该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同样也是一个整体的合

同权利,其主张合同权利也是对整体权利的主张,每一确定时间的

经过即发生债权数额的减少,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期间,应自债务履行期限全部届满后次日起起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4月6日,针对云南高院的批复法函

〔20xx〕22号《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问题的

答复》:对于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

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此,应当认定在借

款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干个数

额、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根

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的规定,应从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尽管

该批复是针对云南高院《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

计算的请示》作出的,但对于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

仍然适用。

另外,在对诉讼时效的起算存在分歧的情况下,还应当从保护债

权人权利的角度考虑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尤其对金融债权的

保护更应如此。

二、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

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

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

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

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

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也有的观点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权利能够行使说,认为无履行期

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诉讼时效应从权利能够行使时开始计

算,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债权成立的时间同时也就是债权可以行

使且应当行使的开始时间。持权利能够行使说观点者还认为从合同

生效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更能体现时效制度的价值,防止债权人

长期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为按照我们现行的起算方法,只要债

权人一直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一直不起算,在20年的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起诉的,都将得到保护;但如果债权人

主张曾给债务人以催告,债务人收到催告的,时效期间从催告的履

行准备期届满时起起算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说,行使

催告权的债权人,只能在两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而对权利放任

自流、不管不顾的人,却要在20年的时效期间内受保护。这一结果

与时效制度关于权利上的睡眠者,不值得保护的立法理由相悖。

虽然诉讼时效的设立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但在现

有法律框架下,诉讼时效的起算还是应当从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或

在宽限期满未履行时起算,因为只有此时债权人才有理由知道其权

利受到侵害,也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无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

关于申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认为,合同无效是

法律对合同效力所作的强制性、否定性的评价,无论当事人是否实

际履行合同,只要具备无效情形,合同便是自始、当然、确定的无

效,该无效并不因时间的经过而变为有效。因此,申请确认合同无

效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当事人均可以于任何时间申请确认合同

无效。

合同无效,其法律后果是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接受给付的

一方当事人占有财产因合同无效而失去了继续占有财产的权利基础,

所以基于合同无效产生的返还财产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赔偿损

失的请求权属于不当得利之债范畴的债权请求权,对于物权请求权

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争议,但赔偿损失请求权无疑应受诉讼时效

的约束。关于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问题,现行法律、司

法解释尚没有相应的规定,理论界争议很大,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

掌握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诉讼时效应从受领给付之时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当事人接受给付之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尽管这尚未得到法

院的确认),也就是说,当事人接受给付无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

合同无效的赔偿损失请求权于此时便已成立,诉讼时效自应从此时

计算。

(二)诉讼时效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

此种观点认为,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但这仅仅是就合同的实质

效果而言的。合同只有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其在法律效果

上才被视为从订立时即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其次,有些场合,当事

人一方乃至双方确实不知道合同存在着无效的原因,自然也就不知

道不当得利返还义务的产生,给付的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其

债权受到侵害。于此场合,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事由不出现,自然

谈不上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再次,有的情况下,为给付的当事人

即使马上知道合同存有无效原因,但他仍然愿意履行,表示将来也

不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自然也就无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问题。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许多学者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合

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计算。该观点的不足之处在于,如果合同在履

行期间届满后很长时间才被确认无效,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将受到

更多损害,其要求赔偿的损失(消极利益)将可能大于合同有效时取

得的利益(积极利益)。

(三)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应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当事人在其自认为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而签订和履行合同,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对其合同约定

权利的实现期限均有其明确、合理的预期。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到期

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知道其权利(不论该权利是基于有效合同

而产生的债权还是基于无效合同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到

侵害,当事人所享有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应当开始计算。如果以合同

签订之日或接受给付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则会导致合同履

行期届满,而诉讼时效已超过的局面,显然不利于保护当事人对合

同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以合同履行期届满作为赔偿损失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可以与合同有效情形下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相衔

接,并且符合当事人合同无效时所得利益不得大于合同有效时的原

则。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采纳了该种观点。

笔者倾向于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的指导原则进行处理。

同时,在处理无效合同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

问题:(1)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终字第38号民事判决适用的前

提是,无效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这种情况下,基于合同

无效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和合同有效时的合同权利在实体上

有利益重合之处,也就是说,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之时,无论合同是

否有效,债权人都已享有债权请求权,且该请求权已经具备了行使

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合同约

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其理由在于保护当事人对合同的合理预期,

合同虽然无效,但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债权

人应当积极行使权利,使诉讼时效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甲方:xxx,男,汉族,195x年7月11日出生,住成都市xxx

路516号7栋1单元10楼1001号,身份证号:51。

乙方:xxx,男,汉族,196x年12月3日出生,住宜宾xxx街

南段61号,身份证号:512527196xxx。

甲方与乙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xxx民法院受理,案号为

(20xx)xxx。现甲方、乙方在xxx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经充分协商,

就该案件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共同确认:

1、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45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原约定的月息2分计,

自20xx年10月1日起(20xx年10月1日之前的利息已经支付),

暂计至20xx年12月31日为27000元,以后按借款的约定的借款利

率计至实际还款日止;

3、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甲方律师费计22500元;

4、该案件诉讼费由乙方承担;

5、该案件财产保全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坐落于成都市xxx1幢11层1104号房产中

登记乙方及其配偶xxx名下的产权份额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抵押

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

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

三、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

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乙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并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

由xxx人民法院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提交xxx人民法院

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协议书

实用的借款协议协议书锦集9篇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中国银行分(支)行

保证人:

身份证件号码: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

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

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

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

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执行。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

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

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

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

率‰,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

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

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

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

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

况进行公告。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

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

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帐号:),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

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

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借款人

自愿按下列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

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帐户,户名,帐号,并保证在每期

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

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

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

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

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

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

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

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

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

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

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

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

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

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

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

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

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

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

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八)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

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

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

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三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

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

法律责任。抵押物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

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

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

用。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

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

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六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

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

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

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

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十八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

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

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

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

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

第二十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

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

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

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

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

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

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二十二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

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

撤销。

保证条款

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

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

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

义务。

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

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

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

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

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

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

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

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

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

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

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

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

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

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

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第三十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

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

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

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

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

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

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

合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

采用下述第

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

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

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

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

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

第三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保证人(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_________基本建设贷款办法》,借款方

为基本建设向贷款方申请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

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用于

__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

划为准。

第二条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

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

借款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

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利率变动,本合

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

_________.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

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

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直接

从借款方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

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

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

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

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material)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

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

副本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合同各方协商

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购买汽车。所购汽车基本情况如下:

汽车品牌:汽车型号:

发动机号:车牌照号:

汽车颜色:购车合同号:

购车价格:购车用途:运输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二年(□年/□月/□日),自20xx

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

(1)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

/□下)浮%,执行年利率%.

合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笔借款

采取以下第②种方式调整利率。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

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执行利率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①立即生效。自基准利率调整日起,借款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

的基准利率和上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

②贷放日生效,中长期贷款实行一年一定。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

次年借款发放对应日,按照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上

述计算方式确定新的执行利率,一年内有多次利率调整的,以最后

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

(2)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

上/□下)浮%,执行年利率%.合同期内不随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

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逾期贷款的罚息依逾期贷款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利

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执行。

3.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依违约使用贷款金额和实际天数

计算,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加收%执行。

4.本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的,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

利率调整,贷款人有权根据罚息计算方式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

因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而相应调整本笔借款罚息利率

的,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5.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四条提款条件

下列条件未满足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1.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借款人已按不低于贷款人规定的比例向汽车经销商支付首期购

车款,并向贷款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担保的,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有关登记、公

证、保险等法律手续且有关手续持续有效。贷款采用抵押担保的,

已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保险单和

其他相关材料交贷款人保管。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已将质押物或

质押权利凭证交贷款人保管。

5.本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有义务据此条件放款,贷

款人未满足提款条件的放款,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五条划款方式

1.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户名,账号.

2.本合同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划款:

(1)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划入本条第一款账户后,

再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划入以下账户(户名公司,

账号,开户行(社)),以支付借款人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全部借款资金以借款人购车款的名义

直接划入以下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社)),以支付借款人

在购车合同项下的款项。

3.本合同的划款授权是不可撤消的,贷款人的划付即为借款人的

提款。

第六条还款

1.借款人同意以下列第4种方法还款:

(1)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利随本清。

(2)按(□月/□季/□半年/□年)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

每(□月/□季末月/□6月和12月/□年末月)的日。如借款本金

的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本金一并结清。

(3)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还款数额相同,其中包

含本金和利息。还款日为每月的20日。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

期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

利率)还款总期数-1]

(4)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还款,每期归还的贷款本金数额相

同,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并逐月结清。还款日为每月的20日。

每期还款额计算方法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借款

本金-累计已还本金额)×月利率。

2.借款人委托贷款人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中

直接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扣款账户户名:,账号:.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上述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应还借款

本息款项。如借款人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余额

不足等情况而造成贷款人无法全额扣收本息及相关费用的,借款人

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新的还款账户或及时补足账户余额,如借款人

要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3.贷款人扣划所得款项按先前期、后当期和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

抵充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七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本

金,贷款人不退还已计收的利息。

2.提前还款,应先偿还逾期及当期借款本息,再偿还其他款项。

3.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的,贷款人除收取当期

应收本息外,对其余结欠本金不再计息。

4.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提前还款本金应为一万元的整数

倍。

5.借款人要求提前归还部分本金的,借款人、贷款人与担保人应

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提前还款后的剩余本金,约定剩余本金的

还款期数和月还款额。提前归还部分本金后缩短剩余还款期数的,

剩余的贷款本金仍适用本合同约定利率。

6.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按照提前归还贷款本金

的%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取得贷款。

2.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贷款人的要求如实

提供各种资料、文件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和信息是真

实、完整、准确的。

3.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出现重大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形或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及时

告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保全措施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

他担保。

5.应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正费、抵押

登记费、评估费、鉴定费、运输费、保管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贷款

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维护和保养好本合同项下的车辆,每年按时年审和办理保险,

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当发生事故时,借款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通知贷款人,

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

8.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赔款应用于修复汽车至正常状态,

若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或被盗抢时,保险赔款应优先用于清偿贷款

本息,如保险赔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履行还本付

息义务,直至贷款本息完全清偿。

第九条贷款人权利和义务

1.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2.应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

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

担保人状况及抵押物情况。

4.借款人出现足以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

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5.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能按合同的有关约定偿还贷款本

息,贷款人有权书面通知借款人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约定

处分抵押物。

6.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

就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第十条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同时在适用的下列担保方式前

的方框内打钩确认)

1.履约保证保险

(1)借款人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履约保证保险,保单

编号为:.保险单必须注明贷款人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应长于本合

同项下的贷款期限。

(2)保险单正本由贷款人保管。

2.抵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详见抵押物

清单)

(2)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

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

费用。

(3)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除及于抵押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

从权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共同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

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原件和其他相

关材料由抵押权人保管。

(5)抵押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

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抵押物财产保

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

于本合同借款本息。抵押人应当将抵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

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

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

的其他义务;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

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6)抵押物由抵押人负责保管,抵押人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

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及

抵押物的状况,抵押人应予以配合。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采取赠与、转让、出租、

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经贷款

人书面同意,抵押人处置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

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

求的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

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非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

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

扩大,同时立即通知贷款人,抵押人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

补偿金等应当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抵押人和贷款人

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9)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抵押人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抵押人

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0)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与抵押物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鉴定、公证、估价、登记、过户、保管、提存、诉讼费用等,

贷款人有权从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中直接扣收。

(1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提前到期),债务人

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

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权人也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

(12)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

偿担保债权而抵押物为第三人的,抵押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

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3)其它约定事项:

3.质押担保

(1)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为:(详见质押物清单)

(2)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到期的贷款本金

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

费用。

(3)本合同质权的效力除及于质物本身,还及于其从物、从权

利、物上代位权、附着物及孳息等。

(4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质物及

其从物或出质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交付质权人。

(5)出质人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按贷款人要求到

贷款人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质押物财产保

险。保险期限应当不短于本合同借款履行期限,保险金额应当不低

于本合同借款本息。出质人应当将质押物的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

保管,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在本合同有效

期内,出质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履行维持保险有效存续所必需

的其他义务;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

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6)质物由贷款人占有和保管,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在

被担保债权收回之前,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使用或代

管质物。

(7)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分质物;

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质人处置质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清偿

本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8)出质人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

质人停止其行为、恢复质物价值、采取积极措施防止质物价值减少,

或者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价值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出质

人的行为致使质物价值或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

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经贷款人认可的

担保或其它补救措施。质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保险金、赔偿金

应当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债权,或向出质人和贷款人商定的第三人

提存。

(9)因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

担,贷款人有权从其处分质物所获得的价款中直接扣收。

(10)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偿付债务本息

及其他费用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与出质人

协商,将质物折价、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本合同债务。

处分质物所得价款超过担保范围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11)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

保债务而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与借

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12)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

责任。

2.借款人未按时足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

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有权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

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

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担保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

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借款人连续三期(含三期)或累计六期未足额偿还借款本

息。

(3)借款人失踪或被宣告失踪而无财产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

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4)借款人的财产代管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偿

还本合同项下债务。

(5)担保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对担保物做出赠与、转让、出

租或其他任何对担保物不利的处分。

(6)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贷款

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4.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

额赔偿:

(1)担保人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抵押、出租,拖欠税款或工

程款等情况;

(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理担保物;

(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5、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对本合同项

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要求

任一借款人承担全部债务,并可依法行使担保权。

6、因借款人、担保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或仲裁方式实现

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

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7、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

以就违约行为对外进行公开披露。

8.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

人损失的,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

数额的计算与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相同。

第十二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中“履约保证保险、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条款的内容,

如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同时抵押人、

出质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

持续的担保,不受本合同中其它条款效力的影响。

2.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

(1)本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

(2)本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

(3)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本合同规定的还本付息日及

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3.本合同项下担保为抵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抵押人;本合同项

下担保为质押担保时,担保人即为出质人;本合同项下担保为保证

担保时,担保人即为保证人。

4.本合同各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

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通讯地址如有变动,

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5.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时,须经各方当

事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在合同外另有

约定的除外。双方约定终止本合同或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合同中止或

解除合同时,本合同之规定仍可以适用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归还的

借款。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抵押时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2)贷款未还清,该车要接续购买保险全保险种,由贷款方代

办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或借款人支付,如违约保费则从其

保证金支付。约定投保公司为梧州中保营业部、梧州太保苍梧支公

司。保险第一受益人为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洲信用社。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各方当事人均不得擅

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书面通知其

他合同当事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

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

仍须履行。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与借款借据记载

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借款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借款人壹份、贷款人壹份,车管所壹份。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特别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内容作全面、准确的

理解,并应借款人、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

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不存在异议。

借款人(签章)贷款人(签章)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

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

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如实际收到借款与合同签

订金额不符,以实际收到借款金额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

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信阳市博林置业有限公司

账号:41201289

开户银行:信阳建行羊山支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

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

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

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3、如果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还款,自逾期之日起借款人向出借

人支付百分之滞纳金。

4、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

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

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

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

及主要内容)

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万元,其中自筹

_________万元,其它_____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

贷款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贷款________万元。贷

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

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息时间,向借款方计收

利息。

借款用途:购置设备_________台(套)_________万元;

土建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万元;

其它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

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

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

率档次加付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万元。

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

列资金还款:____________(公章)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______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___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

金)______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___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______万元。

6.其它资金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

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

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贷款,并对挪用

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_%。

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

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

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

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

管理局、税务局。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借款合同

项目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____

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

办法和有关规定,业经乙方审查同意,为明确经济责任,特签订本

借款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确认向乙方借得现汇____万美元(或其他

外币),买方信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

第二条借款期限:现汇____年____月。(从第一次用汇之日起到

还清本息止);买方信贷____年__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计划

(略),乙方保证及时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计划用款而造成乙方组织

外汇资金的利息损失,甲方按乙方规定支付外汇承担费。

第三条借款利息率为年息:现汇为____%(按中国银行总行公布

的浮动利率计息);按____月浮动;买方信贷为____%,按____天计算。

在借款期间,每半年计息期应计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

直接借记甲方借款帐户内,实行复息计算。由于计息增加的贷款额,

不占用贷款额度。

第四条借款使用;在引进的技术设备成交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

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办理进口开证,审单付款等事务。甲方保

证本合同项下的外汇,不挪作他用,如果发生挪用,其挪用部分,

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条借款偿还:甲方在借款期终止日,全部清偿贷款本息。

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时,由担保单位负责按期归

还借款本息的外汇额度的相应等值的人民币(包括延期偿还的罚息)。

对逾期未还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的罚息。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的《用汇、还汇计划》和《还汇(款)保证书》

及甲方担保单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

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关情况、报表、资

料,为乙方检查信贷工作提供方便,双方应积极合作,努力促成项

目的早日建成投产。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到期结清本项债权债务

时终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

送____(有关单位)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

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

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

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

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

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

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

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

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

法院。

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

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农信借用字[]第号

贷款人:

借款人: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签订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额(大写):

(四)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还款方式:

第二条借款人承诺:

(一)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二)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向贷款人按月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

行及账户等资料;

(四)接受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

的检查监督;

(五)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六)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住所或经营场所及注册资本发生变

动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七)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

(合并)、产权转让、对外投资等体制变更时,必须提前通知贷款

人,并落实还款措施。

第三条贷款人承诺:

(一)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二)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三)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

第四条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贷款,需要延长借款期

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天内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

意,签订展期协议后,方可延长还款期限,但贷款利率要按累计期

限档次确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一)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

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

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x

利息;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归还借款本金,又未获准

展期,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

(三)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规定,不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对借款

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四)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三)至(七)项时,贷款人可以停

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贷款

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

(一)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

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反第三条(三)项,借款人有权予以拒绝;违反

第三条(二)项的,借款人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投诉。

第六条贷款人按本合同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贷款本金以及利

息,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收。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

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签约地点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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