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
(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
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
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
或名称
认缴出资情况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时间
(/年/月/日)前
出资方式
(货币、实物
等)
年月日
(注:股东郑重承诺,将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
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划
第八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及投资计划;
(二)决定执行董事、监事,及其报酬事项;
(三)批准执行董事、监事的报告;
(四)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对发行公司债务作出决定;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定;
(九)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决定
产生。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
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
责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设监事1人,由股东决定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
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七)监事可以提请召开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并做
好记录,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外,不得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五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
决定。
第十六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起计算。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
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
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一个月内送交股东。
第二十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
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一式叁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公司法》为准。
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3-01-26 07:47: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nwen/fan/88/13841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