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对生产设备有效控制、确保设备能力满足生产工艺要
求、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工作。其中压力容器管理适用于公司在用的、
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属于压力容器范围的压力容器,厂内
机动车辆管理适用于在公司厂区道路、作业场所从事作业运输的各类机动车辆。
三、职责
3.1设备组负责公司生产设备的总体管理控制,负责对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负责协调控制设备固定资产的增置、闲置、调拨、报废、出售等动态
管理;负责备品配件仓储定额的编制、修订;负责维修计划的审核、审批;负责
主要设备检修质量的验收。
3.2车间具体负责转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保养工作,负责维修过程的监督及交接
验收,参与转动设备及备品配件的验收。
3.3生产部电工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参与电气设
备及备件的进厂验收。
3.4车间负责公司所有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参与仪表设备及备件的
进厂验收,技术质量部负责分析测量设备的检定工作。
3.5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装置维修的过程监督及交接
验收,参与静止设备及配件的验收。
四、具体规定
4.1设备固定资产动态管理
4.1.1新增设备固定资产的登记
4.1.1.1新增设备,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设备固定资产登记表”,于当月
30日前(大型项目在装置正式投运前)报设备组。设备组对新增设备进行编号、
按附录A进行分类并据此修改设备台帐。并将相关信息反馈设备所在车间(节假
日顺延)。
4.1.1.2设备所在车间根据生产班组反馈的信息及时修改设备卡片。
4.1.2设备固定资产的闲置封存与保管
4.1.2.1装置现场停用设备(整套装置停用除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或预计
三个月内无使用可能的,使用单位应填写“设备闲置申请表”,报设备组,经设
备组审核批准后进行闲置封存,做好防尘、防锈、防潮工作,封存时,应切断电
源,放净冷却水,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4.1.2.2拆出装置区的闲置设备,由设备组负责组织管理,管理存放应符合安全
及环保要求。在拆除前车间应对其内的物料进行相应的吹扫清理,贮罐类设备应
达到动火条件;机泵类转动设备可进行退库封存管理。拆出装置区的闲置设备,
由生产部安排存放地点,进行集中管理;机泵类设备,可由设备原所在单位填写
“设备固定资产退库单”办理退库。机泵类设备退库前应由生产车间维修班组进
行清洗维护,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原设备所在车间应对拆出装置区的闲置设
备进行适当保养并重新标注(在设备醒目位置标注上原设备名称及设备编号)。
4.1.2.3凡带附属装置的设备应尽可能将其附属装置集中就近存放,避免附件散
置各处,日久错配或丢失。
4.1.2.4办理了闲置、退库手续的设备固定资产,原设备所在单位填报“设备动
态月报表”报设备组,不得进行消帐处理。汇总后及时修改设备台帐,以便统一
管理调拨。
4.1.2.5车间重新启用本车间闲置设备时,应填报“闲置设备启用申请表”,经生
产部鉴定同意后方可启用。
4.1.3设备固定资产的调拨
4.1.3.1设备在车间、装置内部变动安装、使用位置,不需要办理调拨手续,但
应做好设备动态记录,并报“设备动态月报表”。
4.1.3.2设备在车间之间调动,应办理调拨手续,由调入部门填报“固定资产内
部调拨单”,经设备部审核同意,并报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转财务部进行帐务
处理,实施调拨。属闲置设备启用,设备组填写技术鉴定意见。
4.1.3.3设备实施调拨后,设备卡片随设备转入使用单位,设备组编制新设备固
定资产编号,进行台帐的消、建帐处理,并通知使用单位。
4.1.4设备固定资产的报废
4.1.4.1设备达到报废条件,使用车间应及时提出申请,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
请表”,设备组组织人员进行技术鉴定,签署意见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交财
务部进行帐务处理。报废留用设备,由设备组组织保存管理。
4.1.4.2使用单位应对报废设备内的物料进行初步清理后存放,严禁造成环境污
染,塔、贮罐类设备应满足动火要求。并对设备重新标注(在设备醒目位置标注
上原设备名称及设备编号)。
4.1.5设备固定资产的出售
4.1.5.1废旧设备的出售,由设备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后填写“固定资产售
出申请表”,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出售手续,并派人员到现场负责装车监督。
4.1.5.2设备组负责对出售的废旧设备的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控制,避免造成环境
污染及安全事故。
4.1.6设备增加、减少及安装使用位置变动,设备所在车间应作好设备动态记录
并于每月3日以前填报“设备动态月报表”,设备组于每月5日前进行汇总并修
改设备台帐(节假日顺延)。
4.2设备维护保养
4.2.1总体要求
车间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专责制,车间主任应对本车间使用和管理的设备进行分
工包机管理,制定巡回检查制度。
4.2.2操作人员
4.2.2.1操作人员应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即
做到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经
过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单独操作设备。若岗位变动,需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4.2.2.2操作人员必须根据《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的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应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
运行。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按时对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巡检记
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操作人员设备巡检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润滑油是否保持在正常油位,润滑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②冷却水系统是否正常;
③设备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异常振动和松动、杂音等;
④设备运行参数是否符合工艺规程和操作法的要求;
⑤各附件是否齐全,计量、安全附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⑥容器类设备是否有明显变形;
⑦防腐保温是否完好;
⑧设备及环境卫生是否整齐、清洁,是否存在跑、冒、滴、漏;
⑨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及修复情况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
严格按润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对分工包干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定期清扫,保持设备整洁,电气设备、外
保温设备不得直接用水冲洗;及时消除管网上的跑、冒、滴、漏,无法立即消除
的要挂牌标识,列计划消除,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2.2.3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
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及时上报车间主任及有关岗位,需维修
人员检查修理的,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查修理,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
盲目开车。未处理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接。
4.2.3维修人员
4.2.3.1维修人员应通过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能独立承担
检修工作。
4.2.3.2维修人员(机、电)要做到分工明确,对分工包干的设备,应根据《设
备维护检修规程》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应做好如下工作:
(1)定时、定点巡回检查,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维修人员每日
至少进行一次设备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润滑油是否保持在正常油位,注油系统是否正常,油质外观是否正常;
②设备运行是否平稳,有无异常振动和松动、杂音等;
③设备运行参数是否符合工艺规程和操作法的要求;
④设备本体各动、静密封点及润滑系统是否存在跑、冒、滴、漏;
⑤设备冷却系统是否良好;
⑥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结合设备检修
予以消除,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3)按润滑管理规定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做好维修记录。
4.2.4备用设备的维护保养
操作人员应对备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
于转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2.5闲置设备的维护保养
各车间应对装置区内的闲置设备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闲置机泵类设备应由
维修人员解体清洗保养后,进行封存保养。
4.2.6其它要求
4.2.6.1各车间组织好季节性设备防护工作,夏季之前,检查修理设备冷却水系
统;冬季之前,对生产装置及管道的保温伴热进行检查维修。
4.2.6.2未经设备组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闲置转动设备拆件使用,由两台或
两台以上设备组装一台时,剩余部分不具备再利用条件时,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4.2.6.3车间主任对本车间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操作
和维修人员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车间主任应在每周设备检查的
同时对本车间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的下列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操作人员、维
修人员是否按时对设备进行了巡检;对设备巡检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了相应措
施;巡检记录是否及时、全面、真实、认真;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对分工包干的
设备是否进行了相应维护保养。
4.3设备维修管理
4.3.1计划检修
4.3.1.1设备检修周期执行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的有关规定。
4.3.1.2转动设备的检修计划由车间根据设备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设备及生产运
行状况以及设备检修周期来申请。静止设备的检修计划由生产车间根据设备检查、
检测和生产运行状况申请。月底前将下月检修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根据生产运
行情况下达检修计划。
4.3.1.3各单位申请检修计划时,应同时提出材料计划、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制定
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
4.3.1.4车间应严格执行生产经理下达的设备检修计划,若需要调整,必须报设
备组办理批准手续。
4.3.1.5设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项目负责人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
动火证、进罐作业证等手续。操作人员负责连通管道、设备的处理,并通知电修
切断电源,在配电室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检修人员在施工前应进行
安全检查和电源的启动复查,无误后方可接受施工。
4.3.1.6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内容需要变更,质量
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和生产经理报告,生产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3.1.7检修人员要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五不乱用”(不能用大锤、管钳、扁铲;
不乱拆、乱拉、乱顶;不乱动其它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动其它设备的零部
件)和“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拆开的设备、管口
不见天)。
4.3.1.8检修完毕,竣工验收和交接验收由项目负责人组织,A、B类设备的验
收人员必须包括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和生产科的管理人员。C类设备的验收人员
包括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员。若需进行能力测试或能力评估时,应做好
记录。
4.3.1.9项目负责人要做好设备检修记录,车间要安排专人保管。A、B类设备
的检修记录各车间每月汇总交设备组存入A、B类设备档案。检修记录应包括下
列内容:检修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检修性质、检修负责人、检修单位等;检
修前的状况;检修更换的零部件记录;检修后的状况;
4.3.2事后维修的管理
4.3.2.1事后维修按生产车间出具的维修通知单或专业工段的巡检记录进行。
4.3.2.2转动设备的事后维修由维修车间组织实施并填写维修记录卡。静止设备
的事后维修由生产车间提出并组织实施,生产经理负责协调。A、B类设备的维修
资料各车间每月整理一次,并交设备部存入该设备档案。
4.3.2.3设备事后维修的验收、交接和安全措施及检修要求按照计划维修的相关
条款执行。
4.3.3设备故障的处理
4.3.3.1设备维修后,对于不到运转检修周期损坏或同类故障频繁出现的情况,
车间应及时上报设备组,由设备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并提出预防措
施。
4.3.3.2若属是配件质量问题并得到确认,则由设备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配件进
行退货处理,同时严把进货质量。
4.3.3.3若属是检修质量问题,则由车间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规程,提高
检修技能。
4.4维修通知单的使用和管理
4.4.1维修通知单由生产部制定统一表格形式,下发各生产车间使用。
4.4.2操作工发现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维修工巡检时发现设备故障,应立
即办理有关维修手续。
4.4.3维修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派人到达现场,并与通知人取得联
系,了解设备故障并落实设备维修前的处理情况。操作工应根据现场情况认真填
写“维修通知单”,并在“通知人”处签字,维修工要在“接收人”处签字,办
理第一次交接,由操作工交给维修工。
4.4.4维修工应尽快修复故障设备,不得超过“要求交工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
能按时交工时,维修工应及时通知设备部。
4.4.5设备维修完后,操作工无论是哪一个班都应与维修工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
当双方确认设备具备正常运行能力、并且卫生状况符合现场管理的要求时,维修
工填写“维修后状况”并与操作工共同签字认可,由维修工交给操作工。
4.4.6“维修通知单”一式二份,分别由设备所在单位与维修单位妥善保管。
4.4.7“维修通知单”的使用情况要作为交接班的内容之一进行交接。各车间的
设备员要监督“维修通知单”的执行情况,每月底收集并统计。
4.5变、配电室
4.5.1各个变、配电室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用具和消防设施,如绝缘垫、挡鼠板、
灭鼠药、灭火器等,由动力配电执行实施。
4.5.2电工每天对各个低压配电室巡检一次,观察母线支持绝缘子及开关设备中
的绝缘件是否有裂纹及放电痕迹。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的声响和异味。检
查接触器及刀开关的消弧罩有无脱落、破裂或残缺现象。检查继电保护装置、仪
表和信号指示装置是否灵敏准确,齐全完好。检查室内电缆沟盖板是否齐全完整。
4.5.3动力配电应每班对各变、配电室巡检一次,检查进线屏、母联屏有无异常
现象,系统电压、电流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检查门窗有无漏缝、破损,室内是
否有漏水、积水现象。检查室内是否清洁,照明是否完好;安全用具和消防设施
是否齐全,物品放置是否合理。检查绝缘垫是否完整良好,有无妨碍系统运行的
不安全因素存在。
4.5.4所有变、配电室的负荷开关、电源进线开关、母联开关的配电操作由动力
配电执行,其它的停送电操作与维护由电仪电修执行。紧急情况下的高低压停送
电操作由配电、电修共同完成,双方要紧密配合,不得相互推诿。
4.5.5低压配电室内的控制柜、配电箱,属于直接控制用电设备的操作部分,由
生产车间的值班人员执行。
4.5.6低压配电室内的设备卫生由电工负责,应每月进行一次清扫。
4.5.7变、配电室内地面、门窗卫生及物品摆放等,由电工负责,应每周进行一
次清扫。
4.5.8变、配电室内电气维修、电缆敷设、安装施工等,电工负责;其余日常安
全设施的维修,由电工负责协调工作。
4.5.9变电站及高压室内的零星维修维护,如更换熔断器、信号指示灯、控制继
电器等,由电工负责。
4..5.10三大机的仪表电器自保系统仪表只负责仪表接点,接点外引线至启动柜
由电工负责;变频器维修,保养由电工负责。
4.5.11注意事项
4.5.11.1各单位在拆装联轴器及皮带轮时应按规程进行,防止埙坏备件。
4.5.11.2联轴器与皮带轮,谁拆除谁负责保存好。
4.5.11.3操作工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责任方,若无法确定谁负责,就通知双方
全到场。
4.5.11.4电机地脚螺栓的拆卸由电工负责,平时运行中发生地脚螺栓松动时,
由电工负责;其它情况需安装找正时由维修工负责,谁损坏的由谁负责更换。
4.6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叉车),公司叉车租用,签订租赁协议。严格按照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4.7其他规定
4.7.1设备能力的认可
对大型压缩机、大型机组等重要设备,设备新安装及大修后,设备使用单位应进
行36小时试运并做好试运记录,车间应组织设备组、施工单位依据试运结果对
设备是否符合正常运行参数、满足设计能力进行确认并做好能力认可记录。设备
能力认可记录随同设备安装记录归档。
4.7.2设备状态标识
生产设备所在单位应对不完好及闲置设备做好状态标识,应进行挂牌标识的设备
状态分为四类:闲置设备、待检修、检修中、监控运行,设备动密封点泄漏作为
不完好设备按以上相应状态标识。设备存在的问题,巡检人员当场及时消除的,
可不挂“待检修”、“检修中”状态标识牌。
4.7.3设备管理考核
设备组每月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日常监督审核,对不符合管理体系运作
要求的,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开具不合格报告督促整改。
五、相关支持性文件
略
本文发布于:2023-01-24 16:57: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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