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
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合江普仁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1、强化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自觉配合并切实落实
诊所内放射设备的使用安全,避免放射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
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安全正常的运转。射线装置变更
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走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3、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
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
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
射防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
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走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
线装置。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直z合格后方
可
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
行在岗期间的走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
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5、医用诊断X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师操作,其他
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6、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开机前检查安全装置,
记录机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掉电源并报告上
级主管部门。
7、对患者拍摄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避免
因操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8、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
入。
9、机房内必须配备一套受检者防护服装,并按规走使用。
10、机房门必须设置门灯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
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后方可开
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
本文发布于:2023-01-24 16:09: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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