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护士的职责
负责手术过程中台上器械、物品和敷料的供给;灵活、主动地完成手术配合工作。
(1)、术前准备术前15—20分钟洗手,整理无菌器械台。
(2)、清点、核对用物于手术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关闭后、缝合切口前与巡回护士
共同清点各种器械、纱布、纱垫和缝合针等的数目。严防异物遗留在体腔或组织内。
(3)、协助第一助手进行手术区皮肤的消毒、铺单。
(4)、根据手术进程主动、灵活地传递器械及物品。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保持手术台面整洁、干燥;器械用毕及时收回、擦净,做
到“快递、快收”;随时清理手术野周围缝线残端,防止带入创腔。用于不洁部位(如肠腔)
的器械要分开放置,以防污染扩散。
(6)、密切注意手术进展,若患者出现大出血、心搏骤停等意外时,应沉着冷静,尽快备
好抢救用品,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抢救。
(7)、妥善保管手术中采集的各种标本,如胆汁、脓液、穿刺抽吸或切除的任何组织(液)
或标本等,放置于固定位置,术后面交术者。
(8)、包扎和固定术毕协助医生处理、包扎伤口,固定好各种引流物。
(9)、整理用物术后处理手术器械、用物并协助整理手术间。
巡回护士职责
1.术前访视病人,了解病人的一般情况、术前准备情况,做好心理护理。
2.核对病人姓名、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检查手术所需用物是否齐全、适用。
3.协助麻醉,建立静脉通道,摆好体位。备好一切手术用物如电刀.吸引器等,调节手术
照明。
4.协助手术人员穿衣,与器械护士认真清点器械、敷料,做好登记。
5.术中随时观察病人病情变化,手术进展情况,配合抢救和供应物
品,不无故擅离职守。
6.督促手术间各类人员的无菌操作,保持手术间安静整洁。
7.严格查对制度,关闭体腔前后与洗手护士再次核对器械、敷料数
目。
8.协助覆盖伤口,填写标本送检单,督促医生做好标本留置工作。
9.认真填写记帐单,核对手术通知单上的诊断、手术方式、手术人员,使之
与实际相符。
10.手术结束后清理、补充手术间物品,定位归原。
物品清点制度
1.洗手护士先于术者20分钟洗手,检查.整理器械台,做到定位放置.有条不
紊;手术开始前与巡回护士、第二助手共同清点器械、敷料、缝针等物品,
每样物品清点两遍,巡回护士将清点数目准确记录于术中护理记录单上并复述
一遍,进行核对;关闭体腔或深部创口前、后及缝合伤口至皮下时洗手护士与
巡回护士均应共同清点登记单上的物品,并与术前登记的数字核对无误,防止
异物遗留于体腔。
2.手术开始前,巡回护士应将随患者带入手术间的创口敷料、绷带以及手术区
消毒使用的纱球彻底清理,全部送出手术间。
3.洗手护士应及时收回术中使用过的器械;手术医生不得自行拿取器械,暂不
用的物品应及时交还洗手护士,不得乱丢或堆放在手术区。
4.术中临时添加的器械或敷料等应及时登记,防止遗忘。
5.深部手术填入纱布、纱垫、棉片或留置止血钳时,术者应及时告知助手和器
械护士,以便清点,防止遗漏。深部脓肿或多发脓肿切开引流时,创口内填入
的纱布、引流物等应记录于术中护理记录单上,术毕手术医生再将其记录于手
术记录内,取出时应与术中护理记录单上的数目进行核对。
6、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宜选用显影纱布、纱垫;凡胸腔、腹腔、颅内、
椎管内所用纱垫、棉片,必须留有长带或长线,带尾端放在创口外,防止遗留
体内。
7、手术台上掉下的器械、敷料等物品,均应及时拣起、放在固定地方,未经
巡回护士允许,任何人不得拿出室外。
8、手术台上的纱布、纱垫只能用于手术,不可挪作他用。麻醉台上放置的小
毛巾或其他形状的垫子,不可与手术用的纱布、纱垫雷同,以免混淆。
9、开展大手术、危重手术和新手术时,原则上不更换洗手护士;特殊情况确
需换人时,交接人员应当面交清器械、敷料等物品的数目,记录交接班时间并
签名。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职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
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
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
全核查表》。
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
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
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
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休、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2)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
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
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
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
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4)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
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
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
任人。
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本机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测与
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接送病人的制度
1、接送患者一律用平车,注意安全,防止坠床。危重患者应有负责医生陪同。
2、接患者时,严格进行“五查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同时
检查患者皮肤准备情况、手术部位标识及术前医嘱执行情况;核对无误后携带
患者病历、X线片等随车推入手术室。患者若有义齿、发卡等要取下。贵重物
品,如首饰、现金、手表等不得带入手术室。
3、患者入室应戴手术帽,由工作人员送到制定手术间,与巡回护士共同查对
无误后将患者移至手术床上;病历等物品应当面交情,严格做好交接手续。
4、手术结束后患者由麻醉医生和手术医生一起送回病房或麻醉科恢复室;必
要时,手术室护士陪同护送。
5、护送途中,注意观察患者呼吸、脉搏等变化。注意保暖及输液通畅。
6、至病房后详细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交代易受压部位皮肤、术中用药
和输液、输血情况,交清病历和随带的物品等。
标本送检制度
1、接收、送检手术标本时,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原则。
2、正确保存手术标志:手术医生应将标志放入装有10%甲醛溶液的标志袋内
保存;如有多块组织,应分别装入或做标记,以示区别。标志袋上应填写患者
姓名、性别、科室、床号、住院号等信息,避免差错。
3、填写病理标本送检单,将送检单连同病理标本放在标本间的传递窗内并登
记,以免丢失。
4、若送检单上的项目填写不全、单子表面污染,字迹不清或无主管医生签名,
标本送检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医生补充、更正。
5、每日接收的手术标本应按时送至病理科,交与病理科责任人签收。
更衣管理制度
1、手术人员(包括进修生)进入手术室前,必须先办理登记手续,由手术室
安排指定的更衣柜和鞋柜。
2、进入手术室应按规定着装,戴好口罩、帽子,穿工作鞋。
3、离开手术室前应交回洗手衣裤、口罩、帽子、工作鞋并放入指定污物袋内,
不得随意丢弃。
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
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次查
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2、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
间、用法、浓度。
3、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
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
医嘱(不超过6小时)。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毒、麻、精神药品及毒性中药的品种范围应根据《中国药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政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临床科室储备的毒、麻、精神药品,仅限该科室常用和急救用的品种,并
建卡建册,实行“四专”:即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
每班交接,交接班时帐物相符。用后凭处方、安和登记本向药房领取。剩余药
液须经两人查看弃去,共同签名。
3、毒、麻、精神药品用量必须严格按处方限量执行。
4、外出执行临时任务,确需携带毒、麻、精神药品时,需经医务处同意,可
预领一定基数,严格掌握使用管理,并填写登记清楚。完成任务后,凭处方、
安报销。
5、此类药品标签有明显标记,在标签显著位置上分别注明“毒”或“麻”的
字样,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期。
手术室参观制度
1.凡本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或外来参观者,必须凭手术参观牌或医务
科的介绍信,方可进手术室参观。科主任及手术指导医师除外。
2.参观者需遵守手术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参观者须更换手术室备有的衣、口罩、帽子及鞋方可进人,外出时更换外出
鞋,穿外出衣。
4.参观者只得参观指定的手术,不得任意出入其它手术间。
5.参观时应遵守无菌原则,距离手术无菌区域33.3cm以上。
6.保持室内清洁、安静,不准吸烟。
7.参观后离开手术间前应将参观用物归原。
8.凡系直系亲属手术,一律不准参观。
9.晚夜班谢绝参观。参观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每台进修生2人,实习生1人。
主管护师、护士长、巡回护士有权管理。
10.除本院及进修人员能上台手术外,其余(包括国内专家能上台手术者)人
员一律需要医务科批文,方可进入手术室。
手术室查对制度
1、六查十二对:
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
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
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
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取下标本应及时登记,并查对科室、姓名、部位和标本名称,巡回护
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3、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清点纱布、纱垫、棉球、器械、缝针
和线轴数目是否与手术前相符。
手术室风险评估制度
风险管理是指对患者及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探视者可能会产生伤害的潜在
危险因素去收集、识别、采取行动的过程。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开放与开展,医
疗护理工作风险因素越来越大。手术室是医院的重要部门,是承担起抢救、手
术的场所,它的涉及面广,人员流动大,工作节奏快,同时患者病情复杂,急
诊情况发生多,因此手术室的风险管理极为需要,应严格风险管理,以提高手
术室的有序性。
1、手术室的风险内容
手术室的风险管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利益和医院各级工作人员的人身安
全,手术室的风险内容包括如下内容。(1)接错患者、开错刀及纱布器械等异
物遗留在体腔及跌落物品一时找不着风险。(2)输错液体、用错药、输错血及
遗失标本风险。(3)电刀灼伤风险。(4)手术护理记录不详及术中患者意外事件
发生风险。(5)手术体位安置不当致压疮神经损伤及坠床风险。(6)切口感染的
风险及隐性风险(化学药品灼伤风险)。(7)各级工作人员意外损伤风险。(8)残
余麻醉气体、电离辐射、消毒灭菌剂、X射线对人体危害风险。
2、手术室风险评估制度
1〉加强三基训练,提高业务素质,认真访视病人,手术室护士应注意术前的
交流艺术,加强对高危患者、高危操作的护理提示和监控,降低手术危险因素。
2〉提高手术室护士的法律知识手术护理记录已成为重要的原始资料,具
有法律效力。所以,手术护理记录要齐全、不漏项,字迹清晰。
3〉加强手术室的一般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清点查对制度及消毒灭菌制
度(1)抓好手术人员规范洗手规则,清洁卫生制度、消毒隔离管理,特殊感染
严格按照要求处理,接送患者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及考勤、奖惩制度;
注意物品效果的终末质量,可以使化学监测的指示带变色为标识,确保灭菌效
果。(2)执行四清点、手术室十二查、输血查对和术中医嘱查对制度。打包前
器械护士清点器械,术前、关闭体腔前后,洗手巡回护士共同清点纱布、缝针、
器械刀等用物,并做好记录。接患者时及手术开始前,查对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方式、术前四项检查报告、皮试
结果、术前用药、备皮、X线片、病历等;输血实行两人核对制度,并双签名;
术中口头医嘱复诵一遍确认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补写医嘱。(3)手术室的电
器、设备仪器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每个仪器配有操作程序卡,操作前严格遵
守操作规程制度;术中使用电刀时评估患者是否有金属物品在身,调试电刀输
出功率,地线有否等,以免烧灼伤皮肤。术中切下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好,加强
个人责任心,避免标本丢失,烦躁患者用约束带保护,有专人看护。
4〉正确使用和处理手术用物手术人员正确、规范地装卸、传递、使用锐
利器械,术中集中正确处理锐器,避免将利器遗留在布类物品中;规范手术患
者术前四项检查,准确了解其传染病毒携带情况,并重点做好此类阳性患者围
手术期的安全防护;对急诊术前无法确定其情况者,一律按照阳性标准处理手
术用物。
5〉手术室工作人员的防护改善手术室的通风条件,手术间内装有负压抽
吸装置,定期抽吸室内的污染气体;术中需X线透视的手术,上台前手术人员
必须穿好铅衣,并在手术间的范围内,设置铅屏风。合理适当地安排手术人员,
避免短期内大剂量集中接受X线照射,特别是在孕期内护士要妥善安排好工
作。接触消毒剂时必须戴上防护手套,注意勿泼翻,按照配制方法,明确注意
事项,尽量将对人体的损害减少到最小。
6〉对存在问题存在问题、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讨论,定期开展安全讨
论会和安全护理查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接受风险管理定期与不定期的培训。
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得将亲友带进手
术室。
2、接班后巡视全室,检查水电、门窗安全;注意防火、防盗,确保手术室安
全。
3、认真清点交接班物品并详细记录。
4、接班时如有未完的手术,应现场交接,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值班期间,如科室增减手术应及时处理并详细交接。
6、积极主动地配合急诊手术,认真书写交班报告。
护理缺陷报告、讨论分析和管理制度
1、发生缺陷后,首先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严重的缺陷、事故要立即报告有
关部门及院长办公室。
2、发生严重缺陷、事故后,相关的各种记录、检查报告及药品器具均要妥善
保管,不得擅自采用涂改、销毁、藏匿、转移等方式来改变其原貌,患者标本
保留,以备鉴定,有意违反规定者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刑事责任。
3、各科室设有缺陷、事故登记本,由当事人登记事实经过、原因及后果,责
任性缺陷除及时向护士长汇报外,并于3天内提交书面材料交护理部。
4、根据缺陷、事故的性质与情节,护士长要于事故发生后1—2天内,缺陷
发生后7天内,组织全科人员进行分析讨论,确定性质,查明原因,提出处理
意见及防范措施,并及时汇报护理部。
5、各科室每月组织护士召开护理质量分析讨论会,并向护理部提交缺陷、事
故报表。
6、凡实习进修人员发生缺陷、事故或指使陪人、陪护工、卫生员进行其职责
范围以外的技术操作而发生的缺陷事故,均由带教人及指使人承担责任。
7、发生缺陷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或避重就轻,事
后经领导与他人发现并查证,按情节轻重加重处分。
8、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要求本人参加,允许
个人发表意见。
9、护理部应组织护理缺陷、事故鉴定小组,对全院护理缺陷、事故进行鉴定,
并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讨论,制定出防范措施
10、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或技术水平导致的护理工作缺
陷,引起患者或家属不满,以书面或口头汇报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
本文发布于:2023-01-27 01:10:4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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