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范文/计划规划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_______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以下
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
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
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
_________旬内)向需方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_________斤
(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
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
格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
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_________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
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
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
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包装
(1)_____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a.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b.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2)包装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
订附件(略)。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
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
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
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
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
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验收
(1)验收地点: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
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
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_______为验收地点。
(2)验收办法:
a.验收期限:_________;
b.验收手段:_________;
c.验收标准:_________;
d.验收方:由_________负责验收;
e.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
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应在
_____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
支付货款。
第四条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
方逾期交货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
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
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
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
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
应向需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
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
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
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
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
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
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
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
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
产品,需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
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
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
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
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它费用;造成逾期交货
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
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
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
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
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
内做出处理(供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
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
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
款总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
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
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
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
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
的规定,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
延,需方并应向供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
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
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
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
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
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
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
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
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
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
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
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
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
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
需双方协商决定。_______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
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
务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
的情况,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
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
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
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
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
的变更或解除,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
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
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协议之日为
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
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其它
1.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
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_________份,交银行、乡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盖章):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本文发布于:2023-01-25 23:03: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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